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係嘅,大多數學者嘅結論係,《塔木德》稱耶穌為使以色列迷失嘅行邪術者。《巴比倫塔木德》嘅中世紀抄本話,耶舒「行邪術,引人走入歧途,欺騙了以色列」(公會篇107b)。有啲抄本稱佢為「拿撒勒人耶舒」。喺呢個故事中,耶舒嘅老師拒絕咗佢。呢位老師係一位比耶穌早一個世紀嘅拉比。嗰個學生隨後立起一塊磚,向佢下拜。喺基督教嘅審查下,印刷版嘅《塔木德》刪去咗呢個名字。較古老嘅《耶路撒冷塔木德》講嘅係另一位老師嘅故事,嗰個學生冇名字,都冇偶像。《古蘭經》記載咗喺耶穌自己嘅時代就有嘅同樣嘅指控,即「明顯的魔術」。佢回答話,佢嘅跡象係「奉我的命令」而來嘅(5:110)。
完整解釋
故事講咗咩(公會篇107b)
《塔木德》記錄咗拉比們對猶太律法嘅討論以及佢哋嘅故事。佢分成好多稱為『篇』嘅卷冊,「107b」指嘅係公會篇嘅一頁。呢段經文喺《巴比倫塔木德》中,約喺公元500-600年編成。佢以賢哲們(早期嘅拉比)嘅一條教導開頭:總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拉近。佢點出兩位用雙手推開人哋嘅老師:先知以利沙,以及早期嘅賢哲約書亞·本·佩拉希亞。接着係故事。約喺耶穌之前一個世紀統治嘅雅奈王殺害咗賢哲們。嗰位老師帶着佢嘅學生逃到咗亞歷山大。喺返屋企嘅路上,老師稱讚咗一家客棧,學生卻談論女店主嘅容貌。老師將佢逐出教門,使佢與羣體隔絕。後來,老師正在誦讀示瑪,就係每日宣告「聽啊,以色列」嘅信仰宣言。佢向學生揮手示意佢等一等。學生以為自己被永遠拒絕咗。亞蘭文話,佢「就去立起一塊磚,向它下拜」。有人叫佢悔改,佢卻引用佢老師自己嘅規則:犯罪又使眾人犯罪嘅人,冇悔改嘅機會。接着係「夫子」(一位未具名嘅老師)嘅一句話:佢行邪術,引誘並使以色列迷失。1903年翻譯呢啲段落嘅英國學者R. 特拉弗斯·赫福德將那塊磚譯作「立起一塊瓦片」。同樣嘅三項指控都出現喺公會篇43a中,嗰一段有專門嘅頁面。
“我們的拉比們教導:總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招引;不要像以利沙那樣用雙手推開基哈西,也不要像拉比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那樣用雙手推開耶舒(拿撒勒人)。”
“拉比約書亞·本·佩拉希亞的事怎樣呢?雅奈王殺害我們的拉比們時,拉比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和耶穌]逃到了埃及的亞歷山大。太平之後,西門·本·舍塔派人給他送信:「從我[耶路撒冷]聖城,致你埃及的亞歷山大[我的姐妹]。我的丈夫住在你中間,我卻孤零零地坐着。」他就回來了,途中住在一家客店;人們給了他極大的尊敬。他説:『這位阿克薩尼亞多麼美好啊!』(耶穌)對他説:『拉比,她的眼睛是窄的。』他説:『可惡的東西,你竟這樣用心嗎?』他吹響四百支號角,把他逐出了教門。他[即耶穌]多次來到他面前,對他説:『接納我吧。』但他不理睬他。有一天,他[即拉比約書亞]正在誦讀示瑪,他[即耶穌]來到他面前。他想要接納他,就向他打了個手勢。他[即耶穌]以為他是在拒絕他。他就去立起一塊瓦片,向它跪拜。他[拉比約書亞]對他説:『回來吧。』他回答説:『我從你那裏領受的就是:凡自己犯罪又使眾人犯罪的人,人們不給他悔改的機會。』一位教師説過:『拿撒勒人耶穌行邪術,引人走入歧途,欺騙了以色列。』”
