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古蘭經》對以色列嘅後裔(雅各嘅後代,雅各又名以色列)既有稱讚都有責備,正如佢哋自己嘅先知所做嘅噉樣。佢稱《妥拉》中有「嚮導和光明」(5:44)。佢話,穆薩嘅宗族中有一夥人,「本着真理引導他人,因真理而主持公道」(7:159)。佢都有嚴厲嘅經文。佢話,有啲人破壞盟約,殺害先知,因而受到詛咒(5:13,5:78,3:112)。摩西都噉樣講過:「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申命記 9:24)。《古蘭經》按信仰同行為來評判,從來唔按出身。「他們不是一律的」(3:113),門都一直敞開着(5:65)。穆斯林可以娶猶太婦女,可以食猶太人嘅食物(5:5)。下面每一節嚴厲嘅經文都完整引用,並説明古典註釋家(解釋《古蘭經》嘅早期學者)點樣理解佢。
完整解釋
按信仰同行為評判,從來唔按出身
《古蘭經》尊重每個時代以色列中嘅正直之人。佢話,眾先知、「一般明哲和博士」都依照《妥拉》,即借摩西賜下嘅律法進行判決(5:44)。佢話,真主(﷾)使以色列「超越世人」(2:47)。佢讓門一直敞開:「我必勾銷他們的罪惡」(5:65)。呢個正正係《妥拉》自己嘅模式:先對悖逆嘅人發出咒詛,然後喺佢哋認罪時記念盟約。《古蘭經》對以色列嘅要求,就係《妥拉》嘅要求。佢要求佢哋遵守盟約,並聽從真主(﷾)所應許要興起嘅嗰位先知(申命記 18:18)。
“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嚮導和光明,歸順安拉的眾先知,曾依照它替猶太教徒進行判決,一般明哲和博士,也依照他們所奉命護持的天經而判決,他們曾今都是見證者,故你們不要畏懼人,當畏懼我,不要以我的跡象去換取些微的代價。誰不依照安拉所降示的經典而判決,誰就是不信道的人。”
“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銘記我所賜你們的恩典,並銘記我曾使你們超越世人。”
“假若信奉天經的人信道而且敬畏,我必勾銷他們的罪惡,我必使他們入恩澤的樂園。”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就是他們對我所行的背信之事,以及他們與我反其道而行。我也要與他們反其道而行,把他們帶到他們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下來,他們又為自己的罪孽受了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也記念我與以撒所立的約,並我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也要記念這地。”
“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銘記我所賜你們的恩惠,你們當履行對我的約言,我就履行對你們的約言;你們應當只畏懼我。”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我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説的話,我必向誰追討。”
5:82同5:51:被引用最多嘅經文
被引用最多嘅兩節經文係5:82同5:51。5:82係對先知(ﷺ)講嘅:「你必定發現」。佢講猶太教徒同以物配主嘅人對信道者仇恨最深。佢話自稱基督教嘅人對信道者最親近。泰伯裏(卒於923年)係《古蘭經》嘅早期註釋家之一。佢將5:82理解為真主(﷾)告訴先知(ﷺ)佢將會遇到咩。佢將其中嘅讚揚與先知(ﷺ)時代嗰啲聽咗《古蘭經》而歸信嘅特定基督徒聯繫起嚟。其中有阿比西尼亞(埃塞俄比亞)國王內加什嘅使者。阿拉伯原文la-tajidanna係對先知(ﷺ)講嘅一種強調嘅將來時:佢告訴佢,喺佢所遇到嘅人中佢將發現咩。呢個係一個陳述,而唔係關於後世任何時代猶太人嘅規定,都冇畀穆斯林任何命令。佢都唔係對每一個猶太人嘅判決:同一部《古蘭經》話「他們不是一律的」(3:113)。5:51禁止以猶太教徒同基督教徒為awliya'。本站所用嘅優素福·阿里英譯本將呢個詞譯作『朋友和保護者』,馬堅譯作「盟友」。泰伯裏將佢解釋為對抗信士嘅助手同盟友。佢認為呢一禁令對所有信士都普遍適用。佢確信呢節經文係關於一個偽信者降示嘅,即一個自稱信奉伊斯蘭教而實際上並唔信嘅人。嗰個人出於恐懼保留咗噉樣一種聯盟。下一節經文描寫噉樣嘅人,佢哋話「我們恐怕遭遇厄運」(5:52)。同一章允許穆斯林娶猶太婦女(5:5)。
“你必定發現,對於信道者仇恨最深的是猶太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你必定發現,對於信道者最親近的是自稱基督教的人;因為他們中有許多牧師和僧侶,還因為他們不自大。”
泰伯裏把這節經文理解為真主告訴先知(ﷺ)(他的註釋點出了先知的名字)他將會發現:猶太教徒和崇拜偶像的人對信他的人敵意最深。他把讚揚與那些聽了《古蘭經》而歸信的基督徒聯繫起來:阿比西尼亞的國王內加什及其使者,或那些遵行耶穌教法、後來接受伊斯蘭教的人。他用他們的虔誠以及在真理面前的謙卑來解釋他們的親近。他把他們與經文所説的猶太教徒相對照,他説,那些猶太教徒長久以來慣於殺害先知、篡改啓示。這正是2:61和3:112的指控,以色列自己在尼希米記 9:26 中的認罪也提出了同樣的指控。
“他們不是一律的。信奉天經的人中有一派正人,在夜間誦讀安拉的經典,且為安拉而叩頭。他們確信安拉和末日,他們勸善戒惡,爭先為善;這等人是善人。他們無論行什麼善功,絕不至於徒勞無酬。安拉是全知敬畏者的。”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他們各為其同教的盟友。你們中誰以他們為盟友,誰就是他們的同教。安拉必定不引導不義的民眾。”
“你將看見有心病的人,將爭先地去與他們親善,還要託辭説:「我們恐怕遭遇厄運。」安拉也許降下勝利,或發出命令,而他們因為自己心中隱藏的陰謀,而變成悔恨的人。”
泰伯裏解釋説,這節經文禁止信士們以猶太教徒和基督徒為對抗信仰之民的助手和盟友(ansar wa-hulafa')。他給出了三種可能的降示背景,其中包括歐巴代·本·薩米特放棄了與猶太盟友的聯盟,而阿卜杜拉·本·烏拜伊卻保留了他的聯盟。他説,沒有哪一條確定降示背景的傳述可靠到足以依賴。他確信這節經文是關於一個出於恐懼而保留這種聯盟的偽信者降示的,正如下一節經文(5:52)所表明的。他認為,無論降示背景如何,這一禁令對所有信士都是普遍適用的。
