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合乎。1世紀嘅基督教傳教士保羅,吩咐基督教婦女禱告時要矇頭。佢話,女人禱告時若唔蒙着頭,就羞辱自己嘅頭。天主教會嘅法律要求婦女喺教堂裏矇頭,直到1983年嘅法典取消咗呢條規定。好多修女至今仍戴面紗。基督教藝術幾乎總係將耶穌嘅母親瑪利亞描繪成蒙着頭嘅樣子。《古蘭經》要求信女們用面紗遮住胸膛,喺公共場合穿上外衣。所以,矇頭嘅穆斯林婦女比今日大多數教會更忠實地遵守着《聖經》嘅規定。好少有人將修女嘅面紗稱為壓迫,穆斯林婦女嘅頭巾都唔應當被噉樣稱呼。
完整解釋
保羅嘅命令
喺哥林多前書第11章中,保羅話,女人禱告或者係講預言(代神講話)時,若唔蒙着頭,就羞辱自己嘅頭。佢話,女人若唔蒙着頭,就該剪咗頭髮。佢話,既然嗰個係羞愧嘅事,就該蒙着頭。佢請教會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唔蒙着頭,係合宜嘅嗎?佢將呢條規定建立喺創造嘅次序上,又話「女人為天使的緣故」,而唔係建立喺地方風尚上。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凡女人禱告或是説預言,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權柄。”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着頭,是合宜的嗎?”
教會將呢條規定保持咗幾個世紀
早期嘅基督教作者將保羅嘅話理解為真正嘅面紗。3世紀初迦太基嘅基督教作者德爾圖良論證話,連未婚嘅少女喺教會里都必須矇頭。天主教會將呢條規定寫進咗佢嘅法律。1917年嘅《天主教法典》(教會嘅法律書)要求婦女喺教堂裏矇頭。1983年嘅法典取代咗佢,冇重申呢條規定。天主教修女幾百年來一直蒙着頭,好少有人將佢哋嘅面紗稱為受壓迫嘅標誌。
德爾圖良在3世紀初寫道,他根據哥林多前書第11章論證説,不僅已婚婦女,連未婚的少女在教會里也必須矇頭;矇頭是真理的規則,而不是地方習俗。
天主教會1917年《法典》第1262條第2款規定,在教堂裏男人要不戴帽子,女人要蒙着頭、穿着端莊,尤其是在前來領聖餐的時候。1983年的《法典》完全取代了1917年的《法典》,沒有重申這條規定。
- 西雅圖普羅維登斯醫院嘅修女,1913年 · 阿薩赫爾·柯蒂斯
瑪利亞同利百加
無論喺聖像(神聖嘅畫像)、大教堂嘅窗户定係繪畫中,耶穌嘅母親都被描繪成頭髮蒙着嘅樣子。利百加第一次見到佢將要嫁嘅以撒時,就拿帕子蒙上咗臉。猶太律法,按照後來寫成嘅《密釋納》(約公元200年),列出咗違反猶太習俗嘅幾種行為。其中之一係已婚婦女不矇頭外出。所以,聖像中嘅面紗符合嗰個時代猶太已婚婦女嘅習俗。喺西方城市裏,穆斯林婦女因之受嘲笑嘅面紗,正正係瑪利亞所戴嘅面紗。佢就喺嗰座城市裏教堂嘅繪畫同雕像之中。
“因為她已經問那僕人説: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説:是我的主人。她就拿帕子蒙上臉。”
《密釋納》(約編成於公元200年)把妻子不矇頭外出列為違反猶太習俗的行為之一,丈夫可因此休她而不付給她婚約中的財產。
“凡女人禱告或是説預言,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
| 出處 | 內容 |
|---|---|
| 利百加,創世記第24章 | 佢遇見以撒時,拿帕子蒙上咗自己 |
| 保羅,哥林多前書第11章 | 女人禱告時若唔蒙着頭,就羞辱自己嘅頭 |
| 《密西拿》,約200年 | 已婚婦女不矇頭出門,就違反咗猶太習俗 |
| 德爾圖良,200年代初 | 連未婚少女喺教會中都必須蒙上面紗 |
| 天主教法典,1917年至1983年 | 婦女喺教堂裏要遮蓋頭部 |
| 《古蘭經》 | 將頭巾垂到胸前,喺公共場合穿上外衣 |
《古蘭經》對婦女嘅要求
《古蘭經》告訴信女們,用佢哋嘅khumur(頭巾)遮住胸膛,除咗對近親以外,唔好露出佢哋嘅美貌。佢告訴先知(ﷺ),叫信士們嘅婦女外出時穿上外衣。噉做,係為咗使人認識佢哋,而唔受侵犯。《新約》都話:「又願女人照樣以端正的衣裳為裝飾」。穆斯林學者一致認為,女子喺近親以外嘅男子面前要遮蓋頭髮。
