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唔係。生喺某個宗教裏,只説明一個人喺邊度長大,並不説明嗰個宗教係咪真實。如果出生決定真理,咁每個宗教對佢自己嘅孩子嚟講都係真嘅。然而各宗教彼此矛盾。《薄伽梵歌》所講嘅『自己的職責』,係一個種姓嘅職責,而唔係要人保持自己宗教嘅命令。好多信仰都係由離開父母宗教嘅人開創嘅。《古蘭經》問嗰啲話「不然,我們要遵守我們祖先的遺教」嘅人:佢哋嘅祖先係咪遵循咗正道?先知(ﷺ)教導話,每個孩子生來都具有對獨一真主(﷾)嘅天然認知。亞伯拉罕離開咗佢父親嘅崇拜,卻以平安回應佢。伊斯蘭維護親情:無論父母信咩,穆斯林都必須善待同孝敬佢哋。同樣嘅檢驗都適用於生來就係穆斯林嘅人。所以我哋誠摯地邀請你衡量伊斯蘭嘅證據。
完整解釋
印度教主張保持原有宗教嘅理由
好多印度教徒從《薄伽梵歌》來回答呢個問題。《薄伽梵歌》係一部印度教經典,印度教徒所崇拜嘅克里希納喺其中對武士阿周那講話。喺其中,克里希納話,自己嘅職責即使做得不完美,都勝過人哋嘅職責做得好。佢喺書末又重複咗呢句話。梵文詞係sva-dharma,即自己嘅法(達摩)。達摩都可以指宗教,所以呢節經文常被理解為一條要人保持生來宗教嘅命令。印度教僧人斯瓦米·辨喜於1893年喺芝加哥嘅世界宗教議會上都畀出咗同樣嘅回答。佢不希望基督徒變成印度教徒,都不希望印度教徒變成基督徒。每個宗教都像一粒種子,必須「並按照自己生長的規律成長」。
“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別人的職責做得好。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中死去更為可取;(履行)別人的職責是危險的。”
“一個人藉着(履行)自己的職責,敬拜那萬物從他而出、這一切都被他充滿的那一位,就獲得圓滿。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做得很好的別人的職責。履行本性所規定的職責,就不會招致罪。”
“我希望基督徒變成印度教徒嗎?絕不。我希望印度教徒或佛教徒變成基督徒嗎?絕不。種子被放進土裏,泥土、空氣和水被安置在它周圍。種子會變成泥土、空氣或水嗎?不會。它變成一株植物;它按照自己生長的規律發育,吸收空氣、泥土和水,把它們轉化為植物的物質,長成一株植物。宗教的情形也是這樣。基督徒不必變成印度教徒或佛教徒,印度教徒或佛教徒也不必變成基督徒。但每一方都必須吸收其他各方,同時保持自己的個性,並按照自己生長的規律成長。”
真理唔係繼承來嘅
一個人最初嘅宗教,係由家庭同出生地決定嘅,遠喺佢能衡量任何證據之前。如果生喺另一個家庭,佢就會喺另一種信仰中長大。如果出生係檢驗標準,咁每個宗教對佢自己嘅孩子嚟講都係真嘅。但各宗教喺最重大嘅問題上彼此矛盾。係隻應崇拜獨一嘅神,定係崇拜眾神?係隻有一生同一次審判,定係有好多生?佢哋冇可能都對。好多信仰都係由離開父母信仰嘅人開創嘅。最早嘅基督徒生來係猶太人,而錫克教嘅創始人古魯那納克生喺一個印度教家庭。今日嘅印度教運動邀請生來係穆斯林或基督徒嘅人離開佢哋父母嘅宗教。佢哋嘅口號係ghar wapsi,意思係『回家』,返到印度教。《古蘭經》向嗰啲追隨祖先嘅人明白地提出呢個問題:假如祖先冇得到引導,又點樣呢?佢要嗰啲提出主張嘅人拿出證據,並禁止人隨從自己所唔知嘅。
“有人勸他們説:「你們應當遵守安拉所降示的經典。」他們就説:「不然,我們要遵守我們祖先的遺教。」即使他們的祖先無知無識,不循正道(他們仍要遵守他們的遺教嗎?)”