“今天,准許你們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經者的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你們的食物,對於他們也是合法的。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經的自由女,對於你們都是合法的,如果你們把她們的聘儀交給她們,但你們應當是貞節的,不可是淫蕩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誰否認正信,誰的善功,確已無效了;他在後世,是虧折的人。”
關於詛咒嘅經文:5:13、5:64、5:78同9:30
有四節經文講到詛咒,每一節都點明瞭一種行為或一句話。5:13話,真主(﷾)棄絕咗嗰啲破壞盟約嘅人。然而佢將「少數人」排除喺奸詐嘅指控之外,並以「故你當饒恕他們,原諒他們」結尾。5:64用「但願他們因為自己所説的惡言而被棄絕」譴責「安拉的手是被拘束的」呢句話。伊本·阿拔斯係先知(ﷺ)嘅堂弟,都係《古蘭經》嘅早期權威。佢話,呢句話嘅意思係真主(﷾)吝嗇,而唔係話佢嘅手被捆住咗。伊本·阿拔斯嘅學生伊克里瑪話,呢節經文係關於一個人,即猶太人芬哈斯降示嘅。呢節經文仲話:「我將仇視和怨恨,投在他們之間,直到復活日」。泰伯裏將呢理解為喺猶太教徒同基督徒之間。5:78將詛咒加喺「以色列的後裔中不信道的人」身上,係借大衞同耶穌之口。兩人都係以色列之子,責備嘅係自己嘅同胞。伊本·阿拔斯話,呢一詛咒見於每一部經典,從《妥拉》到《古蘭經》。原因喺5:79:佢哋不互相勸阻佢哋所做嘅惡事。9:30譴責以斯拉(歐宰爾)係神嘅兒子呢種説法。佢以「願安拉詛咒他們」結尾。泰伯裏記載咗兩種關於是邊個話呢話嘅傳述:一個人,或一羣喺麥地那來見先知(ﷺ)嘅猶太人。
“只為他們破壞盟約,我棄絕了他們,並使他們的心變成堅硬的;他們篡改經文,並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戒。除他們中的少數人外,你常常發現他們的奸詐,故你當饒恕他們,原諒他們。安拉確是喜愛行善者的。”
“猶太教徒説:「安拉的手是被拘束的。」但願他們的手被拘束,但願他們因為自己所説的惡言而被棄絕!其實,他的兩隻手是展開的;他要怎樣費用,就怎樣費用。從你的主降示你的經典,必定要使他們多數的人更加橫暴,更加不信道。我將仇視和怨恨,投在他們之間,直到復活日。每逢他們點燃戰火的時候,安拉就撲滅它。他們在地方上肆意作惡。安拉不喜愛作惡的人。”
泰伯裏解釋説,「安拉的手是被拘束的」意思是真主吝嗇,扣留他的恩惠,因為阿拉伯人把給予説成是手的工作。他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他們的意思不是説真主的手被捆綁,而是説他吝嗇,扣留他所擁有的。伊克里瑪説,這節經文是關於猶太人芬哈斯降示的。泰伯裏像穆賈希德一樣,把「我將仇視和怨恨,投在他們之間,直到復活日」理解為在猶太教徒和基督徒之間。他把「每逢他們點燃戰火的時候」理解為他們聚集起來反對他們的對手,而真主把他們驅散;穆賈希德説,這是指對穆罕默德(ﷺ)的戰爭。他把他們「作惡」的努力理解為這些猶太教徒和基督徒違抗真主、拒絕他的跡象、否認他的使者。
“以色列的後裔中不信道的人,曾被達五德和麥爾彥之子爾撒的舌所詛咒,這是由於他們的違抗和過分。”
泰伯裏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以色列人中不信道的人在每一部經典中都受到詛咒:在摩西時代的《妥拉》中,在大衞時代的《詩篇》中,在耶穌時代的《引支勒》中,在穆罕默德(ﷺ)時代的《古蘭經》中。他從下一節經文(5:79)給出原因:他們不互相勸阻他們所做的惡事。
“猶太人説:「歐宰爾是安拉的兒子。」基督教徒説:「麥西哈是安拉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安拉詛咒他們。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
泰伯裏記載了關於是誰説「歐宰爾是安拉的兒子」的兩種觀點。一種説是一個人,名叫菲納斯。另一種出自伊本·阿拔斯,列出了薩拉姆·本·米什卡姆、努爾曼·本·奧法、沙斯·本·蓋斯和馬立克·本·賽夫。這些人問先知(ﷺ),既然他不認為以斯拉是神的兒子,他們怎麼能跟從他。他還記載伊本·阿拔斯説,這種説法的起因是以斯拉在《妥拉》被遺忘之後恢復了它。
卑賤與困苦:2:61、3:112同7:167
2:61同3:112講到卑賤,兩節都畀出咗原因。3:112講嘅係有經人,即猶太教徒同基督教徒。佢話,「他們無論在哪裏出現」,都要陷入卑賤之中。佢點明瞭原因:「他們不信安拉的跡象,而且枉殺眾先知」。2:61畀出咗同樣嘅原因。泰伯裏將3:112理解為講嗰啲拒絕先知(ﷺ)嘅猶太人,無論佢哋住喺邊度,喺穆斯林嘅土地上定係喺別處。呢節經文將嗰啲借「安拉的和約與眾人的和約」安居嘅人排除喺外;呢度嘅阿拉伯詞係habl,意為繩索。泰伯裏將呢繩索理解為保障佢哋嘅生命、財產同子女安全嘅約定。佢仲稱呢段記述係一種提醒,好讓佢哋回頭,都係對穆斯林嘅警告。呢節經文講嘅係真主(﷾)嘅審判;佢冇讓任何人蔘與執行。3:112之後嘅下一節經文以「他們不是一律的」開頭(3:113)。7:167緊接喺違犯安息日者嘅故事之後,泰伯裏將佢理解為講猶太人。佢話,真主(﷾)要派人來對付佢哋,使佢哋遭受酷刑,「直到復活日」。伊本·阿拔斯將呢理解為人頭税(吉茲耶),由先知(ﷺ)同佢嘅民族徵收。人頭税係喺穆斯林統治下非穆斯林所繳納嘅一種税。無論伊本·阿拔斯嘅意思係咩,呢節經文都冇畀任何穆斯林或任何國家今日對付猶太人嘅任務。呢節經文以「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結尾。下一節經文話,真主(﷾)考驗佢哋,「以便他們覺悟」(7:168)。《妥拉》對破壞盟約都定下同樣嘅咒詛:「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申命記 28:65)。然而神話:「我卻不厭棄他們」(利未記 26:44)。呢啲經文冇一節允許穆斯林虧待任何人:對所有人都要公道(5:8,60:8)。
