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伊斯蘭教允許娶第二個妻子,係為咗滿足真實嘅需要,但噉做嘅穆斯林好少。皮尤研究中心發現,每100個穆斯林中約有5人生活喺有唔止一個妻子嘅家庭裏,呢個喺非洲最為常見。喺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伊朗同埃及,每100個穆斯林男子中唔到1人有唔止一個妻子。一個男人只有喺能夠公平對待每個妻子嘅情況下,才可以娶最多四個。否則,《古蘭經》話,只娶一個。呢啲需要係真實嘅。戰爭中死去嘅男人遠多於女人,先知(ﷺ)都娶過寡婦。喺俄羅斯,每100個女人約對應87個男人。而且喺伊斯蘭教中,丈夫必須為每個妻子提供住處同生活費用,而對情婦,冇人負有噉樣嘅義務。亞伯拉罕、雅各同大衞都有唔止一個妻子,《聖經》都冇為普通男人設定上限。許可從來唔係義務,所以穆斯林遵守佢所居住國家嘅婚姻法(17:34)。
完整解釋
一個上限,以及公平嘅條件
喺伊斯蘭教以前,阿拉伯人想娶多少女人就可以娶多少。《古蘭經》將上限定為四個。佢附加咗一個條件:如果一個男人恐怕唔能夠公平對待,咁只能娶一個。佢仲警告話,喺眾妻之間做到完全公平係佢做唔到嘅。所以佢絕不可冷落其中一個,使佢如同懸喺空中。娶第二個妻子係一項附帶義務嘅許可,從來唔係命令。
“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麼,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悦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對待她們,那麼,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
“即使你們貪愛公平,你們也絕不能公平地待遇眾妻;但你們不要完全偏向所愛的,而使被疏遠的,如懸空中。如果你們加以和解,而且防備虐待,那麼,安拉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被允許,但好少見
被允許並唔等於普遍。皮尤研究中心發現,喺佢所研究嘅國家中,約5%嘅穆斯林生活喺有唔止一個妻子嘅家庭裏。呢個喺撒哈拉以南嘅非洲最為常見,嗰度約有四分之一嘅穆斯林如此。喺阿富汗、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伊朗同埃及,法律允許穆斯林噉做。然而喺嗰度,每100個穆斯林男子中唔到1人與唔止一個妻子共同生活。喺所研究嘅大多數穆斯林國家中,幾乎每一個已婚嘅穆斯林男子都只有一個妻子。下面嘅理由解釋嘅係伊斯蘭教點解讓呢扇門敞開,而唔係點解大多數穆斯林要走進去。
根據皮尤2019年對130個國家和地區居住安排的研究(該研究發現,在所研究的國家中,約5%的穆斯林生活在多偶制家庭中,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約有四分之一的穆斯林如此,並指出一些多偶制合法的海灣國家缺少數據),文章説全世界只有約2%的人口生活在多偶制家庭中,在絕大多數國家,這一比例低於0.5%。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伊朗和埃及,與一個以上配偶共同生活的穆斯林男子不到1%,而在所有這些國家,這種做法至少對穆斯林是合法的。它在非洲部分地區最為常見。這項研究沒有涵蓋沙特阿拉伯、卡塔爾、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一些鄰近國家。
戰後嘅寡婦同孤兒
戰爭中死去嘅男人一向遠多於女人,佢畀最早嘅穆斯林留下咗好多寡婦同孤兒。先知(ﷺ)嘅聖門弟子艾奈斯·本·馬立克話,輔士(麥地那嘅穆斯林)喺伍侯德戰役中有七十人被殺。喺比爾·邁歐奈又有七十人被殺,喺葉麻麥又有七十人。允許男人娶最多四個妻子嘅嗰節經文係噉樣開始嘅:「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先知(ﷺ)自己就娶過寡婦。哈芙賽喺丈夫胡奈斯去世後守寡。艾布·賽萊麥去世後,温姆·賽萊麥帶着孩子留咗落嚟。第二次婚姻畀咗噉樣嘅女人一個丈夫,都畀咗佢嘅孩子一個家。
