简短回答
人头税(吉兹耶)是过去在穆斯林统治下生活的自由的成年非穆斯林男子每年缴纳的一种税。作为回报,他们受到保护,而且不必在军队服役。没有一个妇女或儿童缴纳它。法官艾布·优素福还免除了无力谋生的老人和盲人,以及靠施舍度日的穷人。穆斯林缴纳另一种税,即天课,其他人不缴纳。先知(ﷺ)警告不要折磨人,艾布·优素福也裁定,不得为人头税殴打任何人。当穆斯林不能再保卫霍姆斯城时,他们把那里的税退还了。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有它们自己版本的人头税,而且更为严苛。《旧约》是两者共同的经典,其中有一条纳贡的律法,除了缴纳之外还有服役和劳役。人头税只是钱。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要求它的非穆斯林公民缴纳它。
完整解释
人头税从何而来
人头税在《古兰经》9:29中提到。这节经文降示于希吉拉后第九年,正值向阿拉伯北部的塔布克进军之时。有消息传到先知(ﷺ)那里,说拜占庭罗马人在沙姆集结了大军,阿拉伯部落加入了他们,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到达今天约旦境内的拜勒加。这次进军就是对这一威胁的回应。这节经文告诉穆斯林军队,一旦对方同意缴纳人头税,战斗就结束。最终,先知(ﷺ)的军队在塔布克没有打仗。穆斯林在那里没有遭遇敌人,二十天后他回到了麦地那。卒于845年的历史学家伊本·赛阿德记载了这一切。页面“《古兰经》9:29命令穆斯林与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作战吗?”解释了这节经文及其降示的时间。
“你们当抵抗不信安拉和末日,不遵安拉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他们亲手,规规矩矩地交纳丁税。”
解释说,阿拉伯的多神教徒被击败后,安拉在希吉拉后第九年命令先知(ﷺ)与有经人作战。先知于是号召人们出征,率领约三万人的军队向叙利亚进发,进攻罗马人:这就是塔布克之役。
伊本·赛阿德记载,塔布克战役发生在希吉拉后第九年的赖哲卜月。有消息传到先知(ﷺ)那里,说罗马人在沙姆集结了大军,希拉克略给他的士兵发了一年的军饷,阿拉伯的莱赫姆、朱扎姆、阿米莱和加萨尼部落加入了他,他们已派先头部队到达拜勒加。先知召集人们出征,带着三万人到达塔布克,在那里停留了二十天,没有遭遇敌人就从塔布克返回,在斋月回到麦地那。
人头税是什么,谁什么都不用缴
人头税是自由的成年非穆斯林男子每年缴纳的一种税。它换来保护,并免除他们在穆斯林军队中的兵役。穆斯林则缴纳天课,即每年的济贫税,非穆斯林不缴纳天课。它不向妇女或儿童征收。卒于798年的艾布·优素福,是哈乃斐教法学派创始人艾布·哈尼法的首席弟子。他在哈里发(穆斯林统治者)哈伦·拉希德治下任巴格达首席法官。他还免除了无力谋生的老人和盲人,以及靠施舍度日的穷人。他在他关于税收的著作中阐明了这些。
巴格达首席法官为哈里发哈伦·拉希德撰写的一部税收著作。书中规定,人头税向自由的成年非穆斯林男子征收,不向妇女和儿童、老人、盲人、无力谋生的慢性病人以及靠施舍度日的穷人征收。
阿诺德写道,人头税是由那些宗教使他们不能在军队服役的非穆斯林臣民缴纳的,以换取穆斯林武力的保护;它向身强力壮的男子征收,以代替他们如果是穆斯林就应服的兵役。他引用哈立德与希拉附近城镇的条约:“如果我们保护你们,那么你们就应向我们缴纳人头税;但如果我们不保护你们,那就不必缴纳。”他记载,在穆斯林军队中作战的基督徒,例如安提阿附近的贾拉吉马人,被免除了人头税。
| 人 | 人头税 |
|---|---|
| 自由的成年非穆斯林男子 | 按等级缴纳,受到保护,并免服兵役 |
| 妇女 | 不缴纳 |
| 儿童 | 不缴纳 |
| 没有财产的老人或盲人 | 不缴纳 |
| 靠施舍生活的穷人 | 不缴纳 |
| 穆斯林 | 改为缴纳天课 |
在霍姆斯退还的税
