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
伊斯兰教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一份简单契约。家人常常帮忙促成婚事。但先知(ﷺ)命令,女子出嫁前必须征求她本人的意见;有一位父亲强迫女儿出嫁,他就宣布那桩婚姻无效。丈夫必须给新娘一份聘礼,叫作聘仪(迈赫尔),它归新娘所有。婚约要有见证、要公开,大多数教法学派还要求有新娘的监护人。婚外性行为是禁止的。男人和女人在真主(﷾)面前价值相等、报酬相等。《古兰经》向每一个行善的信士,无论男女,应许同样美满的生活。丈夫和妻子彼此享有权利,也各有义务。《古兰经》称他们之间的纽带是爱悦和怜恤。
完整解释
同意与聘仪
先知(ﷺ)禁止不经女子同意就娶她,无论她以前是否结过婚。有一位父亲违背曾经结过婚的女儿的意愿把她嫁出去,先知(ﷺ)宣布那桩婚姻无效。《古兰经》规定聘仪(迈赫尔,即婚礼赠品)是新娘自己的财产。只有她自愿,才可以把其中一部分退还。
艾布·胡莱勒传述,先知(ﷺ)说,结过婚的妇女不经与她商量不得再嫁,处女不经她的许可不得出嫁。
曾经结过婚的汗莎·宾特·希达姆传述,她父亲违背她的意愿把她嫁了出去,于是她去找先知(ﷺ),先知宣布这桩婚姻无效。
“你们应当把妇女的聘仪,当做一份赠品,交给她们。如果她们心甘情愿地把一部分聘仪让给你们,那么,你们可以乐意地加以接受和享用。”
监护人与见证人
先知(ﷺ)说,没有瓦里(新娘的监护人,通常是她的父亲)就没有婚姻。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三个教法学派认为,监护人必须参与订立婚约。哈乃斐学派允许成年女子自己订立婚约,但对于不相称的婚事,监护人可以提出异议。所有学派都要求婚姻有见证或公开,因为秘密的婚姻不是伊斯兰教所说的婚姻。
艾布·穆萨传述,先知(ﷺ)说,没有监护人(瓦里)就没有婚姻。
在真主(﷾)面前平等
《古兰经》成对地列举信士的美德,男女并列,并应许双方同样的赦宥和报酬。它向每一个行善的人,无论男女,应许美满的生活。它描述最初的男人和女人是从一个人造出来的。
“顺从的男女、信道的男女、诚实的男女、坚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斋戒的男女、保守贞操的男女、常念安拉的男女,安拉已为他们预备了赦宥和重大的报酬。”
“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
“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了你们,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并且从他俩繁衍了许多男人和女人。你们当敬畏安拉——你们凭安拉和亲情而相互要求(权利)。安拉确是监视你们的。”
丈夫和妻子的权利
《古兰经》说,妻子应享的合理权利,与她们应尽的义务相当,而男人比她们高一级。许多穆斯林学者把这一级与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角色联系起来。这个角色带来更多的义务,例如交付聘仪、供养家庭。伊本·阿拔斯是先知(ﷺ)的圣门弟子,也是7世纪早期的《古兰经》注释者。他把这一级理解为丈夫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古兰经》命令丈夫善待妻子。先知(ﷺ)告诉信道的丈夫不要憎恨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喜欢她的某一品性,他会喜欢她的另一品性。
“被休的妇人,当期待三次月经;她们不得隐讳安拉造化在她们的子宫里的东西,如果她们确信安拉和末日。在等待的期间,她们的丈夫是宜当挽留她们的,如果他们愿意重修旧好。她们应享合理的权利,也应尽合理的义务;男人的权利,比她们高一级。安拉是万能的,是至睿的。”
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话说,男人比女人高的那‘一级’,是丈夫放弃妻子对他应尽的部分义务,并且他因此不向她索取自己的全部权利。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以便你们收回你们所给她们的一部分聘仪,除非她们作了明显的丑事。你们当善待她们。如果你们厌恶她们,(那么,你们应当忍受她们),因为,或许你们厌恶一件事,而安拉在那件事中安置了许多福利”
艾布·胡莱勒传述,先知(ﷺ)说,男信士不应当憎恨女信士:如果他不喜欢她的某一品性,他会喜欢她的另一品性。
爱悦、怜恤与贞洁
《古兰经》把婚姻列为真主(﷾)的迹象之一。丈夫和妻子在彼此身上得到安宁,真主(﷾)使他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因为婚姻是性生活唯一合法的地方,《古兰经》禁止人连私通都不要接近。
“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不同观点
伊斯兰的观点
婚姻是一份庄重而简单的契约,以给新娘的赠礼和见证人订立。先知(ﷺ)命令,女子出嫁前必须征求她本人的意见。男人和女人在真主(﷾)面前平等,先知(ﷺ)命令人善待自己的妻子。
伊斯兰教法四大学派一致认为,聘仪是必须交付的,婚姻必须有见证或公开。它们在监护人的参与是否必需上有分歧。哈乃斐学派在任何情况下都以成年女子本人的同意为条件。马立克学派和沙斐仪学派允许父亲为从未结过婚的女儿订立婚约,但认为仍应征求她的意见(布哈里圣训实录 5136)。
先知(ﷺ)命令,女子出嫁前必须征求她本人的意见。有一位父亲违背女儿的意愿订立婚约,他宣布那桩婚姻无效。
丈夫必须给新娘一份聘礼,它归新娘所有。
先知(ﷺ)说,没有监护人就没有婚姻。四大教法学派中有三个把监护人的参与定为婚约的条件。
《古兰经》向信道的男人和信道的女人应许同样的赦宥和报酬。
丈夫和妻子彼此享有权利。《古兰经》说丈夫比妻子高一级,学者们把这与他作为一家之主的地位以及他对妻子的义务联系起来。
丈夫奉命以善意和公平与妻子共同生活。
先知(ﷺ)告诉信道的丈夫不要憎恨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喜欢她的某一品性,他会喜欢她的另一品性。
《古兰经》把婚姻表现为真主(﷾)的迹象,建立在爱悦和怜恤之上,并禁止婚外的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