“不然,他們説:「我們確已發現我們的祖先是信奉一種宗教的,我們確是遵循他們的遺蹟而得正道的。」在你之前,每逢我這樣派遣警告者到一個城市去,那裏的豪華者總是説:「我們確已發現我們的祖先是信奉一種宗教的,我們確是遵循他們的遺蹟的。」他説:「即使我顯示你們一種比你們祖先的宗教更為崇正的宗教,你們還要遵從你們的祖先嗎?」他們説:「我們確是不信你們所奉的使命的。」”
“如果有人對他們説:「你們應當遵守安拉所降示的(經典)。」他們就説:「不然,我們遵守我們祖先的遺教。」即使惡魔叫他們去受烈火的刑罰,(他們仍要遵守)嗎?”
“他們説:「除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別的人絕不得入樂園。」這是他們的妄想。你説:「如果你們是誠實的,那麼,你們拿出證據來吧!」”
“你不要隨從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靈都是要被審問的。”
《薄伽梵歌》中『自己的職責』係咩意思
《薄伽梵歌》嘅呢節經文與改變宗教無關。喺第3章,克里希納對想要離開戰場嘅阿周那講咗呢話。克里希納已經告訴佢:「因為對剎帝利來説,沒有什麼比正義的戰鬥更好」,剎帝利即武士階層嘅成員。喺第18章,同一句話為講四個種姓職責嘅嗰段經文作結。種姓係一個印度教徒生來所屬嘅階層。知識屬於婆羅門,即祭司階層。戰鬥屬於剎帝利。農耕同貿易屬於吠舍,服侍屬於首陀羅。下一節話,一個人生來就有嘅(saha-ja,俱生嘅)職責,即使沾染咗惡,都唔應放棄。按《薄伽梵歌》本來嘅意思理解,呢節經文係要首陀羅繼續服侍,而唔係要印度教徒保持佢嘅宗教。有啲印度教徒按品性而唔係按出生來理解種姓,因為《薄伽梵歌》話,各種職責「是按照由本性而生的品性來區分的」。噉樣,『自己的職責』就係適合一個人本性嘅工作,比如求學、戰鬥、經商或服侍。嗰個係一種天職,仍然唔係宗教。《薄伽梵歌》自己最後嘅勸告走得更遠:「放棄一切職責,到我這裏來,以我為(你)唯一的庇護」。喺嗰度,尋求庇護排喺每一項與生俱來嘅職責之前。印度教徒會話,嗰個『我』係克里希納。即便如此,呢節經文都將嗰份庇護置於一個人生來就有嘅每一項職責之上。噉,邊個係神,就必須由證據來決定,而唔係由出生來決定。
“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別人的職責做得好。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中死去更為可取;(履行)別人的職責是危險的。”
“考慮到你自己的職責,你也不應當動搖,因為對剎帝利來説,沒有什麼比正義的戰鬥更好。”
“令敵人畏懼的人啊!婆羅門、剎帝利、吠舍以及首陀羅的職責,是按照由本性而生的品性來區分的。平靜、剋制感官、苦行、純潔、寬恕、正直,還有知識、經驗和(對來世的)信仰,這是婆羅門的本分。勇武、榮耀、勇氣、靈巧、臨陣不逃、佈施、行使主宰的權力,這是剎帝利的本分。農耕、放牧、貿易,(這)是吠舍的本分。首陀羅的本分則在於服侍。”
“一個人藉着(履行)自己的職責,敬拜那萬物從他而出、這一切都被他充滿的那一位,就獲得圓滿。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做得很好的別人的職責。履行本性所規定的職責,就不會招致罪。”
“貢蒂之子啊!本分的職責即使沾染了惡,也不應放棄;因為一切行為都被惡包裹,正如火被煙包裹。”
“放棄一切職責,到我這裏來,以我為(你)唯一的庇護。我將使你從一切罪孽中解脱。不要憂傷。”
每個孩子都生於菲特拉
