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伊斯蘭教法係真主(﷾)為穆斯林制定嘅生活方式,其中大部分係崇拜同良好嘅品行。呢個詞嘅意思係一條道路。古典嘅伊斯蘭教法書籍幾乎都以潔淨同禮拜開頭。接着係施捨、齋戒同朝覲,然後先係貿易、婚姻同繼承。關於罪行嘅刑罰喺後面,只佔整體嘅一小部分。學者安薩里話,教法嘅存在係為咗保護五樣嘢:信仰、生命、理智、後代同財產。喺平常嘅一天裏,伊斯蘭教法叫穆斯林禮拜、孝敬佢嘅母親、畀窮人飯食。佢叫佢善待鄰居,誠實買賣,即使不利於自己都要公正。喺伊斯蘭教中,法律同道德係一體嘅。日常工作只要係為真主(﷾)而做,都成為崇拜。
完整解釋
呢個詞嘅意思
沙里亞(Sharia)嘅意思係一條道路,即為人遵行而鋪設嘅路。喺《古蘭經》中,真主(﷾)告訴先知(ﷺ),佢已使佢遵循宗教嘅一條道路(教法,shari'a),並叫佢遵守佢。另一節經文話,真主(﷾)為每一個民族制定咗一種教律同法程。
“然後,我使你遵循關於此事的教法。你應當遵守那常道,不要順從無知者的私慾。”
“我降示你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而監護之。故你當依安拉所降示的經典而為他們判決,你不要捨棄降臨你的真理而順從他們的私慾。我已為你們中每一個民族制定一種教律和法程。如果安拉意欲,他必使你們變成一個民族。但他把你們分成許多民族,以便他考驗你們能不能遵守他所賜予你們的教律和法程。故你們當爭先為善。你們全體都要歸於安拉,他要把你們所爭論的是非告訴你們。”
教法書籍嘅編排次序
伊本·古達麥係12至13世紀嘅穆斯林學者。佢嘅《穆格尼》係罕百里學派嘅標準著作,罕百里學派係伊斯蘭教法四大學派之一。佢顯示咗通常嘅次序。佢以潔淨同禮拜開頭,然後係施捨、齋戒同朝覲。接着係貿易、繼承同婚姻。關於罪行同固定刑罰(哈德)嘅篇章,遠喺關於崇拜嘅篇章之後,喺佢後面嘅幾卷中。
伊斯蘭教法的標準參考著作之一(罕百里學派)。它以潔淨篇開頭,然後是禮拜,接着是殯禮、施捨、齋戒和朝覲。隨後是貿易、繼承、婚姻和離婚。關於傷害、血金和固定刑罰(哈德)的篇章在後面幾卷。
教法嘅目的
穆斯林學者們問,整個教法係為咗咩。卒於1111年嘅學者安薩里回答話,佢保護五樣嘢:宗教、生命、理智、後代同財產。佢稱佢哋為教法嘅宗旨。後來嘅學者在此基礎上加以發展,稱之為『麥嘎西德』(maqasid,伊斯蘭教法嘅宗旨)。所以,謀殺被禁止,係因為佢毀壞生命;飲酒被禁止,係因為佢毀壞理智。通姦被禁止,係因為佢毀壞血統;偷竊被禁止,係因為佢毀壞財產。教法係一道圍牆,圍住每一個正派嘅人都希望受到保護嘅嘢。穆斯林學者們認為,固定刑罰只屬於穆斯林國家合法嘅法庭,絕唔屬於個人。關於穆斯林與所在地法律嘅頁面對此作了解釋。
在這部論述伊斯蘭教法原理的著作中,安薩里認為,伊斯蘭教法對人類的宗旨是保護五樣東西:他們的宗教、生命、理智、後代和財產。凡是保護這五者的,就是利益(麥斯萊哈);凡是毀壞它們的,就是應當防止的傷害。
教法保護嘅五件事
- 宗教,即係信仰。
- 生命,所以禁止謀殺。
- 理智,所以禁止飲酒。
- 後代同血統,所以禁止通姦。
- 財產,所以禁止偷竊。
每一個行為都有一個裁定
伊斯蘭教法畀每一個行為一個裁定。學者們將行為分為五個等級。『主命』(fard)意為必須嘅,比如每日嘅禮拜同齋月嘅齋戒。『聖行』(sunnah)意為值得嘉許嘅,即遵循先知(ﷺ)嘅榜樣。『許可』(mubah)意為單純允許嘅。『可憎』(makruh)意為唔受歡迎嘅。『禁止』(haram)意為被禁止嘅。凡唔係禁止嘅,就係合法嘅(halal),任何人都不可禁止真主(﷾)所允許嘅。先知(ﷺ)話,合法嘅係明確嘅,禁止嘅都係明確嘅。佢教導信士遠離二者之間可疑嘅事情。
“信道的人們啊!齋戒已成為你們的定製,猶如它曾為前人的定製一樣,以便你們敬畏。”
“希望安拉和末日,並且多多記念安拉者,你們有使者可以作為他們的優良模範。”
“信道的人們啊!安拉已准許你們享受的佳美的食物,你們不要把它當作禁物,你們不要過分。安拉的確不喜愛過分的人。”
“你們對於自己所敍述的事,不要妄言:「這是合法的,那是違法的。」以致你們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者必不成功。”
努爾曼·本·巴希爾聽先知(ﷺ)説:合法的是明確的,禁止的也是明確的,二者之間有一些可疑的事情,大多數人並不知道。誰遠離可疑的事情,誰就保全了他的宗教和他的名譽。
| 判斷 | 含義 |
|---|---|
| 主命(法爾德) | 必須履行嘅,例如每日嘅禮拜同齋月嘅齋戒 |
