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不殘忍。伊斯蘭教禁止虐待動物,並命令即使係合法(清真)嘅宰牲都要做好。先知穆罕默德(ﷺ)話,要將刀磨快,讓牲畜少受痛苦。佢禁止將動物綁起嚟當靶子射殺。穆斯林學者仲話,不可讓牲畜見到刀,都不可讓佢見到另一頭牲畜被宰。伊斯蘭教並不聲稱任何死亡都冇痛苦。動物福利科學家話,唔經擊暈(先使其失去知覺)就被割頸嘅動物,喺失去意識之前會感到疼痛。伊斯蘭教嘅律法禁止人為添加嘅殘忍:鈍刀、恐懼、折磨、喺死亡前進行任何切割。好多穆斯林學者接受一種喺割頸時使牲畜仍然活着嘅擊暈。錫克教嘅行為準則禁止受過甘露禮嘅錫克教徒食庫塔,即以穆斯林方式宰殺嘅肉。真主(﷾)賜畀牲畜生命,當佢嘅名字被唸誦喺佢身上時,佢准許人食佢嘅肉。
完整解釋
格比爾關於殺生嘅詩句
巴加特(信徒)格比爾唔係十位古魯之一。但佢嘅頌詩收喺《古魯·格蘭特·薩希卜》中,錫克教徒尊呢部經典為佢哋永活嘅古魯,並將佢嘅頌詩作為其中嘅一部分來敬奉。經文按 Ang 引用,即佢1,430頁標準版本嘅頁碼。喺第1350頁,格比爾問道,如果人們講唯一嘅神喺萬物之中,點解仲要殺家禽。喺第1375頁,佢警告嗰啲用暴力殺害生靈、卻稱之為合法(清真)嘅人。佢話,神必要佢哋交賬。1909年翻譯咗《格蘭特》大部分內容嘅麥考利夫指出,格比爾反對宰殺動物。
“不要説印度教和穆斯林的經書是假的;不思考它們的人才是假的。如果你説唯一的神在萬物之中,那麼為什麼要殺家禽呢?”
聖者格比爾收在《古魯·格蘭特·薩希卜》中,但不是十位古魯之一。他在一首對句中問:那些用暴力殺害生靈、卻稱之為合法(清真)的人,當神要他們交賬時,他們將會怎樣?下一首對句説,使用暴力就是暴虐,主必要行暴者交賬。
錫克教嘅行為準則與一擊屠宰法
錫克教(錫克教徒都稱之為 Sikhi)有一部行為準則,即《錫克教行為準則》。佢關於入教儀式嘅條文列出咗四種過犯。其中一種係食以穆斯林方式宰殺嘅動物嘅肉,稱為庫塔。呢一條文冇畀出理由,都冇禁止食肉本身。錫克教徒對食肉嘅看法各不相同。古魯那納克(錫克教徒稱古魯那納克·德夫·吉)喺第1289頁話,愚人為肉爭吵,卻對冥想一無所知。《錫克教百科全書》話,錫克教既唔提倡都不禁止食肉。佢將一擊屠宰法(jhatka),即一刀宰殺,描述為旨在使動物所受嘅痛苦最少。
《錫克教行為準則》是由錫克教謁師所管理委員會頒佈的錫克教行為規範。在關於入教儀式(甘露禮)的條文中,它列出了受過甘露禮的錫克教徒必須避免的四種過犯。它們是:不尊重頭髮;吃以穆斯林方式宰殺的動物的肉(庫塔);與配偶以外的任何人發生性關係;以及使用煙草。犯了其中任何一項的人必須重新入教,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的不受懲罰。這一條文沒有給出關於肉的規定的理由。
在《摩羅頌歌》的一首偈頌中,古魯那納克説,愚人為肉爭吵,卻對冥想和靈性智慧一無所知。他問道,什麼該叫作肉,什麼該叫作青菜,罪在哪一樣之中?他斥責那些對肉捂住鼻子、在別人面前作秀的人。
把一擊屠宰法(jhatka)定義為錫克教為食用而宰殺動物的方式:一刀砍下頭顱;條目也提到用槍擊或電擊宰殺。條目説,其用意是在宰殺時使動物所受的痛苦最少;並把它與庫塔(kuttha)相對照,把後者描述為以被稱為清真(halal)的穆斯林方式、通過緩慢過程宰殺的動物的肉。條目記載,錫克教的行為準則和編年史把吃庫塔肉列為四大違規之一。條目又説,錫克教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吃肉,習慣吃肉的錫克教徒並不多,有些錫克教團體嚴格堅持素食。