“他們無論在哪裏出現,都要陷入卑賤之中,除非借安拉的和約與眾人的和約方能安居,他們應受安拉的譴怒,他們要陷於困苦之中。這是因為他們不信安拉的跡象,而且枉殺眾先知,這又是因為他們違抗主命,超越法度。”
“當時,你們説:「穆薩啊!專吃一樣食物,我們絕不能忍受,所以請你替我們請求你的主,為我們生出大地所產的蔬菜——黃瓜、大蒜、扁豆和玉葱。」他説:「難道你們要以較貴的換取較賤的嗎?你們到一座城裏去吧!你們必得自己所請求的食物。」他們陷於卑賤和窮困中,他們應受安拉的譴怒。這是因為他們不信安拉的跡象,而且枉殺眾先知;這又是因為他們違抗主命,超越法度。”
泰伯裏把這節經文理解為是説拒絕穆罕默德(ﷺ)的猶太人:無論他們在哪裏,在穆斯林的土地上還是在以物配主者的土地上,卑賤都加在他們身上。他引述哈桑的話:這個民族發現他們在向拜火教徒繳納人頭税(吉茲耶),真主使他們卑賤,把他們置於穆斯林的腳下。他把「和約」(habl,字面意為繩索)解釋為保障他們的生命、財產和子女安全的約定和安全保證。他認為這個例外並沒有解除卑賤:無論有沒有那個約定,卑賤都留在他們身上。他從經文給出原因:拒絕真主的跡象、殺害先知、違抗和越分。他説,真主講述了臨到那些違犯他法度之人的羞辱和譴怒,有兩個原因。這是對他們的提醒,好讓他們回頭。這也是對「我們的民族」的警告,叫他們不要走他們的路而遭遇同樣的結局。
“他們不是一律的。信奉天經的人中有一派正人,在夜間誦讀安拉的經典,且為安拉而叩頭。他們確信安拉和末日,他們勸善戒惡,爭先為善;這等人是善人。他們無論行什麼善功,絕不至於徒勞無酬。安拉是全知敬畏者的。”
“當時,你的主宣佈他一定派人來使他們繼續遭受酷刑,直到復活日。你的主確是懲罰神速的。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我曾使他們散處四方,成為若干派別,他們中有善人,有次於善人的,我用種種禍福考驗他們,以便他們覺悟。”
泰伯裏把7:167理解為真主宣佈他將派人來對付猶太人,直到復活日,使他們受苦。他記載,有人説這是指阿拉伯人。他們與那些既不接受伊斯蘭教、也不繳納人頭税的人作戰,而對於繳納的人,這是卑微的標誌。他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這就是人頭税,徵收它的是穆罕默德(ﷺ)和他的民族,直到復活日。關於這節經文的結尾,他説真主對那些因不信和違抗而招致懲罰的人是懲罰神速的。他饒恕悔過並回頭順從他的人。關於7:168,他把「善人」理解為那些信真主和他的使者的人。他説,真主是在他們背離自己的宗教之前、在耶穌被派到他們那裏之前,這樣描述他們的。他把「以便他們覺悟」理解為召喚他們回頭順從真主並悔過。
“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腳之地;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裏心中跳動,眼目失明,精神沮喪。”
“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你們當敬畏安拉。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安拉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安拉確是喜愛公平者的。”
關於『猴子』嘅經文:2:65、7:166同5:60
有三節經文講到人被變成猴子。2:65同7:166講嘅係一個海濱城市中違犯安息日嘅人(7:163)。真主(﷾)對佢哋話:「你們變成卑賤的猴子吧」。5:60係對「信奉天經的人們」(5:59)講嘅,講到過去嘅一啲人,真主(﷾)「使他們一部分變成猴子和豬」。先知(ﷺ)話,真主(﷾)冇畀佢所變形嘅人留下後代同子孫。佢仲話,猿猴同豬喺那以前就存在咗。所以被變形嘅人冇留下任何活到今日嘅人,用呢啲經文來侮辱猶太人係一種誤用。
“你們確已知道你們中有些人,在安息日超越法度,故我對他們説:「你們變成卑賤的猴子吧。」”
“你向他們詢問那個海濱城市的情況吧。當時他們在安息日違法亂紀。當時,每逢他們守安息日的時候,魚兒就浮游到他們面前來;每逢他們不守安息日的時候,魚兒就不到他們的面前來。由於他們不義的行為,我才這樣考驗他們。”
“當他們妄自尊大,不肯遵守戒律的時候,我對他們説:「你們變成卑賤的猴子吧!」”
“你説:「信奉天經的人們啊!你們責備我們,只為我們確信安拉,確信他降示我們的經典,和他以前降示的經典;只為你們大半是犯罪的人。」”
“.你説:「我告訴你們在安拉那裏所受的報酬有比這更惡劣的,好嗎?有等人曾受安拉的棄絕和譴怒,他使他們一部分變成猴子和豬,一部分崇拜塔吾特,這等人,他們的地位是更惡劣的,他們更遠地背離了正道。」”
阿卜杜拉·本·麥斯歐德傳述,有人在先知(ﷺ)面前提到猿猴,一位傳述者認為還有豬,説它們是被變形的人。他説,真主沒有給他所變形的人留下後代和子孫,猿猴和豬在那以前就存在了。
另外三節嚴厲嘅經文:3:110、62:5同2:96
另外三節經文都常被引用。3:110首先要穆斯林自己負責。只有喺佢哋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嘅時候,佢哋先係優秀嘅民族。關於有經人,佢話佢哋中有一部分係信士,「大部分是罪人」。62:5將嗰啲奉命遵守摩西律法而唔遵守嘅人比作馱經嘅驢子。伊本·阿拔斯將呢驢子當作凡讀經典卻唔遵行之人嘅譬喻。先知耶利米都噉樣話佢嗰個時代嘅文士:「文士虛妄的筆,實在是徒然作工」。2:96同5:82一樣,係對先知(ﷺ)講嘅:「你必發現他們」。泰伯裏將2:94-96理解為喺先知(ﷺ)時代對麥地那嘅猶太人及其拉比提出嘅挑戰。佢哋聲稱後世,即來世,只屬於佢哋自己(2:94)。如果後世真係佢哋嘅,佢哋就唔會怕死,但係佢哋「比世人還貪生」。耶利米都責備過對一種呼召嘅同樣虛假嘅倚靠:「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古蘭經》向穆斯林提出同樣嘅問題:「難道你們願以後世的幸福換取今世的生活嗎?」(9:38)。
“你們是為世人被產生的優秀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假若信奉天經的人確信正道,那對於他們是更好的。他們中有一部分是信士,大部分是罪人。”
