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
《古兰经》对女人的尊重远远超过《圣经》。在《圣经》的律法中,母亲生女孩后不洁净的时间,是生男孩后的两倍。父亲可以卖掉自己的女儿。《新约》吩咐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提摩太前书说,这是因为被引诱的是夏娃,不是亚当。《古兰经》说恶魔欺骗了他们两人,两人都求真主(﷾)饶恕。它说真主(﷾)随意赐人女儿和儿子。它把两位女性,法老的妻子和玛利亚,立为所有信士的模范。先知(ﷺ)说,被善待抚养长大的女儿,会成为抚养她们的人免遭火狱的屏障。他告诉一个人留在他母亲身边,因为乐园在她的脚下。
完整解释
利未记中女儿的出生
生了儿子之后,母亲不洁净(不可接触圣物)七天。然后她还要再洁净三十三天。生了女儿之后,两个时期都加倍:两个七天,然后六十六天。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关于女儿和妻子的律法
出埃及记允许父亲把女儿卖作婢女。妻子若为救丈夫而抓住攻击她丈夫之人的下体,就要砍断她的手。一个已经许配(已许婚)的女子,若在城里有人与她行淫,就要和那男子一同被石头打死,因为她没有喊叫。她的沉默被当作同意。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若有二人争斗,这人的妻子近前来,要救她丈夫脱离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伸手抓住那人的下体,就要砍断妇人的手,眼不可顾惜她。”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辱了邻舍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被指控不是处女的新娘
丈夫可以指控他的新娘不是处女。如果找不到她贞洁的凭据,她就要在父家门口被石头打死。申命记对指控被证明不实的丈夫处以罚款。但它把拿出凭据的责任放在她父母身上。如果他们拿不出来,她就要死。《古兰经》把举证的责任放在指控者身上。凡告发贞洁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见证者的,它规定由法庭处以鞭刑,而且永远不再接受他的见证。没有见证者的丈夫必须发誓作证。他的妻子以回誓为自己洗清,她的四次誓言与他的同等有效。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凡告发贞洁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
“凡告发自己的妻子,除本人外别无见证,他的证据是指安拉发誓四次,证明他确是说实话的,”
“她要避免刑罚,必须指安拉发誓四次,证明他确是说谎言的,”
因为夏娃,在会中闭口不言
一世纪的基督教传教士保罗命令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他说,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以保罗的名义写成的提摩太前书不许女人讲道。它把这条规定的根据不是放在习俗上,而是放在伊甸园里:先造的是亚当,而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创世记本身说,丈夫和她在一起,也吃了。它却把生产的苦楚单单加在女人身上。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
“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经期中的女人
在利未记中,经期中的女人要被隔开七天。凡摸她、摸她的床或摸她所坐任何物件的,都不洁净到晚上。先知(ﷺ)的圣门弟子问到不与这样的女人同吃、不与她同住一屋的习俗。先知(ﷺ)告诉他们,除了房事,什么都可以做。
“女人行经,在她身上流的若是血,她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什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
艾奈斯传述,犹太人中,妇女来月经时,他们不与她同吃,也不与她同住一屋。圣门弟子就此请教先知(ﷺ),于是关于月经的经文(2:222)降示,先知说:除了房事,什么都可以做。
基督徒怎样理解这些经文
基督徒说,摩西的律法是赐给古代以色列的,对教会没有约束力。他们说,在基督里并不分男女。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在《古兰经》中,恶魔欺骗了他们两人
《古兰经》从不单单归咎于夏娃。恶魔教唆他们两人,并对他们两人盟誓。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们堕落。然后他们两人都求他们的主饶恕。《古兰经》为这次过失点名其中一人时,点的是阿丹,并说真主(﷾)转向他,引导了他。没有咒诅落在夏娃的女儿们身上。生育被说成一种艰辛,母亲因此受到尊崇,而不是一项判决。
“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使,或永生不灭。”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显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