動物福利科學家嘅發現
有兩項專家審查研究咗唔經擊暈嘅屠宰。擊暈就係先使動物失去知覺,例如對頭部施以電流。2003年,英國政府嘅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聽取咗噉樣嘅觀點:用極其鋒利嘅刀迅速割頸,並唔會造成疼痛。委員會發現疼痛難以衡量。但佢判斷,如此大嘅傷口會造成非常顯著嘅疼痛,直到動物唔再有感覺。佢估計呢段時間羊為5-7秒,成年牛為22-40秒,如果被割斷嘅動脈閉合,時間仲會更長。佢敦促政府廢除允許猶太人同穆斯林唔經擊暈屠宰嘅法律豁免。2004年,歐洲食品安全局發現,噉樣嘅動物喺失去意識之前會感到疼痛同恐懼。佢估計呢段時間羊最長可達20秒,牛最長可達2分鐘。佢嘅結論係,動物喺割頸前應當始終被擊暈。佢仲話,冇一種擊暈同宰殺嘅方法係完美嘅,不良嘅操作會使任何方法變得更糟。下面伊斯蘭教嘅回答,並唔依靠聲稱任何死亡冇痛苦。
英國政府關於農場動物福利的諮詢委員會聽取了這樣的觀點:如果割頸迅速,並用極其鋒利的刀,就不會造成疼痛。委員會發現屠宰時的疼痛難以客觀衡量。但它確信,如此大的傷口會在動物失去知覺之前造成非常顯著的疼痛和痛苦。它報告説,羊在割頸後5-7秒內失去知覺,而成年牛可能需要22到40秒,當被割斷的動脈閉合時還會更長。它指出,許多清真屠宰場使用經證明不會致死的擊暈方式。它的結論是,不經擊暈的屠宰是不可接受的,政府應當廢除允許猶太教和穆斯林屠宰不經擊暈的豁免。在此之前,它建議對任何在割頸前未被擊暈的動物,在割頸後立即擊暈。
歐洲聯盟的食品安全機構審查了動物在擊暈和宰殺時的福利。它發現,未經擊暈而被割頸的動物,要在失去一定量的血之後才會失去意識。在此之前,由於疼痛、恐懼和其他傷害,它的福利很差:割頸損傷了富含痛覺感受器的組織,血壓下降帶來恐懼。它估計從割頸到失去知覺的時間,羊最長可達20秒,牛最長可達2分鐘。它的結論是,由於不經擊暈的屠宰存在嚴重的福利問題,動物在割頸前應當始終被擊暈。它又説,沒有理想的擊暈和宰殺方法,不良的操作會加重任何方法的弊端。該小組説它沒有考慮倫理、文化或宗教方面的問題。
巴利三藏中嘅肉食
喺上座部佛教嘅經典巴利三藏嘅一部經中,佛陀告訴醫師耆婆,比丘幾時可以食肉。如果佢見到、聽到或懷疑呢頭動物係為佢而殺嘅,佢就唔可以食。否則就可以。同一部經話,邊個專門為佛陀或佢嘅弟子宰殺生靈,邊個就造咗好多惡業。佢嘅五個理由中,有兩個係生靈喺被牽來時同被宰殺時所受嘅痛苦。對佛教徒嚟講,重點落喺殺生呢一行為上。
“在三種情況下,我説肉不可以吃:見到、聽到或懷疑。這是不可以吃肉的三種情況。在三種情況下,我説肉可以吃:沒有見到、沒有聽到、沒有懷疑。這是可以吃肉的三種情況。”
即使宰牲都要做到至善
先知(ﷺ)話,安拉(﷾)規定咗喺一切事上都要做到伊赫桑,即至善、將事情做好。所以你哋宰牲時,要宰得好:將刀磨快,讓牲畜少受痛苦。伊斯蘭教斷然禁止虐待動物。先知(ﷺ)禁止將動物綁起嚟當靶子射殺。佢話,一個女人因為一隻貓進咗火獄,佢將貓拴起嚟,讓佢捱餓。佢仲話,一個人因為畀一條口渴嘅狗飲水而得到咗饒恕。佢話,善待每一個有生命嘅嘢都有回報。