先知(ﷺ)話,每個孩子生來都具有菲特拉,即真主(﷾)賦予人類嘅天性。係孩子嘅父母使佢成為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或拜火教徒(古波斯宗教瑣羅亞斯德教嘅信徒)。一個人所繼承嘅宗教來自佢嘅教養。喺佢之下,係每個人都共有嘅、對獨一造物主嘅認知。《古蘭經》話,阿丹嘅所有子孫都作證真主(﷾)係佢哋嘅主。所以冇人以後能話:「只有我們的祖先從前曾以物配主」。按伊斯蘭嘅教導,喺使者來警告一個人之前,真主(﷾)唔懲罰任何人。一旦訊息傳到一個人嗰度,佢就被要求親自衡量佢,而唔係依靠佢嘅教養。菲特拉同證據向每一位讀者敞開。我哋誠摯地邀請你睇一睇呢啲證據,親自衡量伊斯蘭。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每個孩子生來都具有菲特拉(真主賦予人類的天性),是他的父母使他成為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或拜火教徒,正如牲畜生下來是完整的一樣。艾布·胡萊勒隨後誦讀了《古蘭經》30:30。
“你應當趨向正教,(並謹守)安拉所賦予人的本性。安拉所創造的,是不容變更的;這才是正教,但人們大半不知道。”
“當時,你的主從阿丹的子孫的背脊中取出他們的後裔,並使他們招認。主説:「難道我不是你們的主嗎?」他們説:「怎麼不是呢?我們已作證了。」(我之所以要使他們招認)是因為不願你們在復活日説:「我們生前確實忽視了這件事。」或者説:「只有我們的祖先從前曾以物配主,我們不過是他們的後裔;難道你要因荒誕者的行為而毀滅我們嗎?」”
“誰遵循正道,誰自受其益;誰誤入迷途,誰自受其害。一個負罪者,不負他人的罪。派遣使者之前,我不懲罰(任何人)。”
亞伯拉罕離開咗佢父親嘅崇拜,而且態度温和
亞伯拉罕受到猶太人、基督徒同穆斯林嘅尊敬,佢所做嘅正正係呢個問題所問嘅事。《古蘭經》記載佢四次懇求佢嘅父親,每次都以「我的父親啊」開頭。當佢父親威脅要用石頭打佢時,亞伯拉罕以平安回應,並應許為佢求饒恕。希伯來文《聖經》,即猶太經典,記載咗同樣嘅開端:亞伯拉罕嘅父親他拉「事奉別神」,而神將亞伯拉罕從嗰度帶咗出嚟。亞伯拉罕與佢族人嘅辯論,從星宿到月亮再到太陽,最後歸結到天地嘅創造者。佢離開咗佢父親嘅宗教,卻冇失去對父親嘅禮貌。
“你應當在這部經典裏提及易卜拉欣,他原是一個虔誠的人,又是一個先知。當時他對他父親説:「我的父親啊!你為何崇拜那既不能聽,又不能見,對於你又沒有任何裨益的東西呢?我的父親啊!沒有降臨你的知識,確已降臨我了;你順從我吧,我要指示你一條正路。我的父親啊!你不要崇拜惡魔,惡魔確是違抗至仁主的。我的父親啊!我的確怕你遭受從至仁主發出的刑罰,而變成惡魔的朋友。」他説:「你討厭我的主宰嗎?易卜拉欣啊!如果你不停止,我誓必用石頭擊你。你應當遠離我一個長時期。」他説:「祝你平安!我將為你向我的主求饒,他對我確是仁慈的。我將退避你們,以及你們舍安拉而祈禱的。我將祈禱我的主,我或許不為祈禱我的主而變成薄命的人。」”
“約書亞對眾百姓説:‘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説: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後裔增多,把以撒賜給他。”
“當黑夜籠罩着他的時候,他看見一顆星宿,就説:「這是我的主。」當那顆星宿沒落的時候,他説:「我不愛沒落的。」當看見月亮升起的時候,他説:「這是我的主。」當月亮沒落的時候,他説:「如果我的主沒有引導我,那麼,我必定會成為迷誤者。」當看見太陽昇起的時候,他説:「這是我的主;這是更大的。」當太陽沒落的時候,他説:「我的宗族啊!我對於你們所用來配主的事物,是無關係的。我確已崇正地專向天地的創造者,我不是以物配主的人。」”
