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唔係。《新約》描繪耶穌作為審判者再來。喺啓示錄中,一位稱為神之道嘅騎馬者,穿着濺咗血嘅衣服,審判、爭戰。帖撒羅尼迦後書話:「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喺馬太福音中,耶穌叫嗰啲喺佢左邊嘅人離開佢,進入永火裏去。約翰福音話,父已將審判嘅事全交與子。所以,講基督徒有一位愛嘅神、穆斯林有一位怒嘅神,呢種説法站唔住腳。《古蘭經》公開地教導慈憫同公正兩者。先知(ﷺ)話,安拉(﷾)嘅慈憫勝過佢嘅惱怒。
完整解釋
指控:愛對怒
一啲基督徒對穆斯林話:你哋嘅神係怒嘅神,我哋嘅神係愛嘅神。佢哋指出兩節經文。《新約》書信中嘅約翰一書 4:8話,神就係愛。約翰福音 3:17話,神差佢嘅兒子降世,唔係要定世人嘅罪,乃係要拯救世人。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福音書中作為審判者嘅耶穌
約翰福音話,父不審判咩人,乃將審判嘅事全交與子。喺馬太福音中,耶穌描繪人子,即係佢對自己嘅稱呼,坐喺佢榮耀嘅寶座上。佢叫嗰啲喺佢左邊嘅人離開佢,作為被咒詛嘅人,進入永火裏去。
“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着眾聖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説: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騎白馬嘅嗰一位
啓示錄係《聖經》嘅最後一卷。喺其中,天開咗,一位騎白馬嘅審判、爭戰。佢嘅名稱為神之道,而約翰福音稱耶穌為道。有利劍從佢口中出嚟,可以擊殺列國。佢踹神烈怒嘅酒榨,酒榨係壓碎葡萄嘅槽。呢一章結尾,佢嘅仇敵被殺,飛鳥都食飽咗佢哋嘅肉。啓示錄仲話,拜獸嘅人,獸係佢嘅異象中邪惡嘅象徵,要喺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呢發生喺羔羊面前,羔羊係佢對耶穌通常嘅稱呼。呢個係一個充滿象徵嘅異象,基督教註釋家通常將那劍理解為佢嘅話。但呢啲象徵係被選來表達某種意思嘅,而佢哋所表達嘅並唔止係愛。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着公義。”
“他穿着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
“其餘的被騎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他憤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佢再來時嘅火焰
《新約》嘅另一封書信帖撒羅尼迦後書,唔使象徵都講咗同樣嘅話。主耶穌將從天上喺火焰中顯現。佢要報應那唔認識神嘅人。佢哋要受刑罰,就係永遠沉淪。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 經文 | 佢講咗咩 |
|---|---|
| 約翰福音 5:22 | 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
| 馬太福音 25:41 |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永火裏去!」 |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7-8 | 主耶穌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 |
| 啓示錄 19:11-15 | 那稱為神之道嘅騎馬者審判、爭戰,並踹上帝烈怒嘅酒榨。 |
一個比喻同一把刀劍
