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福音書將好多嚴厲嘅話放喺耶穌口中。佢話:「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仲吩咐門徒賣衣服買刀。喺佢嘅比喻中,一位王下令:「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另一位王發兵燒燬一座城。佢談論地獄比《聖經》中任何人都多:《新約》用「欣嫩子谷」(Gehenna,佢表示地獄嘅主要用詞之一)嘅十二次中,有十一次出自佢口。佢警告「永火」、「哀哭切齒」同「那不滅的火」。喺《啓示錄》中,復活嘅耶穌話:「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所以,福音書本身並冇呈現一位只教導愛嘅耶穌。伊斯蘭尊崇爾撒(耶穌)為一位帶嚟喜訊同警告嘅先知,正如每一位使者噉樣。但穆斯林唔相信佢會下令殺死仇敵,或話「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
完整解釋
只有愛嗎?
有啲基督徒對穆斯林話,耶穌只教導愛。佢哋引用「要愛你們的仇敵」同「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但同樣嘅福音書仲將好多別嘅話放喺耶穌口中:刀劍、殺戮、被焚燒嘅城同永遠嘅痛苦。本頁並唔係話耶穌將暴力當作準則來教導。佢只係逐字列出福音書所記載嘅佢嘅話。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凌辱你們、逼迫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刀劍、殺戮與分裂
喺《馬太福音》中,耶穌話:「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喺《路加福音》中佢話:「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又話:「你們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帶來分裂。」佢警告:「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佢話,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就唔能夠作佢嘅門徒。論到耶路撒冷,佢話:「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
喺被捕嘅嗰一夜,佢對門徒話:「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佢哋畀佢睇兩將刀,佢話:「夠了。」然而幾個小時後,當其中一人用刀砍人時,《馬太福音》記佢話:「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約翰福音》記作:「收刀入鞘吧!」《路加福音》話佢摸那僕人嘅耳朵,將佢治好咗。門徒先被吩咐買刀,後來又被吩咐收刀。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你們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帶來分裂。”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
“耶穌説:「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他們説:「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説:「夠了。」”
“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説: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耶穌説: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耶穌對他説: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耶穌就對彼得説: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 經文 | 佢嘅話 | 背景 |
|---|---|---|
| 馬太福音 10:34 | 「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 佢嘅使命 |
| 路加福音 12:49 |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 | 佢嘅使命 |
| 路加福音 12:51 | 「不是,乃是帶來分裂。」 | 佢嘅使命 |
| 馬太福音 10:21 | 「弟兄要把弟兄……送到死地」 | 家人彼此為敵 |
| 路加福音 14:26 | 「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 | 作佢門徒嘅代價 |
| 路加福音 21:24 | 「他們要倒在刀下」 | 耶路撒冷 |
| 路加福音 22:36 | 「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 被捕前對門徒説 |
| 路加福音 22:38 | 「夠了。」 | 睇到兩將刀時 |
| 馬太福音 26:52 | 「收刀入鞘吧!」 | 被捕時 |
佢比喻中嘅殺戮
喺《路加福音》中,一個貴胄往遠方去,要為自己得國,然後作王返嚟。佢話:「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喺《馬太福音》中,一位王「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論到葡萄園嘅主人,聽嘅人話:「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耶穌話:「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户」。一位主人「要把他切成兩半」,另一位主人都「要把他切成兩半,定他和不信的人同罪」。一位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稗子被「捆成捆,留着燒」,無用嘅僕人被「丟在外面黑暗裏」。
基督徒回答話,呢啲只係故事。但耶穌自己説明咗王同主人代表邊個。喺掌刑嘅之後佢話:「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論到被燒嘅稗子,佢話:「人子要差遣使者」,佢哋要將人「丟在火爐裏」。喺葡萄園之後:「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基督教註釋家都將《路加福音》中嘅貴胄讀作基督本人。著名嘅基督教註釋家馬太·亨利稱佢為「從天上來的主」。論到殺戮,佢寫道:「凡不肯受基督恩典管治的,必不可避免地被基督的忿怒毀滅。」