“奉命遵守《討拉特》而不遵守者,譬如馱經的驢子。否認安拉的跡象的民眾的譬喻,真惡劣!安拉是不引導不義的民眾的。”
泰伯裏解釋説,這驢子馱着它無法利用的知識之書。那些受賜《妥拉》卻不依照它行事、也不信穆罕默德(ﷺ)的人也是這樣,而《妥拉》吩咐他們追隨他。他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真主把這作為凡讀經典卻不遵行其中內容之人的譬喻。
“你們怎麼説:『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裏』?看哪,文士虛妄的筆,實在是徒然作工。”
“你必發現他們比世人還貪生,比那以物配主的還貪生;他們中每個人,都願享壽千歲,但他們縱享長壽,終不免要受刑罰。安拉是明察他們的行為的。”
“你説:「如果在安拉那裏的後世的安宅,是你們私有的,他人不得共享,那麼,你們若是誠實的,你們就希望早死吧!」”
泰伯裏把2:94理解為真主賜給他的先知(ﷺ)用來駁斥住在麥地那他周圍的猶太人的論據。他説,真主藉此揭露了他們的拉比和學者。他們聲稱後世只屬於他們自己,於是被要求:如果他們是誠實的,就希望早死吧。他把2:96理解為是對先知(ﷺ)説的,説的是同樣那些猶太人。他説,他們怕死,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不信會招致什麼在等着他們。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説:『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信道的人們啊!教你們為安拉而出征的時候,你們怎麼依戀故鄉,懶得出發呢?難道你們願以後世的幸福換取今世的生活嗎?今世的享受比起後世的幸福來是微不足道的。”
以色列自己嘅先知最先噉樣説
呢啲核心指控並不新鮮。佢哋早已見於《塔納赫》(希伯來聖經),係奉神嘅名講出嘅。佢哋係:悖逆、破壞盟約、馱着律法卻唔遵守、殺害先知。摩西告訴以色列,「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佢哋常常悖逆。以賽亞稱以色列為悖逆嘅兒女。佢都將以色列放喺馱獸之下:驢認識主人嘅槽,「以色列卻不認識」。耶利米講文士嘅筆徒然作工,正如62:5講馱着律法卻唔遵守。佢咒詛唔聽從盟約之話嘅人,正如5:13噉樣。尼希米記第9章嘅禱告承認以色列「殺了那些警戒他們、使他們歸向你的先知」。歷代志講述佢哋點樣照王嘅吩咐,喺聖殿嘅院內用石頭打死先知撒迦利亞。呢個正正係2:61同3:112嘅指控。民數記第11章中有2:61所講嘅黃瓜、葱同蒜。猶太人接受佢哋自己先知嘅呢啲話。所以,呢啲嚴厲嘅經文並唔係關於以色列嘅一種新嘅説法。主要嘅問題在於:《古蘭經》係咪來自同一位神。
“你要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天,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説: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嗐,犯罪的國民,擔着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了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轉身退後。”
“你們怎麼説:『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裏』?看哪,文士虛妄的筆,實在是徒然作工。”
“你要對他們説: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説: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了那些警戒他們、使他們歸向你的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那時神的靈披在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身上,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説:『神如此説: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眾人同謀,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
“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也又哭號説:『誰給我們肉吃呢?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葱、蒜。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
| 指控 | 喺希伯來聖經中 | 喺《古蘭經》中 |
|---|---|---|
| 悖逆同破壞盟約 | 摩西:自從佢認識佢哋以來,佢哋常常悖逆(申命記9:24)。耶利米咒詛唔聽從盟約之話嘅人(耶利米書11:3)。 | 破壞盟約嘅人受咗詛咒(5:13)。 |
| 馱着律法卻唔遵守 | 耶利米:文士嘅筆徒然作工(耶利米書8:8)。以賽亞:驢認識主人嘅槽,以色列卻唔認識(以賽亞書1:3)。 | 像馱着書嘅驢(62:5)。 |
| 殺害先知 | 尼希米嘅禱告承認以色列殺咗先知(尼希米記9:26)。撒迦利亞喺聖殿嘅院內被石頭打死(歷代志下24:20-21)。 | 佢哋殺害咗眾先知(2:61、3:112)。 |
| 黃瓜、葱同蒜 | 以色列人哭着想念埃及嘅食物:黃瓜、葱同蒜(民數記11:5)。 | 佢哋向摩西要同樣嘅食物(2:61)。 |
《古蘭經》按信仰同行為來判斷,絕唔按出身:佢哋並不都係一樣嘅。
稱讚嘅經文指嘅係邊個
