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唔係。以賽亞書第53章從未講出嗰位僕人嘅名字。以賽亞用『僕人』一詞指唔止一個人物,猶太讀者長久以來都將呢一章理解為講以色列。馬太引用呢一章嘅話時,用佢來講耶穌醫治病人。《聖經》仲話,凡被殺嘅都為本身嘅罪;兒子必不擔當父親嘅罪孽。耶穌引用咗神嘅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喺福音書中,祭司們密謀殺害佢,彼拉多查唔出佢有咩罪。按福音書自己嘅記述,呢個係殺害一個無辜嘅人。《古蘭經》話,嗰啲密謀嘅人失敗咗。佢哋冇殺死佢,都冇將佢釘死喺十字架上。
完整解釋
呢節經文與基督教嘅解讀
基督徒將以賽亞書 52:13至53:12理解為關於彌賽亞(上帝所應許嘅君王)嘅預言。佢哋話,佢要代替罪人受苦而死。佢哋引用使徒行傳:早期基督教傳道人腓利從呢段經文開始,向一位埃塞俄比亞官員傳講耶穌。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
猶太教嘅解讀:僕人就係以色列
喺以賽亞書第53章之前嘅幾章裏,神好幾次直接稱以色列為佢嘅僕人。按照猶太教嘅解讀,第53章中講話嘅係列國嘅君王。佢哋驚訝地發現,佢哋所藐視嘅嗰個民族原來係神嘅僕人。JPS 1917譯本(美國猶太出版協會嘅英文聖經)將希伯來文譯作「因我們的過犯受傷」。按照猶太教嘅解讀,列國承認,以色列係因佢哋嘅罪、喺佢哋手下受苦嘅。呢一章冇講出任何人嘅名字,都冇講到神或彌賽亞死去。
“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我所揀選的雅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
“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現在你當聽。”
“他對我説:『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榮耀。』”
“他也必這樣使許多國民驚駭,君王要因他閉口;他們必看見未曾傳給他們的,明白未曾聽見的。”
“他卻因我們的過犯受傷,因我們的罪孽被壓碎;我們得福的刑罰落在他身上,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
關於猶太教解讀嘅早期記錄
猶太教嘅解讀並唔係對基督徒嘅現代回應。約公元248年寫作嘅基督教學者俄利根,記錄咗佢與一位有學問嘅猶太人嘅辯論。嗰位猶太人將呢段經文理解為講以色列全民族。佢哋正在受苦,分散喺列國之中。
基督教學者俄利根記載,他在與有學問的猶太人辯論時引用以賽亞書第53章,他的猶太對手回答説,這預言是把整個猶太民族當作一個人來講的,這個民族分散在列國之中,受着苦難。
馬太點樣使用以賽亞書第53章
一天晚上,耶穌醫治病人、趕出污鬼時,馬太引用咗以賽亞書 53:4。喺馬太睇嚟,僕人「擔當我們的疾病」,係喺佢傳道期間以醫治除去疾病,而唔係藉着死去。
“到了晚上,有人帶着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説: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 解讀 | 僕人 |
|---|---|
| 基督教 | 彌賽亞耶穌,代替罪人受苦並死去。 |
| 猶太教 | 以色列,以賽亞稱之為上帝嘅僕人。 |
| 俄利根記載嘅一位猶太人(約248年) | 整個以色列民族,受苦並分散喺列國之中。 |
| 馬太 | 將53:4用喺耶穌喺傳道期間醫治病人上,而唔係用喺佢嘅死上。 |
各人擔當自己嘅擔子
摩西律法同先知以西結都話,冇人因人哋嘅罪被處死。《古蘭經》都噉樣話:冇人能擔當人哋嘅擔子,即使係近親都唔能夠。摩西有一次願意代替以色列,從神嘅冊上被塗抹。神拒絕咗,並定下一條準則:邊個得罪佢,邊個就被塗抹。律法仲以一份細面嘅供物赦免窮人嘅罪,根本唔使血。嗰個係伊法嘅十分之一,伊法係一種乾量單位。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一個負罪者,不再負別人的罪;一個負重罪者,如果叫別人來替他負罪,那末,別人雖是他的近親,也不能替他擔負一絲毫。你只能警告在秘密中敬畏主,且謹守拜功者。洗滌身心者,只為自己而洗滌。安拉是唯一的歸宿。”
“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耶和華對摩西説: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他要把細面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一把來作為紀念,燒在壇上,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上;是贖罪祭。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面都要歸給祭司,和素祭一樣。”