阿加達。一段巴萊塔(tanu rabbanan,『我們的拉比們教導』)教導説:總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拉近;不要像以利沙那樣用兩隻手推開基哈西,也不要像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那樣用兩隻手推開拿撒勒人耶舒(Yeshu ha-Notzri)。接着是故事。當揚乃王殺害賢哲們的時候,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和耶舒去了亞歷山大。回來的路上,老師稱讚一家客棧;學生説客棧女主人的眼睛是窄的(terutot);老師就用四百支羊角號把他逐出教門。後來,老師在誦讀『聽啊,以色列』時向他揮手示意他等一等;學生以為自己被拒絕了,「就去立起一塊磚,向它下拜」,並拒絕悔改,還引用他老師的規則:犯罪又使眾人犯罪的人,沒有悔改的機會。故事以這句話結尾:「夫子説:耶舒行邪術,引誘並使以色列迷失」(kishef ve-hesit ve-hiddiach et Yisra'el)。從巴塞爾版(1578-81)起,印刷版本刪去了這個名字。《耶路撒冷塔木德》中這個故事較早的形式見於《節期獻祭篇》2:2。
耶舒係邊個?抄本與審查者
喺印刷術出現以前,《塔木德》係手抄嘅。喺公會篇107b中,抄本稱嗰個學生為Yeshu ha-Notzri,即拿撒勒人耶舒。其中包括1177年抄寫嘅佛羅倫薩抄本II.I.8-9,以及雅德·哈拉夫·赫爾佐格抄本第1號。喺1342年抄寫嘅慕尼黑抄本第95號中,呢個名字被擦去咗,至今仍隱約可見。疑妻篇(47a)用幾乎相同嘅話講咗同一個故事。佢嘅牛津抄本Heb. d. 20、梵蒂岡抄本第110號(1380年)同慕尼黑抄本第95號都點出咗嗰個學生嘅名字。佢結尾嘅指控仲加上咗佢「使以色列犯罪」。呢個名字喺1578-81年於基督教審查下印刷嘅巴塞爾版中被刪去,以後嘅版本都刪去咗。今日嘅標準版本、印刷嘅維爾納版喺疑妻篇中只話「他的一個門徒」。呢啲讀法係按赫福德同舍費爾嘅報告畀出嘅。大多數現代學者認為,《塔木德》中嘅Yeshu ha-Notzri就係拉比們所想象嘅拿撒勒人耶穌。赫福德同德國古代猶太教學者彼得·舍費爾都喺其中。
阿加達。一段巴萊塔(tanu rabbanan,『我們的拉比們教導』)教導説:總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拉近;不要像以利沙那樣用兩隻手推開基哈西,也不要像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那樣用兩隻手推開拿撒勒人耶舒(Yeshu ha-Notzri)。接着是故事。當揚乃王殺害賢哲們的時候,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和耶舒去了亞歷山大。回來的路上,老師稱讚一家客棧;學生説客棧女主人的眼睛是窄的(terutot);老師就用四百支羊角號把他逐出教門。後來,老師在誦讀『聽啊,以色列』時向他揮手示意他等一等;學生以為自己被拒絕了,「就去立起一塊磚,向它下拜」,並拒絕悔改,還引用他老師的規則:犯罪又使眾人犯罪的人,沒有悔改的機會。故事以這句話結尾:「夫子説:耶舒行邪術,引誘並使以色列迷失」(kishef ve-hesit ve-hiddiach et Yisra'el)。從巴塞爾版(1578-81)起,印刷版本刪去了這個名字。《耶路撒冷塔木德》中這個故事較早的形式見於《節期獻祭篇》2:2。