“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亏折者。””
“他俩就吃了那棵树的果实,他俩的阴部就对他俩显露了,他俩就以园里的树叶遮蔽身体。阿丹违背了他的主,因而迷误了。嗣后,他的主挑选了他,饶恕了他,引导了他。”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亲,辛苦地怀着他,辛苦地生他,在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是三十个月。当他达到壮年,再达到四十岁的时候,他说:“我的主啊!求你启示我,使我感谢你所施于我和我的父母的恩惠,并行你所喜悦的善事。求你为我改善我的后裔。我确已向你悔罪,我确是一个顺服者。””
| 问题 | 《圣经》 | 《古兰经》 |
|---|---|---|
| 谁被引诱了? | 不是亚当被引诱,而是女人被引诱(提摩太前书 2:14)。 | 恶魔向他俩低声教唆,并引诱了他俩(《古兰经》7:20-22)。 |
| 谁被点名? | 女人。然而创世记说,她丈夫和她在一起,也吃了(创世记 3:6)。 | 在只点一个人名字的地方,它点的是亚当,并说真主(﷾)转向他,给他引导(《古兰经》20:121-122)。 |
| 对女人有什么后果? | 女人在教会中要闭口不言,也不可讲道(哥林多前书 14:34-35;提摩太前书 2:12)。 | 夏娃的女儿们不受任何诅咒。生育是一种艰辛,母亲因此受到尊敬(《古兰经》46:15)。 |
女儿与母亲
《古兰经》说,真主(﷾)随意赐人女儿或儿子。它谴责那听说生了女儿就脸色黯然的人。先知(ﷺ)说,一个因女儿而受考验并善待她们的人,会发现她们是他免遭火狱的屏障。他说,谁抚养两个女孩直到她们成年,复活日就会与他在一起。有人问谁最应该得到一个人的善待,他连说了三次“你的母亲”,然后才说‘你的父亲’。他告诉一个想出征作战的人留在母亲身边,因为乐园在她的脚下。
“天地的主权,归安拉所有。他欲创造什么,就创造什么;欲给谁女孩,就给谁女孩;欲给谁男孩,就给谁男孩;或使他们兼生男孩和女孩;他使他所意欲者成为不能生育的。他确是全知的,确是全能的。”
“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自己的妻子生女儿的时候,他们的脸黯然失色,而且满腹牢骚。他为这个噩耗而不与宗族会面,他多方考虑:究竟是忍辱保留她呢?还是把她活埋在土里呢?真的,他们的判断真恶劣。”
阿伊莎传述,一位贫穷的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来到她那里,而她只有一颗椰枣可以给。那位母亲把椰枣分给两个女儿,然后离开了。阿伊莎告诉先知(ﷺ)后,他说:谁因女儿而受考验并善待她们,她们将成为他免遭火狱的屏障。
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先知(ﷺ)说:谁抚养两个女孩直到她们成年,复活日他将像这样与我一同到来,他说着把手指并拢在一起。
艾布·胡莱勒传述,有人问先知(ﷺ):谁最应该得到我的善待?先知说:你的母亲。那人又问了三次其次是谁,回答是:你的母亲,然后是你的母亲,然后是你的父亲。
穆阿维叶·本·贾希麦传述,他父亲贾希麦来到先知(ﷺ)那里,想出征作战,并征求他的意见。先知问他是否有母亲。他说有,先知就叫他留在母亲身边,因为乐园在她的脚下。
女人作为所有信士的模范
《古兰经》把两位女性立为每一个信士的模范,男人也包括在内。一位是法老的妻子,她求真主(﷾)在他那里为她建一所房子,并拯救她脱离法老。另一位是玛利亚,她保守贞操,信她的主的言辞。《古兰经》应许,任何人的工作都不会徒劳,无论是男是女。它把信道的男女并列,给予同样的报酬。
“安拉以法老的妻子,为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当时,她曾说:“我的主啊!”求你在你那里,为我建筑一所房子在乐园里。求你拯救我脱离法老,和他的罪行。求你拯救我脱离不义的民众。”
“安拉又以仪姆兰的女儿麦尔彦为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她曾保守贞操,但我以我的精神吹入她的身内,她信她的主的言辞和天经,她是一个服从的人。”
“他们的主应答了他们:“我绝不使你们中任何一个行善者徒劳无酬,无论他是男的,还是女的——男女是相生的——。迁居异乡、被人驱逐者、为主道而受害者、参加战斗者、被敌杀死者,我必消除他们的过失,我必使他们进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这是从安拉发出的报酬。安拉那里,有优美的报酬。”
“顺从的男女、信道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念安拉的男女,安拉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重大的报酬。”
她自己的一份
在《圣经》的继承律法中,女儿只有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寡妇根本不在继承人之列。《古兰经》让女人从父母和至亲的遗产中得到一个固定的份额。它让妻子从丈夫的遗产中得到她自己固定的份额。儿子得到女儿两倍的份额,因为伊斯兰教把养家的全部费用都放在他身上,而她所继承的完全归她自己。出埃及记允许父亲卖女儿,而先知(ﷺ)说,安拉(﷾)自己将与贩卖自由人的人为敌。
