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三冇可能以三位一體所需要嘅方式成為一,佢自己嘅信經就説明咗原因。《亞他那修信經》係一份古老嘅基督教信仰聲明,佢講父係上帝,子係上帝,聖靈係上帝。佢又講父係一位,子係另一位,唔係三個上帝,乃係一個上帝。一切都取決於『是上帝』係咩意思。如果佢嘅意思係『是獨一的上帝』,咁父同子就係同一位。兩個各自都係本鎮唯一鎮長嘅人,就係同一個人。信經否認呢一點。如果佢嘅意思係『具有上帝的本性』,咁具有呢種本性嘅三位就係三個上帝。具有人性嘅三個人就係三個人。信經都否認呢一點。無論邊種意思,佢自己嘅某一句話都被打破咗。《古蘭經》嘅回答好簡單:真主(﷾)係獨一嘅,冇任何物像佢。
完整解釋
信經點説
《亞他那修信經》係一份古老嘅基督教信仰聲明。佢約喺5世紀或6世紀用拉丁文寫成,此後西方教會一直使用佢。呢度所示嘅英文出自英國國教會嘅祈禱書《公禱書》,並由教會史學家菲利普·沙夫喺1877年修訂。信經講父係上帝,子係上帝,聖靈係上帝。然而唔係三個上帝,乃係一個上帝。佢稱父、子同聖靈為三個『位格』。呢三個位格不可混喺一齊。父係一位,子係另一位,聖靈又係另一位。而每一個位格單獨來睇,都係上帝。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然而,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
“大公信仰就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獨一之中的三位一體;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本質]。因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
“因為正如基督教的真理迫使我們承認每一位格各自都是上帝和主,同樣,大公宗教也禁止我們説有三個上帝或三個主。”
檢驗:『是上帝』係咩意思?
拿『父是上帝』呢句話嚟講。佢只能有兩種意思之一。第一,佢可以指『是獨一的上帝』,就好似『湯姆是鎮長』指湯姆係本鎮唯一嘅鎮長。如果湯姆係鎮長,迪克係鎮長,而鎮長只有一個,咁湯姆就係迪克。同樣,如果父係獨一嘅上帝,子係獨一嘅上帝,咁父就係子。信經否認呢一點。佢甚至講父唔係『受生』嘅,即係話,唔係作為兒子出於任何人,而子係受生嘅。同一個嘢冇可能兩者都係。第二,『是上帝』可以指『具有上帝的本性』:使上帝成為上帝嘅一切。基督徒稱之為『神性』。呢個就好似『湯姆是人』指湯姆具有人性。湯姆、迪克同哈利各自都具有人性,所以佢哋係三個人。同樣,三個各自完全具有神性嘅位格,就係三個上帝。信經都否認呢一點。有人回答話,神性唔似人性噉樣係好多個體可以共有嘅一類,而係一個單一嘅嘢。咁每個位格都係呢一個嘢,我哋又返到咗第一種意思:父就係子。無論基督徒選擇邊種意思,信經嘅另一句話都被打破咗。關於呢一教義,《聖經》自己嘅證據列喺頁面「三位一體講得通嗎?」中。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然而,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
“大公信仰就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獨一之中的三位一體;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本質]。因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
“父不是由誰所造:既非被造,亦非受生。子唯獨出於父:非被製作,亦非被造,而是受生。”
| 如果「是上帝」嘅意思係…… | 咁 | 但信經説 |
|---|---|---|
| 就係嗰位獨一嘅上帝 | 父就係子,正如兩個人如果都係呢個鎮唯一嘅鎮長,佢哋就係同一個人。 | 父係一個位格,子係另一個位格。 |
| 具有上帝嘅本性 | 三個具有呢本性嘅就係三個上帝,正如三個具有人性嘅就係三個人。 | 唔係三個上帝,而係一個上帝。 |
無論選邊一種意思,信經嘅另一句都會被打破。
教會將兩條出路都堵上咗