喺路加福音中,耶穌講咗一個故事:有一個貴胄往遠方去,要為自己得國,然後返嚟。作咗王以後,佢下令將嗰啲唔好佢作王嘅仇敵拉來,喺佢面前殺咗。呢啲係故事中嗰個貴胄嘅話,而唔係耶穌論到自己嘅話。但基督教註釋家將呢個貴胄理解為基督,佢升到天上,又作為王返嚟。耶穌仲話,佢來唔係叫地上太平,乃係叫地上動刀兵。正如路加用嘅「分裂」一詞所表明嘅,佢指嘅係家庭中嘅分裂,而唔係殺戮。儘管如此,呢啲都唔係一個只為帶嚟和平而來嘅人所講嘅話。
“他就説:有一個貴胄往遠方去,要為自己得國,然後回來。”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把比喻中的貴胄理解為基督:他升到天上去得國,還要再來;又把那些不要他作王統治他們的百姓理解為拒絕基督的人,這比喻預言了他們的毀滅。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來並不是帶來和平,乃是帶來刀劍。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你們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帶來分裂。”
耶穌與曠野中嘅懲罰
英王欽定本(KJV)嘅猶大書話,主救咗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將嗰啲唔信嘅滅絕咗。今日嘅學者使用根據最古老抄本重建嘅希臘文文本。佢喺嗰度讀作『耶穌』。1世紀嘅基督教傳教士保羅都警告基督徒唔好試探基督,像有啲以色列人試探嘅,就被蛇所滅。接受呢啲讀法嘅基督徒,必須將耶穌放喺《舊約》嘅懲罰之中。穆斯林唔使如此:嗰陣耶穌仲冇出生。
“所以,你們雖然從前知道這事,我仍要提醒你們:主既然救了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
標準的希臘文新約校勘本。在猶大書第5節,其第28版讀作『耶穌』(Iesous),是他救百姓出埃及、後來又滅絕那些不信的人;英文標準譯本(ESV)在那裏也讀作『耶穌』。在哥林多前書10:9,它讀作『基督』,與英王欽定本(KJV)相同,雖然有些抄本讀作『主』。
“也不要試探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係一樣嘅
基督徒教導三位一體:一位上帝,三個位格。按照呢一教導,耶穌就係嗰位頒佈律法、命令《舊約》中嗰啲戰爭嘅上帝。希伯來書話,佢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係一樣嘅。所以基督徒唔能夠將一位温柔嘅耶穌與一部嚴厲嘅《舊約》對立起嚟。如果耶穌係上帝,咁佢就係嗰位命令以色列第一位王掃羅喺亞瑪力不可憐惜任何人嘅主。亞瑪力係一個敵對嘅部族。對穆斯林嚟講,耶穌係真主(﷾)嘅先知同僕人。慈憫同公正都只屬於真主(﷾)。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慈憫與公正,以及邊一個更大
伊斯蘭教公開地教導審判,都教導慈憫。《古蘭經》將慈憫同懲罰並列:安拉(﷾)係至赦嘅、至慈嘅,佢嘅刑罰確係痛苦嘅。佢嘅慈恩包羅萬物。佢嘅名號之一係瓦杜德,即至愛者。先知(ﷺ)話,安拉(﷾)喺佢嘅天經中寫道,佢嘅慈憫勝過佢嘅惱怒。佢仲話,安拉(﷾)對佢嘅僕人比母親對佢嘅孩子更慈憫。伊斯蘭教仲教導,耶穌將再來,並公正地審判。
“你告訴我的僕人們,我確是至赦的,至慈的;我的刑罰確是痛苦的。”
“求你在今世和後世為我們註定幸福,我們確已對你悔過了。主説:「我的刑罰,是用來懲治我欲懲治的人的,我的慈恩是包羅萬物的。我將註定以我的慈恩歸於敬畏安拉,完納天課,而且信仰我的跡象者。」”
“他是至赦的,是至愛的,”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安拉完成創造時,在他那裏、在阿爾什(寶座)之上的天經中寫道,他的慈憫勝過他的惱怒。穆斯林聖訓實錄 2751有同樣的話。
歐麥爾傳述,有一些俘虜被帶到先知(ﷺ)面前,其中有一個乳房充滿奶水的婦女;她每當在俘虜中找到一個孩子,就把孩子抱在胸前給他餵奶。先知問,她會不會把自己的孩子扔進火裏。他們説不會。他説:安拉對他的僕人,比這個婦女對她的孩子更慈憫。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發誓説,瑪利亞之子不久將作為公正的統治者降臨在穆斯林中間。他將打碎十字架,殺死豬,終止人頭税(吉茲耶),財富將多得無人接受。隨後艾布·胡萊勒誦讀了《古蘭經》4:159:信奉天經的人,在他未死之前,沒有一個不信仰他的。
