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不贊同,至少唔將佢當作通向神嘅道路。《薄伽梵歌》將向眾神獻上嘅吠陀祭祀保留為一種職責。但佢將對眾神嘅崇拜排喺對唯一之主嘅虔誠之下。克里希納話,嗰啲被慾望奪去知識嘅人才轉向別嘅神。佢承認佢哋其實係喺崇拜佢,但『不合規範』。佢哋嘅果報係會消亡嘅: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佢哋不真正認識佢,所以佢哋墮落。佢最稱讚嘅虔誠係隻獻畀佢一個嘅,即「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冥想我」。吠檀多嘅三位偉大導師商羯羅、羅摩奴闍同摩陀婆都話,崇拜別嘅神係有欠缺嘅,其果報唔能夠持久。克里希納甚至話,人們向眾神所求嘅好處其實係佢所賜嘅。《古蘭經》得出咗明白嘅結論:只崇拜嗰位賜予者,直接向佢祈求。
完整解釋
第7章同第9章講嘅係同一個道理
《薄伽梵歌》係印度教偉大史詩《摩訶婆羅多》嘅一部分。喺其中,印度教徒奉為至高之主嘅克里希納對武士阿周那講話。喺呢個問題上最常被引用嘅兩段經文並不互相矛盾,第二段解釋咗第一段。喺第7章,被慾望奪去知識嘅人接近別嘅神靈(anya-devatah)。克里希納使佢哋嘅信心堅定,佢哋得到所求嘅嘢,儘管那其實係佢所賜嘅。但佢哋嘅果報係會消亡嘅。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佢嘅崇拜者嚟到佢嗰度。印度教學者、法官K. T. 泰朗於1882年翻譯咗《薄伽梵歌》,佢補充話,神靈唔係永恆嘅,所以果報係短暫嘅。喺第9章,別嘅神靈嘅信徒確實係喺崇拜克里希納,但唔合規範(avidhi-purvakam,即唔按規定)。泰朗畀出咗原因:佢哋喺形式上崇拜別嘅神。佢哋不真正認識佢,所以佢哋墮落。泰朗將呢解釋為返到必死者嘅世界。向諸神發願嘅人去到諸神嗰度。合起嚟讀,呢兩章將呢種崇拜排喺對唯一者嘅崇拜之下。
“那些被各種慾望奪去知識的人,接近別的神,遵守各種規條,受自己本性的支配。任何崇拜者想以信心崇拜(神的)哪一種形式,我就使他對那種形式的信心堅定。他懷着那種信心,設法取悦那(形式中的神),並從它那裏得到他所渴望的好處,(這些好處)其實是我所賜的。但是這些缺乏判斷力的人所(得到的)果報是會消亡的。崇拜諸神的人去到諸神那裏,我的崇拜者也來到我這裏。”
“而且神靈不是永恆的,所以所得的果報是短暫的。”
“貢蒂之子啊!即使那些作為別的神的信徒而以信心崇拜的人,也只是在崇拜我,(但)不合規範。因為我是一切祭祀的享受者,也是一切祭祀的主宰。但他們不真正認識我,所以他們墮落。向諸神發願的人去到諸神那裏;向祖靈發願的人去到祖靈那裏;崇拜部多的人去到部多那裏;同樣,崇拜我的人來到我這裏。”
“因為他們在形式上崇拜別的神。”
“即回到必死者的世界。”
《薄伽梵歌》所稱讚嘅崇拜
《薄伽梵歌》將只獻畀唯一者嘅虔誠,放喺一切為求回報而做嘅崇拜之上。嗰啲因為有所求而遵行三吠陀(印度教關於儀式同祈禱嘅經典)儀式嘅人,能到達天界。但當佢哋嘅功德耗盡時,佢哋就返到死亡嘅世界:「(作為果報)得到的是來來去去」。克里希納對嗰啲崇拜佢、「只冥想我而不冥想任何別人」(ananyah)嘅人應許得更多。佢賜畀佢哋新嘅恩賜,並保全佢哋所獲得嘅。喺第12章,佢向嗰啲「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冥想我」(ananyena yogena)嘅人作出應許:佢會將佢哋從呢死亡世界嘅大海中拯救出嚟。喺接近結尾處,《薄伽梵歌》要阿周那以克里希納為唯一嘅庇護。克里希納都提起造物主要人以祭祀取悦眾神嘅命令,並講善良嘅人敬拜眾神。但佢要求噉樣嘅祭祀唔帶執着地進行,後來又要求將一切祭祀都獻畀佢。佢關於三種信仰嘅話,回答嘅係關於嗰啲忽視經典規定而敬拜嘅人嘅問題。《薄伽梵歌》排喺最高嘅崇拜,係隻崇拜唯一者。