格塔德傳述,沒有哪個阿拉伯部落犧牲的烈士比輔士即麥地那的穆斯林更多。艾奈斯·本·馬立克告訴他,在伍侯德之日有七十名輔士被殺,在比爾·邁歐奈之日有七十名,在葉麻麥之日有七十名。
“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麼,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悦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對待她們,那麼,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
歐麥爾傳述,他女兒哈芙賽因胡奈斯·本·胡宰法去世而守寡(胡奈斯是一位死於麥地那的聖門弟子),他先後把她許配給奧斯曼和艾布·伯克爾。兩人都沒有接受,幾天後先知(ﷺ)向她求婚。
温姆·賽萊麥傳述,先知(ﷺ)教導説:一個遭受災難的穆斯林説出安拉所命令的話:我們屬於安拉,我們必歸於他;主啊,求你在我的災難中賞賜我,並賜給我更好的來代替它,安拉就會賜給他更好的。她的丈夫艾布·賽萊麥去世時,她心想誰能比他更好呢,但她還是説了這些話,於是安拉讓她嫁給了真主的使者。
丈夫必須供養每個妻子
喺伊斯蘭教中,丈夫必須供養妻子。《古蘭經》話,對於為佢哺乳孩子嘅母親,做父親嘅「應當照例供給她們的衣食」。佢仲話,每個人按自己嘅能力來供給。欣德抱怨佢丈夫畀嘅太少時,先知(ﷺ)告訴佢,可以拿佢同孩子們合理所需嘅。一個孤身一人、冇丈夫或家人供養嘅女人,可以作為一個完全嘅妻子出嫁。噉樣佢就享有被提供住處同生活費用嘅一切權利。情婦冇噉樣嘅權利,都冇邊個男人對佢負有任何義務。
“做母親的,應當替欲哺乳期的人,哺乳自己的嬰兒兩週歲。做父親的應當照例供給她們的衣食。每個人只依他的能力而受責成。不要使做母親的為自己的嬰兒而吃虧,也不要使做父親的為自己的嬰兒而吃虧。(如果做父親的死了),繼承人應負同樣的責任。如果做母親的欲依協議而斷乳,那麼,他倆毫無罪過。如果你們另僱乳母哺乳你們的嬰兒,那麼,你們毫無罪過,但須交付照例應給的工資。你們當敬畏安拉,當知道安拉是明察你們的行為的。”
“教富裕的人用他的富裕的財產去供給,教窘迫的人用安拉所賞賜他的去供給。安拉只依他所賦予人的能力而加以責成。在窘迫之後,安拉將給寬裕。”
阿伊莎傳述,欣德·賓特·歐特白抱怨她丈夫艾布·蘇富揚是個吝嗇鬼,不給她和孩子們足夠的費用。先知(ﷺ)告訴她,以公平合理的數量,拿夠她和孩子們所需的。
女人多於男人嘅地方
就全世界而言,男女人數接近相等。但女人活得更長。《世界概況》畀出嘅女性出生時預期壽命係72.6歲,男性係68.4歲。喺65歲以上嘅人中,每100個女人只對應約81個男人。喺有啲國家,就全體人口而言,女人多於男人。《世界概況》畀出嘅數字係:俄羅斯同拉脱維亞每100個女人約對應87個男人,立陶宛係86個,白俄羅斯係88個。喺噉樣嘅地方,每個男人只娶一個妻子嘅規定,會使好多女人根本冇丈夫。
就全世界而言,給出的全體人口性別比為每個女性對應1.01個男性(2024年),65歲及以上人口中為每個女性對應0.81個男性,出生時的預期壽命男性為68.4歲,女性為72.6歲。就全體人口而言,它給出俄羅斯和拉脱維亞為每個女性對應0.87個男性,立陶宛為0.86,白俄羅斯為0.88,而在這些國家65歲及以上人口中,每個國家都在0.51到0.53之間。
每個妻子應得嘅
未經女子同意,任何人都唔能夠將佢嫁出去。先知(ﷺ)解除過一樁父親強加畀女兒嘅婚姻。每個妻子都得到佢自己嘅聘儀,作為一份贈品,佢嘅丈夫必須供養佢。先知(ﷺ)告訴一個受冷落嘅妻子,佢可以拿佢同孩子們合理所需嘅。佢自己嘅每一位妻子都有自己嘅住處,《古蘭經》對佢哋講到「你們的家中」。佢畀每個妻子一天一夜,並抽籤決定邊個隨佢出行。《古蘭經》命令丈夫以善意同公平與妻子共同生活。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結過婚的婦女不經與她商量不得再嫁,處女不經她的許可不得出嫁。