人头税是保护的代价,早期穆斯林也是这样对待它的。在雅尔穆克之战前,拜占庭军队集结起来进攻沙姆,穆斯林无法再保卫霍姆斯城。于是他们把当地人缴纳的税退还给了他们。9世纪写作的历史学家拜拉祖里记载了这件事。
在记述雅尔穆克之战(公元636年)时,拜拉祖里记载,拜占庭皇帝希拉克略集结大军进攻穆斯林时,穆斯林把从霍姆斯人那里征收的税退还给他们,说现在他们无暇保护霍姆斯人了。霍姆斯人回答说,比起他们以前所受的暴政,他们更喜欢穆斯林的统治和公正。
不得折磨,即使是为了税
伊斯兰教法也对征收人头税的方式设了限制。圣门弟子希沙姆·本·哈基姆有一次看到一些农民被罚站在太阳底下,因人头税而被扣押。他作证说,他曾听先知(ﷺ)说:在今世折磨人的人,安拉(﷾)必将折磨他们。他把这段圣训告诉了总督,总督就下令放了他们(穆斯林圣训实录 2613)。艾布·优素福把这条规定写进了他给哈里发的书中。不得为人头税殴打任何受保护的人,不得让他站在太阳底下,也不得对他的身体做任何可憎的事。可以扣留他直到他缴纳,但要温和地对待他。
希沙姆·本·哈基姆·本·希扎姆经过沙姆的一些农民,他们被罚站在太阳底下。有人告诉他,他们是因人头税(吉兹耶)而被扣押的。他说,他作证他曾听真主的使者(ﷺ)说:在今世折磨人的人,安拉必将折磨他们。在另一传述中,他去见当时的巴勒斯坦总督欧麦尔·本·赛尔德,把这段圣训告诉了他,总督就下令放了他们。
艾布·优素福按阶层规定人头税(吉兹耶):富裕者如钱币兑换商、布商、地主、商人和医生,每年48迪尔汗;中等阶层24迪尔汗;靠双手劳动的人如裁缝和染匠,12迪尔汗。他记载,欧麦尔·本·赫塔布在伊拉克规定了同样的三种税率。他裁定,征收人头税时,不得殴打任何受保护的人,不得让他们站在太阳底下或受类似的对待,也不得对他们的身体做任何可憎的事。要温和地对待他们,可以扣留他们直到他们缴纳。
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征收它
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要求它的非穆斯林公民缴纳人头税。《大英百科全书》给出了原因。公民身份不再以宗教来界定。而且通常有一支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自由参加的国家军队。人头税属于过去的国家。它是保护的代价,也是免服兵役的代价。穆斯林遵守他们所居住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因为《古兰经》要求他们履行诺言(17:34)。
书中说,现代穆斯林民族国家不征收人头税(吉兹耶),因为公民身份不再以宗教来界定,而且通常有常备的国家军队,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自由参加。
“你们不要接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们应当履行诺言;诺言确是要被审问的事。”
拉比们所解释的《妥拉》中的纳贡
《申命记》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圣经》共有的一部分,它有自己的纳贡律法。一座城可以接受讲和的提议。那么,“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进贡,服事你”(20:11)。《昂克罗斯译本》,即在会堂里诵读的亚兰文译本,称他们为‘纳贡的人’。最著名的犹太注释家拉希说,在他们承担起纳贡和服役两者之前,他们的投降不被接受。最伟大的犹太律法导师之一迈蒙尼德,在他的《君王及其战争律》中列出了条件。这座城必须接受赐给挪亚后裔的七条诫命、纳贡和服役。他写道,服役的意思是他们要被轻视、处于卑下,在以色列中永远不得抬头,在任何事上都不得被立为管理以色列人的人。纳贡的意思是用他们的身体和财产为国王效劳,修建城墙、要塞和王宫。国王还可以取他们一半的财产,或他们的土地,或他们的动产。一旦讲和,迈蒙尼德禁止任何人对他们背信。在他的时代,以色列没有国王统治,所以他把这些写成将来有国王时的律法。