“你對信女們説,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的丈夫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或她們的丈夫的兒子,或她們的兄弟,或她們的兄弟的兒子,或她們的姐妹的兒子,或她們的女僕,或她們的奴婢,或無性慾的男僕,或不懂婦女之事的兒童;叫她們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們所隱藏的首飾。信士們啊!你們應全體向安拉悔罪,以便你們成功。”
“先知啊!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説:她們應當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體。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又願女人照樣以端正的衣裳為裝飾,帶着羞恥和穩重,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价的衣裳為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敬神的女人相宜。”
逐節來睇
哥林多前書 11:15 — 第11章,第15節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引用目的
女人嘅長頭髮就係佢嘅蓋頭。保羅要求嘅唔係面紗,只係長頭髮。
回應
保羅話,女人若唔蒙着頭,就該剪咗頭髮。如果佢嘅頭髮就係蓋頭,咁不矇頭嘅女人就係冇頭髮嘅女人。噉樣,剪頭髮嘅命令就講不通咗。蓋頭係蓋喺頭髮上面嘅嘢。喺教會歷史嘅大部分時間裏,從德爾圖良到1917年嘅《天主教法典》,教會都係噉樣理解嘅。
結論 — 第15節稱讚長頭髮;佢並冇取消第5節同第6節所命令嘅蓋頭。
哥林多前書 11:16 — 第11章,第16節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引用目的
保羅最後話「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矇頭係哥林多嘅地方習俗,對今日嘅基督徒冇約束力。
回應
保羅並冇將哥林多嘅習俗作為佢嘅理由。佢從創造出發論證,又話「女人為天使的緣故」。古今好多讀者將『沒有這樣的規矩』理解為指同一節中嗰個想要辯駁嘅人(鍾意爭論嘅人)。按呢種理解,保羅同神嘅眾教會都冇別嘅做法。喺保羅寫下呢啲話之後嘅十九個世紀中,大部分時間裏各教會都讓婦女矇頭。
結論 — 保羅嘅理由並非來自哥林多嘅習俗,教會都將呢條規定保持咗幾個世紀。穆斯林婦女至今仍遵守着佢。
唔同觀點
今日嘅大多數教會
大多數新教教會,以及實際上大多數天主教堂區,都唔再要求婦女矇頭。好多人將保羅嘅話理解為1世紀哥林多嘅一種習俗。另一啲人將第15節理解為講女人嘅長頭髮本身就係佢嘅蓋頭。
保羅話,女人嘅長頭髮係畀佢作蓋頭嘅。一啲基督徒將呢理解為唔需要別嘅蓋頭。
反駁
保羅確實稱讚長頭髮係女人嘅榮耀。但喺同一章前面,佢話唔蒙着頭嘅女人就該剪咗頭髮。所以佢嘅頭髮冇可能係佢所講嘅蓋頭。從德爾圖良到1917年嘅《天主教法典》,教會都將佢理解為真正嘅面紗。
伊斯蘭嘅觀點
矇頭係《聖經》同《古蘭經》共有嘅規定。真主(﷾)喺《古蘭經》中命令佢,保羅喺《聖經》中命令佢。戴頭巾嘅穆斯林婦女遵守着保羅嘅規定。佢嘅穿着就好似瑪利亞幾乎總被描繪嘅樣子。佢戴頭巾係一種崇拜行為,係希望取悦真主(﷾),而唔係因為有男人強迫佢。
保羅命令女人禱告時要矇頭,並講不矇頭就羞辱佢自己。
保羅並冇將呢條規定建立喺哥林多嘅習俗上:佢從創世記出發論證,又話「女人為天使的緣故」。
天主教會喺1917年嘅《天主教法典》中要求婦女喺教堂裏矇頭。直到1983年嘅新法典,佢才取消咗呢條規定。
3世紀初嘅德爾圖良將保羅嘅話理解為要求喺教會里戴真正嘅面紗,連未婚嘅少女都不例外。
《古蘭經》命令信女們用面紗遮住胸膛。佢告訴佢哋喺公共場合穿上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