曾經結過婚的汗莎·賓特·希達姆傳述,她父親違揹她的意願把她嫁了出去,於是她去找先知(ﷺ),先知宣佈這樁婚姻無效。
“你們應當把婦女的聘儀,當做一份贈品,交給她們。如果她們心甘情願地把一部分聘儀讓給你們,那麼,你們可以樂意地加以接受和享用。”
阿伊莎傳述,欣德·賓特·歐特白抱怨她丈夫艾布·蘇富揚是個吝嗇鬼,不給她和孩子們足夠的費用。先知(ﷺ)告訴她,以公平合理的數量,拿夠她和孩子們所需的。
“你們應當安居於你們的家中,你們不要炫露你們的美麗,如從前矇昧時代的婦女那樣。”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在最後一次患病期間,一直問他的妻子們他第二天會住在哪裏,盼着輪到她。他的妻子們允許他住在他想住的地方,他便住在阿伊莎家裏,直到在那裏去世,那天正是她平常輪到的日子。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每次出門旅行,都在妻子們中間抽籤,抽中誰就帶誰去。他為每位妻子定了一天一夜,不過素黛把她的那一天一夜讓給了阿伊莎,希望以此討先知的喜悦。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得強佔婦女,當作遺產,也不得壓迫她們,以便你們收回你們所給她們的一部分聘儀,除非她們作了明顯的醜事。你們當善待她們。如果你們厭惡她們,(那麼,你們應當忍受她們),因為,或許你們厭惡一件事,而安拉在那件事中安置了許多福利”
佢自己嘅條件,以及佢嘅出路
先知(ﷺ)話,婚約中嘅條件最應當被履行。喺罕百里學派中,依照歐麥爾嘅一項裁決,新娘可以將丈夫唔再娶別嘅妻子定為條件。歐麥爾係第二任哈里發,喺艾布·伯克爾之後領導穆斯林。定下呢個條件嘅新娘,如果丈夫違背咗佢,就可以離開佢。其他三個學派唔認為呢個條件有約束力。一個無法忍受繼續生活下去嘅妻子,都可以應自己嘅請求解除婚姻。撒比特·本·蓋斯嘅妻子喺佢身上搵唔到咩過錯。然而,佢一退還聘禮,先知(ﷺ)就讓撒比特與佢離婚。
歐格白·本·阿米爾傳述,先知(ﷺ)説:在你們必須履行的所有條件中,婚約中的條件最應當被履行。
判定:如果一個男人以不再娶別的妻子為條件娶了一個女人,這個條件就對他有約束力,他若違背,她可以解除婚姻。他從歐麥爾·本·赫塔布、賽義德·本·艾比·宛葛斯、穆阿維葉和阿慕爾·本·阿斯那裏傳述了這一點,並記載馬立克、沙斐儀和哈奈菲派學者不認為這種條件有約束力。
撒比特·本·蓋斯的妻子告訴先知(ﷺ),她對丈夫的品行和宗教沒有任何不滿,但她無法和他在一起生活。先知問她是否願意歸還他作為聘禮送給她的園子。她同意了,先知就叫撒比特收回園子,與她離婚。
眾先知都有唔止一個妻子
《聖經》講到有唔止一個妻子嘅先知,而且從未因此責備亞伯拉罕、雅各或大衞。撒萊將夏甲「給了丈夫亞伯蘭為妻」,撒拉死後,亞伯拉罕又娶咗一個妻子基土拉。雅各娶咗利亞同拉結兩姐妹,佢哋又各自將使女畀佢為妻。大衞喺耶路撒冷又娶咗更多嘅妻子,所羅門有七百個妃。伊斯蘭教將佢哋都尊為先知。伊斯蘭教所畀嘅許可並唔係新嘅;佢係被限定咗、又被規則約束咗嘅。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亞伯蘭為妻;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拉結就把她的使女闢拉給丈夫為妻,雅各便與她同房。”
“利亞見自己停了生育,就把使女悉帕給雅各為妻。”
“大衞離開希伯侖之後,在耶路撒冷又立了妃嬪,又生了兒女。”
“他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衞誠誠實實地順服主他的神。”
《聖經》對多個妻子點説