| 出處 | 佢講咗咩 |
|---|---|
| 《古蘭經》15:49-50 | 安拉(﷾)係至赦嘅、至慈嘅,佢嘅刑罰係最痛苦嘅。 |
| 《古蘭經》7:156 | 佢嘅慈憫包容萬物。 |
| 《古蘭經》85:14 | 佢嘅尊名之一係至愛嘅(瓦杜德)。 |
| 布哈里聖訓實錄 3194 | 佢嘅慈憫勝過佢嘅惱怒。 |
| 布哈里聖訓實錄 5999 | 佢對佢嘅僕人,比母親對孩子更慈憫。 |
逐節對照
約翰福音 3:17 — 第3章,第17節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引用目的
神差佢嘅兒子來拯救世人,唔係來定世人嘅罪。耶穌係愛;怒屬於《舊約》。
回應
同一部福音書話,父已將審判嘅事全交與子。喺馬太福音中,耶穌自己將嗰啲喺佢左邊嘅人送進永火裏去。
結論 — 福音書使耶穌成為審判者,所以怒並冇被留喺《舊約》裏。
啓示錄 19:15 — 第19章,第15節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
引用目的
啓示錄係象徵性嘅。從佢口中出嚟嘅劍係佢嘅話,而唔係武器。
回應
呢一點可以承認。但呢啲象徵係被選來表達某種意思嘅。其中包括濺咗血嘅衣服、神烈怒嘅酒榨,以及其餘嘅人被殺、飛鳥都食飽咗佢哋嘅肉。
結論 — 即使作為象徵來讀,呢啲經文所描繪嘅仍然係審判同爭戰,而唔止係愛。
路加福音 19:27 — 第19章,第27節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引用目的
呢個係一個比喻。話呢啲話嘅係嗰個貴胄,而唔係耶穌。
回應
確實如此。但基督教註釋家將呢個貴胄理解為基督,佢往遠方去得國,又作為王返嚟。按照教會自己嘅解讀,呢個比喻表明咗基督再來時將要做嘅事。
結論 — 按照基督徒對呢個比喻嘅解讀,嗰位返嚟殺死仇敵嘅王就係基督。
唔同觀點
主流基督教
上帝就係愛,佢差佢嘅兒子來拯救世人,唔係來定世人嘅罪。基督徒都相信最後嘅審判。但佢哋認為,上帝嘅愛最顯明於佢賜下佢嘅兒子。
約翰一書 4:8話,神就係愛。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真主(﷾)係慈愛嘅:佢嘅名號之一係瓦杜德,即至愛者。但愛並不排除審判。那部話神就係愛嘅《新約》,都描繪耶穌喺火焰中再來。
約翰福音 3:17話,神差佢嘅兒子降世,唔係要定世人嘅罪,乃係要拯救世人。
反駁
嗰節經文講嘅係佢點解來。同一部福音書話,父已將審判嘅事全交與子。喺馬太福音中,耶穌自己將嗰啲喺佢左邊嘅人送進永火裏去。
基督徒認為,上帝嘅愛最顯明於佢賜下佢嘅兒子。
反駁
喺伊斯蘭教中,真主(﷾)嘅愛顯明喺佢嘅慈憫上,而呢個唔需要賜下一個兒子。《古蘭經》話佢嘅慈恩包羅萬物。先知(ﷺ)話,安拉(﷾)對佢嘅僕人比母親對佢嘅孩子更慈憫。
伊斯蘭嘅觀點
安拉(﷾)係慈憫嘅、公正嘅,而正如先知(ﷺ)所教導嘅,佢嘅慈憫更大。《新約》自己描繪耶穌喺火焰同爭戰中作為審判者再來。所以佢並冇教導一位只係愛嘅耶穌。
啓示錄描繪嗰位稱為神之道嘅騎馬者,穿着濺咗血嘅衣服,審判、爭戰。
帖撒羅尼迦後書描述主耶穌喺火焰中顯現,施行報應。
喺馬太福音中,耶穌將嗰啲喺佢左邊嘅人送進永火裏去。約翰話,審判嘅事全交與子。
按照基督徒自己對猶大書第5節嘅希臘文校勘本,基督徒必須認為係耶穌喺出埃及之後滅絕咗嗰啲唔信嘅人。所以佢哋唔能夠將佢與《舊約》嘅懲罰分開。
假設耶穌係上帝,而且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係一樣嘅。咁佢即係嗰位命令《舊約》中嗰啲戰爭嘅主。
《古蘭經》同時教導慈憫同公正,而先知(ﷺ)話,安拉(﷾)嘅慈憫勝過佢嘅惱怒。
伊斯蘭教教導,耶穌將再來,並公正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