親情依然保持
改變宗教並不結束一個人對家庭嘅責任。《古蘭經》命令人感謝父母,並記念那懷胎同哺乳孩子嘅母親。如果父母逼迫孩子喺真主(﷾)之外崇拜別嘅,佢喺呢件事上不可服從佢哋。但真主(﷾)仍對佢話:「在今世,你應當依禮義而奉事他倆」。艾布·伯克爾嘅女兒艾斯瑪嘅母親,喺仍係多神教徒時來睇望佢。先知(ﷺ)告訴艾斯瑪要與佢保持良好關係。《古蘭經》都允許並稱贊善待同公平對待其他信仰嘅人。佢只要求呢啲人冇為穆斯林嘅信仰而與佢哋作戰,都冇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出去。所以一個被伊斯蘭吸引嘅人,被要求保持佢嘅親情,而唔係斷絕佢。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親弱上加弱地懷着他,他的斷乳,是在兩年之中——(我説):你應當感謝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後的歸宿。”
“如果他倆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東西配我,那麼,你不要服從他倆,在今世,你應當依禮義而奉事他倆,你應當遵守歸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們的歸宿,我要把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
艾布·伯克爾的女兒艾斯瑪傳述,在先知(ﷺ)在世時,她那仍是多神教徒(穆什裏卡)的母親來看望她,希望得到女兒的善待。艾斯瑪問先知(ﷺ)她是否應當與母親保持良好關係。他説是的:要善待你的母親,與她保持良好關係。
“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安拉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安拉確是喜愛公平者的。”
印度嘅法律(一般訊息)
印度憲法保護良心自由。第25條第(1)款規定,「人人平等地享有良心自由以及自由信奉、實踐和傳播宗教的權利」。呢要受公共秩序、道德同健康嘅約束,都要受憲法中關於基本權利嘅其他規定嘅約束。印度一啲邦都通過咗自己關於宗教改宗嘅法律,比如2021年嘅北方邦,呢啲法律規定咗各自嘅程序。呢個係一般訊息,唔係法律意見。喺印度考慮改宗嘅人,應當查閲自己所在邦嘅現行法律。
第(1)款規定:「在不違反公共秩序、道德和健康以及本編其他規定的前提下,人人平等地享有良心自由以及自由信奉、實踐和傳播宗教的權利。」第(2)款允許國家規範或限制與宗教活動相關的經濟、財務、政治或其他世俗活動,併為社會福利和改革制定法律。
印度北方邦關於宗教改宗的一項法律,是關於這一問題的若干邦法律之一。它規定了自己的程序,並於2024年作了修訂(2024年北方邦第7號法令)。凡與之有關的人,都應閲讀其現行的官方文本。
逐一答覆
《薄伽梵歌》3:35 — 第3章,第35頌
“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別人的職責做得好。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中死去更為可取;(履行)別人的職責是危險的。”
引用目的