舍達德·本·奧斯傳述,先知(ﷺ)説,安拉規定了在一切事上都要做到完美。所以你們宰牲時,要宰得好:把刀磨快,讓牲畜少受痛苦。
希沙姆·本·栽德傳述,他和祖父艾奈斯·本·馬立克去了一户人家,那裏的人把一隻母雞立起來當靶子,向它射箭。艾奈斯説,真主的使者(ﷺ)禁止把動物綁起來這樣殺死。
伊本·歐麥爾傳述,先知(ﷺ)説,一個女人因為一隻貓而進了火獄:她把貓拴起來,既不餵它,也不放它去自己找食物。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講到一個口渴的人從井裏喝了水,然後看見一條狗因口渴而舔着泥土。他又下到井裏,用鞋裝滿水給狗喝,真主感謝他並饒恕了他。有人問善待動物是否有回報,先知説,善待每一個有生命的東西都有回報。
律法對割頸嘅要求
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教法學即伊斯蘭教嘅法學)係一個由穆斯林國家嘅學者組成嘅機構。1997年,佢喺聽取咗教法學家、醫生同食品專家嘅意見後,闡明瞭宰牲嘅規則。要用鋒利嘅刀,割斷氣管、食道同頸部嘅兩條大靜脈。禁止用鈍刀。要念安拉(﷾)之名,正如《古蘭經》所命令嘅。學院列出咗宰牲嘅禮節,以示對牲畜嘅温和與慈憫。唔喺牲畜面前磨刀,不當着一頭牲畜嘅面宰殺另一頭。不折磨牲畜,喺佢死亡之前,不切割、不剝皮、不燙。《古蘭經》仲禁止食被暴力捶死嘅動物嘅肉,除非你哋能宰佢。學者們將呢理解為趁佢仲活着時宰佢。
在聽取了教法學家、醫生和食品專家的意見之後發佈。合法的宰牲要用鋒利的工具,念着安拉之名,割斷氣管、食道和兩條頸靜脈。如果宰牲者忘了念名,肉仍然是合法的。學院列出宰牲的禮節,以示對牲畜的温和與慈憫。不在牲畜面前磨刀,不當着一頭牲畜的面宰殺另一頭,不用鈍的工具,不折磨任何牲畜。在確定牲畜已死之前,不切割、不剝皮、不燙、不拔毛。關於致昏,學院把不致昏的宰牲作為基本規則。其理由是,帶有其條件和禮節的伊斯蘭方法是最好的,出於對牲畜的慈憫、宰牲的精良和減輕它的痛苦。它要求屠宰場改進對大型牲畜的宰殺方法,使這條規則得到完全的遵守。它要求非穆斯林國家的穆斯林爭取不致昏宰牲的法律許可。它裁定,在技術條件能確保牲畜在宰割前不會死亡的情況下,致昏後宰殺的牲畜是合法的。它提到在規定限度內對頭部進行電擊致昏。它禁止用穿透性的系簧槍、斧頭或錘子致昏。它禁止對家禽進行電擊致昏,因為經驗表明這會在宰殺前殺死相當多的禽鳥。它不禁止用二氧化碳混合氣體或蘑菇頭式擊暈槍致昏的牲畜,只要這不會在宰割前殺死它。
“如果你們確信安拉的跡象,那麼,你們應當吃那誦安拉之名而宰的。”
“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然可吃”
唔畀牲畜受驚
唔喺佢面前磨刀,不當着一頭牲畜嘅面宰殺另一頭。
鋒利嘅刀
禁止用鈍刀。將刀磨快,讓牲畜少受痛苦。
念安拉(﷾)之名
割頸
割斷氣管、食道同頸部嘅兩條大靜脈。
死前唔再做任何事
不折磨牲畜;喺佢死亡之前,不切割、不剝皮、不燙。
穆斯林學者點樣睇擊暈
同一個學院將唔經擊暈嘅宰牲作為基本規則。佢畀出咗理由:帶有其條件同禮節嘅伊斯蘭方法係最好嘅,出於對牲畜嘅慈憫,都為咗減輕佢嘅痛苦。佢要求屠宰場改進對大型牲畜嘅宰殺方法,使呢條規則得到完全嘅遵守。佢仲裁定,先擊暈再宰殺嘅牲畜係合法嘅,只要擊暈唔會喺割頸前殺死佢。佢提到喺規定限度內對頭部進行電擊。佢禁止用穿透性嘅系簧槍、斧頭或錘子擊暈。佢禁止對家禽進行電擊,因為經驗表明呢個會喺割頸前殺死相當多嘅禽鳥。按學者們對《古蘭經》5:3嘅理解,牲畜喺割頸時必須係活嘅。必須選擇一種方法嘅穆斯林,應當請教一位合格嘅學者。
