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可以。喺伊斯蘭教中,離婚嘅女人喺待婚期(伊德達)滿咗之後,可以自由地再婚。《古蘭經》禁止佢嘅家人阻止佢返到前夫嗰度。摩西律法都允許佢再婚:被休嘅婦人「可以去作別人的妻子」。《新約》福音書嘅説法則唔同。喺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同路加福音中,據記載耶穌稱離婚後再婚為通姦。馬太福音同路加福音仲話,凡娶被休嘅婦人嘅,都係犯奸淫。天主教會禁止喺第一任配偶在世時締結新嘅婚姻,除非教會法庭認定第一次婚姻從來就無效(婚姻無效宣告)。喺佢再婚嘅自由上,《古蘭經》與摩西企喺一齊。佢話,耶穌來係為咗證實律法,並解除一部分禁令。先知(ﷺ)本人曾建議一位離婚嘅女人嫁畀邊個。伊斯蘭教仲允許妻子自己結束婚姻(贖身離婚,khul),所以冇一個女人會被困喺一個殘暴嘅丈夫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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