克里希納話,自己嘅法即使不完美,都勝過人哋嘅法做得好,喺自己嘅法中死去更為可取。所以一個印度教徒應當作為印度教徒而死,而唔係接受另一個宗教。
回應
《薄伽梵歌》自己畀出咗呢節經文嘅意思。佢係對一個想要離開戰場嘅武士講嘅。佢被重複來為講四個種姓職責嘅嗰段經文作結,而嗰份清單以首陀羅嘅服侍職責結束。下一節禁止離開一個人生來就有嘅職責。18.44同18.47兩節屬於同一段經文。如果『自己的職責』指嘅係一個人生來嘅宗教,咁同一段經文就會使每個首陀羅終生被束縛於服侍。一個拒絕按出生劃分種姓嘅印度教徒,唔能夠只保留呢段經文嘅一半,而將另一半放喺一邊。有啲人按品性而唔係按出生來理解種姓。噉樣,『自己的職責』就係適合一個人本性嘅工作,那仍然唔係宗教。關於印度教係咪教導種姓由出生決定嘅頁面,衡量咗呢兩種讀法。《薄伽梵歌》自己最後嘅勸告都將庇護置於『一切職責』之上。印度教徒會話,呢指嘅係喺克里希納嗰度尋求庇護。咁問題就變成咗邊個係神,而呢個係由證據來決定嘅,唔係由出生來決定嘅。頁面「神曾化身為羅摩或克里希納成為人嗎?」討論咗呢個問題。
結論 — 呢節經文講嘅係一個人種姓同地位嘅職責,而唔係改變宗教。佢所在嘅嗰一章將尋求神置於每一項職責之上。
斯瓦米·辨喜,世界宗教議會閉幕演講,芝加哥,1893年9月27日
“我希望基督徒變成印度教徒嗎?絕不。我希望印度教徒或佛教徒變成基督徒嗎?絕不。種子被放進土裏,泥土、空氣和水被安置在它周圍。種子會變成泥土、空氣或水嗎?不會。它變成一株植物;它按照自己生長的規律發育,吸收空氣、泥土和水,把它們轉化為植物的物質,長成一株植物。宗教的情形也是這樣。基督徒不必變成印度教徒或佛教徒,印度教徒或佛教徒也不必變成基督徒。但每一方都必須吸收其他各方,同時保持自己的個性,並按照自己生長的規律成長。”
引用目的
所有宗教都係通往神嘅真道路。冇人需要改宗;每個人都應當喺佢生來所屬嘅宗教中成長。
回應
各宗教嘅唔同唔止喺形式上。佢哋喺最重要嘅事情上彼此矛盾。《古蘭經》講只應崇拜真主(﷾),而好多印度教嘅崇拜係獻畀眾神同偶像嘅。《古蘭經》教導只有一生,隨後係審判,而《薄伽梵歌》教導輪迴。兩者冇可能都係真嘅,關於是否所有宗教都通向同一位神嘅頁面列出咗呢啲差異。如果佢哋不都係真嘅,咁一個人生來所屬嘅宗教即使係對嘅,都只係碰巧對。一粒種子無法選擇佢會變成咩。人有理智,而《古蘭經》話佢將被審問佢係點樣運用佢嘅耳目同心靈嘅。伊斯蘭都禁止強迫任何人接受一個宗教,所以選擇始終係自由嘅。
結論 — 人與人之間嘅和平,並唔需要相互矛盾嘅信仰同樣真實。善意係對每一個人都應有嘅;真理仍然必須去尋求。
古蘭經 2:170 — 第2章(黃牛),第170節
“有人勸他們説:「你們應當遵守安拉所降示的經典。」他們就説:「不然,我們要遵守我們祖先的遺教。」即使他們的祖先無知無識,不循正道(他們仍要遵守他們的遺教嗎?)”
引用目的
你嘅祖先係印度教徒。改宗會使你與佢哋隔絕,而返到你祖先嘅信仰(ghar wapsi)就係返屋企。
回應
祖先並不決定真理,而《古蘭經》問:如果祖先冇得到引導,又會點樣?每一個家族嘅譜系都比今日所奉行嘅任何宗教更古老。《古蘭經》教導話,人類原來係一個民族,阿丹嘅所有子孫都為獨一嘅主作過證。按伊斯蘭嘅教導,每個人最古老嘅家,係對獨一真主(﷾)嘅崇拜,而每個孩子生來就喺其上。返屋企嘅呼籲都係雙向嘅。ghar wapsi要求生來係穆斯林或基督徒嘅人離開佢哋自己父母嘅宗教。
結論 — 生喺一個家庭裏,唔能夠使呢個家庭嘅宗教成為真嘅。伊斯蘭所知嘅最古老嘅家,係對獨一真主(﷾)嘅崇拜。
古蘭經 31:15 — 第31章(魯格曼),第15節