教會自己拒絕咗呢兩種輕易嘅出路。三個分開嘅存在者,就好似亞伯拉罕、以撒同雅各噉樣,就係三神論,即信三個神。一個上帝展現三副面孔或三種顯現方式,就係撒伯裏烏主義,以佢嘅早期教師撒伯裏烏命名。381年,教會主教嘅會議君士坦丁堡公會議點名譴責咗撒伯裏烏派。信經都禁止「混淆位格」,就係將佢哋混喺一齊。菲利普·沙夫喺解釋信經時將兩者都排除咗。佢話,剩下嘅係一種真實而永恆、卻係「不可言喻的」區分:無法用言語表達。
沙夫對第4條的註釋説,在現代用法中,位格指一個分開而獨特的個體。他説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不是三個存在者,不像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樣,因為那將是三神論。它們也不僅僅是獨一上帝在撒伯裏烏意義上的三個方面或形態。他把剩下的東西稱為在獨一神聖存在之內的一種真實、客觀而永恆的、儘管是「不可言喻的」區分。
這次公會議確認了尼西亞信仰,並絕罰一切異端,其中點名提到撒伯裏烏派。
“大公信仰就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獨一之中的三位一體;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本質]。因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
簡單嘅回答:真主(﷾)係獨一嘅
《古蘭經》告訴基督徒「你們不要説三位」,因為安拉(﷾)係獨一嘅主宰。佢將講安拉(﷾)係三位中嘅一位嘅説法稱為唔信。《古蘭經》第112章忠誠章用四句短話描述真主(﷾):真主(﷾)係獨一嘅、永恆而絕對嘅,佢未生育,都未被生育,冇任何物像佢。呢個信仰唔需要任何出路。呢個都係耶穌所教導嘅第一條誡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耶穌仲稱父為「獨一的真神」。
“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對於自己的宗教不要過分,對於安拉不要説無理的話。麥西哈----爾撒,本,麥爾彥,只是安拉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他發出的魯哈;故你們當確信安拉和他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説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説,這對於你們是有益的。安拉是獨一的主宰,讚頌安拉,超絕萬物,他絕無子嗣,天地萬物只是他的。安拉足為見證。”
“妄言安拉確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除獨一的主宰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如果他們不停止妄言,那麼,他們中不信道的人,必遭受痛苦的刑罰。”
“你説:「他是安拉,是獨一的主;安拉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未生育,也未被生育。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
“耶穌回答他説:一切誡命中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基督徒嘅回應
《亞他那修信經》— 第3-5條
“大公信仰就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獨一之中的三位一體;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本質]。因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
引用目的
上帝喺存在上係一,喺位格上係三。『一』數嘅係存在,『三』數嘅係位格,所以冇衝突。簡言之:一個『什麼』,三個『誰』。
回應
