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
是的,而且常常很残酷。许多人以为只有伊斯兰教有叛教法。其实基督教的法律也惩罚改变信仰,长达一千多年。罗马的基督教皇帝剥夺离开信仰者的权利:不得立遗嘱,不得继承遗产。13世纪卡斯蒂利亚的法典下令处死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1512年,葡萄牙人割下了费尔南·洛佩斯的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他是在印度的一名士兵,成了穆斯林并投向穆斯林一方。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因人们保持或皈依伊斯兰教而烧死他们。1680年,一名坚守伊斯兰教的加的斯男子在马德里被活活烧死。葡萄牙1603年的法律下令给来自西非的奴隶施洗,孩子不经本人同意。摩西律法也下令处死转向别神的人。伊斯兰教自身对叛教的刑罚是一条惩治叛国的法律,只有穆斯林国家的法庭才能执行。今天,许多皈依者仍被自己的家人排斥。《古兰经》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
完整解释
罗马的基督教皇帝
罗马帝国成为基督教国家后,便惩罚离开信仰的人。《天主教百科全书》概述了狄奥多西皇帝和查士丁尼皇帝的法典。叛教者失去全部公民权利。他们不能在法庭上作证。他们既不能把财产留给任何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罗马帝国成为基督教国家后,叛教者受到剥夺全部公民权利的惩罚。他们不能在法庭上作证,既不能遗赠财产,也不能继承财产。”它引用了《狄奥多西法典》第16卷第7题(论叛教者)和《查士丁尼法典》第1卷第7题。“在中世纪,民法和教会法都把叛教者与异端归为一类。”
- 4至5世纪
基督教的罗马
叛教者失去公民权利:不得作证,不得立遗嘱,不得继承。
- 13世纪
卡斯蒂利亚法典
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要为此而死。
- 1499
格拉纳达
已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若拒绝回来,就被投入监狱。
- 1512
果阿
费尔南·洛佩斯失去了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
- 1559
塞维利亚
三名摩里斯科人因保持伊斯兰教被烧死。
- 1603
葡萄牙和巴西
几内亚奴隶必须受洗;孩子不经本人同意。
- 1680
马德里
人称穆斯塔法的拉萨罗·费尔南德斯因坚守伊斯兰教被活活烧死。
- 2010
英国
66%的受访皈依者说家人反应不好。
卡斯蒂利亚的法律:成为穆斯林者处死
《七章法典》是13世纪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十世的主要法典。其中一条法律称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为叛徒。它说,如果在国王的土地上发现他,“就让他为此而死”。下一条法律讲的是成为穆斯林后又回来的人。他仍要受罚,终身背负污名。他永远不能作证、担任官职、立遗嘱或继承遗产。然而,同一部法典禁止强迫穆斯林成为基督徒。它说应当用好言相劝去赢得他们,“不可用武力”。
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十世法典中关于穆斯林(摩尔人)的一题。第2条说,基督徒应当用好言和讲道赢得穆斯林归信,“不可用武力”,并禁止强迫他们。第4条说,背弃基督信仰而成为摩尔人的人犯下了极大的恶行和叛逆;若在我们领地的任何地方发现这样的人,“就让他为此而死”(que muera por ello)。第5条说,叛教者,即成为犹太人或摩尔人后又悔改回来的基督徒,仍不能免于惩罚:他要永远背负污名,他的证词永远不被接受,他不得担任任何官职,既不能立遗嘱,也不能成为任何人的继承人。
格拉纳达,1499年:皈依伊斯兰教者被投入监狱
格拉纳达是西班牙最后一个穆斯林王国,于1492年投降。它的条约禁止强迫已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回到基督教。1499年,红衣主教西斯内罗斯利用条约的漏洞召集他们。他把拒绝回到基督教的人投入监狱。1499年12月18日,其中一名妇女正被押走。她高喊自己正被强迫成为基督徒,全城随即起事。西班牙随后撕毁了条约。