在聽取了教法學家、醫生和食品專家的意見之後發佈。合法的宰牲要用鋒利的工具,念着安拉之名,割斷氣管、食道和兩條頸靜脈。如果宰牲者忘了念名,肉仍然是合法的。學院列出宰牲的禮節,以示對牲畜的温和與慈憫。不在牲畜面前磨刀,不當着一頭牲畜的面宰殺另一頭,不用鈍的工具,不折磨任何牲畜。在確定牲畜已死之前,不切割、不剝皮、不燙、不拔毛。關於致昏,學院把不致昏的宰牲作為基本規則。其理由是,帶有其條件和禮節的伊斯蘭方法是最好的,出於對牲畜的慈憫、宰牲的精良和減輕它的痛苦。它要求屠宰場改進對大型牲畜的宰殺方法,使這條規則得到完全的遵守。它要求非穆斯林國家的穆斯林爭取不致昏宰牲的法律許可。它裁定,在技術條件能確保牲畜在宰割前不會死亡的情況下,致昏後宰殺的牲畜是合法的。它提到在規定限度內對頭部進行電擊致昏。它禁止用穿透性的系簧槍、斧頭或錘子致昏。它禁止對家禽進行電擊致昏,因為經驗表明這會在宰殺前殺死相當多的禽鳥。它不禁止用二氧化碳混合氣體或蘑菇頭式擊暈槍致昏的牲畜,只要這不會在宰割前殺死它。
“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然可吃”
英格蘭同威爾士嘅清真牲畜係點樣宰殺嘅
2022年3月,食品標準局對英格蘭同威爾士嘅所有屠宰場進行咗為期一週嘅調查。佢發現,所有物種中嘅大多數動物喺屠宰前都被擊暈。喺嗰一週宰殺嘅所有羊中,49.9%以清真方法經擊暈後宰殺。另有22.4%以清真方法唔經擊暈宰殺。喺2018年嘅調查中,呢兩個數字分別係46.2%同24.9%。
對英格蘭和威爾士所有屠宰場在一週之內(2022年3月7日至13日,選擇這一週是為了避開宗教節日)所作的調查。調查發現,所有物種中的大多數動物在屠宰前都被擊暈。在那一週宰殺的所有羊中,27.5%以標準的(非宗教的)方法經擊暈後宰殺,49.9%以清真方法經擊暈後宰殺,22.4%以清真方法不經擊暈宰殺,0.2%以猶太教方法(shechita)宰殺。在所有牛中,3.7%以清真方法經擊暈後宰殺,0.1%以清真方法不經擊暈宰殺。
較早的一次對英格蘭和威爾士所有屠宰場的調查,時間是2018年1月29日至2月4日那一週。在那一週宰殺的所有羊中,46.2%以清真方法經擊暈後宰殺,24.9%以清真方法不經擊暈宰殺。
係邊個賜畀牲畜生命
伊斯蘭教從那賜畀牲畜生命嘅一位開始。《古蘭經》話,真主(﷾)為人創造咗牲畜,人可以食佢哋嘅肉。佢話,要念安拉(﷾)之名宰佢哋,食佢哋,並款待有需要嘅人。佢話,佢哋嘅肉同血都唔能夠達到安拉(﷾),但虔誠能達到佢。佢仲話,每一種生靈都像我哋一樣各有種族,一切都要被集合喺佢哋嘅主嗰度。所以喺伊斯蘭教中,牲畜係來自真主(﷾)嘅託付,按佢所准許嘅方式、念着佢嘅名字被宰殺。《古蘭經》邀請每一位讀者認真思考佢。嗰位即使喺宰牲時都教導慈憫嘅先知(ﷺ),正正係《古蘭經》稱為眾先知嘅封印嘅嗰一位。
“他創造了牲畜,你們可以其毛和皮禦寒,可以其乳和肉充飢,還有許多益處。”
“我為你們以駱駝為安拉的標誌,它們對於你們有許多用處;它們排列成行的時候,你們應當為屠宰它們而記念安拉之名;當它們側卧在地上的時候,你們可以吃它們的肉,並應當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我為你們這樣制服它們,以便你們感謝。”