“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给以色列人作为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无论他们所遗财产多寡,各人应得法定的部分。”
“安拉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么,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么,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亡人有子女,那么,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没有子女,只有父母承受遗产,那么,他母亲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么,他母亲得六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这是从安拉降示的定制。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么,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子女,那么,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艾布·胡莱勒传述,先知(ﷺ)说,在复活日安拉将与三种人为敌,其中之一是贩卖自由人并享用其价钱的人。
逐节回应
加拉太书 3:28 — 第3章,第28节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引用目的
在基督里并不分男女,所以《圣经》教导女人是平等的。
回应
这节经文说的是归属于基督。它并没有阻止《新约》不许女人讲道或在会中说话。而提摩太前书给出的理由并不取决于习俗:先造的是亚当,被引诱的是女人。
结论 — 在得救上的平等,与一条基于伊甸园、要女人闭口不言的规定并存。
利未记 12:2-5 — 律法书(托拉),第12章,第2-5节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引用目的
生产后的不洁净是礼仪上的,不是道德上的,律法并不是说女儿的价值更低。
回应
无论是不是礼仪上的,利未记都把生女孩的时间加倍。《古兰经》把女孩的出生看作真主的恩赐,并谴责任何以黯然的脸色迎接她的人。
结论 — 利未记对女儿的出生和儿子的出生区别对待;《古兰经》没有。
马可福音 10:14 — 第10章,第14节
“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引用目的
《旧约》的律法是给以色列的。《新约》福音书中的耶稣是温柔的,他还为小孩子祝福。
回应
基督徒相信耶稣是上帝,而希伯来书说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按照这种信仰,颁布这些律法的上帝,就是基督徒所崇拜的同一位。穆斯林认为耶稣是真主的先知和仆人,所以这些律法都不能归到他身上。穆斯林也认为真主(﷾)把《妥拉》赐给了摩西,但后来人们改动了它的经文。所以这些律法是按照《圣经》现在的样子来评判的。
结论 — 基督徒若不放弃耶稣是上帝这一主张,就不能把这些律法的上帝与耶稣分开。
不同观点
主流基督教
基督徒认为男人和女人在基督里是平等的。他们说,《旧约》严厉的律法属于古代以色列,教会不受它们约束。
保罗写道,在基督里并不分男女。
反驳
这节经文说的是归属于基督。同一部《新约》仍然不许女人在会中讲道或说话,而提摩太前书把这建立在伊甸园上。《古兰经》应许信道的男女同样的报酬(33:35)。
伊斯兰的观点
《古兰经》和先知(ﷺ)尊崇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女人,并给予女人《圣经》律法所不给的权利。凡阿丹没有一同承担的,《古兰经》都不归咎于夏娃。
利未记把母亲在生女儿之后的不洁净期加倍。
《圣经》的律法允许父亲卖女儿。它命令砍断以某种方式保护丈夫的妻子的手。如果一个已许配的女子在城里受到侵犯,它根据她的沉默推定她同意了,把她和那男子一同用石头打死。
《圣经》的律法根据丈夫的指控用石头打死新娘,除非她的父母能拿出她贞洁的凭据。《古兰经》对凡告发贞洁的妇女而没有四个见证者的男人处以鞭刑。它还允许妻子以发誓为自己洗清。
利未记说,凡摸经期中的女人或她的床的,都不洁净。先知(ﷺ)允许与她做除房事以外的一切。
保罗让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提摩太前书不许她们讲道,因为先造的是亚当,被引诱的是夏娃。
《古兰经》说,恶魔一同欺骗了阿丹和他的妻子,而真主(﷾)饶恕了阿丹。所以没有罪责落在女人身上。
《古兰经》谴责因生女儿而忧愁,先知(ﷺ)应许善待抚养女儿的人得到报酬。
先知(ﷺ)把母亲放在一个人善待对象的首位,并说乐园在她的脚下。
《古兰经》把法老的妻子和玛利亚立为所有信士的模范。它还应许男女行善得到同等的报酬。
《古兰经》给女人和妻子固定的继承份额。民数记只在没有儿子时才提到女儿,而且从不提到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