“那些通曉三(部)知識、飲蘇摩汁、罪孽已被洗淨的人,獻上祭祀,向我祈求通往天界的道路;他們到達眾神之主的聖潔世界,在天界享受眾神的天界之樂。在享受了那廣大的天界之後,當(他們的)功德耗盡時,他們就進入必死者的世界。這樣,那些渴求慾望之物、依從三(吠陀)規定的人,(作為果報)得到的是來來去去。對於那些崇拜我、只冥想我而不冥想任何別人、並且始終專心致志的人,我賜予新的恩賜,並保全他們所獲得的。”
“然而,普利塔之子啊!那些把一切行為獻給我、(以)我為至高(目標)、敬拜我、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冥想我、心意專注於我的人,我會毫不遲延地前來,作他們的拯救者,使他們脱離這死亡世界的大海。”
“放棄一切職責,到我這裏來,以我為(你)唯一的庇護。我將使你從一切罪孽中解脱。不要憂傷。”
“這個世界被一切不是為祭祀而做的行為所束縛。所以,貢蒂之子啊!你要拋開執着,為那個目的而行動。造物主在古時把人和祭祀一同造出,説:『以此繁衍吧。願它成為賜給你們所欲之物者。以此取悦眾神,願眾神也取悦你們。彼此取悦,你們將獲得至高的善。因為眾神喜悦祭祀,就會賜給你們所欲的享受。而享受他們所賜之物卻不回報他們的人,實在是個賊。』”
“貢蒂之子啊!無論你做什麼,無論你吃什麼,無論你獻什麼祭,無論你施捨什麼,無論你修什麼苦行,都要把它當作獻給我的來做。”
“克里希納啊!那些懷着信仰敬拜、(卻)拋棄經典規定的人,他們處於什麼狀態——善性、激性,還是暗性?”
“具有善性的人敬拜眾神;具有激性的人敬拜藥叉和羅剎;其餘具有暗性的人,敬拜亡故的(靈魂)和成羣的部多。”
| 喺《薄伽梵歌》中 | 崇拜別嘅神 | 只獻畀唯一者嘅虔誠 |
|---|---|---|
| 邊個轉向佢 | 嗰啲「被種種慾望奪去了知識」嘅人 | 嗰啲「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崇拜佢嘅人 |
| 克里希納點樣看待佢 | 佢哋崇拜佢「不合規定」,並且「不真正認識我」 | 佢排喺最高嘅崇拜 |
| 佢通向邊度 | 「崇拜眾神的人到眾神那裏去」 | 「我的崇拜者也到我這裏來」 |
| 果報 | 「會消逝的」:佢哋墮落,返到死亡嘅世界 | 佢將佢哋從「這死亡世界的大海」中拯救出嚟 |
商羯羅、羅摩奴闍同摩陀婆點樣解讀呢啲經文
作為《摩訶婆羅多》嘅一部分,《薄伽梵歌》屬於聖傳經(smriti,即傳承落嚟嘅傳統)。然而吠檀多傳統將佢列為三部核心經典之一。吠檀多三個最著名學派嘅導師各自為佢寫咗註釋。佢哋喺最基本嘅問題上意見不一,甚至喺靈魂係咪就係神呢個問題上都係如此。但對於呢啲經文所描述嘅崇拜,佢哋意見一致。商羯羅係約8世紀嘅導師,不二論學派嘅導師。佢話,兩種崇拜所費嘅力氣相同。佢講人們因無知而不單單敬拜主,因此只獲得好小嘅果報。佢稱呢個係主嘅遺憾。羅摩奴闍係約11、12世紀嘅導師,限定不二論學派嘅導師。佢承認眾神構成主嘅身體。但嗰啲崇拜眾神、卻唔知主先係真正對象嘅人,只得到有限嘅回報,並且會墮落。當眾神自己嘅福樂境界結束時,佢哋嘅崇拜者都隨佢哋一同墮落。摩陀婆係約13世紀嘅導師,二元論學派嘅導師。佢將7.21中嘅『形式』理解為梵天同其他眾神。佢引用一段經文,話佢哋嘅信徒有終結。一部14世紀概述佢嘅體系嘅著作引用一段經文,話嗰啲設法取悦眾神靈嘅人得唔到解脱。一位後來嘅追隨者解釋咗墮落嘅原因:呢啲崇拜者睇唔到眾神不過係主嘅侍從。
“雖然(兩種敬拜)所費的力氣相同,人們卻不來歸向我,以獲得無限的果報。唉!這實在可悲。——主就這樣表達他的遺憾。”
“我的敬拜者,即毗濕奴的信徒,來到我這裏。儘管辛勞相同,人們卻因無知而不單單敬拜我。因此他們只獲得很小的果報。”