《格拉纳达条约》禁止违背意愿强迫“埃尔切”(已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回到基督教。1499年,红衣主教弗朗西斯科·希门尼斯·德·西斯内罗斯利用漏洞召集埃尔切,并监禁拒绝回到基督教的人。1499年12月18日,押送一名埃尔切妇女的官员在她高喊自己正被强迫成为基督徒后遭到包围,起义由此开始。对起义的镇压被用来废除条约,穆斯林被要求在受洗、为奴或死亡之间选择,或者流亡;到1501年,格拉纳达的穆斯林名义上都已成为基督徒。
因成为穆斯林而遭残害:费尔南·洛佩斯,1512年
费尔南·洛佩斯是驻印度果阿的葡萄牙士兵,葡萄牙于1510年占领了果阿。他在那里成了穆斯林,娶了当地女子,并投向穆斯林一方。1512年,葡萄牙人夺回了这座城市。穆斯林指挥官拉苏尔·汗交出了葡萄牙皈依者,条件是饶他们性命。总督阿方索·德·阿尔布克尔克却下令拷打他们,许多人因此死去。洛佩斯的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被割掉。1516年,他害怕在里斯本被当作叛徒对待。于是他在偏远的圣赫勒拿岛离开了自己的船。他在那里几乎独自生活,直到1545年去世。
一名葡萄牙士兵,1510年在阿方索·德·阿尔布克尔克麾下参加了征服果阿之战。将近两年后阿尔布克尔克回来时,洛佩斯已娶了当地女子,皈依伊斯兰教,并投向拉苏尔·汗。拉苏尔·汗以饶他们性命为条件交出了葡萄牙叛逃者;他们却遭到拷打,许多人死去。作为他们的首领,洛佩斯被割掉了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在回国途中,他选择留在偏远的圣赫勒拿岛,在那里几乎独自生活了约三十年,于1545年去世。
评论A. R. 阿扎姆关于费尔南·洛佩斯的书。洛佩斯成了穆斯林,并表示愿为比贾布尔的穆斯林统治者与同胞作战。阿尔布克尔克命令手下割掉洛佩斯的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1516年他获得国王赦免,启程回葡萄牙,但害怕在里斯本被当作叛徒,便在圣赫勒拿岛下了船。在那里生活14年后,他搭乘过往船只回到里斯本,见了国王和王后,随后又回到岛上,约十二年后在那里去世。
1510年:葡萄牙占领果阿
葡萄牙士兵洛佩斯被留在驻军中。
他成了穆斯林
他娶了当地女子,投向穆斯林一方。
1512年:许诺饶命,随后遭残害
他的鼻子、双耳、右手和左手拇指被割掉。
1516年:留在圣赫勒拿岛
他害怕在里斯本被当作叛徒,在岛上离开了船。
1545年:他死在岛上
他在那里几乎独自生活了将近三十年。
因保持伊斯兰教而被烧死
从1502年起,卡斯蒂利亚的穆斯林必须受洗,否则就得离开。他们被称为摩里斯科人。宗教裁判所是教会审判错误信仰的法庭,后来又审判他们暗中保持伊斯兰教。1559年9月24日在塞维利亚,三名摩里斯科人被烧死。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也被烧死。‘信仰行动’(auto de fe)是宣读宗教裁判所判决的公开仪式。在1680年6月30日马德里的大型‘信仰行动’上,被告中有一名穆斯林。他叫拉萨罗·费尔南德斯,人称穆斯塔法,来自加的斯。他成了穆斯林,当了一名海盗,也就是海上劫掠者。历史学家亨利·查尔斯·李写道,他坚守自己的新信仰,“被活活烧死”。
关于宗教裁判所审判摩里斯科人,即被强迫受洗的西班牙穆斯林,因其保持伊斯兰教。“在1559年9月24日塞维利亚的信仰行动中,有三名摩里斯科人被烧死,八人穿悔罪服、入狱而得和解;其中六人还受了鞭刑,包括三名妇女。”关于1680年6月30日马德里的大型信仰行动:“只有一名伊斯兰教徒,拉萨罗·费尔南德斯,别名穆斯塔法,加的斯人,他叛教后当了海盗;他坚守自己所皈依的信仰,被活活烧死。”
阐述了费迪南和伊莎贝拉接受格拉纳达穆斯林为臣民时的投降条件,答应保留他们的土地、清真寺和他们自己的法律。描述了格拉纳达的强迫改宗如何遵循托莱多大主教弗朗西斯科·希门尼斯·德·西斯内罗斯的专断做法,以及1502年2月12日的王室敕令(pragmatica)如何命令所有摩尔人在4月底以前离开卡斯蒂利亚和莱昂王国,扣留十四岁以下的男孩和十二岁以下的女孩,其条件使离开成为不可能:他们只能从比斯开的港口出海,不得前往纳瓦拉、阿拉贡、土耳其人或非洲的摩尔人那里,留下来则面临死刑。李说,这道敕令没有明说任何其他选择,因此改宗这一逃避它的唯一途径可以被称为自愿的;他给这一段加的标题是‘卡斯蒂利亚的强迫改宗’。