“他们若以和平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进贡,服事你。”
这个在会堂里与希伯来文并读的亚兰文译本把这节经文译为:城中所有的人都要成为给你们纳贡的人(massqei missin),并服事你们。
关于“给你们纳贡,服事你们”,拉希写道,在他们承担起纳贡和服役两者之前,他们的投降不被接受。关于“城里所有的人”,他补充说,即使城中被发现的七个民族的人也可以存活。他的资料来源是《西弗里》。
迈蒙尼德裁定,无论是任意的战争还是诫命的战争,在提出和平之前都不得对任何人开战,他引用了申命记 20:10。如果那座城讲和,并接受赐给挪亚后裔的七条诫命,他们中就没有人被杀,他们成为纳贡者,正如申命记 20:11所说。如果他们接受纳贡而不接受服役,或接受服役而不接受纳贡,就不听从他们,直到他们两者都接受。服役的意思是他们要被轻视、处于卑下(nivzim u-shefalim),在以色列中永远不得抬头,而要在他们手下服从,在任何事上都不得被立为管理以色列的人。纳贡的意思是他们要准备好用自己的身体和财产为国王效劳,比如修建城墙、加固要塞和建造王宫,正如所罗门对剩下的亚摩利人征派了服苦役的贡(列王纪上 9:15-22)。国王可以规定取他们一半的财产,或他们的土地,或他们的动产(6:2)。他们讲和并接受七条诫命之后,禁止在与他们所立的约中说谎或欺骗他们(6:3)。
人头税相比之下如何
所以,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有它们自己版本的人头税,而且更为严苛。向讲和的民族收取贡物,并不是伊斯兰的发明。它在《妥拉》中,而基督徒也认为《妥拉》是神的话语。大多数基督徒说,以色列的民事律法只是给古代以色列的。《威斯敏斯特信条》说,这些律例“随着那个民族的国家一同失效”。但基督徒仍然认为它们是神所赐的。人头税是较轻的律法。它是每年固定的一笔钱,没有强迫劳役。作为回报,缴纳者受到保护,也不必在军队中作战;穆斯林为保卫他而战。妇女和儿童什么都不用缴,靠施舍度日的穷人、无力谋生的老人和盲人也不用缴。艾布·优素福按阶层规定税率。富裕者每年48迪尔汗,中等阶层24迪尔汗,靠双手劳动的人12迪尔汗。穆斯林每年缴纳他全部积蓄的四十分之一作为天课,只要积蓄超过免缴的门槛。人头税在最高阶层之上不再增加,无论这个人多么富有,所以对一个有钱人来说,它常常少于天课。一个积蓄了4,000迪尔汗的穆斯林,要缴100迪尔汗的天课。一个最高阶层的非穆斯林,要缴48迪尔汗的人头税。
这份改革宗信条说,上帝把各种司法律例赐给作为政治实体的以色列,这些律例“随着那个民族的国家一同失效”,现在除了它们的一般公正原则所要求的以外,对任何人都没有约束力。
巴格达首席法官为哈里发哈伦·拉希德撰写的一部税收著作。书中规定,人头税向自由的成年非穆斯林男子征收,不向妇女和儿童、老人、盲人、无力谋生的慢性病人以及靠施舍度日的穷人征收。
艾布·优素福按阶层规定人头税(吉兹耶):富裕者如钱币兑换商、布商、地主、商人和医生,每年48迪尔汗;中等阶层24迪尔汗;靠双手劳动的人如裁缝和染匠,12迪尔汗。他记载,欧麦尔·本·赫塔布在伊拉克规定了同样的三种税率。他裁定,征收人头税时,不得殴打任何受保护的人,不得让他们站在太阳底下或受类似的对待,也不得对他们的身体做任何可憎的事。要温和地对待他们,可以扣留他们直到他们缴纳。
艾奈斯传述了艾布·伯克尔托他带到巴林的天课书面规定,这些规定是先知(ﷺ)所定的。其中规定了骆驼和羊应缴的数额;白银为四十分之一(2.5%);一个人若只有一百九十个迪尔汗,则无需缴纳。
在记述雅尔穆克之战(公元636年)时,拜拉祖里记载,拜占庭皇帝希拉克略集结大军进攻穆斯林时,穆斯林把从霍姆斯人那里征收的税退还给他们,说现在他们无暇保护霍姆斯人了。霍姆斯人回答说,比起他们以前所受的暴政,他们更喜欢穆斯林的统治和公正。