“如果他倆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東西配我,那麼,你不要服從他倆,在今世,你應當依禮義而奉事他倆,你應當遵守歸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們的歸宿,我要把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
引用目的
改宗背叛咗一個人嘅家庭、民族同文化。改宗者拋棄咗佢嘅父母、佢嘅人民同佢嘅傳統。
回應
伊斯蘭要求改宗者改變嘅係佢嘅崇拜,而唔係佢嘅家庭、佢嘅民族或佢嘅語言。《古蘭經》告訴佢,即使父母唔係穆斯林,都要好好陪伴佢哋。先知(ﷺ)告訴艾斯瑪,要與佢仍係多神教徒嘅母親保持良好關係。真主(﷾)使人類成為好多民族同部落,「以便你們互相認識」,並使佢哋嘅語言各不相同,作為佢嘅跡象之一。一般嚟講,穆斯林保留佢嘅語言、習俗、服飾同飲食,只係伊斯蘭所禁止嘅除外。那包括獻畀真主(﷾)以外任何對象嘅任何崇拜行為,以及豬肉同酒之類嘅嘢。印度係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嘅國家之一,印度穆斯林同佢哋嘅鄰居一樣都係印度人。呢個係一般訊息;關於某種具體做法嘅問題,應由學者來回答。
結論 — 伊斯蘭改變嘅係一個人崇拜邊個。佢並不奪走佢嘅父母、佢嘅人民或佢嘅語言。
古蘭經 58:22 — 第58章(辯訴者),第22節
“你不會發現確信安拉和末日的民眾,會與違抗安拉和使者的人相親相愛,即使那等人是他們的父親,或兒子,或兄弟,或親戚。這等人,安拉曾將正信銘刻在他們的心上,並且以從他降下的精神援助他們。他將使他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而永居其中。安拉喜悦他們,他們也喜悦他。這等人是安拉的黨羽,真的,安拉的黨羽確是成功的。”
引用目的
《古蘭經》本身告訴穆斯林,唔好愛佢哋唔係穆斯林嘅父親同兄弟。亞伯拉罕同佢嘅追隨者向佢哋嘅族人宣告:「我們彼此間的仇恨,永遠存在」。所以改宗確實會使一個人與家庭隔絕。
回應
58:22呢節經文講嘅係愛「違抗安拉和使者的人」,即使佢哋係自己嘅親戚。《古蘭經》並冇將呢等同於善待,佢甚至命令人善待噉樣嘅父母。載有亞伯拉罕呢啲話嘅第60章,開頭就指明瞭佢所講嘅敵人。佢哋因為先知(ﷺ)同信士們信仰而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出去。佢將亞伯拉罕嘅話樹立為面對噉樣嘅敵人嘅信士們嘅榜樣。同一章接着親自劃清咗界限。真主(﷾)並不禁止善待同公平對待嗰啲冇為穆斯林嘅信仰而與佢哋作戰、都冇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出去嘅人。佢只禁止與嗰啲噉做、或協助人哋驅逐佢哋嘅人結交。呢一章甚至希望,「安拉或許在你們和你們所仇視的人之間造化友誼」。對於父母,《古蘭經》講得更明白。即使係逼迫孩子喺真主(﷾)之外崇拜別嘅父母,都要「依禮義而奉事他倆」。先知(ﷺ)告訴艾斯瑪,要與佢仍係多神教徒嘅母親保持良好關係。
結論 — 《古蘭經》禁止愛嗰啲反對真主(﷾)同佢嘅使者(ﷺ)嘅人,並企喺佢哋一邊。佢命令人善待父母,並允許善待同公平對待一切信仰中和平嘅人。
《印度憲法》,1950年 — 第25條
第(1)款規定:「在不違反公共秩序、道德和健康以及本編其他規定的前提下,人人平等地享有良心自由以及自由信奉、實踐和傳播宗教的權利。」第(2)款允許國家規範或限制與宗教活動相關的經濟、財務、政治或其他世俗活動,併為社會福利和改革制定法律。
引用目的