被奴役的非洲人:依法受洗
被运往美洲的非洲人中,有数十万是穆斯林。葡萄牙1603年的法典在巴西同样适用。它命令凡拥有几内亚奴隶的人,须在六个月内让他们受洗。做不到的主人,奴隶就归认领者所有。十岁及以下的孩子须在一个月内受洗。法律给出的理由是:“对他们不必等待其同意”。年纪较大的奴隶若经神父警告后仍然拒绝,则不得强迫。1685年,法国的《黑人法典》下令其美洲岛屿上的每个奴隶都要受洗。
“拥有几内亚奴隶的人应让他们受洗。”任何人,无论身份如何,凡拥有几内亚奴隶,须在得到他们后的六个月内让他们受洗成为基督徒,“否则就归认领者所有”。如果十岁以上的奴隶在主人要求时不愿成为基督徒,主人应告知教堂的院长或本堂神父;如果该奴隶经神父警告、并在证人面前被询问后仍拒绝受洗,主人不受处罚。十岁及以下的奴隶须在一个月内受洗,“因为对他们不必等待其同意”。几内亚女奴所生的孩子,须按基督徒孩子的通常时间受洗。该法典颁布于1603年,其第五卷在巴西一直有效,直到1830年的刑法典。
一部16至19世纪在美洲被奴役的数十万西非穆斯林的历史。它追溯了通往塞内冈比亚、富拉人地区、豪萨地区和古马里地区的奴隶贸易路线;指出许多被俘者能读写阿拉伯文;讲述了阿尤巴·苏莱曼·迪亚洛、欧麦尔·本·赛义德和比拉利·穆罕默德的生平;描述了强制洗礼、新名字以及对穆斯林功修的压制;记述了1835年的巴伊亚起义;并解释了为什么伊斯兰教没有在他们的后代中延续下来。
管理法国美洲岛屿奴隶制的法国王室敕令。其第二条规定,岛上所有奴隶都要受洗,并接受天主教、使徒和罗马宗教的教导;购买新到非洲人的定居者要在一周内向总督和监政官报告,由他们负责让这些人接受教导和受洗。
犹太教:摩西律法及其法庭
摩西律法下令处死暗中引诱别人去事奉别神的人。即使是兄弟或儿子也一样。它下令凭两三个证人的话,用石头打死被发现敬拜别神的人。然而拉比们使这类判决变得极为罕见。《密释纳》是继《圣经》之后最早的犹太律法成文汇编。它把七年判处一次死刑的法庭称为毁灭性的法庭。拉比塔丰和拉比阿基瓦说,若由他们审判,就永远不会有人被处死。即使在现代以色列,离开犹太教也有法律上的代价。1962年,以色列最高法院审理了一名生为犹太人、后来成为天主教徒的男子的案件。法院裁定,根据《回归法》他不算犹太人。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
“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哪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我不曾吩咐的;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看哪,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们打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七年判处一人死刑的公会(犹太最高法庭)被称为毁灭性的法庭。拉比以利亚撒·本·亚撒利雅说:七十年一次。拉比塔丰和拉比阿基瓦说:若我们在公会中,就永远不会有人被处死。拉班西缅·本·迦玛列回答说,那样他们就会使以色列的杀人者增多。
奥斯瓦尔德·鲁费森生为犹太人,但皈依了天主教。在1962年的这一案件(16 PD 2428)中,法院要判定谁在《回归法》意义上是犹太人,以色列最高法院裁定他是叛教者,不符合《回归法》中犹太人的条件。
印度和缅甸的现代法律
一些国家至今仍为改变宗教设置障碍。这些是国家的法律,不是印度教或佛教的教导。到2023年,印度有十个邦制定了禁止以武力、欺诈或许以好处使人改教的法律。这些法律说它们只禁止强迫改教。但以北方邦2021年的法律为例。想改教的人必须提前60天告知县长,也就是地方长官。随后警方调查改教的“真实意图、目的和原因”。之后,新的宗教会被张贴“在办公室的布告栏上”。未提前告知就改教,可能被判最多三年监禁。在以佛教徒为主的缅甸,2015年的一项法律在每个地方区域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想改变宗教的人必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接受面谈。之后还有90天的学习期,委员会才作决定。很少有人愿意为自己的信仰接受警方询问、被公开张贴。所以这类法律可能会让人干脆不去改变宗教。