《古蘭經》稱讚嘅經文,必須像佢嚴厲嘅經文一樣被準確地理解。註釋家將其中大部分理解為講嗰啲喺先知(ﷺ)到來時信咗佢嘅人。泰伯裏轉述伊本·阿拔斯嘅話講,3:85係喺2:62之後降示嘅。佢將呢理解為伊本·阿拔斯認為2:62已被廢止,即被後來嘅經文所取代。泰伯裏自己嘅解讀唔需要廢止。佢將3:113-115理解為講阿卜杜拉·本·薩拉姆以及同佢一齊接受伊斯蘭教嘅其他麥地那猶太人。佢將3:199理解為講猶太教徒同基督徒中嘅穆斯林。佢將5:66中嘅「一夥中和的人」理解為對耶穌話真話嘅人。伊本·阿拔斯嘅另一位學生穆賈希德稱佢哋為有經人中嘅穆斯林。泰伯裏直截咗當地將7:159理解為講穆薩宗族中嘅一夥正直嘅人。所以,呢啲經文並唔係因為猶太人係猶太人而稱讚佢哋。佢哋稱讚嘅係信仰同行為,無論係喺摩西嘅時代,定係喺先知(ﷺ)嘅時代。
“信道者、猶太教徒、基督教徒、薩比安人,凡歸信了安拉和末日,並且行善的,將來在主那裏必得享受自己的報酬,他們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
泰伯裏把這節經文中對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薩比安人所説的「凡歸信了安拉和末日」理解為信穆罕默德(ﷺ)以及他所帶來的,並保持到死。他引述蘇丁的話:猶太人的信仰原本是堅守《妥拉》和摩西的道路,直到耶穌到來。穆賈希德和蘇丁説,這節經文是關於賽勒曼·法裏西所認識的一些基督徒降示的,他們在先知(ﷺ)奉使之前就去世了。他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真主後來降示了3:85,他認為這表明伊本·阿拔斯主張2:62已被廢止。他本人更傾向於他的第一種解讀,認為它更接近經文的字面意思。
“他們不是一律的。信奉天經的人中有一派正人,在夜間誦讀安拉的經典,且為安拉而叩頭。他們確信安拉和末日,他們勸善戒惡,爭先為善;這等人是善人。他們無論行什麼善功,絕不至於徒勞無酬。安拉是全知敬畏者的。”
泰伯裏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3:113-115是在阿卜杜拉·本·薩拉姆、賽阿萊拜·本·賽耶、烏賽德·本·賽耶、艾賽德·本·歐拜德和其他猶太人接受伊斯蘭教時降示的。一些沒有接受的拉比曾説,只有他們中最壞的人才追隨了他。泰伯裏傾向於這種解讀:這幾節經文讚揚有經人中的信士,即堅守真主經典的一夥人。他也引述格塔德的話:那些人並沒有全部滅亡;真主在他們中間留有餘民。
“信奉天經的人中,的確有人信仰安拉,信仰你們所受的啓示,和他們所受的啓示;同時,他們是敬事安拉的,他們不以安拉的跡象換取些微的代價,這等人,將在他們的主那裏享受他們的報酬。安拉確是清算神速的主。”
泰伯裏對3:199給出三種解讀:阿比西尼亞的國王內加什;阿卜杜拉·本·薩拉姆及與他一起的人;或猶太教徒和基督徒中的穆斯林。他傾向於最後一種,即穆賈希德的解讀,因為這節經文無限定地提到有經人。他説,即使它是關於內加什降示的,它也涵蓋所有像他那樣在遵循《妥拉》和《引支勒》之後追隨先知(ﷺ)的人。
“假若他們遵守《討拉特》和《引支勒》,以及他們的主所降示他們的其他經典,那麼,他們必得仰食頭上的,俯食腳下的。他們中有一夥中和的人;他們中有許多行為惡劣的人。”
泰伯裏把「遵守《討拉特》和《引支勒》」理解為依照這些經典一致的內容行事,首先是信真主的使者。他把「他們的主所降示他們的其他經典」理解為穆罕默德(ﷺ)帶來的《古蘭經》。他把「一夥中和的人」(umma muqtasida)理解為那些對耶穌説真話的人。他們稱他為真主的使者和言辭,既不把他當作真主的兒子,也不詆譭他的出生。穆賈希德説,他們是有經人中的穆斯林。
“穆薩的宗族中,有一夥人,本着真理引導他人,因真理而主持公道。”
泰伯裏直截了當地解釋這節經文:以色列人中有一夥人堅守真理,依照真理行事,並憑真理公正地裁判。他還附上一些傳述而不對其作出判斷,説以色列有一個支派不認同殺害先知,被真主帶到了一片遙遠的土地。
對穆斯林用同樣嘅標準
猶太讀者會問,《古蘭經》係咪用呢個標準要求佢自己嘅民眾。係嘅。3:110話,只有喺穆斯林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嘅時候,佢哋先係優秀嘅民族。47:38警告穆斯林,如果佢哋違背命令,真主(﷾)就要以別嘅民眾代替佢哋。伊本·阿拔斯將62:5嘅驢子理解為凡讀經典卻唔遵行嘅人。呢啲話同樣適用於拿着《古蘭經》嘅穆斯林。泰伯裏都將3:112理解為對佢自己民族嘅警告。先知阿摩司畀出咗呢個標準:呼召越近,清算越嚴。《古蘭經》唔因出身豁免任何人,穆斯林都包括在內。
“你們是為世人被產生的優秀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假若信奉天經的人確信正道,那對於他們是更好的。他們中有一部分是信士,大部分是罪人。”
“你們這等人啊!有人勸你們為主道而費用,你們中卻有吝嗇的。吝嗇的人自受吝嗇之害。安拉確是無求的,你們確是有求的。如果你們違背命令,他就要以別的民眾代替你們,然後,他們不像你們樣。”
泰伯裏解釋説,這驢子馱着它無法利用的知識之書。那些受賜《妥拉》卻不依照它行事、也不信穆罕默德(ﷺ)的人也是這樣,而《妥拉》吩咐他們追隨他。他引述伊本·阿拔斯的話:真主把這作為凡讀經典卻不遵行其中內容之人的譬喻。
泰伯裏把這節經文理解為是説拒絕穆罕默德(ﷺ)的猶太人:無論他們在哪裏,在穆斯林的土地上還是在以物配主者的土地上,卑賤都加在他們身上。他引述哈桑的話:這個民族發現他們在向拜火教徒繳納人頭税(吉茲耶),真主使他們卑賤,把他們置於穆斯林的腳下。他把「和約」(habl,字面意為繩索)解釋為保障他們的生命、財產和子女安全的約定和安全保證。他認為這個例外並沒有解除卑賤:無論有沒有那個約定,卑賤都留在他們身上。他從經文給出原因:拒絕真主的跡象、殺害先知、違抗和越分。他説,真主講述了臨到那些違犯他法度之人的羞辱和譴怒,有兩個原因。這是對他們的提醒,好讓他們回頭。這也是對「我們的民族」的警告,叫他們不要走他們的路而遭遇同樣的結局。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穆斯林被吩咐點樣對待猶太人
喺日常生活中,律法係清楚嘅。穆斯林可以食有經人嘅食物,可以娶佢哋中貞節嘅女子(5:5)。對於所有未曾為宗教而對佢作戰、都未曾將佢從家園驅逐嘅人,佢都可以善待佢哋、公平待遇佢哋(60:8)。對人哋嘅怨恨絕唔能夠使佢不公道(5:8)。一個穆斯林因為一個猶太人指着摩西發誓而打咗佢一記耳光,先知(ﷺ)為此生咗氣,並懷着尊敬談到摩西。佢為一個猶太人嘅送殯隊伍站起嚟,話:難道那唔係一個靈魂咩?