阿加達。一段巴賴塔教導説,以利沙病了三次,其中一次是因為他用雙手推開了基哈西。然後是與公會篇107b相同的教導: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拉近,不要像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那樣,「用雙手推開他的一個門徒(mi-talmidav)拿撒勒人耶舒」。接下來的故事幾乎一字不差;在這裏,西門·本·舍塔被他的姐妹藏起來,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逃到亞歷山大;逃亡中沒有提到那個學生。那個學生「立起一塊磚,向它跪拜」(zakaf leventa palcha)。結尾是:「正如老師所説:拿撒勒人耶舒行邪術、引誘、使人迷途、使以色列犯罪」(kishef ve-hesit ve-hiddiach ve-hechti et·Yisra'el)。
“在拉比諾維茨所用的慕尼黑、佛羅倫薩和卡爾斯魯厄抄本中,以及在所有較早的塔木德版本中,這段經文裏都有耶穌的名字。在1578-81年的巴塞爾版以及以後的所有版本中,出版審查官把它刪去了。”
第3章《輕浮的門徒》把公會篇107b和疑妻篇47a與《耶路撒冷塔木德》中關於猶大·本·塔拜的故事作了比較。舍費爾發現,把那個門徒稱為耶穌是這個故事較晚的階段:《耶路撒冷塔木德》中沒有,只在巴比倫版本的一些抄本中才有,所以這個故事沒有保存任何關於耶穌的歷史。他判斷,拜磚反映的是一位巴比倫編者心目中的偶像崇拜,而不是任何基督教的做法;編者的框架責怪的是那位老師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因為他把學生推開了。
把《巴比倫塔木德》中關於耶穌的段落解讀為有意的反敍事,它們戲仿《新約》的故事,作者是熟悉福音書、尤其是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的拉比。他認為,這種大膽的回應來自薩珊王朝治下的巴比倫,那裏的拉比生活在基督教勢力之外,不像羅馬和拜占庭治下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在他的抄本和印本對照表中,《離婚書篇》57a的三部抄本都點出了耶穌的名字,而松奇諾印本(1484-1519)略去了這個名字,維爾納版讀作『以色列的罪人』;他把印本中關於耶穌段落的這類缺漏歸因於審查,或歸因於印刷者為避免審查而預先刪除。關於《離婚書篇》57a,他懷疑嘲笑賢哲是否是這個故事原來的罪名,認為編者是從《移入界限篇》21b借來的。接着他提出一種他自己承認帶有推測性的解讀:糞便是在嘲諷聖餐:耶穌坐在他的追隨者吃了他的肉之後所排出的東西之中。
一個冇名字、都冇偶像嘅較古老版本
《耶路撒冷塔木德》約喺公元400年編成。佢喺節期獻祭篇2:2中講咗呢個故事較古老嘅形式。嗰度嘅老師係另一位早期賢哲猶大·本·塔拜,而唔係約書亞·本·佩拉希亞。佢逃到亞歷山大,係為咗避免被立為賢哲們嘅首領。喺返屋企嘅路上,佢稱讚咗接待佢哋嘅女主人。「他的一個門徒」話佢嘅眼睛有毛病。老師對佢話,佢犯咗兩次罪:懷疑佢嘅老師,又去睇佢。故事以老師發怒、門徒離去結束。冇名字,冇逐出教門,冇磚,都冇邪術。赫福德認為呢「很可能是後來在巴比倫革馬拉中被擴充的內容的基礎」。佢提出,提到耶穌係喺巴比倫作出嘅一個增添,「根據不確定的權威」。舍費爾從抄本出發都得出咗同樣嘅結論。
阿加達,講述它是為了表明猶大·本·塔拜是納西(首領)。耶路撒冷的人想立他為納西,他就逃到了亞歷山大。他們寫信説:「從偉大的耶路撒冷致渺小的亞歷山大:我的未婚夫要在你們中間坐到幾時,而我坐着為他悲傷?」在乘船回家的路上,他稱讚了接待他們的那家女主人。「他的一個門徒」(chad min talmidoi)説她的眼睛有毛病。老師回答説,他犯了兩次罪:懷疑他的老師,又去看她;他稱讚的是她的行為,而不是她的容貌。故事以老師發怒、門徒離去結束(ve-ka'as alui ve-azal)。沒有名字,沒有逐出教門,沒有偶像,也沒有邪術。