憐恤,唔係祭祀
耶穌告訴法利賽人(嚴守律法嘅教師),要去揣摩神講嘅「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係咩意思。佢引用嘅係先知何西阿嘅話。神要嘅係憐恤同對佢嘅認識,而唔係供物。喺耶穌自己嘅比喻中,浪子一返嚟就得到饒恕。嗰個只求憐憫嘅税吏返屋企去,算為義咗。兩個故事裏都冇祭祀。關於希伯來書 9:22嘅頁面畀出咗完整嘅論證。
“你們且去揣摩:『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那税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説: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福音書講發生咗咩
喺福音書中,促成佢死亡嘅人係喺密謀一場謀殺。祭司長們聚集喺大祭司嘅院裏。佢哋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佢。彼拉多唔止一次話佢查唔出耶穌有咩罪,佢讓步只係為咗阻止一場騷亂。前一天夜裏,耶穌曾禱告求呢杯離開佢。摩西律法中冇任何一條,將仇敵殺害一個無辜嘅人當作獻畀神嘅祭。約翰記載耶穌話,佢係自己捨命嘅。但受害者甘願,並唔能夠使懲罰無辜者以代替有罪者成為公義。
“那時,祭司長和文士、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説: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
“彼拉多説:真理是什麼呢?説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説: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彼拉多見説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説: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説: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密謀嘅人失敗咗
《古蘭經》話,嗰啲誇口講殺咗耶穌嘅人,既冇殺死佢,都冇將佢釘死喺十字架上。佢哋只係睇落好似噉樣。
“又因為他們説:「我們確已殺死了麥西哈-----爾撒,本,麥爾彥,——安拉的使者。」他們既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
逐節對照
以賽亞書 53:5 — 先知書,第53章,第5節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引用目的
僕人代替我哋受咗刑罰。佢嘅傷償付咗我哋嘅罪,因佢受嘅鞭傷,我哋得醫治。
回應
以賽亞書 52:15引出咗感到驚駭嘅列國同佢哋嘅君王。按照猶太教嘅解讀,佢哋就係第53章中講話嘅人。呢種解讀依據以賽亞自己喺前面幾章中嘅話,認為呢度嘅僕人係以色列。按照呢種解讀,第8節中嘅『我的百姓』指嘅係列國自己嘅百姓,因為講話嘅正正係佢哋。希伯來文可以像JPS 1917譯本噉樣譯作「因我們的過犯受傷」:僕人係喺罪人手下受苦嘅。而且律法禁止以色列嘅審判官因人哋嘅罪將任何人處死。神藉以西結為佢自己嘅審判定下同樣嘅準則:「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
結論 — 呢節經文描述嘅係一位受苦嘅義人,佢冇講出任何人嘅名字。與以賽亞書其餘部分同律法一齊讀,佢並唔教導真主(﷾)懲罰無辜者以代替有罪者。
以賽亞書 53:10 — 先知書,第53章,第10節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你以他的魂為贖罪祭的時候,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引用目的
神以僕人嘅魂為「贖罪祭」,所以呢一章描述嘅係一個贖罪嘅祭。
回應
JPS 1917譯本將希伯來文理解為一個條件:「看他的魂是否願意獻上作為賠償」。同一節經文應許僕人喺受苦之後有「後裔」,並且延長年日。按照猶太教嘅解讀,呢個係一個熬過迫害、有後代嘅民族。而且律法禁止以色列嘅審判官因人哋嘅罪將任何人處死。神藉以西結為佢自己嘅審判定下同樣嘅準則:兒子必不擔當父親嘅罪孽。
結論 — 呢節經文冇講出耶穌嘅名字。與以西結書一齊讀,佢冇可能意味着真主(﷾)接受一個無辜者嘅死來代替有罪者。