| 聖行 | 受鼓勵嘅,效法先知(ﷺ)嘅榜樣 |
| 准許(穆巴哈) | 單純允許嘅 |
| 可憎(麥克魯海) | 唔受喜愛嘅 |
| 禁止(哈拉姆) | 被禁止嘅;凡唔係禁止嘅,都係合法嘅 |
法律同道德係一體嘅
伊斯蘭教唔將法律同道德當作兩回事。非法嘅都係不道德嘅。道德價值唔隨一代人嘅情緒而改變,因為法律同道德都來自真主(﷾)。《古蘭經》話,真主(﷾)喺先知(ﷺ)在世時就成全咗宗教。佢仲禁止任何人憑自己嘅意思講某樣嘢係合法嘅或違法嘅。學者們區分兩個層面。伊斯蘭教法係《古蘭經》同聖行,即先知(ﷺ)嘅榜樣中固定嘅命令。教法學(fiqh,學者們從中得出嘅裁定)可以適應每個時代變化嘅需要。但與伊斯蘭教法相牴觸嘅裁定係無效嘅。
“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了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
“你們對於自己所敍述的事,不要妄言:「這是合法的,那是違法的。」以致你們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假借安拉的名義而造謠者必不成功。”
西方嘅法律同道德喺邊度分道
喺大多數西方國家,法律同教會嘅道德教導已經分道揚鑣。自從加拿大最高法院喺1988年廢除舊法以來,加拿大就冇關於墮胎嘅刑事法律。天主教會教導話,一切蓄意墮胎都係嚴重嘅惡,並禁止佢嘅成員噉做。
加拿大最高法院廢除了《刑法典》中關於墮胎的條款。此後議會再也沒有通過任何關於墮胎的刑事法律。
《教理》教導説,自公元1世紀起,教會就確認一切蓄意墮胎在道德上都是惡的,這一教導沒有改變,也不能改變;直接墮胎嚴重違反道德律。
信仰、公共生活同政府
伊斯蘭教唔將生活分為私人嘅宗教部分同公共嘅世俗部分。信仰引導穆斯林喺家中、喺工作中、喺公共生活中點樣生活。政府嘅工作可以由學者以外嘅人來做。《古蘭經》喺使者(ﷺ)之外仲講到「你們中的主事人」。但每一種權柄都喺真主(﷾)嘅律法之下,任何爭執都要歸真主(﷾)同佢嘅使者(ﷺ)判決。基督徒常常引用耶穌關於該撒嘅物當歸畀該撒嘅話。今日大多數基督徒佔多數嘅國家都有世俗政府。然而同一句話嘅結尾係「神的物當歸給神」,而伊斯蘭教教導話,生活嘅每一部分都係屬於真主(﷾)嘅。無論穆斯林住喺邊度,同一部律法都約束佢遵守佢所居住國家嘅法律(17:34)。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服從安拉,應當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主事人,如果你們為一件事而爭執,你們使那件事歸安拉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安拉和末日的話。這對於你們是裨益更多的,這也是最美好的解釋。”
“他們對他説:是該撒的。他就對他們説: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你們不要接近孤兒的財產,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們應當履行諾言;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
日常行為可以係崇拜
伊斯蘭教法唔止係儀式。佢涵蓋整個生活。先知(ﷺ)教導話,行為憑舉意來判斷。所以,為真主(﷾)而做嘅工作、家庭生活同善行,都成為崇拜嘅行為。
歐麥爾·本·赫塔布聽先知(ﷺ)説,行為憑舉意來判斷,每個人得到他所舉意的。為今世利益或為娶一個女人而遷徙的人,只得到他為之遷徙的東西。
父母同鄰居
伊斯蘭教法嘅大部分係喺家中同街上遵行嘅,而唔係喺任何法庭上。先知(ﷺ)三次講母親係最應該得到一個人善待嘅人,其次先係父親。《古蘭經》命令孝敬父母、優待親戚、親愛近鄰同遠鄰。先知(ﷺ)話,信士不可傷害鄰居,並且要厚待佢。佢仲話,天使加百列不斷囑咐佢善待鄰居,次數之多,使佢以為鄰居會成為繼承人。
艾布·胡萊勒傳述,有人問先知(ﷺ):誰最應該得到我的善待?先知説:你的母親。那人又問了三次其次是誰,回答是:你的母親,然後是你的母親,然後是你的父親。
“你們當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當孝敬父母,當優待親戚,當憐恤孤兒,當救濟貧民,當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當款待旅客,當寬待奴僕。安拉的確不喜歡傲慢的、衿誇的人。”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誰信安拉和末日,就不可傷害他的鄰居,應當款待他的客人,應當説好話,否則就保持沉默。