“今天,准許你們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經者的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你們的食物,對於他們也是合法的。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經的自由女,對於你們都是合法的,如果你們把她們的聘儀交給她們,但你們應當是貞節的,不可是淫蕩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誰否認正信,誰的善功,確已無效了;他在後世,是虧折的人。”
“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安拉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安拉確是喜愛公平者的。”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你們當敬畏安拉。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艾布·胡萊勒傳述,一個猶太商人指着那位使摩西超越眾人的主發誓,一個麥地那穆斯林因此打了他一記耳光。那個猶太人向先知(ﷺ)申訴,先知生氣了,怒容顯現在臉上,他説:不要使安拉的任何一位先知優於另一位。他又説,復活日他可能會發現摩西已經站着,抓着寶座;他也不説有誰比馬塔之子約拿更好。
阿卜杜·拉赫曼·本·艾比·萊拉傳述,在卡迪西亞,當一支送殯的隊伍經過時,賽海勒·本·胡奈夫和蓋斯·本·賽阿德站了起來。有人告訴他們,這是當地一個受保護的非穆斯林的殯禮。他們説,先知(ﷺ)有一次為一支送殯的隊伍站起來,有人告訴他那是一個猶太人的殯禮,他説:難道那不是一個靈魂嗎?布哈里把它放在「為猶太人的殯禮站立者」這一章的標題之下。
逐節對照
古蘭經 5:82 — 第5章(筵席),第82節
“你必定發現,對於信道者仇恨最深的是猶太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你必定發現,對於信道者最親近的是自稱基督教的人;因為他們中有許多牧師和僧侶,還因為他們不自大。”
引用目的
批評者話,《古蘭經》將猶太人定為穆斯林永遠最兇惡嘅敵人。
回應
呢節經文係對先知(ﷺ)講嘅:「你必定發現」。佢嘅阿拉伯原文la-tajidanna係對佢講嘅一種強調嘅將來時。泰伯裏就係噉樣理解嘅,並將其中嘅讚揚與嗰啲信咗佢嘅特定基督徒聯繫起嚟。呢個係一個陳述,唔係一個命令,都唔係關於後世任何時代猶太人嘅規定。佢都唔係對每一個猶太人嘅判決:同一部《古蘭經》話「他們不是一律的」(3:113)。佢嘅讚揚係畀某些基督徒嘅。《古蘭經》喺3:113-115同5:66中稱讚猶太人中嘅信士,喺7:159中稱讚穆薩宗族中嘅正直之人。同一部經典允許穆斯林娶猶太婦女(5:5)。一個永久敵視嘅命令,冇可能與此並存。
結論 — 呢個係關於先知(ﷺ)將會發現咩嘅陳述,而唔係關於每個時代猶太人嘅命令。
古蘭經 9:30 — 第9章(懺悔),第30節
“猶太人説:「歐宰爾是安拉的兒子。」基督教徒説:「麥西哈是安拉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安拉詛咒他們。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
引用目的
從來冇猶太人稱以斯拉為神嘅兒子。呢節經文表明《古蘭經》不瞭解猶太教。
回應
現存嘅猶太文獻中冇一部用噉樣嘅話,本頁都不聲稱有。呢節經文報道嘅係一句話。佢嘅動詞qalat(『説』)都用於基督教徒,所以單憑時態並唔能夠限定佢。限定來自傳述。泰伯裏嘅傳述點出嘅係一個人,或一羣喺麥地那來見先知(ﷺ)嘅猶太人。伊本·阿拔斯話,呢種説法嘅起因係以斯拉喺《妥拉》被遺忘之後恢復咗佢。拉比教導嘅彙編《塔木德》,正正係為咗呢同一件事稱讚以斯拉。當《妥拉》被遺忘時,佢從巴比倫上嚟,重新確立咗佢(《住棚節篇》20a)。
結論 — 呢節經文譴責嘅係註釋家歸於麥地那一啲猶太人嘅一句話;佢並唔係對猶太教信條嘅斷言。
古蘭經 7:167 — 第7章(高處),第167節
“當時,你的主宣佈他一定派人來使他們繼續遭受酷刑,直到復活日。你的主確是懲罰神速的。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引用目的
批評者話,7:167應許猶太人受苦直到時間嘅盡頭,而伊本·阿拔斯講執行者係穆斯林。
回應
伊本·阿拔斯將呢節經文理解為人頭税(吉茲耶),由先知(ﷺ)同佢嘅民族徵收。泰伯裏稱人頭税為卑微嘅標誌。呢兩種解讀都冇畀任何穆斯林或任何國家今日對付猶太人嘅任務。佢仲將3:112嘅『繩索』理解為保障生命、財產同子女安全嘅約定。《妥拉》都話神派一國嘅民來攻擊以色列:「耶和華要從遠方、從地極帶一國的民」(申命記 28:49)。佢警告話:「在那些國中,你必不得安逸」(申命記 28:65)。呢節經文以「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結尾:泰伯裏話,真主(﷾)饒恕悔過並回頭順從佢嘅人。佢冇允許穆斯林虧待任何人。5:8命令佢即使對自己所怨恨嘅人都要公道。
結論 — 呢個係關於破壞盟約會帶嚟咩嘅警告,正如《妥拉》中噉樣,並且對回頭嘅人有慈憫;佢唔允許虧待任何人,都冇畀任何人對付猶太人嘅任務。
利未記 26:44 — 律法書(托拉),第26章,第44節 (JPS 1917)
“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引用目的
神與以色列所立嘅約係永恆嘅。佢永遠唔會棄絕以色列,所以任何話佢詛咒咗佢哋嘅書都唔係出於佢。
回應