以賽亞書 53:11-12 — 先知書,第53章,第11-12節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引用目的
第11節同第12節話,僕人擔當咗多人嘅罪,呢個就係代替。
回應
摩西願意代替以色列時,神拒絕咗:「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埃及記 32:33)。神藉以西結説明佢自己審判嘅準則:「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 18:20)。無論僕人擔當咗咩,那都係喺罪人手下受嘅苦。那唔係真主(﷾)懲罰一個無辜嘅人來代替有罪嘅人。
結論 — 呢一章話,僕人係因人哋嘅罪而受苦。摩西願意代替以色列時,真主(﷾)拒絕咗,並定下佢嘅準則:邊個犯咗罪,邊個就被塗抹。
使徒行傳 8:35 — 第8章,第35節
“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
引用目的
《新約》本身就將以賽亞書第53章理解為耶穌為罪而死。
回應
使徒行傳告訴我哋嘅係腓利傳咗咩,而唔係以賽亞嘅意思係咩。呢一章從未講出耶穌嘅名字。馬太引用以賽亞書 53:4時,係用佢來講醫治病人。喺路加福音 22:37中,耶穌引用呢一章時,佢嘅話係「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那意思係被算喺罪犯之列,而唔係償付罪債。彼得前書等書信確實將呢一章理解為佢為罪而死,但嗰個係佢哋嘅解讀,而唔係以賽亞寫下嘅話。即使係認為呢度指一個人嘅讀者,都必須自己加上耶穌嘅名字,因為以賽亞從未畀出呢個名字。
結論 — 福音書引用以賽亞書第53章嘅地方,冇一處用佢嚟講真主(﷾)因人哋嘅罪懲罰咗耶穌。馬太用佢來講醫治,路加用佢來講被列喺罪犯之中。
唔同觀點
主流基督教
基督徒話,以賽亞書 52:13至53:12預言咗彌賽亞,佢為人哋嘅罪受苦而死。佢哋話,《新約》將佢應用喺耶穌身上,佢嘅死就係使罪人得醫治嘅祭。
以賽亞書 53:5話,僕人為我哋嘅過犯受害。基督徒將呢理解為耶穌代替罪人而死。
反駁
呢節經文冇講出任何人嘅名字。希伯來文可以像JPS 1917譯本噉樣譯作「因我們的過犯受傷」。而且律法同以西結都話,冇人因人哋嘅罪被處死。
喺使徒行傳中,腓利從以賽亞書第53章開始傳講耶穌。
反駁
使徒行傳講嘅係腓利傳咗咩,而唔係以賽亞嘅意思係咩。馬太將以賽亞書 53:4用於醫治病人,路加則記載耶穌用呢一章來講自己被列喺罪犯之中。
猶太教
僕人就係以色列,以賽亞喺前面幾章中直接稱以色列為「我的僕人」。喺第53章中,列國承認,佢哋所藐視、所欺壓嘅嗰個民族,原來一直係神嘅僕人。
喺第53章之前嘅幾章中,以賽亞唔止一次説明僕人就係以色列。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以賽亞喺好幾處稱以色列為「我的僕人」,第53章都從未講出耶穌嘅名字。但正如第42章所表明嘅,以賽亞用『僕人』一詞指唔止一個人物。伊斯蘭教仲更進一步:即使所指嘅係一個人,律法同以西結都話,冇人擔當人哋嘅罪。
JPS 1917譯本話,僕人係「因」説話者嘅過犯受傷。按照猶太教嘅解讀,列國承認,以色列係因佢哋嘅罪、喺佢哋手下受苦嘅。呢一章冇講出任何人嘅名字,都冇講到神或彌賽亞死去。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呢節經文可以讀作「因我們的過犯受傷」:僕人係喺罪人手下受苦,而唔係代替佢哋受苦。伊斯蘭教仲更進一步。《古蘭經》話,冇人擔當人哋嘅擔子,而耶穌既冇被殺,都冇被釘死喺十字架上。
3世紀時,一位有學問嘅猶太人與俄利根辯論。嗰陣佢就已經將呢段經文理解為講以色列全民族。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呢個表明猶太教嘅解讀係古老嘅,而唔係對基督徒嘅現代回應。伊斯蘭教仲更進一步:無論僕人係邊個,律法同以西結都話,冇人因人哋嘅罪被處死。
伊斯蘭嘅觀點
以賽亞書第53章從未講出耶穌嘅名字。與律法一齊讀,佢並唔教導真主(﷾)因人哋嘅罪懲罰一個無辜嘅人。摩西、以西結同《古蘭經》都話,各人擔當自己嘅擔子。按福音書自己嘅記述,嗰場死亡係一場密謀同一個不公嘅判決,而《古蘭經》話,嗰場密謀失敗咗。
律法同眾先知都話,冇人因人哋嘅罪被處死。
摩西願意代替以色列時,真主(﷾)拒絕咗替身。律法以一份細面嘅供物、唔使血就赦免咗窮人嘅罪。
耶穌引用何西阿嘅話:真主(﷾)要嘅係憐恤,唔係祭祀。
馬太將以賽亞書 53:4應用於耶穌醫治病人,而唔係應用於為罪而死。
喺福音書中,祭司長們密謀殺害耶穌。彼拉多查唔出佢有咩罪,讓步只係為咗避免一場騷亂。
懲罰一個無辜嘅人以代替有罪嘅人,係不公義嘅,無論佢係咪甘願。
《古蘭經》教導話,冇人擔當人哋嘅擔子,而耶穌既冇被殺,都冇被釘死喺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