噉就問每一個『誰』具有咩。每一個都完全具有嗰一個神性,而呢個正正係『父是上帝』中『是上帝』嘅意思。三個各自完全具有人性嘅『誰』就係三個人。有人回答話,神性唔似人性噉樣係好多個體可以共有嘅一類,而係一個單一嘅嘢。咁每個位格都係呢一個嘢,父就係子:又返到咗第一種意思。4世紀為呢一教義辯護嘅主教尼撒嘅格列高利,正被問過關於彼得、雅各同約翰嘅呢個問題。佢認為呢三個人共有一個人性,正如好多金幣共有一種金子。所以佢話,稱佢哋為「三個人」係對語言嘅誤用。按佢嘅規則,嚴格地話,佢哋應當被稱為一個人,然而佢哋顯然係三個人。佢仲論證話,三個神聖位格從來唔分開行事。每一項工作都出於父,藉着子,喺聖靈裏完成。但即使喺佢嘅圖景中,每一位都有自己嘅一份:出於父,藉着子,喺聖靈裏。由三位完成嘅一項工作,仍然係由三位完成嘅。而信經話,每個位格「各自」都係上帝。
結論 — 三個各自完全具有神性嘅位格就係三個上帝,正如三個人就係三個人。如果嗰個本性係每個位格都係嘅嗰一個嘢,咁父就係子。
《亞他那修信經》— 第15-16條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然而,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
引用目的
父同子係同一位上帝,但唔係同一個位格。『同一』總係指同一個咩,所以冇衝突。冇咩要求佢哋喺根本上就係同一個嘢。
回應
噉就數一數喺嗰度嘅嘢。如果只有一個嘢,而父係佢,子都係佢,咁父就係子。如果唔止一個,咁就唔止一個上帝。説『是同一位上帝,卻又不是同一個』,並冇回答數目的問題,只係將字眼挪動咗一吓。而信經標出咗一個真實嘅區別。父唔係受生嘅,即係話,唔係作為兒子出於任何人。子係受生嘅。有噉樣區別嘅兩位就係兩位。如果兩位仍然可以係『同一位上帝』,咁『上帝』就好似『人』一樣係共有嘅,而呢個就意味着三個上帝。
結論 — 係『同一位上帝』卻唔係同一個嘢,呢個讓數目的問題懸而未答,所以呢個檢驗依然成立。
第一次梵蒂岡公會議,教義憲章《天主之子》(1870年4月24日)— 第4章,論信仰與理性
“然而,雖然信仰高於理性,但信仰與理性之間永遠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分歧,因為啓示奧秘、灌注信仰的同一位上帝,也把理性之光賜給了人的心智;上帝不能否認他自己,真理也永遠不能與真理相矛盾。出現這種矛盾的虛假表象,主要是由於信仰的教義沒有按照教會的心意來理解和闡述,或者是把臆想的發明當成了理性的裁決。”
引用目的
三位一體係上帝啓示嘅奧秘。佢高於理性,但從來唔違背理性,所以任何衝突都只係表面嘅。我哋嘅心智太小,睇唔出呢啲話點樣相合。
回應
奧秘同矛盾係唔同嘅嘢。奧秘係我哋無法完全理解嘅嘢,例如上帝點樣知道萬事。矛盾係對同一個主張同時既話係又話唔係。1870年,天主教主教嘅會議第一次梵蒂岡公會議教導話,真理永遠唔能夠與真理相矛盾。佢話,表面上嘅衝突主要來自誤解教會嘅正式教導,或者將臆想當成咗理性。但呢個檢驗用嘅係信經自己嘅話。信經本身係一步一步推理嘅:基督教嘅真理「迫使我們」承認每個位格都係上帝,大公宗教都「禁止我們」話有三個上帝。無論『是上帝』取邊種意思,佢嘅某一句話都會被打破。
結論 — 將矛盾稱為奧秘並唔能夠消除佢,而教會自己都話真理唔能夠與真理相矛盾。
《亞他那修信經》— 第15-16條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然而,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
引用目的
上帝就好似水,可以係冰、液體同蒸汽。或者佢像一個人,同時係父親、兒子同丈夫。
回應
呢兩個比方表現嘅都係一個嘢嘅三種形態或角色。噉就係撒伯裏烏主義,都稱形態論(modalism,來自『形態』,即一種顯現嘅方式):一個上帝戴着三副面具。教會譴責咗佢。信經禁止「混淆位格」,就係將佢哋混喺一齊。381年嘅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將撒伯裏烏派列喺佢所譴責嘅異端(錯誤嘅教導)之中。即使喺冰、水同蒸汽能同時存在嘅嗰一個温度同壓力下,每一種都係水嘅唔同部分。呢個就帶嚟咗另一個問題:部分。
結論 — 水同三種角色嘅比方所教導嘅,係教會自己譴責過嘅教義。
《亞他那修信經》— 第19-20條