“它們的肉和血,都不能達到安拉,但你們的虔誠,能達到他。他為你們這樣制服它們,以便你們為安拉對你們的引導而尊崇他。你應當向行善者報喜。”
“在大地上行走的獸類和用兩翼飛翔的鳥類,都跟你們一樣,各有種族——我在天經裏沒有遺漏任何事物;一切鳥獸,都要被集合在他們的主那裏。”
“難道他們沒有研究《古蘭經》嗎?假若它不是安拉所啓示的,他們必定發現其中有許多差別。”
“穆罕默德不是你們中任何男人的父親,而是安拉的使者,和眾先知的封印。安拉是全知萬物的。”
回答六種回應
歐洲食品安全局,《擊暈和宰殺的福利問題》(2004)
歐洲聯盟的食品安全機構審查了動物在擊暈和宰殺時的福利。它發現,未經擊暈而被割頸的動物,要在失去一定量的血之後才會失去意識。在此之前,由於疼痛、恐懼和其他傷害,它的福利很差:割頸損傷了富含痛覺感受器的組織,血壓下降帶來恐懼。它估計從割頸到失去知覺的時間,羊最長可達20秒,牛最長可達2分鐘。它的結論是,由於不經擊暈的屠宰存在嚴重的福利問題,動物在割頸前應當始終被擊暈。它又説,沒有理想的擊暈和宰殺方法,不良的操作會加重任何方法的弊端。該小組説它沒有考慮倫理、文化或宗教方面的問題。
引用目的
科學表明,唔經擊暈而被割頸嘅動物會感到疼痛,羊最長可達20秒,牛最長可達2分鐘。所以清真係殘忍嘅。
回應
伊斯蘭教嘅回答並唔依靠聲稱割頸冇痛苦。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聽取咗噉樣嘅觀點:用極其鋒利嘅刀迅速割頸並唔會造成疼痛。佢判斷,噉樣嘅傷口會造成非常顯著嘅疼痛,直到動物失去感覺。伊斯蘭教將虐待動物算作罪:一個女人因為讓佢嘅貓捱餓而進咗火獄。為食物取一頭牲畜嘅生命,係憑那賜予生命者嘅許可。佢嘅律法又禁止喺呢一行為中有任何殘忍。刀必須鋒利,割頸必須迅速,割斷氣管、食道同大靜脈。不可讓牲畜見到刀,都不可讓佢見到另一頭牲畜被宰,不可折磨佢。喺佢死亡之前,不切割,不剝皮。教法學院將呢種割頸作為基本規則,並畀出理由:對牲畜嘅慈憫,以及減輕佢嘅痛苦。佢都接受一種喺割頸時使牲畜仍然活着嘅擊暈。
結論 — 喺伊斯蘭教中,為食物而宰牲係憑真主(﷾)嘅許可,而佢嘅律法禁止其中嘅殘忍。佢嘅學者們喺權衡點樣最好地減輕牲畜嘅痛苦(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第95號決議,1997年)。
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第95(10/3)號決議,1997年
在聽取了教法學家、醫生和食品專家的意見之後發佈。合法的宰牲要用鋒利的工具,念着安拉之名,割斷氣管、食道和兩條頸靜脈。如果宰牲者忘了念名,肉仍然是合法的。學院列出宰牲的禮節,以示對牲畜的温和與慈憫。不在牲畜面前磨刀,不當着一頭牲畜的面宰殺另一頭,不用鈍的工具,不折磨任何牲畜。在確定牲畜已死之前,不切割、不剝皮、不燙、不拔毛。關於致昏,學院把不致昏的宰牲作為基本規則。其理由是,帶有其條件和禮節的伊斯蘭方法是最好的,出於對牲畜的慈憫、宰牲的精良和減輕它的痛苦。它要求屠宰場改進對大型牲畜的宰殺方法,使這條規則得到完全的遵守。它要求非穆斯林國家的穆斯林爭取不致昏宰牲的法律許可。它裁定,在技術條件能確保牲畜在宰割前不會死亡的情況下,致昏後宰殺的牲畜是合法的。它提到在規定限度內對頭部進行電擊致昏。它禁止用穿透性的系簧槍、斧頭或錘子致昏。它禁止對家禽進行電擊致昏,因為經驗表明這會在宰殺前殺死相當多的禽鳥。它不禁止用二氧化碳混合氣體或蘑菇頭式擊暈槍致昏的牲畜,只要這不會在宰割前殺死它。
