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
可以。在伊斯兰教中,离婚的女人在待婚期(伊德达)满了之后,可以自由地再婚。《古兰经》禁止她的家人阻止她回到前夫那里。摩西律法也允许她再婚:被休的妇人“可以去作别人的妻子”。《新约》福音书的说法则不同。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据记载耶稣称离婚后再婚为通奸。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还说,凡娶被休的妇人的,也是犯奸淫。天主教会禁止在第一任配偶在世时缔结新的婚姻,除非教会法庭认定第一次婚姻从来就无效(婚姻无效宣告)。在她再婚的自由上,《古兰经》与摩西站在一起。它说,耶稣来是为了证实律法,并解除一部分禁令。先知(ﷺ)本人曾建议一位离婚的女人嫁给谁。伊斯兰教还允许妻子自己结束婚姻(赎身离婚,khul),所以没有一个女人会被困在一个残暴的丈夫身边。
完整解释
摩西律法允许什么
摩西律法中的申命记规定以书面的休书离婚。然后它明白地说,被休的女人可以作别人的妻子。
“人若娶妻以后,她在他眼中不蒙喜悦,因为他发现她有什么不洁之事:就要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他的家。她离开他的家以后,可以去作别人的妻子。”
《新约》福音书和保罗怎么说
《新约》中有三卷福音书记载耶稣称离婚后再婚为通奸。马太福音允许男人为淫乱(婚外性行为)的缘故休妻。即便如此,在马太福音 5:32 中,娶被休之妇人的男人仍然是犯奸淫。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根本没有给出例外。1世纪的基督教传教士保罗告诉离开丈夫的妻子,要么保持不嫁,要么回到丈夫那里。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休妻。”
各教会的教导
天主教会认为,受过洗的基督徒之间的婚姻,一旦以性行为完成,就只能因死亡而结束。它的《教理问答》,即教会官方的教导书,称离婚后的新结合是公开而持久的通奸。许多新教教会允许无过错的一方在对方通奸或遗弃之后再婚。它们依据马太福音中的例外,比如1646年写成的新教信仰声明《威斯敏斯特信条》。
规定已成立且已完成的婚姻,不能被任何人间权力解除,除死亡外也不能因任何原因解除。
称离婚是违反自然法的严重罪行,并说离了婚的人若缔结新的结合,即使是民法承认的结合,也处于公开而持久的通奸状态。
允许无过错的一方在对方犯奸淫后离婚并再婚,也允许因无法补救的故意遗弃而离婚;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理由。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 出处 | 它怎么说 |
|---|---|
| 摩西律法 | 可以:她可以成为别人的妻子 |
| 马太福音 | 谁娶她,谁就是犯奸淫 |
| 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 | 离婚后再婚就是犯奸淫,没有例外 |
| 保罗 | 离开丈夫的妻子要么守独身,要么与丈夫和好 |
| 天主教会 | 不可以,只要原配还活着 |
| 《古兰经》 | 可以,在她的待婚期满之后,而且她的家人不得阻拦她 |
《古兰经》怎么说
《古兰经》告诉丈夫,要么以善意挽留妻子,要么以优礼解放她。它禁止为了伤害她而挽留她。她的待婚期(伊德达)一满,如果双方依礼而互相同意,她的家人就不可阻止她嫁给她的前夫。寡妇在待婚期满后也是自由的。如果一对夫妻必须永远分开,《古兰经》应许安拉(﷾)将供给他们每一个人。
“当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的时候,你们当以善意挽留她们,或以优礼解放她们;不要为伤害她们而挽留,以便你们侵害她们。谁做了这件事,谁确已自欺了。你们不要把安拉的迹象当做笑柄,你们当铭记安拉所赐你们的恩惠,铭记他降示你们天经和智慧,用以教训你们。你们当敬畏安拉,当知道安拉对于万物是全知的。”
“如果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那么,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这是用来规劝你们中确信安拉和后世的人的。这对于你们是更清白的,是更纯洁的。安拉知道,你们却不知道。”
“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他们的妻子当期待四个月零十日;待婚期满的时候,她们关于自身的合理的行为,对于你们毫无罪过。安拉对于你们的行为是彻知的。”
“如果他俩离婚,那么,安拉将借其宏恩而使他俩互不相求。安拉是宽大的,是至睿的。”
如果她的丈夫残暴
有人问到这样一个妻子:她的丈夫打她,或使她的生活痛苦不堪,但他是忠诚的。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只允许“为淫乱的缘故”休妻(5:32)。残暴没有被提到。今天有些教会允许因虐待而离婚,但不是依据这些话。保罗说,离开的妻子要“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哥林多前书 7:11)。所以按这些话,她可以离开,但不可再婚。伊斯兰教不会困住她。《古兰经》禁止“为伤害她们”而挽留妻子(2:231)。它允许妻子通过归还丈夫的赠礼而使自己获得自由:“她以财产赎身,对于他俩是毫无罪过的”(2:229)。这叫作赎身离婚(khul)。撒比特·本·盖斯的妻子对他的品行和宗教没有任何不满,但她无法和他在一起生活。先知(ﷺ)叫撒比特收回他送给她的园子,并让她离去。如果妻子为此都可以离开,那么她当然可以离开一个伤害她的丈夫。她的待婚期一满,就可以自由地再婚。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休妻。”