截至2023年,印度有十个邦制定了各自的法律,禁止以武力、引诱或欺诈使人改变宗教。改教并非完全禁止,经县长批准、遵循法定程序即可进行。北方邦2020年《禁止非法改变宗教条例》于2021年获批,规定对违法者处一至十年监禁,被改教者为未成年人、妇女或表列种姓、表列部落成员的,处二至十年;未经许可的跨宗教婚姻也属违法。
第8条:想改教的人必须至少提前六十天向县长提交声明;县长须让警方调查拟议改教的“真实意图、目的和原因”;不提交声明者处六个月至三年监禁。第9条:改教后,当事人须在六十天内提交第二份声明,写明个人信息及原有宗教和新宗教;县长须将其张贴“在办公室的布告栏上”;当事人须在21天内到县长面前确认。第5条(2024年修订):非法改教处三至十年监禁。
关于缅甸议会于2015年8月通过的《宗教皈依法》:它将在每个镇区设立宗教皈依审查与登记委员会。凡年满18岁、希望改变宗教的人,都要提交申请,说明改教理由。申请人须接受至少五名委员会成员的面谈,之后有90天的学习期,只有委员会批准才能获得改教证书。人权观察称之为“国家对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利完全不正当的干涉”。
提前60天
告知县长自己希望改教。
警方调查
警方审查真实意图、目的和原因。
改教后60天内
提交第二份声明,写明原有宗教和新宗教。
公开张贴
声明被张贴在县长办公室的布告栏上。
21天内
本人到县长面前确认。
官方奉行无神论的国家
官方奉行无神论的国家也限制宗教。2014年,联合国一个调查委员会考察了朝鲜。它发现“几乎完全剥夺了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在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但执政党为自己的党员另有规定。2011年,一位党内高级官员写道:“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因此,一名党员如果成为穆斯林,就违反了党的规定。
“委员会认定,几乎完全剥夺了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除少数国家控制的教堂外,基督徒被禁止践行自己的宗教并遭到迫害;被发现践行基督教的人会受到严厉惩罚。
中共中央统战部的朱维群在党刊《求是》上撰文说:“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他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都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并说“不是共产党员的人有宗教信仰自由”。
今天:被自己的家人排斥
今天,基督徒占多数的国家的法律已不再惩罚改变信仰。但皈依者常常在家中付出代价。2010年,斯旺西大学的凯文·布赖斯调查了英国皈依伊斯兰教的人。三分之二(66%)的人说家人对他们的皈依持负面态度。许多家庭随着时间推移态度缓和了。但这些家庭中有28%依然持负面态度。皈依者谈到了“与从前的家人和朋友隔绝”。
为“信仰事务”(Faith Matters)所做的英国伊斯兰教皈依者调查。“多数(66%)受访者说家人对其皈依伊斯兰教持负面态度。只有11%说态度积极,12%说态度中立。”“在说态度负面的人中,43%说家人的态度随时间变得积极,30%变为中立,28%仍然负面。”皈依者自己的话包括“与从前的家人和朋友隔绝”。
- 66%起初持负面态度的家庭
- 11%起初持积极态度的家庭
- 28%负面家庭中,后来仍然负面
伊斯兰教的叛教法:一条惩治叛国的法律
伊斯兰教法确实对叛教,也就是离开信仰,规定了刑罚。它来自先知(ﷺ)的话,而不是来自《古兰经》。这些话指向的是叛国。在一段圣训中,他说的是离开自己宗教的人,“离弃集体”。另一段圣训提到那个“出来与安拉及其使者作战”的人。艾布·达伍德把这段圣训放在了他论叛教的章节中。一段较短的圣训说:“谁改变了他的宗教,就杀了他”。与较长的圣训对照来读,它指的是离开集体去与集体作战的人。在麦地那,穆斯林是一个处于战争中的小集体。离开他们可能意味着投奔敌人。有些人甚至计划假装信仰再抛弃它,以此动摇别人。《古兰经》讲到了一个早晨信、晚上就“表示不信”的计划。哈乃斐派是伊斯兰教法的主要学派之一,它清楚地说明了理由。对不信的惩罚要等到后世。今世的刑罚只是为了防止“发动战争”。这样来读,这条刑罚针对的是离开伊斯兰教去反对集体的人。今天各国仍然惩治叛国;在美国,叛国可判死刑。