“他就説:有一個貴胄往遠方去,要為自己得國,然後回來。”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他們説:「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户。」”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户,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户,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説:「這是萬不可的!」”
“要把他切成兩半,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要把他切成兩半,定他和不信的人同罪。”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容這兩樣一齊長,等着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説,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着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 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亨利是一位基督教註釋家,他把比喻中的貴胄理解為基督,即「從天上來的主」。論到第27節,他寫道:「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如同亞甲在撒母耳面前被殺一樣」,又寫道:「凡不肯受基督恩典管治的,必不可避免地被基督的忿怒毀滅。」
| 經文 | 佢嘅話 | 講話或行事嘅人 |
|---|---|---|
| 路加福音 19:27 | 「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 一位王,論佢嘅仇敵 |
| 馬太福音 22:7 | 「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 王嘅軍隊 |
| 馬可福音 12:9 | 「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户」 | 葡萄園嘅主人 |
| 馬太福音 24:51 | 「要把他切成兩半」 | 一位主人,論佢嘅僕人 |
| 路加福音 12:46 | 「要把他切成兩半」 | 一位主人,論佢嘅僕人 |
| 馬太福音 18:34 | 「把他交給掌刑的」 | 一位主人,論佢嘅僕人 |
| 馬太福音 13:30 | 「捆成捆,留着燒」 | 收割時嘅稗子 |
| 馬太福音 25:30 |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 | 一位主人,論佢嘅僕人 |
| 馬太福音 18:35 | 「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耶穌解釋呢個故事 |
地獄、火與永刑
《新約》中被譯為「地獄」嘅主要用詞之一係「欣嫩子谷」(Gehenna)。佢出現十二次,其中十一次喺耶穌嘅話裏。另外一次喺《雅各書》中。
耶穌話,「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佢話,失去一隻眼睛,強如「全身丟在地獄裏」。「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佢話:「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失去一隻手或一隻腳,強如「被丟在永火裏」。佢講到「那不滅的火」,「在那裏,蟲是不死的」。佢叫聽眾要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天使要將惡人「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佢對宗教領袖話:「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脱地獄的刑罰呢?」
一個財主「在陰間受痛苦」,喊着話:「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與佢分離嘅枝子,「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到末了佢話:「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又話:「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希臘語geenna在英王欽定本中譯為「地獄」,在《新約》中出現12次:《馬太福音》5:22、5:29、5:30、10:28、18:9、23:15、23:33;《馬可福音》9:43、9:45、9:47;《路加福音》12:5;以及《雅各書》3:6。除《雅各書》3:6外,都在耶穌的話裏。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 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 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脱地獄的刑罰呢?”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就喊着説:『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他要説:『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裏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裏,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説: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 經文 | 佢嘅話 | 論到邊個 |
|---|---|---|
| 馬太福音 5:22 | 「難免地獄的火」 | 罵弟兄係魔利嘅人 |
| 馬太福音 7:19 | 「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 不結好果子嘅樹 |
| 馬太福音 8:12 | 「哀哭切齒」 | 本國嘅子民 |
| 馬太福音 13:42 | 「丟在火爐裏」 | 作惡嘅人 |
| 馬太福音 18:8 | 「被丟在永火裏」 | 犯罪嘅人 |
| 馬太福音 23:33 | 「怎能逃脱地獄的刑罰呢?」 | 宗教領袖 |
| 馬可福音 9:48 | 「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 被丟喺地獄裏嘅人 |
| 路加福音 16:24 | 「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 陰間裏嘅一個財主 |