引用目的
你哋自己嘅學者將唔經擊暈嘅宰牲作為基本規則。所以穆斯林偏愛科學家所批評嘅方法。
回應
學院確實將佢作為基本規則,並畀出咗理由:對牲畜嘅慈憫,以及減輕佢嘅痛苦。佢要求屠宰場改進對大型牲畜嘅宰殺方法。同一項裁決使經擊暈但未被殺死嘅牲畜成為合法嘅。佢規定咗由專家確定嘅技術條件,以確保呢一點。佢禁止用穿透性嘅系簧槍、斧頭或錘子擊暈。佢禁止對家禽進行電擊,因為經驗表明呢個會先殺死相當多嘅禽鳥。呢啲條件背後,係學者們對《古蘭經》5:3嘅理解:被捶死嘅動物係禁止嘅,除非趁佢仲活着時宰佢。必須選擇一種方法嘅穆斯林,應當請教一位合格嘅學者。
結論 — 喺伊斯蘭教中,確定唔變嘅係宰牲要做到至善,以及按學者們對5:3嘅理解,割頸時牲畜係活嘅。在此範圍之內,好多學者接受擊暈(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第95號決議,1997年)。
《古魯·格蘭特·薩希卜》,第1375頁 — 格比爾對句,聖者格比爾
聖者格比爾收在《古魯·格蘭特·薩希卜》中,但不是十位古魯之一。他在一首對句中問:那些用暴力殺害生靈、卻稱之為合法(清真)的人,當神要他們交賬時,他們將會怎樣?下一首對句説,使用暴力就是暴虐,主必要行暴者交賬。
引用目的
《古魯·格蘭特·薩希卜》中嘅格比爾警告嗰啲用暴力殺生、卻稱之為清真嘅人。將殺生稱為合法,並唔能夠使佢正確。
回應
喺伊斯蘭教中,稱肉為合法,並唔能夠使佢合法。只有賜畀牲畜生命嘅真主(﷾),才能准許取走佢嘅生命。佢准許人為食物而噉做,按佢嘅方式,念佢嘅名字(16:5;6:118)。嗰種方式禁止殘忍,並命令宰牲要做到至善:鋒利嘅刀,迅速嘅割頸,讓牲畜少受痛苦。格比爾稱用暴力殺生為暴虐。伊斯蘭教禁止對任何生靈施行暴虐,虐待動物係罪。但當生命嘅賜予者准許、並按佢嘅方式去做時,取走一條生命就唔係暴虐。
結論 — 喺伊斯蘭教中,宰殺之所以合法,係憑真主(﷾)嘅許可同佢嘅條件,而呢啲條件禁止殘忍(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6:118)。
《錫克教百科全書》,「一擊屠宰法」條
把一擊屠宰法(jhatka)定義為錫克教為食用而宰殺動物的方式:一刀砍下頭顱;條目也提到用槍擊或電擊宰殺。條目説,其用意是在宰殺時使動物所受的痛苦最少;並把它與庫塔(kuttha)相對照,把後者描述為以被稱為清真(halal)的穆斯林方式、通過緩慢過程宰殺的動物的肉。條目記載,錫克教的行為準則和編年史把吃庫塔肉列為四大違規之一。條目又説,錫克教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吃肉,習慣吃肉的錫克教徒並不多,有些錫克教團體嚴格堅持素食。
引用目的
一擊屠宰法以一刀宰殺,痛苦最少。《錫克教百科全書》稱清真係一個緩慢嘅過程,所以一擊屠宰法係更仁慈嘅方式。
回應