阿诺德写道,人头税是由那些宗教使他们不能在军队服役的非穆斯林臣民缴纳的,以换取穆斯林武力的保护;它向身强力壮的男子征收,以代替他们如果是穆斯林就应服的兵役。他引用哈立德与希拉附近城镇的条约:“如果我们保护你们,那么你们就应向我们缴纳人头税;但如果我们不保护你们,那就不必缴纳。”他记载,在穆斯林军队中作战的基督徒,例如安提阿附近的贾拉吉马人,被免除了人头税。
常见的回答
申命记 20:11 — 律法书(托拉),第20章,第11节
“他们若以和平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进贡,服事你。”
引用目的
批评者说,人头税是一种只在伊斯兰中才有的羞辱性的税。
回应
犹太教和基督教有它们自己版本的人头税,而且更为严苛。它在《旧约》中,而《旧约》对基督徒和犹太人都是经典。讲和的民族要“进贡”和“服事”(申命记 20:11)。拉希说,没有这两者,他们的投降就不被接受,迈蒙尼德还加上了被轻视的卑下地位和为国王做的劳役。人头税只是钱。它免除了缴纳者的兵役,而妇女、儿童和靠施舍度日的穷人什么都不用缴。至于9:29中的‘规规矩矩’(降服),沙斐仪记载说,许多学者把它解释为受伊斯兰教法的约束。
结论 — 向讲和者收取贡物,在《圣经》中也有,而人头税是其中较轻的形式。
不同观点
批评者的解读
批评者说,人头税是一种意在羞辱犹太人和基督徒的税。他们说它只在伊斯兰中才有,是一种夺取他们钱财的手段。
批评者说,人头税是一种只在伊斯兰中才有的羞辱性的税。
反驳
犹太教和基督教有它们自己版本的人头税,而且更为严苛。它在《旧约》中,而《旧约》对基督徒和犹太人都是经典。讲和的民族要“进贡”和“服事”(申命记 20:11)。拉希说,没有这两者,他们的投降就不被接受,迈蒙尼德还加上了被轻视的卑下地位和为国王做的劳役。人头税只是钱。它免除了缴纳者的兵役,而妇女、儿童和靠施舍度日的穷人什么都不用缴。至于9:29中的‘规规矩矩’(降服),沙斐仪记载说,许多学者把它解释为受伊斯兰教法的约束。
批评者说,人头税是一种从非穆斯林身上榨取钱财的手段。
反驳
艾布·优素福把它定为按阶层每年固定的一笔钱:富裕者48迪尔汗,中等阶层24迪尔汗,靠双手劳动的人12迪尔汗。无论这个人多么富有,它都不超过最高税率。所以对一个有钱人来说,它常常少于穆斯林所缴的天课。妇女、儿童和靠施舍度日的穷人什么都不用缴。当穆斯林不能保卫霍姆斯时,他们把那里的税退还了。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征收人头税。
伊斯兰的观点
人头税是保护和免服兵役的代价。它只向有能力缴纳的男子征收,巴格达首席法官艾布·优素福禁止为它殴打任何人。提到它的那节经文降示于向塔布克进军之时,那是对拜占庭威胁的回应,而在那里没有打仗。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征收它。犹太教和基督教在《旧约》中有它们自己更为严苛的版本。
人头税不向妇女或儿童征收。哈乃斐教法还免除了无力谋生的老人和盲人,以及靠施舍度日的穷人。
拜拉祖里记载,当穆斯林不能再保卫霍姆斯人时,他们把税退还给了他们。
先知(ﷺ)警告说,安拉(﷾)必将折磨那些折磨人的人。巴格达首席法官艾布·优素福也裁定,不得为人头税殴打任何人,或让人站在太阳底下。
向塔布克进军,是对拜占庭军队在沙姆集结的消息的回应。先知(ﷺ)从塔布克回来时没有打过一仗。
今天没有一个穆斯林国家要求它的非穆斯林公民缴纳人头税。
《旧约》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的经典,其中有它自己的纳贡律法,除了缴纳还有服役。拉希说,没有这两者,投降就不被接受,迈蒙尼德还加上了卑下的地位和为国王做的劳役。人头税只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