| 約翰福音 15:6 | 「扔在火裏燒了」 | 與佢分離嘅枝子 |
| 馬太福音 25:41 |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 | 審判時喺佢左邊嘅人 |
| 馬太福音 25:46 |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 | 同一批人 |
城市同呢世代嘅毀滅
耶穌吩咐門徒,凡唔聽佢哋嘅城,就將腳上嘅塵土跺下去:「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馬可福音》同《路加福音》都有同樣嘅話。「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南方嘅女王同尼尼微人「當審判的時候」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凡使佢嘅一個小子跌倒嘅,「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里。」
佢對文士同法利賽人話:「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又話:「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論到聖殿:「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佢預言「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以致「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論到耶路撒冷,佢講仇敵「並要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佢話:「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佢警告:「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佢提到所多瑪:「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喺《約翰福音》中,威脅取決於是否信佢:「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佢話:「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到復活嘅時候,「作惡的,復活定罪。」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裏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
“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 説:『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着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 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里。”
“耶穌又對門徒説:「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耶穌對他們説:「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耶穌對他説:「你看見這大殿宇嗎?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耶穌就説:「論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將來日子到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
“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築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 並要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所以我對你們説,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 經文 | 佢嘅話 | 針對 |
|---|---|---|
| 馬太福音 10:15 | 「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 唔聽佢門徒嘅城 |
| 路加福音 10:15 | 「將來必推下陰間」 | 迦百農 |
| 馬太福音 18:6 | 「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 | 使佢嘅小子跌倒嘅人 |
| 馬太福音 23:35 | 「世上所流義人的血」 | 文士同法利賽人 |
| 路加福音 19:44 | 「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 | 耶路撒冷 |
| 路加福音 21:23 | 「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 | 嗰啲日子喺猶太嘅人 |
| 路加福音 17:29-30 | 「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 佢來臨時嘅世界 |
| 約翰福音 8:24 | 「必要死在罪中」 | 唔信佢嘅人 |
《啓示錄》中復活嘅耶穌
《啓示錄》記載咗復活嘅耶穌對七個教會講嘅話。「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裏,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論到一個佢稱為假先知嘅婦人:「看哪,我要叫她卧病在牀,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又話:「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對另一個教會:「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後來《啓示錄》描寫基督騎着白馬,「他審判、爭戰都按着公義」。呢個就係基督徒所講將要再來嘅耶穌。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裏,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看哪,我要叫她卧病在牀,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着公義。”
| 經文 | 佢嘅話 | 對象 |
|---|---|---|
| 啓示錄 2:5 | 「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 以弗所嘅教會 |