“那些敬拜因陀羅和其他次級神靈的人——他們遵循三吠陀的路線——向因陀羅等獻祭,實際上是在向我獻祭。因為,由於前面所説的理由,(因陀羅等)一切都構成我的身體,我是這身體的靈魂。因陀羅等每一個名稱,其最終的意義都指向我。然而他們獻祭時,並不知道這一形式或法則。”
“因此,三吠陀(即吠陀的業品)的信奉者不明白,各種儀式其實都是對以因陀羅等為其身體的至高原人本身的敬拜,至高原人本身才是那敬拜的真正對象。因此,他們只配得有限的回報,並且具有(從所獲得的地位或境界)墮落的性質。”
“因陀羅等的福樂境界確實是有限的,而且只持續一段時間。敬拜者所得到的,只是與因陀羅等相當的福樂境界;而當因陀羅和其他神靈的福樂境界到了盡頭,他們就會墮落;他們的敬拜者也必然隨他們一同墮落。”
摩陀婆把7.21中任何敬拜者可以選擇敬拜的「形式」解釋為梵天和其他眾神的形式。他引用《那羅陀往世書》中的一句話來支持這一點:梵天等的信徒有終結,而主自己的信徒則沒有。他的註釋者闍耶提爾塔補充説,這些形式不可能是主自己的形式,例如羅摩或克里希納。他給出的理由是,7.23説這些敬拜者的果報會終結。
“按照《那羅延那奧義書》的經文,沒有毗濕奴的恩典,就得不到解脱:藉着他的恩典才有至高的境界,藉着他的本質人才脱離輪迴,而取悦眾神靈的下等人卻得不到解脱;對於渴望從這業的羅網中解脱的人,他是辨識的至高對象。”
蘇巴·勞依據摩陀婆的註釋解釋《薄伽梵歌》,説這些敬拜者的祭祀本應只獻給主。他們卻把祭祀獻給其他眾神,只在結束時形式上獻給主。所以他們的敬拜不符合經典的要求。他們並不真正認識主,因為他們不明白梵天和其他眾神不過是主的侍從。這就是他們墮落的原因。然後他陳述了認為其他眾神值得敬拜的觀點:這種觀點説,他們有限的果報來得容易,而對主的敬拜對軟弱的人來説太難。他説,克里希納在9.26中駁斥了這種觀點:主甚至接受懷着虔誠獻上的一片葉子、一朵花、一個果子或一點水。
好多印度教徒嘅説法:一切崇拜都到達唯一者
好多印度教徒將《薄伽梵歌》理解為歡迎每一位崇拜者。克里希納話,人們以咩方式接近佢,佢就以嗰種方式回應佢哋;人們以各種方式都走喺佢嘅道路上。1893年喺芝加哥,19世紀嘅印度教僧人斯瓦米·辨喜用自己嘅話引述咗呢一應許。佢將佢當作一條教導:每一條道路最終都通向喺《薄伽梵歌》中講話嘅嗰位主。克里希納仲話,以信心崇拜嘅別嘅神嘅信徒,係喺崇拜佢。泰朗解釋話,一切崇拜,無論係向邊個而發,都係對克里希納嘅崇拜。羅摩奴闍補充話,因陀羅同其他眾神構成主嘅身體。因陀羅係吠陀中嘅一位主神。所以獻畀佢哋嘅祭祀,實際上係獻畀主嘅。《薄伽梵歌》都保留咗吠陀祭祀,即古老吠陀儀式中嘅獻祭。佢話,造物主將祭祀賜畀咗人類:以此取悦眾神,眾神都會取悦你哋。克里希納稱自己係眾神中嘅因陀羅。《薄伽梵歌》仲將敬拜眾神算作善性(sattva)佔主導嘅人嘅道路。印度教徒都指向第12章。喺嗰度,克里希納認為心意專注於佢而敬拜佢嘅人係最虔誠嘅。佢話,有身體嘅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嘅目標係好困難嘅。按照呢種理解,崇拜眾神係一條真實嘅、即使較低嘅通向神嘅道路,而《薄伽梵歌》從未禁止佢。上面幾章回答咗呢一點:《薄伽梵歌》並不禁止呢種崇拜,但將佢排得較低,並話佢嘅果報會消逝。
“人們以什麼方式接近我,我就以那種方式回應他們。普利塔之子啊!人們以各種方式都走在我的道路上。”
“這次大會是有史以來最莊嚴的集會之一,它本身就是對《薄伽梵歌》所宣講的奇妙教義的證明,是向世界的宣告:「無論誰來到我這裏,無論我以什麼形式接近他,他們都在各條道路上奮力前行,而這些道路最終總是通向我。」”
“貢蒂之子啊!即使那些作為別的神的信徒而以信心崇拜的人,也只是在崇拜我,(但)不合規範。因為我是一切祭祀的享受者,也是一切祭祀的主宰。但他們不真正認識我,所以他們墮落。向諸神發願的人去到諸神那裏;向祖靈發願的人去到祖靈那裏;崇拜部多的人去到部多那裏;同樣,崇拜我的人來到我這裏。”