喺印度,改宗係違法嘅。而且改宗者係靠金錢或婚姻拉來嘅。
回應
唔係噉樣。印度憲法保護良心自由。第25條第(1)款規定,「人人平等地享有良心自由以及自由信奉、實踐和傳播宗教的權利」。呢要受公共秩序、道德同健康嘅約束。第(2)款允許國家規範或限制與宗教相關嘅世俗活動,併為社會福利同改革制定法律。一啲邦通過咗自己關於宗教改宗嘅法律,比如2021年嘅北方邦,各邦嘅程序唔同。呢個係一般訊息,唔係法律意見。喺印度考慮改宗嘅人,應當查閲自己所在邦嘅現行法律。伊斯蘭本身禁止強迫任何人信仰。先知(ﷺ)教導話,行為憑舉意來判斷。只為金錢或婚姻而改變信仰,並唔係伊斯蘭所要求嘅。
結論 — 印度憲法保護良心自由。喺一啲邦嘅法律所規定嘅程序之內,改變宗教係合法嘅。
古蘭經 2:111 — 第2章(黃牛),第111節
“他們説:「除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別的人絕不得入樂園。」這是他們的妄想。你説:「如果你們是誠實的,那麼,你們拿出證據來吧!」”
引用目的
穆斯林提出呢個論證,只係為咗贏得改宗者。一個生來就係穆斯林嘅人,遵循嘅都係佢生來嘅宗教,就好似印度教徒或基督徒一樣。
回應
同樣嘅檢驗都適用於穆斯林,伊斯蘭都噉樣講。《古蘭經》斥責嗰啲冇得到引導就追隨祖先嘅人,並冇指明任何例外。佢要嗰啲聲稱樂園只屬於自己羣體嘅人「你們拿出證據來吧」,並禁止人隨從自己所唔知嘅。一個生來就係穆斯林嘅人,被要求知道自己點解信,而唔止係繼承佢。《古蘭經》仲話,安拉(﷾)嘅應許唔係借你哋嘅妄想可以獲得嘅,都唔係借信奉天經者嘅妄想可以獲得嘅。凡作惡嘅,無論係咪穆斯林,都要受惡報。而且一個論證並唔因為提出佢嘅人係邊個就變成錯嘅。本網站為伊斯蘭所作嘅論證,建立喺任何人都能查驗嘅證據之上,而唔係建立喺任何人嘅出生之上。呢啲證據包括《古蘭經》嘅保存、佢嘅挑戰同佢關於獨一真主(﷾)嘅教導。
結論 — 呢個原則適用於每一個人,包括穆斯林,伊斯蘭都接受呢一點。
布哈里聖訓實錄 1358 — 殯禮篇,第1358段聖訓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每個孩子生來都具有菲特拉(真主賦予人類的天性),是他的父母使他成為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或拜火教徒,正如牲畜生下來是完整的一樣。艾布·胡萊勒隨後誦讀了《古蘭經》30:30。
引用目的
每個宗教都係由父母同文化傳落嚟嘅。就連聖訓都話,係父母使孩子成為猶太教徒、基督教徒或拜火教徒。呢個係拒絕所有宗教嘅理由,而唔係挑選其中一個嘅理由。
回應
一個信念係點樣學來嘅,並不決定佢係咪真實。孩子從父母嗰度學算術,算術仍然係真嘅。冇宗教嘅觀點都常常係喺家裏學來嘅。如果繼承一個信念就使佢成為假嘅,嗰啲觀點都會站唔住。聖訓本身將兩者區分開來。教養來自父母,但每個孩子生來首先具有菲特拉,即對獨一造物主嘅認知。各宗教彼此矛盾,表明佢哋冇可能都係真嘅,而唔係表明冇一個係真嘅。所以必須由證據來決定,首先係有冇一位造物主。《古蘭經》問:「是他們從無到有被創造出來呢?還是他們自己就是創造者呢?」關於我哋點樣知道真主(﷾)存在嘅頁面列出咗呢啲證據。
結論 — 出生唔能夠使一個信念成為真嘅,都唔能夠使佢成為假嘅。由證據來決定。
出埃及記 20:12 — 律法書(托拉),第20章,第12節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引用目的
《聖經》命令「當孝敬父母」。離開佢哋嘅信仰就係不孝敬佢哋。
回應