阿卜杜拉·本·麦斯欧德传述,先知(ﷺ)说,作证除安拉外别无神灵、他是安拉使者的穆斯林,其血只在三种情况下可流:以命抵命,已婚者通奸,以及脱离宗教、离弃集体的人(al-mariq min al-din al-tarik lil-jamaʿa)。
阿伊莎传述,先知(ﷺ)说,穆斯林的血只因三种原因之一才可合法地流:已婚男子通奸;出来与安拉及其使者作战的人;或杀人者。艾布·达伍德把这段圣训放在“关于叛教者的判决”一章中。
伊克里麦传述,阿里烧死了一些异端者,伊本·阿拔斯说他不会烧死他们,因为先知(ﷺ)禁止用安拉的火刑惩罚任何人。他会改为处死他们,因为先知说过:谁改变了他的宗教,就杀了他。
“信奉天经的人中有一部分人说:“你们可以在早晨表示信信士们所受的启示,而在晚夕表示不信,(你们这样做),他们或许叛教。”
哈乃斐派的权威教法手册解释了为何不处死离开伊斯兰教的妇女。原则是,对不信的惩罚要等到后世,因为提前惩罚会破坏今生作为考验的意义。今世的刑罚偏离这一原则,只是为了防止一种迫在眉睫的祸害,即发动战争(al-hirab)。妇女不会被认为会这样做,所以离开伊斯兰教的妇女被拘押,而不被处死。
凡对美国负有效忠义务而对美国发动战争,或依附其敌人、给予敌人援助和便利者,即犯叛国罪,应处死刑,或处不少于五年的监禁并处罚金。
有人离开伊斯兰教会怎样?
这条法律只能在穆斯林国家施行,而且只有其统治者或他的代表才能执行。任何亲属和任何个人都从来没有这个权利。大多数学者要求先劝这个人回来。罕百里派是另一个教法学派,给他三天时间。如果他重新说出信仰的言辞,法庭就接受,不去追究他的内心。哈乃斐派根本不因此处死妇女。因为不认为妇女会去打仗。《古兰经》讲到那些“先信道,又叛道,再信道,再叛道”的人。它没有为他们规定任何今世的刑罚。今天,大多数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都没有惩治叛教的法律。
罕百里学派法学家伊本·古达玛认为,原则上,除统治者(伊玛目)或他委任代行的人以外,任何人都不得执行固定刑罚(哈德)。他允许的唯一例外是一条关于主人与他自己的奴隶的古老裁决,这在今天已不适用。
希拉基规定,成年且神志健全的叛教者,无论男女,在施加任何刑罚之前,都要被劝请回归伊斯兰教三天。罕百里派教法学家伊本·古达麦在评注这一规定时记载,劝叛教者悔改是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也是欧麦尔的判决。
伍萨麦·本·栽德传述,在一次战斗中,一个人说了“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之后,他杀了这个人,以为那人只是为了保命才这样说。先知(ﷺ)一再地问:他说了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之后,你还杀了他吗?伍萨麦说,他真希望自己在那一天之前还没有成为穆斯林。
这部哈奈菲派的标准法学手册认为,离开伊斯兰教的妇女不被处死。她被拘押,直到她回归伊斯兰教。
哈乃斐派的权威教法手册解释了为何不处死离开伊斯兰教的妇女。原则是,对不信的惩罚要等到后世,因为提前惩罚会破坏今生作为考验的意义。今世的刑罚偏离这一原则,只是为了防止一种迫在眉睫的祸害,即发动战争(al-hirab)。妇女不会被认为会这样做,所以离开伊斯兰教的妇女被拘押,而不被处死。
“先信道,又叛道,再信道,再叛道,而叛逆日增的人,安拉不会赦宥他们,也不会指引他们任何道路。”
2019年,198个国家和地区中有79个(40%)有反对亵渎的法律或政策,其中包括一些欧洲国家;有22个有反对叛教的法律。
一条惩治叛国的法律
圣训讲的是离弃集体。哈乃斐派把刑罚与发动战争联系在一起。
只在穆斯林国家
只有其统治者或他的代表才能处理。亲属或个人绝不可以。
先劝其回来
大多数学者要求先劝当事人回来;罕百里派给三天时间。
他的话就足够
如果他重新说出信仰的言辞,法庭不追究他的内心。
妇女免死
哈乃斐派不因此处死妇女,因为不认为妇女会去打仗。
暴力的指控对双方都适用