“当你们休妻,而她们待婚期满的时候,你们当以善意挽留她们,或以优礼解放她们;不要为伤害她们而挽留,以便你们侵害她们。谁做了这件事,谁确已自欺了。你们不要把安拉的迹象当做笑柄,你们当铭记安拉所赐你们的恩惠,铭记他降示你们天经和智慧,用以教训你们。你们当敬畏安拉,当知道安拉对于万物是全知的。”
“休妻是两次,此后应当以善意挽留(她们),或以优礼解放(她们)。你们已经给过她们的财产,丝毫不得取回,除非夫妻两人恐怕不能遵守安拉的法度。如果你们恐怕他俩不能遵守安拉的法度,那么,她以财产赎身,对于他俩是毫无罪过的。这是安拉的法度,你们不要违犯它。谁违犯安拉的法度,谁是不义的人。”
撒比特·本·盖斯的妻子告诉先知(ﷺ),她对丈夫的品行和宗教没有任何不满,但她无法和他在一起生活。先知问她是否愿意归还他作为聘礼送给她的园子。她同意了,先知就叫撒比特收回园子,与她离婚。
先知(ﷺ)是怎么做的
法蒂玛·宾特·盖斯被休时,先知(ﷺ)叫她在待婚期满时告诉他。然后他建议她嫁给谁,她就嫁给了乌萨马·本·栽德。《古兰经》描述耶稣证实律法,并解除一部分禁令。这符合律法所给的自由,而不是一条新的禁令。
法蒂玛·宾特·盖斯被丈夫休了,先知(ﷺ)吩咐她待婚期满时告诉他。期满后有两个男人向她求婚,他劝她改嫁给乌萨马·本·栽德。她嫁给了他,并说这桩婚姻蒙了福。
“(我奉命来)证实在我之前降示的《讨拉特》,并为你们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们从安拉发出的一种迹象,故你们应当敬畏安拉,应当服从我。”
逐节回答
马太福音 19:8 — 第19章,第8节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引用目的
摩西允许休妻,只是对心硬的让步。耶稣恢复了上帝起初的计划:一生一次婚姻,所以第二次婚姻就是通奸。
回应
基督徒接受申命记为神的律法,而它明白地允许被休的女人再婚。马太福音 5:32 说,休妻的丈夫“叫她作淫妇了”。按照天主教的解读,这就使她不能再婚。《古兰经》保留了律法所给的自由,并禁止女人的家人阻止她缔结一桩依礼的婚姻。
结论 — 真主(﷾)自己的律法允许离婚的女人再婚。《古兰经》保留了这份怜悯。《新约》福音书中的那些话,按天主教会的解读,却把它拿走了。
不同观点
天主教
婚姻是终身的。耶稣恢复了上帝起初的计划,那是摩西放宽了的,而在第一任配偶在世时的第二次婚姻就是通奸。
天主教会(教会法和《教理问答》)
耶稣说,摩西因为他们的心硬,所以许他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反驳
就算耶稣说到了心硬。允许她再婚的律法仍然来自神,而耶稣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它。《古兰经》说,他来是为了证实它,并解除一部分禁令。这与禁止律法所允许的事并不相符。
据记载,耶稣说凡娶被休的妇人的,就是犯奸淫。
反驳
耶稣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律法允许被休的女人再婚,而《古兰经》说耶稣来是为了证实律法。一种禁止她再婚的解读与此并不相符。
天主教会教导说,已完成的婚姻不能被任何人间权力解除。
反驳
那是教会自己的规则。教会接受为神的律法的摩西律法,允许被休的女人再婚,而《古兰经》保留了这一自由。
新教
离婚和再婚在少数情况下是允许的,最主要的是当配偶通奸或遗弃婚姻时。
改革宗教会(《威斯敏斯特信条》)及许多其他教会
马太福音给出了为淫乱的缘故的例外,新教教会把它理解为允许无过错的一方再婚。
反驳
伊斯兰教同意离婚的女人可以再婚,但马太福音的例外只给了一部分女人自由。摩西律法没有设这样的限制,而《古兰经》在她待婚期满后就给了她自由。
没有任何基督教教导要求妻子留在一个打她的男人身边。她可以离开他,而上帝会饶恕。
反驳
离开是允许的。再婚才是问题所在。保罗告诉离开的妻子要“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耶稣说,凡娶被休的妇人的,就是犯奸淫,除非休妻是为淫乱的缘故(马太福音 5:32)。伊斯兰教允许她离开一个残暴的丈夫,并且可以再婚(2:229、2:231)。
伊斯兰的观点
离婚的女人和寡妇一样,在待婚期满后可以自由地再婚。先知(ﷺ)本人曾建议一位离婚的女人嫁给谁,而《古兰经》保留了摩西律法所给的自由。
《古兰经》禁止离婚女人的家人阻止她再嫁给她的前夫。只要她的待婚期已满,而双方依礼而互相同意,这一点就适用。
摩西律法说,被休的女人可以作别人的妻子。
先知(ﷺ)建议一位离婚的女人再婚,并为她指名了一位丈夫。
《古兰经》说,耶稣证实了律法,并解除了一部分禁令。这与对律法所允许之事的新禁令并不相符。
当一桩婚姻必须结束时,《古兰经》应许安拉(﷾)将供给双方。
《古兰经》允许妻子使自己从婚姻中获得自由,并禁止为了伤害妻子而挽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