伊斯蘭都畀出咗同樣嘅命令,而且畀得好有力。但孝敬父母並唔等於喺崇拜上追隨佢哋。《古蘭經》將兩者分開:唔好喺崇拜真主(﷾)以外嘅事物上服從佢哋,但要善待佢哋。《聖經》都將兩者分開。亞伯拉罕嘅父親他拉「事奉別神」,而神將亞伯拉罕從嗰度帶咗出嚟。《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話,愛父母過於愛佢嘅,唔配作佢嘅門徒。基督徒將呢理解為將信仰放喺家庭之前。《古蘭經》兩者都要求:真主(﷾)第一,並且永遠善待父母。
結論 — 喺任何情況下都應當孝敬父母。崇拜只歸於真主(﷾)。
創世記 17:7 — 律法書(托拉),第17章,第7節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引用目的
我生喺神與亞伯拉罕後裔所立嘅約中,或者喺嬰兒時就受洗進入咗教會。神已經使我屬於佢咗,所以我唔需要再去尋找。
回應
《聖經》本身並唔認為出生就足夠喇。約書亞對亞伯拉罕自己嘅後裔,即生喺約中嘅人講話。喺回顧佢拉所事奉之神嘅同一篇講話中,佢告訴佢哋「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以西結話:「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負責。嬰兒嘅洗禮係佢父母嘅選擇,係喺佢能衡量任何事之前作出嘅。好多教會只為年齡足以信嘅人施洗。好多為嬰兒施洗嘅教會,後來都要求佢哋親自確認信仰。《古蘭經》對亞伯拉罕嘅後裔都係噉樣講嘅。當亞伯拉罕為佢嘅後裔求領導地位時,真主(﷾)回答話:「我的任命,不包括不義的人們」。論到雅各同佢嘅兒子們,佢告訴佢哋嘅後代:「他們得享受他們的行為的報酬,你們得享受你們的行為的報酬」。
結論 — 出生同畀嬰兒施行嘅儀式,都唔能夠解決呢個問題。呢度所引用嘅經典要求每個人親自作出選擇。
唔同觀點
保持自己嘅達摩
一個人應當遵循佢生來所屬嘅達摩。每一個真誠嘅宗教都係通往神嘅道路,所以改宗毫無所得。佢仲會使一個人與佢嘅家庭、祖先同文化隔絕。
《薄伽梵歌》教導話,自己嘅職責(sva-dharma)即使做得不完美,都勝過人哋嘅職責做得好。
反駁
《薄伽梵歌》係對一個想要離開戰場嘅武士話呢話嘅。佢出現喺一段講四個種姓職責嘅經文中。下一節禁止離開一個人生來就有嘅職責。所以呢個係一個人地位嘅職責,而唔係佢嘅宗教。佢最後嘅勸告(18:66)將庇護置於每一項與生俱來嘅職責之上。所以邊個係神,必須由證據來決定,而唔係由出生來決定。
辨喜對宗教議會話,基督徒唔使變成印度教徒,印度教徒都唔使變成基督徒。每個宗教都必須按自己嘅規律成長。
反駁
各宗教嘅唔同唔止喺形式上。佢哋喺係咪只崇拜獨一嘅神、我哋係活一次定係好多次嘅問題上彼此矛盾。佢哋冇可能都對,所以種子嘅『生長的規律』無法告訴我哋邊一個係真嘅。人有理智。《古蘭經》話,佢將被審問佢係點樣運用佢嘅耳目同心靈嘅。
伊斯蘭嘅觀點
真理係要去尋求嘅,而唔係繼承來嘅。每個人生來都具有對獨一真主(﷾)嘅天然認知,並要為自己嘅選擇負責。無論佢選擇咩,佢都仍然必須尊敬佢嘅家人,無論佢哋信咩。
《古蘭經》拒絕喺祖先冇得到引導時追隨祖先嘅宗教。
先知(ﷺ)話,每個孩子生來都具有菲特拉。父母塑造孩子喺其中長大嘅宗教。
亞伯拉罕離開咗佢父親嘅崇拜,並以平安同為佢求饒恕嘅應許回應父親嘅威脅。
穆斯林必須與其他信仰嘅父母保持良好關係。佢可以善待同公平對待一切冇為穆斯林嘅信仰而與佢哋作戰、都冇將佢哋從家園驅逐出去嘅人。
伊斯蘭禁止強迫任何人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