“因為正如基督教的真理迫使我們承認每一位格各自都是上帝和主,同樣,大公宗教也禁止我們説有三個上帝或三個主。”
引用目的
上帝就好似一株三葉草:三片葉子,一株植物。
回應
葉子係部分,冇一片葉子係整株三葉草。但信經講每個位格「各自」都係上帝。佢仲禁止「分割本體」,就係將上帝嘅一個存在分開。一個由三部分組成嘅上帝,會使父只係上帝嘅三分之一。
結論 — 三葉草嘅比方使位格成咗上帝嘅部分,而信經否認呢一點。
《亞他那修信經》— 第15-16條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然而,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
引用目的
上帝超越數目。計數屬於被造之物,所以上帝唔能夠被算作一或三。
回應
係信經先計數嘅。佢話「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佢話「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如果數目唔適用於上帝,呢兩句話都站唔住,教義都隨之站唔住。伊斯蘭教冇噉樣嘅問題:佢數嘅係一位真主,佢裏面冇位格。
結論 — 三位一體本身就係一個關於數目的陳述,所以佢唔能夠跳出計數。
《亞他那修信經》— 第3-5條
“大公信仰就是: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獨一之中的三位一體;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本質]。因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聖靈也是一位。”
引用目的
三位一體唔係1 + 1 + 1 = 3,而係1 × 1 × 1 = 1。
回應
乘法係紙上嘅算術,唔係數一數邊個在場嘅方法。房間裏嘅三個人就係三個人,無論你寫下咩算式。同樣嘅算式都會將三個位格變成一個位格。信經禁止噉樣:父係一位,子係另一位,聖靈又係另一位。
結論 — 選一個得數為一嘅算式,並唔能夠改變數目,而信經自己數出咗三個位格。
唔同觀點
主流基督教
上帝係一個存在、三個位格,即父、子同聖靈。每個位格都完全係上帝,然而只有一個上帝。呢個教義係一個高於理性、卻唔違背理性嘅奧秘。
《亞他那修信經》話,父、子同聖靈各自都係上帝。佢又話,唔係三個上帝,乃係一個上帝。
反駁
信經確實噉樣話,但佢唔能夠使兩半都成立。如果『是上帝』指『是獨一的上帝』,咁父就係子,而信經否認呢一點。如果佢指『具有神性』,咁就有三個上帝,而信經都否認呢一點。
上帝喺存在上係一,喺位格上係三:一個『什麼』,三個『誰』。所以『一』同『三』數嘅唔係同一樣嘢。
反駁
每一個『誰』都完全具有神性,所以三個『誰』就係三個上帝,正如三個具有人性嘅『誰』係三個人。如果嗰個本性反而係每個位格都係嘅嗰一個單一嘅嘢,咁父就係子。4世紀為呢一教義辯護嘅主教尼撒嘅格列高利,正面對過呢個情況。佢回答話,即使話「三個人」都係對語言嘅誤用。按佢嘅規則,彼得、雅各同約翰就會係一個人,然而佢哋顯然係三個人。
三位一體係上帝啓示嘅奧秘:高於理性,但從來唔違背理性。
反駁
奧秘係我哋無法完全理解嘅嘢;矛盾則係對同一個主張既話係又話唔係。1870年天主教主教嘅會議第一次梵蒂岡公會議教導話,真理永遠唔能夠與真理相矛盾。佢話,表面上嘅衝突主要來自誤解教會嘅教導,或者將臆想當成咗理性。但呢個檢驗用嘅係信經自己嘅話,而無論邊種解讀,佢嘅某一句話都會被打破。
伊斯蘭嘅觀點
真主(﷾)喺任何意義上都係獨一嘅。信經嘅各句話冇可能同時成立,而《古蘭經》同耶穌自己嘅話所教導嘅獨一之中都冇三。
無論取『是上帝』嘅邊一種意思,信經嘅某一句話都會被打破:要麼父就係子,要麼有三個上帝。
教會自己譴責咗兩條出路:三個存在者係三神論,一個位格三種形態係撒伯裏烏主義。
《古蘭經》禁止説『三位』,教導講除獨一嘅安拉(﷾)外,絕無應受崇拜嘅。
忠誠章描述真主(﷾)係獨一嘅,佢未生育,都未被生育,冇任何物像佢。
耶穌稱「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係一切誡命中第一要緊嘅。佢稱父為「獨一的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