摩西律法冇為普通男人設定妻子嘅數目。佢唯一嘅限制係針對君王嘅:佢「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即使噉樣,都冇講出數目。摩西律法規範第二個妻子,而唔係禁止。喺撒母耳記中,拿單告訴大衞,係神將佢主人嘅妻交喺佢懷裏。所羅門有妃七百、嬪三百。列王紀責備佢,係因為佢嘅外邦妃嬪誘惑佢嘅心去隨從別神。《新約》中唯一嘅『一個妻子』嘅規定,係針對教會職員嘅:監督必須「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警醒,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他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衞誠誠實實地順服主他的神。”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婚姻的義務,仍不可減少。”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這樣那樣的東西。”
猶太人、教會同摩門教徒嘅做法
16世紀嘅德國教會改革家馬丁·路德承認,聖經並不禁止娶多個妻子。1539年,佢同另外兩位改革家批准咗新教諸侯黑森嘅菲利普娶第二個妻子。《塔木德》係猶太教嘅律法同教導之書,佢建議娶妻唔好超過四個,以便每個妻子都能得到佢應得嘅。德國同法國北部嘅猶太人直到大約1000年才禁止呢種做法。穆斯林地區嘅猶太社羣從未接受呢一禁令,一直允好多妻。1843年,摩門教嘅創始人約瑟·斯密宣佈咗一個確立多妻婚姻嘅啓示,而佢自己已經實行多年。好多摩門教徒娶咗多個妻子,直到美國法律迫使佢哋嘅教會撤回認可。
有人問男人是否可以娶不止一個妻子,路德回答説,他不能禁止,因為這並不違背聖經,雖然他不希望看到這種做法在基督徒中推行。
路德、梅蘭希頓和布塞簽署了一份給新教諸侯黑森伯爵菲利普的書面建議,允許他在第一位妻子在世時娶第二位妻子,並要求對此保密。他們寫道,摩西律法在婚姻上所允許的,福音並沒有禁止。菲利普於1540年3月4日娶了瑪格麗特·馮·德·薩勒。
拉瓦裁定,男人只要能供養,就可以娶許多妻子;賢哲們又補充建議説,男人娶妻不應超過四個,以便每個妻子都能得到她應有的那一份。
解釋説,聖經和《塔木德》的律法允許男人有不止一個妻子;歸於美因茨的拉賓努·革舜(約公元1000年)的多妻禁令,約束的是德國和法國北部的猶太人;而穆斯林地區的猶太社羣沒有接受這一禁令,繼續允許多妻。
説後期聖徒教會的創始人約瑟·斯密宣佈了一個1843年7月12日的啓示,確立了多妻制,他本人已經實行多年,並聲稱奉命恢復多妻婚姻。多妻制成了摩門教信條的一條原則,由長老們宣講,由領袖們和許多民眾實行,直到國會宣佈它為非法,最高法院維持了這項法律,教會會長威爾福德·伍德拉夫發表了一份宣言,撤回教會對國家法律所禁止之婚姻的認可。
喺伊斯蘭教中係妻子,喺西方係情婦
喺英格蘭,一個男人喺第一個妻子在世時娶第二個妻子,可被判處最多七年監禁。但冇任何法律懲罰佢養情婦。佢冇契約,冇聘禮,冇住處嘅權利,都冇妻子嘅任何權利。英國國教會嘅第一位最高首腦亨利八世,同一時間只被允許有一個妻子。於是佢先後娶咗六個,其中四個被佢擺脱掉,或宣佈婚姻無效,或交畀劊子手。伊斯蘭教徹底禁止秘密嘅關係。佢畀一個男人所娶嘅每一個女人,無論係第一個定係第四個,以妻子嘅全部權利。第二個妻子係一項許可,從來唔係義務。所以任何穆斯林都唔需要違反佢所居住國家嘅婚姻法,而《古蘭經》吩咐佢履行諾言(17:34)。
規定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已婚者在配偶仍在世時與他人結婚屬於犯罪。如今的最高刑罰是七年監禁。
一部關於英國國教會第一位最高首腦亨利八世六次婚姻的歷史:他與羅馬決裂後,與阿拉貢的凱瑟琳的婚姻被宣佈無效;安妮·博林的婚姻被宣佈無效,她本人於1536年被斬首;簡·西摩在為他生下兒子後去世;他與克萊沃的安妮的婚姻在幾個月內被宣佈無效;凱瑟琳·霍華德於1542年被斬首;凱瑟琳·帕爾比他活得長。
“你們不要接近孤兒的財產,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們應當履行諾言;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