伊斯兰教常因其叛教法,也就是关于离开信仰的法律,被说成暴力和野蛮。然而惩罚改变信仰并不是伊斯兰教的发明。基督教的罗马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就这样做了。卡斯蒂利亚、葡萄牙和宗教裁判所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也这样做。《古兰经》本身没有规定让人们去惩罚离开伊斯兰教的人。它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任何穆斯林都不得因为别人改变宗教而伤害他。
“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塔吾特而信安拉,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安拉是全聪的,是全知的。”
“罗马帝国成为基督教国家后,叛教者受到剥夺全部公民权利的惩罚。他们不能在法庭上作证,既不能遗赠财产,也不能继承财产。”它引用了《狄奥多西法典》第16卷第7题(论叛教者)和《查士丁尼法典》第1卷第7题。“在中世纪,民法和教会法都把叛教者与异端归为一类。”
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十世法典中关于穆斯林(摩尔人)的一题。第2条说,基督徒应当用好言和讲道赢得穆斯林归信,“不可用武力”,并禁止强迫他们。第4条说,背弃基督信仰而成为摩尔人的人犯下了极大的恶行和叛逆;若在我们领地的任何地方发现这样的人,“就让他为此而死”(que muera por ello)。第5条说,叛教者,即成为犹太人或摩尔人后又悔改回来的基督徒,仍不能免于惩罚:他要永远背负污名,他的证词永远不被接受,他不得担任任何官职,既不能立遗嘱,也不能成为任何人的继承人。
| 法律 | 规定了什么 | 由谁执行 |
|---|---|---|
| 摩西律法 | 引诱他人事奉别神者处死;敬拜别神者用石头打死 | 法庭,凭两三个证人;拉比们使其极为罕见 |
| 基督教的罗马 | 没有公民权利:不得作证,不得立遗嘱,不得继承 | 国家 |
| 卡斯蒂利亚,13世纪 | 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处死 | 国王的法庭 |
| 宗教裁判所 | 因保持或皈依伊斯兰教而处以火刑 | 教会法庭,由国家执行判决 |
| 伊斯兰教法 | 来自圣训、针对离弃集体的刑罚,视同叛国;先劝其回来 | 只有统治者的法庭,在穆斯林国家 |
| 印度,十个邦(今天) | 北方邦:提前60天告知、警方调查、公开张贴;非法改教处三至十年 | 县长、警方和法院 |
| 缅甸(2015) | 说明理由提出申请、面谈、90天学习,然后发证 | 每个地方区域的委员会 |
不同观点
主流基督教
今天的基督徒拒绝这些惩罚。他们说,这些法律来自当时的国王和法庭,而不是来自福音书,而且基督教国家早已放弃了它们。
这些是国王的法律,不是基督的教导。
反驳
宗教裁判所是教会的法庭。1680年,它让人把一个坚守伊斯兰教的人活活烧死。教会最重要的导师托马斯·阿奎那教导说,凡顽固坚持错误信仰的人,都应交给国家处死。
基督教国家放弃了这类法律,而今天有些国家仍有惩治叛教的法律。
反驳
基督教国家是在施行了几个世纪之后才放弃的。《古兰经》没有为离开伊斯兰教规定任何今世的刑罚,并禁止宗教上的强迫。所以,说只有伊斯兰教残酷对待改变信仰的人,这一指控站不住脚。
伊斯兰的观点
几个世纪以来,基督教统治者惩罚成为穆斯林或保持穆斯林身份的人。《古兰经》说,不可强迫任何人信仰。伊斯兰教要求按照它自己的教导来评判它,正如基督徒为自己的信仰所要求的那样。
13世纪卡斯蒂利亚的法典下令处死成为穆斯林的基督徒。
1512年,葡萄牙人割下了已成为穆斯林的费尔南·洛佩斯的鼻子、双耳和右手。他曾被许诺饶他一命。
1680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因一名男子坚守伊斯兰教而把他活活烧死。
葡萄牙1603年的法律下令给来自非洲的奴隶施洗,孩子不经本人同意。
在一项英国调查中,三分之二的伊斯兰教皈依者遭到家人的负面反应。
在伊斯兰教法中,只有统治者的法庭才能处理叛教,而且要先劝当事人回来。任何亲属或个人都不能自行处置。
《古兰经》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