| 啓示錄 2:16 | 「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 別迦摩嘅教會 |
| 啓示錄 2:22 | 「我要叫她卧病在牀」 | 推雅推喇嘅一個婦人 |
| 啓示錄 2:23 | 「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 | 佢嘅兒女 |
| 啓示錄 3:3 | 「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 | 撒狄嘅教會 |
| 啓示錄 3:16 | 「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 老底嘉嘅教會 |
同樣嘅福音書自相矛盾
呢啲話與基督徒常引用嘅話好難放喺一齊。「要愛你們的仇敵」與一位論到仇敵話「在我面前殺了吧」嘅王出現喺同樣嘅福音書裏。「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與「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並列。門徒先被吩咐買刀,後來又被吩咐收刀。
穆斯林認為,真主(﷾)賜畀爾撒一部真正嘅啓示,即《引支勒》。四福音書並唔係那部啓示。佢哋係後來由人寫成嘅記述,所以穆斯林並唔接受佢哋歸於佢名下嘅每一句話。研究《新約》嘅基督教學者戴維·西姆(David Sim)對《馬太福音》都有同樣嘅看法。佢喺其中睇到「一個教導非暴力的和平主義者」,都睇到一個「對惡人暴力、無情、報復」嘅耶穌。佢寫道,馬太「以自相矛盾的方式」描繪耶穌。穆斯林相信爾撒警告過火獄,正如每一位先知噉樣。但佢哋唔相信真主(﷾)嘅一位先知會下令喺佢面前殺死仇敵,或話「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古蘭經》自始至終只畀出一幅圖景:爾撒係一位純潔嘅先知,被造為「孝敬我的母親,他沒有使我做霸道的、薄命的人」(19:32)。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凌辱你們、逼迫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耶穌説:「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耶穌對他説: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看哪,我要叫她卧病在牀,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研究《新約》的學者西姆在《馬太福音》中看到耶穌的兩幅畫像。「過去在世的耶穌是一個教導非暴力的和平主義者。」審判時的耶穌則「對惡人暴力、無情、報復」。他的結論是,這位福音書作者「以自相矛盾的方式描繪耶穌,在基督論上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他使我)孝敬我的母親,他沒有使我做霸道的、薄命的人。”
| 主題 | 一節經文 | 另一節經文 |
|---|---|---|
| 仇敵 | 「要愛你們的仇敵」(馬太福音 5:44) | 「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加福音 19:27) |
| 被打 | 「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 5:39) | 「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路加福音 22:36) |
| 刀 | 「收刀入鞘吧!」(約翰福音 18:11) |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馬太福音 10:34) |
伊斯蘭嘅回答
伊斯蘭並不隱瞞真主(﷾)將要審判,穆斯林都唔嘲笑呢啲話。《古蘭經》話真主(﷾)派遣咗「許多使者報喜信,傳警告」。佢記載麥西哈對以色列嘅後裔話:「你們當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們的主」,並警告邊個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邊個入樂園,佢嘅歸宿係火獄(5:72)。
完整地讀福音書,佢哋並冇呈現一位只教導愛嘅耶穌。佢哋將呢啲放喺佢口中:王嘅仇敵喺佢面前被殺,一座城被燒,一個人被切成兩半,兒女被殺,以及永不熄滅嘅火。而如果像基督徒所教導嘅噉樣,耶穌係上帝,咁佢即係嗰位下令進行《舊約》中嗰啲戰爭嘅上帝。
“我曾派遣許多使者報喜信,傳警告,以免派遣使者之後,世人對安拉有任何託辭。安拉是萬能的,至睿的。”
“妄言安拉就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麥西哈曾説:「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們的主。誰以物配主,安拉必禁止誰入樂園,他的歸宿是火獄。不義的人,絕沒有任何的援助者。」”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
“要把他切成兩半,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看哪,我要叫她卧病在牀,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唔同觀點
主流基督教
基督徒話,《馬太福音》10:34中嘅刀指嘅係佢嘅訊息所帶嚟嘅分裂,並指出耶穌喺被捕時吩咐彼得收刀。
《馬太福音》10:34中嘅刀指嘅係福音帶嚟嘅分裂,正如《路加福音》12:51所講。
反駁
即便如此,《路加福音》22:36仍記載佢吩咐門徒賣衣服買刀,並喺睇到兩將刀時話「夠了」。門徒拿出嘅係兩將真刀,所以所講嘅係真實嘅兵器。無論目的點樣,佢都吩咐門徒去弄到刀。
耶穌喺被捕時吩咐彼得收刀,並治好咗那僕人嘅耳朵。
反駁
就喺幾個小時前,喺《路加福音》中,佢吩咐佢哋買刀。而且佢仍然講到王嘅仇敵喺佢面前被殺、一座城被燒、兒女被殺同永不熄滅嘅火。佢喺被捕時講嘅話並唔能夠抵消呢啲。
《啓示錄》2:23中嘅「兒女」指嘅係那婦人嘅追隨者(和合本譯作「黨類」),而唔係佢親生嘅兒女。
反駁
即使噉樣理解,復活嘅耶穌仍然話佢要因人們跟隨佢而「用死亡殺死」佢哋。經文仲話,噉做係「叫眾教會知道」佢係邊個。
伊斯蘭嘅觀點
福音書中嘅耶穌自己講到刀劍、殺戮、焚燒同永火,所以「他只是愛」嘅説法站唔住腳。穆斯林尊崇爾撒為一位帶嚟喜訊同警告嘅先知,並認為福音書係後來由人寫成嘅記述,所以其中並非每一句話都係佢講嘅。
《新約》十二次使用「欣嫩子谷」(佢表示地獄嘅主要用詞之一),其中十一次喺耶穌嘅話裏。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吩咐門徒買刀;《馬太福音》同《約翰福音》記載佢吩咐佢哋收刀。
喺《啓示錄》中,復活嘅耶穌話「我又要用死亡殺死她的兒女」,為要「叫眾教會知道」佢係邊個。
真主(﷾)派遣咗既報喜信又傳警告嘅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