錫克教嘅論點係,清真割頸之後嘅死亡唔係瞬間嘅。確實如此:失去意識需要時間,牛比羊更長,伊斯蘭教並冇否認呢一點。伊斯蘭教命令宰牲者所能控制嘅事。割頸要迅速,用鋒利嘅刀,割斷氣管、食道同大靜脈。不驚嚇牲畜,唔畀任何牲畜見到另一頭被宰。好多穆斯林學者都接受喺割頸前進行不致死嘅擊暈。歐洲食品安全局補充話,不良嘅操作會使任何方法變得更糟。伊斯蘭教命令宰牲要做好。
結論 — 伊斯蘭教並唔講割頸冇痛苦。佢命令用鋒利嘅刀、迅速割頸、唔畀牲畜恐懼。好多學者接受不致死嘅擊暈(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第95號決議,1997年)。
古蘭經 16:5 — 第16章(蜜蜂),第5節
“他創造了牲畜,你們可以其毛和皮禦寒,可以其乳和肉充飢,還有許多益處。”
引用目的
任何為食物而殺生都係可以避免嘅傷害。植物就足夠喇,所以無論點樣宰殺都係殘忍嘅。
回應
成為穆斯林嘅人冇一個必須食肉。問題在於,食造物主所賜嘅食物本身係咪係錯嘅。只有造咗呢頭動物嘅嗰一位,才能話佢造佢係為咗咩。《古蘭經》話,佢為人創造咗牲畜,人可以食佢哋嘅肉(16:5)。佢仲話,唔好將佢所准許嘅佳美嘅食物當作禁物(5:87)。真主(﷾)規定咗即使喺宰殺時都要做到至善(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而且佢哋嘅肉同血都唔能夠達到佢,但虔誠能達到佢(22:37)。
結論 — 肉係被准許嘅,而唔係被要求嘅,而且只能按生命嘅賜予者所准許嘅方式、帶着慈憫去取(16:5;22:37;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
《中部》第55經 — 中部經典,第55經(耆婆迦經),第5.1-5.6段
“在三種情況下,我説肉不可以吃:見到、聽到或懷疑。這是不可以吃肉的三種情況。在三種情況下,我説肉可以吃:沒有見到、沒有聽到、沒有懷疑。這是可以吃肉的三種情況。”
引用目的
佛陀話,邊個為比丘宰殺生靈,邊個就造咗惡業。佢嘅理由中有兩個係生靈喺被牽來時同被宰殺時所受嘅痛苦(《中部》第55經,MN 55)。
回應
喺伊斯蘭教中,問題在於生命嘅賜予者係咪准許宰殺。佢准許,為咗食物,並要念佢嘅名字(16:5;6:118)。佢仲約束宰殺者讓牲畜少受痛苦:鋒利嘅刀,迅速嘅割頸,唔畀佢恐懼。所以喺伊斯蘭教中,宰殺者並唔係憑自己嘅判斷行事。佢要為自己點樣宰殺向真主(﷾)交賬。
結論 — 喺伊斯蘭教中,宰牲係生命嘅賜予者所准許嘅,而宰牲者要為任何殘忍向佢交賬(16:5;穆斯林聖訓實錄 1955)。
唔同觀點
錫克教嘅教導
錫克教嘅行為準則禁止受過甘露禮嘅錫克教徒食庫塔,即以穆斯林方式宰殺嘅肉。頌詩收喺《古魯·格蘭特·薩希卜》中嘅格比爾,警告嗰啲用暴力殺生、卻稱之為清真嘅人。錫克教傳統將一擊屠宰法,即一刀宰殺,定為自己嘅方式。
格比爾警告嗰啲用暴力殺害生靈、卻稱之為清真嘅人。神必要佢哋交賬(第1375頁)。
反駁
稱肉為清真,並唔能夠使佢成為清真。佢之所以合法,只係因為賜畀牲畜生命嘅真主(﷾)准許,按佢嘅方式,念佢嘅名字。嗰種方式禁止殘忍,並命令即使宰牲都要做到至善。
格比爾問道,如果人們講唯一嘅神喺萬物之中,點解仲要殺家禽(第1350頁)。
反駁
喺伊斯蘭教中,真主(﷾)係造物主,任何物都唔似像佢(42:11)。被造物唔係真主(﷾),都唔係佢嘅一部分。佢為人創造咗牲畜,人可以食佢哋嘅肉(16:5)。
《錫克教行為準則》將食庫塔,即以穆斯林方式宰殺嘅肉,列為四種過犯之一。
反駁