“《耶路撒冷塔木德》節期祭篇ii.2一段非常簡短地記述了這位拉比與「他的一個門徒」之間的不和,但沒有給出後者的名字。這很可能是後來在巴比倫革馬拉中被擴充的內容的基礎。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是塔木德關於耶穌生活年代的第二種理論的經典出處。『雅奈王』就是亞歷山大·雅奈,他在公元前104年至前78年在位,比耶穌生活的年代整整早了一個世紀。”
“我認為,提到拉比約書亞和耶穌,是根據巴勒斯坦的傳統、因提到以利沙和基哈西而引起的一個增添;而且這個增添是在巴比倫的學院中,根據不確定的權威作出的。”
第3章《輕浮的門徒》把公會篇107b和疑妻篇47a與《耶路撒冷塔木德》中關於猶大·本·塔拜的故事作了比較。舍費爾發現,把那個門徒稱為耶穌是這個故事較晚的階段:《耶路撒冷塔木德》中沒有,只在巴比倫版本的一些抄本中才有,所以這個故事沒有保存任何關於耶穌的歷史。他判斷,拜磚反映的是一位巴比倫編者心目中的偶像崇拜,而不是任何基督教的做法;編者的框架責怪的是那位老師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因為他把學生推開了。
| 細節 | 《耶路撒冷塔木德》(約公元400年) | 《巴比倫塔木德》(約公元500-600年) |
|---|---|---|
| 老師 | 猶大·本·塔拜 | 約書亞·本·佩拉希亞 |
| 佢點解去亞歷山大 | 為咗避免被立為賢哲之首 | 佢逃避殺害賢哲嘅雅奈王 |
| 學生 | 「他的一個門徒」,冇名字 | 喺一啲抄本中係拿撒勒人耶舒 |
| 結局 | 發怒,門徒離去 | 被逐出會眾,向一塊磚頭下拜,以及行邪術嘅指控 |
赫福德認為較早嘅故事「很可能是」巴比倫故事嘅基礎。
《古蘭經》嘅回答
《古蘭經》記載咗喺耶穌自己嘅時代就有嘅呢項指控。喺5:110中,真主(﷾)提醒耶穌佢嘅種種跡象,其中包括用泥做嘅鳥、治好天然盲同大麻瘋,以及使死人復活。然後「他們中不信道的人」話:「這只是明顯的魔術。」回答就喺同一節經文中:每一個跡象都係「奉我的命令」而來嘅。耶穌喺3:49中都講咗同樣嘅話:「奉安拉的命令」。《古蘭經》都講到對摩西嘅同樣指控。當真理降臨法老同佢嘅臣僚時,佢哋稱之為「明顯的魔術」(10:76-77)。耶穌對以色列話:「你們當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們的主」(5:72)。伊斯蘭教唔因一個古老嘅故事而責怪今日活着嘅任何人:「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6:164)。
“那時,安拉將説麥爾彥之子爾撒啊!你當記憶我所賜你和你母親的恩典,當時,我曾以玄靈扶助你,你在搖籃裏,在壯年時,對人説話。當時,我曾教你經典、智慧、《討拉特》和《引支勒》。當時,你奉我的命令,用泥捏一隻像鳥樣的東西,你吹氣在裏面,它就奉我的命令而飛動。你曾奉我的命令而治療天然盲和大麻瘋。你又奉我的命令而使死人復活。當時,我曾阻止以色列的後裔傷害你。當時,你曾昭示他們許多跡象,他們中不信道的人説:「這只是明顯的魔術。」”
“他要使他去教化以色列的後裔。(爾撒説):我確已把你們的主所降示的一種跡象,帶來給你們了。我必定為你們用泥做一個像鳥樣的東西,我吹口氣在裏面,它就奉安拉的命令而飛動。我奉安拉的命令,能治療天然盲、大麻瘋,又能使死者復活,又能把你們所吃的和你們儲藏在家裏的食物告訴你們。對於你們,此中確有一種跡象,如果你們是信道的人。”
“當從我這兒發出的真理降臨他們的時候,他們説:「這確是明顯的魔術。」穆薩説:「難道你們這樣評論已降臨你們的真理嗎?這難道是魔術嗎?術士是不會成功的。」”