艾布·舒萊哈傳述,先知(ﷺ)説:誰信仰安拉和末日,誰就當厚待他的鄰居,厚待他的客人。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説,天使加百列不斷囑咐他善待鄰居,次數之多,使他以為加百列會讓鄰居成為繼承人。
窮人同誠實嘅買賣
《古蘭經》稱讚嗰啲只為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同俘虜嘅人。先知(ﷺ)將畀人飯食列為伊斯蘭教中最好嘅事情之一。《古蘭經》有一整章以對買賣中欺詐嘅人嘅警告開頭。先知(ﷺ)話,誠實嘅買賣係蒙福嘅。有一次,佢發現濕嘅糧食藏喺乾嘅下面,就話:邊個欺騙,邊個就唔係佢嘅人。
“他們為喜愛安拉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我們只為求得安拉的恩賜和喜悦,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
阿卜杜拉·本·阿慕爾傳述,一個人問先知(ﷺ),伊斯蘭教的哪些品質最好。他回答:給人飯吃,並向你認識的人和你不認識的人都道平安。
“傷哉!稱量不公的人們。”
哈基姆·本·希扎姆傳述,先知(ﷺ)説:如果買賣雙方説實話,並講清貨物的缺點和優點,他們的買賣就會蒙福;如果他們説謊或隱瞞什麼,他們買賣的福分就會喪失。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把手伸進一堆待售的糧食裏,發現下面是濕的。他問賣主為什麼不把濕的糧食放在上面讓人們看得見,並説:誰欺騙,誰就不是他的人。
公正,即使不利於你自己
伊斯蘭教法命令公正,即使佢不利於穆斯林自己、佢嘅父母或佢嘅親戚。即使對佢唔鍾意嘅人,佢都命令公正。穆斯林所居住之地嘅法律有專門嘅頁面。伊斯蘭教法約束佢遵守那法律,除非佢命令佢犯罪。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應當成為維護公道,為安拉而作證的人,即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安拉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你們不要順從私慾,以致偏私。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證,那麼,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你們當敬畏安拉。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阿卜杜拉·本·歐麥爾傳述,先知(ﷺ)説,穆斯林必須聽從和服從掌權者,無論他喜歡與否,除非他被命令違抗真主。如果他被命令去犯罪,那就不聽從,也不服從。
唔同觀點
伊斯蘭嘅觀點
伊斯蘭教法係真主(﷾)通過先知(ﷺ)所賜嘅整個生活方式。佢主要係崇拜、倫理同家庭生活,佢嘅宗旨係保護信仰、生命、理智、家庭同財產。刑法只係其中一小部分。
《古蘭經》將真主(﷾)為先知(ﷺ)所定嘅宗教稱為一條教法(shari'a),一條要遵循嘅道路。
古典嘅教法書籍以潔淨同禮拜開頭。佢哋喺講完崇拜、貿易同家庭法之後,才講罪行同刑罰。
安薩里教導話,教法嘅存在係為咗保護宗教、生命、理智、後代同財產。
喺伊斯蘭教中,法律同道德係一體嘅。非法嘅都係不道德嘅。固定嘅命令唔會一代一代地改變。
加拿大冇關於墮胎嘅刑事法律,而天主教會將蓄意墮胎作為嚴重嘅惡加以禁止。所以喺西方,法律同教會嘅道德已經分道揚鑣。
伊斯蘭教唔將宗教同國家分開。可以由別嘅人治理,但所有嘅權柄都喺真主(﷾)嘅律法之下。無論穆斯林住喺邊度,那律法都約束佢遵守所在國家嘅法律(17:34)。
每一個行為都被分為必須嘅(主命)、值得嘉許嘅(聖行)、允許嘅、唔受歡迎嘅或被禁止嘅(禁止)。
任何為真主(﷾)而做嘅合法行為都係崇拜,因為行為憑舉意來判斷。
伊斯蘭教法命令孝敬父母、善待鄰居。
伊斯蘭教法命令畀窮人飯食,禁止買賣中嘅欺詐。
《古蘭經》命令公正,即使不利於自己同自己嘅家人,即使對敵人都係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