英國法律:第二個妻子同情婦
- 喺英格蘭,男子喺第一個妻子仲活着嘅時候娶第二個妻子,最高可判七年監禁。
- 冇邊條法律因佢養情婦而懲罰佢。
- 情婦冇婚約,冇聘禮,冇住所嘅權利,都冇妻子嘅任何權利。
- 亨利八世係英格蘭教會嘅第一位最高元首,佢一次只准有一個妻子。於是佢先後娶咗六個妻子,並用宣告婚姻無效或交畀劊子手嘅辦法,除掉咗其中四個。
逐節對照
馬太福音 19:4-6 — 第19章,第4-6節
“耶穌回答説: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説: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引用目的
一體意味着一男一女。耶穌恢復咗上帝最初嘅設計,呢個就排除咗第二個妻子。
回應
耶穌係喺回答一個關於休妻嘅問題,佢禁止男人休掉自己嘅妻子。對於一個保留原來嘅妻子、又娶第二個嘅男人,佢冇講任何反對嘅話。喺第8節中,摩西所允許嘅係休妻,而唔係娶第二個妻子。摩西律法規範另娶妻子嘅男人。喺撒母耳記中,拿單告訴大衞,係神將佢主人嘅妻交喺佢懷裏。亞伯拉罕、雅各同大衞都有唔止一個妻子。《新約》只要求教會職員只有一個妻子:監督必須「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路德承認佢唔能夠禁止呢件事,因為佢並唔違背聖經。
結論 — 呢段經文禁止嘅係休妻;佢冇規定妻子嘅數目,而聖經其餘部分表明,多個妻子係被接受嘅。
唔同觀點
基督教
基督徒認為,上帝對婚姻嘅設計係一男一女。佢哋將耶穌所講嘅二人成為一體嘅話,理解為排除咗娶唔止一個妻子。
耶穌話,人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基督徒將呢理解為排除咗第二個妻子。
反駁
耶穌係喺回答一個關於休妻嘅問題。「一體」係針對一個男人同佢嘅妻子講嘅,反對嘅係拆散佢哋嘅結合。喺第8節中,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允許嘅係休妻,而唔係娶第二個妻子。摩西律法喺男人另娶時保護第一個妻子嘅權利。而且亞伯拉罕、雅各同大衞都有唔止一個妻子。
伊斯蘭嘅觀點
伊斯蘭教為一個原本冇上限、此前嘅先知們都曾實行嘅習俗設定咗上限,並用公平來約束佢。今日好少有穆斯林噉做。呢項許可滿足真實嘅需要:戰爭留下寡婦同孤兒;一個孤身嘅女人可能冇人供養;喺一啲國家,女人多於男人。佢只喺每個女人都享有完全權利嘅情況下才允許娶第二個妻子。每個妻子都受到保護:佢嘅同意、佢嘅聘儀、佢嘅生活費用、一個住處、平等嘅時間份額,以及一條出路。
《古蘭經》只喺公平嘅條件下允許最多四個妻子。一個男人若恐怕唔能夠公平,佢就命令佢只娶一個。
《古蘭經》為一個原本冇上限嘅習俗設定咗四個嘅上限。
噉做嘅穆斯林好少。每100人中約有5人生活喺有唔止一個妻子嘅家庭裏。喺阿富汗、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伊朗同埃及,每100個穆斯林男子中唔到1人有唔止一個妻子。
亞伯拉罕、雅各同大衞都有唔止一個妻子,《聖經》從未因此責備佢哋。
僅喺伍侯德一戰,麥地那嘅穆斯林男子就有七十人被殺。先知(ﷺ)都娶過寡婦,如哈芙賽同温姆·賽萊麥。
女人比男人活得長。喺一啲國家,如俄羅斯同拉脱維亞,每100個女人約對應87個男人。
每個妻子都必須本人同意,並得到佢自己嘅聘儀同生活費用。
先知(ﷺ)嘅每一位妻子都有自己嘅住處,並平等地分得佢嘅日夜。
喺罕百里學派中,新娘可以喺婚約中排除第二個妻子,如果條件被違背,佢可以離開。其他三個學派唔認為呢個條件有約束力。
妻子可以退還聘儀,應自己嘅請求解除婚姻。
《聖經》冇為普通男人可娶嘅妻子數目設定上限。主要嘅宗教改革家都承認,聖經並不禁止噉做。
英國法律對娶第二個妻子嘅處罰係最多七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