“妄言安拉就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麥西哈曾説:「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們的主。誰以物配主,安拉必禁止誰入樂園,他的歸宿是火獄。不義的人,絕沒有任何的援助者。」”
“你説:「安拉是萬物的主,我能捨他而另求一個主嗎?」各人犯罪,自己負責。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然後,你們將來要歸於你們的主,而他將把你們所爭論的是非告訴你們。”
對各種回應嘅回答
《巴比倫塔木德》,《公會篇》107b — 《公會篇》,第107b頁
阿加達。一段巴萊塔(tanu rabbanan,『我們的拉比們教導』)教導説:總要讓左手推開,右手拉近;不要像以利沙那樣用兩隻手推開基哈西,也不要像約書亞·本·佩拉希亞那樣用兩隻手推開拿撒勒人耶舒(Yeshu ha-Notzri)。接着是故事。當揚乃王殺害賢哲們的時候,約書亞·本·佩拉希亞和耶舒去了亞歷山大。回來的路上,老師稱讚一家客棧;學生説客棧女主人的眼睛是窄的(terutot);老師就用四百支羊角號把他逐出教門。後來,老師在誦讀『聽啊,以色列』時向他揮手示意他等一等;學生以為自己被拒絕了,「就去立起一塊磚,向它下拜」,並拒絕悔改,還引用他老師的規則:犯罪又使眾人犯罪的人,沒有悔改的機會。故事以這句話結尾:「夫子説:耶舒行邪術,引誘並使以色列迷失」(kishef ve-hesit ve-hiddiach et Yisra'el)。從巴塞爾版(1578-81)起,印刷版本刪去了這個名字。《耶路撒冷塔木德》中這個故事較早的形式見於《節期獻祭篇》2:2。
引用目的
無論耶穌自己教導咗咩,佢嘅追隨者後來崇拜佢。所以,指控佢使以色列迷失背後嘅嗰種擔憂成真咗。
回應
《古蘭經》同意崇拜耶穌係錯誤嘅,並將呢個錯誤歸於佢之後嘅人。當被問到佢係咪叫人崇拜佢同佢嘅母親時,耶穌回答話,佢只講過「你們當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們的主」。一位老師不承擔人哋後來以佢嘅名義所做嘅事:「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
結論 — 崇拜耶穌係後來嘅錯誤,耶穌自己都否認佢。呢個唔係不利於耶穌嘅證據。
古蘭經 5:110 — 第5章(筵席),第110節
“那時,安拉將説麥爾彥之子爾撒啊!你當記憶我所賜你和你母親的恩典,當時,我曾以玄靈扶助你,你在搖籃裏,在壯年時,對人説話。當時,我曾教你經典、智慧、《討拉特》和《引支勒》。當時,你奉我的命令,用泥捏一隻像鳥樣的東西,你吹氣在裏面,它就奉我的命令而飛動。你曾奉我的命令而治療天然盲和大麻瘋。你又奉我的命令而使死人復活。當時,我曾阻止以色列的後裔傷害你。當時,你曾昭示他們許多跡象,他們中不信道的人説:「這只是明顯的魔術。」”
引用目的
本頁拿巴比倫嘅故事與佢嘅一個較古老版本相對照。而《古蘭經》更晚,係喺耶穌之後六個世紀、喺遠離加利利嘅地方。佢嘅泥鳥最早見於《聖經》之外嘅一部2世紀著作《多馬童年福音》。
回應
本頁並唔係因為呢個故事晚出而拒絕佢。拒絕佢,係因為佢自己喺《耶路撒冷塔木德》中嘅較古老形式,冇名字、冇偶像、都冇邪術。巴比倫嘅故事仲將耶穌放早咗一個世紀。本頁係喺同一個傳統之內,將一個故事與佢自己嘅較古老形式相比較。喺另一個民族嘅書中有相似嘅內容,只説明一個故事曾為人所知,而不説明一位先知抄襲咗佢。《古蘭經》聲稱自己係啓示,而唔係記憶。喺第一條誡命上,佢與《新約》福音書中最早嘅一部一致:耶穌講出咗示瑪(馬可福音 12:29)。