呢一條文為受過甘露禮嘅錫克教徒規定咗一條規則,冇畀出理由。佢並冇講清真方法係殘忍嘅。一種方法係咪殘忍,要睇佢要求嘅係咩。
《錫克教百科全書》話,一擊屠宰法,即一刀宰殺,旨在以最少嘅痛苦殺死動物。佢稱清真係一個緩慢嘅過程。
反駁
清真割頸之後,動物唔會立即失去意識,伊斯蘭教都冇話會。佢命令宰牲者所能控制嘅事:鋒利嘅刀,迅速割斷大靜脈,唔畀牲畜恐懼。好多穆斯林學者都接受喺割頸前進行擊暈,只要擊暈不致死。
動物福利科學
英國同歐洲聯盟嘅科學審查發現,唔經擊暈嘅屠宰存在嚴重嘅動物福利問題。佢哋建議每一頭動物喺割頸前都要被擊暈。
歐洲食品安全局(2004)發現,唔經擊暈而被割頸嘅動物,喺失去意識之前要承受疼痛同恐懼。羊最長可達20秒,牛最長可達2分鐘。佢嘅結論係,動物喺割頸前應當始終被擊暈。
反駁
伊斯蘭教並不聲稱任何死亡都冇痛苦。佢嘅律法禁止人為添加嘅殘忍:鈍刀、恐懼、折磨,以及喺死亡前進行任何切割。好多穆斯林學者都接受一種喺割頸時使牲畜仍然活着嘅擊暈。
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2003)稱唔經擊暈嘅屠宰係不可接受嘅。佢敦促政府廢除允許呢種屠宰嘅豁免。
反駁
伊斯蘭教嘅回答係佢喺宰殺時施行慈憫嘅律法,佢禁止鈍刀、恐懼,以及喺死亡前進行任何切割。好多穆斯林學者都接受不致死嘅擊暈。委員會本身都注意到好多清真屠宰場使用噉樣嘅擊暈。
佛教:不殺生
佛教嘅第一條戒律係不殺生。好多佛教徒認為,為食物宰殺動物本身就係錯嘅,無論點樣宰殺。
殺害任何生靈都係錯嘅,所以冇一種宰殺方式可以係仁慈嘅。
反駁
佛陀本人允許佢嘅比丘食肉,只要佢哋冇見到、聽到或懷疑呢個係為佢哋而殺嘅。所以肉係被食嘅,而總有人宰殺咗那頭動物。伊斯蘭教誠實地面對呢一點。造咗呢頭動物嘅嗰一位準許人食佢嘅肉。而且佢命令宰牲要做好,用鋒利嘅刀,讓牲畜少受痛苦。
耆那教:唔傷害任何生靈
耆那教將唔害(ahimsa)置於一切之上。《阿迦蘭伽經》話,一切有呼吸、有生命嘅眾生都唔應被殺害或折磨,耆那教嘅喺家信徒永遠不可食肉。
一切有呼吸、有生命嘅眾生都唔應被殺害或折磨,所以冇一種宰殺可以係仁慈嘅。
反駁
伊斯蘭教教導對每一個生靈都要慈憫。佢將虐待一隻貓列為進入火獄嘅原因。宰牲必須做好,而成為穆斯林嘅人冇一個必須食肉。唔同之處在於,伊斯蘭教認為,造咗呢頭動物嘅造物主准許人食佢嘅肉。
伊斯蘭嘅觀點
伊斯蘭教禁止虐待動物,並命令即使宰牲都要做到至善。真主(﷾)賜畀牲畜生命。按佢所准許嘅方式、念着佢嘅名字宰殺時,佢嘅肉就係合法嘅。
先知(ﷺ)命令宰牲要做好:刀要鋒利,讓牲畜少受痛苦。
先知(ﷺ)警告話,一個女人因為讓一隻貓捱餓而進咗火獄。佢仲應許,善待每一個有生命嘅嘢都有回報。
先知(ﷺ)禁止將動物綁起嚟當靶子射殺。
國際伊斯蘭教法學院要求用鋒利嘅刀割頸,絕唔使鈍刀,並念安拉(﷾)之名。出於温和與慈憫,佢禁止兩件事。一係喺牲畜面前磨刀。二係喺另一頭牲畜能見到嘅地方宰殺一頭牲畜。
學院出於對牲畜嘅慈憫,將唔經擊暈嘅宰牲作為基本規則。佢都裁定,先擊暈、再趁佢仲活着時宰殺嘅牲畜係合法嘅。學者們將《古蘭經》5:3理解為要求牲畜喺割頸時係活嘅。
真主(﷾)為人創造咗牲畜作為食物,當佢嘅名字被唸誦喺佢哋身上時,准許人食佢哋嘅肉。佢哋嘅肉同血都唔能夠達到佢,但虔誠能達到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