利未記 26:44出現喺同一章嘅咒詛之後,嗰啲咒詛因以色列破壞盟約而臨到佢哋。佢應許神唔會將以色列盡行滅絕,而26:40-42話,當以色列承認自己嘅罪孽時,佢就記念佢嘅約。《古蘭經》講嘅係同樣嘅事,從未話真主(﷾)將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拋棄咗。甚至7:167都以「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結尾。佢呼喚佢哋履行佢哋嘅約言,正如佢履行佢嘅約言(2:40)。如今履行佢嘅意思係:「你們當歸信我所降示的,這能證實你們所有的經典」(2:41)。佢仲應許,如果佢哋信道,就勾銷佢哋嘅罪惡(5:65)。
結論 — 兩部經典都咒詛被破壞嘅盟約,並應許回頭嘅人得慈憫;《古蘭經》話,如今嘅回頭包括那證實《妥拉》嘅啓示。
古蘭經 2:62 — 第2章(黃牛),第62節
“信道者、猶太教徒、基督教徒、薩比安人,凡歸信了安拉和末日,並且行善的,將來在主那裏必得享受自己的報酬,他們將來沒有恐懼,也不憂愁。”
引用目的
即使係《古蘭經》嘅稱讚,都只畀嗰啲成為穆斯林嘅猶太人;佢嘅註釋家講2:62已被廢止。
回應
大多數註釋家將呢啲稱讚理解為講嗰啲喺先知(ﷺ)到來時信咗佢嘅人,本頁都噉樣講。泰伯裏轉述伊本·阿拔斯嘅話講,3:85係喺2:62之後降示嘅。佢將呢理解為伊本·阿拔斯認為2:62已被廢止,即被取代。佢自己嘅解讀唔需要廢止。對於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同薩比安人(經文與佢哋並列提到嘅一個羣體)嚟講,2:62中嘅信仰意味着信穆罕默德(ﷺ)。猶太教都將報償與接受神所啓示嘅聯繫喺一齊。拉比約書亞(1-2世紀)教導話,列國中嘅義人喺來世(死後嘅生命)有份。12世紀嘅猶太律法學者邁蒙尼德加上咗一個條件。非猶太人必須因為神借摩西吩咐咗挪亞七誡而遵守佢哋。猶太教唔要求非猶太人成為猶太人,而伊斯蘭教要求每個人追隨最後一位使者。呢個並唔係雙重標準:《古蘭經》話,佢被派來「教化你們全體」(7:158)。《古蘭經》都稱讚先知(ﷺ)以前以色列中嘅正直之人:5:44中嘅眾先知同明哲,以及7:159。
結論 — 兩種信仰都將報償與接受神所啓示嘅聯繫喺一齊;伊斯蘭教認為,如今呢包括嗰位被派往所有人嘅最後嘅使者。
古蘭經 5:51 — 第5章(筵席),第51節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他們各為其同教的盟友。你們中誰以他們為盟友,誰就是他們的同教。安拉必定不引導不義的民眾。”
引用目的
批評者話,穆斯林被禁止與猶太人做朋友。
回應
呢度嘅awliya'指嘅係盟友同保護者。泰伯裏將佢解釋為對抗信士嘅助手同盟友。下一節經文表明瞭係邊個喺噉做:嗰啲因為害怕時運變化而保留聯盟嘅人。友誼係另一回事。穆斯林可以娶猶太婦女,而冇人會被禁止與自己嘅妻子做朋友。60:8允許對所有未曾為宗教而對穆斯林作戰、都未曾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嘅人,善待佢哋、公平待遇佢哋。
結論 — 呢節經文禁止嘅係以佢哋為對抗信士嘅助手同盟友;善待同公平係60:8所允許嘅,婚姻係5:5所允許嘅。
古蘭經 5:64 — 第5章(筵席),第64節
“猶太教徒説:「安拉的手是被拘束的。」但願他們的手被拘束,但願他們因為自己所説的惡言而被棄絕!其實,他的兩隻手是展開的;他要怎樣費用,就怎樣費用。從你的主降示你的經典,必定要使他們多數的人更加橫暴,更加不信道。我將仇視和怨恨,投在他們之間,直到復活日。每逢他們點燃戰火的時候,安拉就撲滅它。他們在地方上肆意作惡。安拉不喜愛作惡的人。”
引用目的
批評者話,《古蘭經》詛咒猶太民族,並願佢哋永遠處於仇恨之中。
回應
呢節經文譴責嘅係一句話,伊克里瑪話佢係關於一個人,即猶太人芬哈斯降示嘅。伊本·阿拔斯話,呢句話嘅意思係真主(﷾)吝嗇。《塔納赫》回答咗同樣嘅懷疑:「耶和華的手豈是縮短了嗎?」(民數記 11:23)。西番雅責備嗰啲話「耶和華必不降福」嘅人。詛咒落喺呢句話上,落喺話呢話嘅人身上。泰伯裏同穆賈希德一樣,將「我將仇視和怨恨,投在他們之間」理解為喺猶太教徒同基督徒之間。5:14對基督徒都講咗同樣嘅話。兩者都唔係命令穆斯林去仇恨任何人。穆賈希德將「點燃戰火」理解為對先知(ﷺ)嘅戰爭。兩節之後,5:66話:「他們中有一夥中和的人」。5:13將「少數人」排除喺奸詐嘅指控之外,並話「故你當饒恕他們」。
結論 — 詛咒落喺一句話上,落喺被破壞嘅盟約上,正如眾先知所講嘅噉樣。佢點明嘅係行為,而唔係一個按出身劃分嘅民族,都唔命令任何人去仇恨。
以賽亞書 1:2-4 — 先知書,第1章,第2-4節 (JPS 1917)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説: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嗐,犯罪的國民,擔着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了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轉身退後。”
引用目的
以賽亞責備以色列時,佢係作為家裏人講話。《古蘭經》卻係一個外人喺攻擊一個民族。幾個世紀以來,基督徒一直用先知們嘅話來反對猶太人;《古蘭經》做嘅係同樣嘅事。
回應
以賽亞嘅責備並唔係佢自己嘅:「因為耶和華説」。阿摩司畀出咗準則:「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呼召越近,清算越嚴。基督教作家曾用呢啲先知嘅話嚟講神永遠棄絕咗以色列。《古蘭經》冇噉樣講。佢仍然呼喚以色列嘅後裔履行佢哋嘅盟約(2:40),並警告穆斯林,佢哋都可能被取代(47:38)。《古蘭經》都係作為神嘅話語講話嘅,而且佢喺同一處就講到以色列所蒙嘅揀選(2:47)。所以問題唔喺於是邊個喺話,而在於《古蘭經》係咪來自嗰位藉以賽亞講話嘅神。