結論 — 晚出本身唔能夠決定咩。巴比倫嘅故事經不起與佢自己嘅較古老版本對照;《古蘭經》為耶穌所講嘅第一條誡命,正正係佢喺最早嘅福音書中所講嘅嗰一條。
唔同觀點
猶太教(拉比傳統)
呢個故事係阿加達,即一個教導性嘅故事,講述佢係為咗説明老師絕不可將罪人推到無法回頭嘅地步。《妥拉》按先知嘅訊息來判斷佢,而唔係按佢嘅奇事。
《塔木德》開頭嘅教導(佢嘅框架)責怪約書亞·本·佩拉希亞用雙手推開佢嘅學生。
反駁
開頭嘅教導責怪嘅係老師,但故事嘅結尾仍然指控嗰個學生行邪術、使以色列迷失。《古蘭經》回答咗呢項指控:佢嘅跡象係「奉我的命令」而來嘅(5:110)。
一個呼召人去隨從別神嘅先知,即使佢嘅神蹟應驗咗,都唔能夠證明佢係先知。
反駁
同意:一個呼召人去隨從別神嘅人所行嘅奇事,咩都證明唔到。耶穌嘅跡象來自真主(﷾),係「奉我的命令」(5:110),而佢只呼召人歸向耶同華。喺馬可福音中,佢將示瑪稱為第一條誡命(12:29)。
對呢段經文嘅學術研究
巴比倫嘅故事係從《耶路撒冷塔木德》中一個關於無名門徒嘅較短故事發展而來嘅。名字、磚同邪術嘅指控都係喺巴比倫加上嘅,呢個故事唔係歷史。
《耶路撒冷塔木德》嘅版本中係一個無名門徒,冇偶像,都冇邪術。
反駁
呢説明巴比倫嘅故事並唔係關於耶穌嘅記錄。佢告訴我哋嘅係巴比倫嘅一啲拉比點樣話佢,而唔係佢做咗咩。
故事中點出耶穌嘅名字,係後來喺巴比倫加上嘅。
反駁
咁呢個故事就唔係關於耶穌本人嘅證據。但大多數學者,包括舍費爾在內,認為《巴比倫塔木德》中關於Yeshu ha-Notzri嘅段落指嘅係拿撒勒人耶穌。所以呢項指控係針對佢嘅,而《古蘭經》回答咗佢:「奉我的命令」(5:110)。
基督教護教嘅解讀
未經審查嘅《塔木德》稱耶穌為行邪術者。佢嘅反對者喺呢一點上承認佢行過奇事,呢支持咗福音書對佢嘅記述。
《塔木德》指控耶舒行邪術,一啲基督徒將呢理解為承認佢行過奇事。
反駁
呢個故事根本冇描述任何奇事。嗰度嘅『邪術』係一項指控,而唔係一份報告。即使係真正嘅奇事,都唔能夠證明神性:以利亞同以利沙都使死人復活過。《古蘭經》將耶穌嘅每一個跡象都歸於真主(﷾):「奉我的命令」(5:110)。
福音書記載,從耶路撒冷落嚟嘅文士話佢係靠着別西卜趕鬼。
反駁
佢嘅反對者唔得唔解釋佢嘅跡象,《古蘭經》都記載咗同樣嘅事(5:110)。但一個跡象表明嘅係真主(﷾)嘅許可,而唔係帶嚟跡象者嘅神性。摩西嘅跡象都被稱為魔術(10:76-77)。
學術界嘅立場
狀態:Majority view
研究呢啲段落嘅大多數現代學者(赫福德、舍費爾等人)認為,《巴比倫塔木德》中關於Yeshu ha-Notzri嘅段落指嘅係拿撒勒人耶穌。呢啲段落呈現嘅係拉比們所想象嘅佢。舍費爾將巴比倫嘅呢啲故事理解為對福音書嘅有意回應,係喺基督教勢力之外嘅波斯講述嘅。少數學者,尤其係約翰·邁爾,認為呢種認定係後來才有嘅。本·斯塔達同本·潘迪拉係《塔木德》中另外兩個被一啲人與耶穌聯繫起嚟嘅名字。關於佢哋嘅每一段經文係咪都指耶穌,爭議更大,一啲中世紀拉比否認呢一點。呢啲學者都唔將呢啲故事當作歷史。關於呢個故事,赫福德同舍費爾都同意,耶穌嘅名字係喺巴比倫進入故事嘅。
伊斯蘭嘅觀點
耶穌係派往以色列嘅先知,佢嘅跡象係憑真主(﷾)嘅許可而來嘅。一啲拒絕佢嘅人稱呢啲跡象為魔術,正如人哋曾稱摩西嘅跡象為魔術。佢呼召以色列只崇拜真主(﷾),所以《妥拉》對隨從別神之先知嘅指控與佢無關。
《古蘭經》記載,以色列後裔中唔信道嘅人稱耶穌嘅跡象為明顯嘅魔術。
耶穌係憑真主(﷾)嘅許可行佢嘅跡象,而唔係憑佢自己嘅能力。
耶穌呼召以色列只崇拜真主(﷾),所以佢冇做申命記第13章所禁止嘅事。
《古蘭經》話,摩西嘅跡象都被拒絕佢嘅人稱為魔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