結論 — 一個責備有冇分量,取決於佢係咪神所差遣嘅,而唔係取決於講話嘅人屬於邊個家族。
古蘭經 3:110 — 第3章(儀姆蘭的家屬),第110節
“你們是為世人被產生的優秀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假若信奉天經的人確信正道,那對於他們是更好的。他們中有一部分是信士,大部分是罪人。”
引用目的
《古蘭經》稱穆斯林為最優秀嘅民族,稱猶太人為罪人。佢用一個從來唔適用於穆斯林嘅標準來要求猶太人。
回應
3:110話,只有喺穆斯林勸善戒惡、確信安拉(﷾)嘅時候,佢哋先係最優秀嘅。47:38警告佢哋,如果佢哋違背命令,真主(﷾)就要以別嘅民眾代替佢哋。伊本·阿拔斯將62:5嘅驢子理解為凡讀經典卻唔遵行嘅人。呢啲話同樣適用於拿着《古蘭經》嘅穆斯林。泰伯裏都將3:112理解為對穆斯林嘅警告。而且先知(ﷺ)曾企喺一個猶太人一邊,反對打咗佢嘅穆斯林。
結論 — 《古蘭經》對每個人嘅標準都係信仰同行為;穆斯林受到同樣經文嘅警告。
古蘭經 2:61 — 第2章(黃牛),第61節
“當時,你們説:「穆薩啊!專吃一樣食物,我們絕不能忍受,所以請你替我們請求你的主,為我們生出大地所產的蔬菜——黃瓜、大蒜、扁豆和玉葱。」他説:「難道你們要以較貴的換取較賤的嗎?你們到一座城裏去吧!你們必得自己所請求的食物。」他們陷於卑賤和窮困中,他們應受安拉的譴怒。這是因為他們不信安拉的跡象,而且枉殺眾先知;這又是因為他們違抗主命,超越法度。”
引用目的
《古蘭經》將猶太人祖先所做嘅事歸咎於麥地那嘅猶太人:「當時,你們説」(2:61)。呢個係集體嘅、繼承嘅罪責。
回應
《古蘭經》用明白嘅話拒絕繼承嘅罪責:「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6:164)。關於眾先祖同佢哋嘅後代,佢話:「他們得享受他們的行為的報酬,你們得享受你們的行為的報酬」(2:134)。功德唔隨出身傳遞,罪責都唔隨出身傳遞。佢嘅『你們』係將一個民族當作貫穿時間嘅一脈來稱呼,正如《塔納赫》噉樣。以色列被吩咐要「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利未記 26:40)。詩篇禱告話:「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詩篇 106:6)。
結論 — 喺《古蘭經》中,罪責係個人嘅;佢嘅『你們』係對一個貫穿時間嘅民族講話,正如利未記 26:40同詩篇 106:6噉樣。
唔同觀點
一種猶太教嘅解讀
好多猶太讀者將《古蘭經》中關於猶太人嘅經文看作論戰:係麥地那衝突嘅產物。《妥拉》話,神與以色列所立嘅約永遠唔會被廢棄。以色列嘅先知責備時,係喺家裏講話,而且以安慰結束。
神應許,即使喺流放中,佢都不厭棄以色列,不背棄與佢哋所立嘅約。
反駁
《古蘭經》從未話真主(﷾)將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拋棄咗。利未記第26章本身喺呢個應許之前,就咒詛破壞盟約嘅行為,並講當以色列認罪時,神就記念佢嘅約(26:40-42)。《古蘭經》保持咗呢個模式:佢呼喚以色列履行盟約(2:40),並應許如果佢哋信道,就勾銷佢哋嘅罪惡(5:65)。
只要日月星辰保持佢哋嘅定例,以色列就唔會喺神面前止息,唔再成國。
反駁
《古蘭經》從未話真主(﷾)拋棄咗以色列;佢仍然呼喚以色列嘅後裔履行佢哋嘅盟約(2:40)。問題僅僅在於,如今履行盟約係咪包括那證實《妥拉》嘅啓示(2:41)。
稱猶太人仇恨最深,又禁止與佢哋結盟,讀起嚟就係敵視一個民族。
反駁
5:82告訴先知(ﷺ)佢將會發現咩,並冇命令咩。3:113又話「他們不是一律的」。泰伯裏將5:51解釋為禁止結成對抗信士嘅聯盟。而且同一章允許穆斯林娶猶太婦女(5:5)。60:8允許對所有未曾為宗教而對穆斯林作戰、都未曾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嘅人,善待佢哋、公平待遇佢哋。
現存嘅猶太文獻中冇一部稱以斯拉為神嘅兒子,所以9:30錯誤地描述咗猶太教。
反駁
呢個係真嘅:現存嘅猶太文獻中冇一部用噉樣嘅話。呢節經文報道嘅係一句話,泰伯裏嘅傳述點出嘅係一個人,或一羣喺麥地那來見先知(ﷺ)嘅猶太人。佢譴責嘅係一啲人所講嘅話;佢並唔係對猶太教信條嘅斷言。
即使係《古蘭經》嘅稱讚,都係畀嗰啲成為穆斯林嘅猶太人嘅,正如佢自己嘅註釋家所講。
反駁
大體上係噉樣,本頁都噉樣話,儘管5:44同7:159稱讚嘅係先知(ﷺ)以前以色列中嘅正直之人。猶太教都將報償與接受神所啓示嘅聯繫喺一齊,正如12世紀嘅猶太律法學者邁蒙尼德對非猶太人所裁定嘅。伊斯蘭教認為,如今呢包括嗰位最後嘅使者,佢被派來「教化你們全體」(7:158)。
講以色列殺害自己嘅先知,係喺重複基督教對猶太人嘅論戰。
反駁
以色列自己嘅經典最先提出呢個指控:尼希米嘅禱告承認以色列「殺了那些警戒他們、使他們歸向你的先知」(尼希米記 9:26)。後來基督教作家用噉樣嘅經文嚟講神永遠棄絕咗以色列。《古蘭經》從未噉樣話,佢仍然呼喚以色列履行盟約(2:40)。
伊斯蘭嘅觀點
《古蘭經》像以色列嘅先知噉樣對以色列講話。佢稱讚忠信嘅人,責備悖逆嘅人,並讓門一直敞開。佢按信仰同行為來評判,從來唔按出身,並用同樣嘅標準要求穆斯林。
《古蘭經》大部分嚴厲嘅經文,重複嘅係摩西、以賽亞、耶利米同尼希米嘅禱告中提出嘅指控。
《古蘭經》話,有經人並唔係一律嘅,並稱贊穆薩宗族中嘅正直之人。
真主(﷾)應許,如果有經人信道並行善,佢就勾銷佢哋嘅罪惡。
伊斯蘭教法允許穆斯林娶猶太婦女、食猶太人嘅食物,並命令對所有人公道。
先知(ﷺ)為一個猶太人嘅送殯隊伍站起嚟,並喺一個穆斯林打咗一個猶太人時生咗氣。
《古蘭經》警告穆斯林,如果佢哋違背命令,真主(﷾)就要以別嘅民眾代替佢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