“這裏所用的原文詞語在前面以不同的意義出現過(見第55頁)。這裏的意思是,無論直接向誰而發,一切崇拜都是對我的崇拜(見第84頁)。在整段經文中,克里希納説,不能因為人的品性和狀態各不相同,就指責神有所偏袒。”
“那些敬拜因陀羅和其他次級神靈的人——他們遵循三吠陀的路線——向因陀羅等獻祭,實際上是在向我獻祭。因為,由於前面所説的理由,(因陀羅等)一切都構成我的身體,我是這身體的靈魂。因陀羅等每一個名稱,其最終的意義都指向我。然而他們獻祭時,並不知道這一形式或法則。”
“這個世界被一切不是為祭祀而做的行為所束縛。所以,貢蒂之子啊!你要拋開執着,為那個目的而行動。造物主在古時把人和祭祀一同造出,説:『以此繁衍吧。願它成為賜給你們所欲之物者。以此取悦眾神,願眾神也取悦你們。彼此取悦,你們將獲得至高的善。因為眾神喜悦祭祀,就會賜給你們所欲的享受。而享受他們所賜之物卻不回報他們的人,實在是個賊。』”
“在阿底提耶中,我是毗濕奴;在發光體中,我是光芒四射的太陽;在摩錄多中,我是摩利質;在月宿中,我是月亮。在吠陀中,我是《娑摩吠陀》。在眾神中,我是因陀羅。在諸根中,我是心意。在(有生命的)眾生中,我是意識。”
“具有善性的人敬拜眾神;具有激性的人敬拜藥叉和羅剎;其餘具有暗性的人,敬拜亡故的(靈魂)和成羣的部多。”
“那些始終虔誠、具有至高信仰、心意專注於我而敬拜我的人,我認為是最虔誠的。但那些約束(全部)諸根、心意時時平靜、冥想那不可言説、不可毀滅、不可感知、遍及一切、不可思議、超然、不動、恆常的(原理)的人,他們致力於一切眾生的福祉,必定也會達到我。對於那些心意執着於不可感知者的人,困難要大得多。因為有身體的(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的目標是很困難的。”
直接向賜予者祈求
克里希納話,人們向眾神所求嘅好處,其實係佢所賜嘅。《薄伽梵歌》稱讚嗰啲只崇拜佢嘅人,卻仍然使嗰啲經由別嘅神嘅人信心堅定。《古蘭經》則走完咗全程:既然賜予者係唯一嘅,就直接向佢祈求。喺每一次禮拜中,穆斯林都對真主(﷾)話,佢哋只崇拜佢,只求佢祐助。《古蘭經》回應咗同樣嘅希望,即獻畀較低存在者嘅崇拜會到達真主(﷾)。嗰啲喺真主(﷾)之外認取別嘅保護者嘅人話,佢哋崇拜嗰啲保護者,只係為咗使自己親近真主(﷾)。《古蘭經》嘅回答係:忠誠嘅崇拜只歸於真主(﷾)。一切禮拜嘅場所都係佢嘅,所以不可與佢一同祈禱任何人。佢聽見祈禱唔需要任何中介。真主(﷾)話,佢係臨近嘅,佢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嘅祈禱。
“那些被各種慾望奪去知識的人,接近別的神,遵守各種規條,受自己本性的支配。任何崇拜者想以信心崇拜(神的)哪一種形式,我就使他對那種形式的信心堅定。他懷着那種信心,設法取悦那(形式中的神),並從它那裏得到他所渴望的好處,(這些好處)其實是我所賜的。但是這些缺乏判斷力的人所(得到的)果報是會消亡的。崇拜諸神的人去到諸神那裏,我的崇拜者也來到我這裏。”
“那些通曉三(部)知識、飲蘇摩汁、罪孽已被洗淨的人,獻上祭祀,向我祈求通往天界的道路;他們到達眾神之主的聖潔世界,在天界享受眾神的天界之樂。在享受了那廣大的天界之後,當(他們的)功德耗盡時,他們就進入必死者的世界。這樣,那些渴求慾望之物、依從三(吠陀)規定的人,(作為果報)得到的是來來去去。對於那些崇拜我、只冥想我而不冥想任何別人、並且始終專心致志的人,我賜予新的恩賜,並保全他們所獲得的。”
“我們只崇拜你,我們只求你祐助。”
“真的,忠誠的正教只能歸於安拉。舍安拉而以偶像為保護者的人説:「我們崇拜他們,只為他們能使我們親近安拉。」安拉將判決他們所爭論的是非。安拉必定不引導説謊者、孤恩者。”
“一切清真寺,都是安拉的,故你們應當祈禱安拉,不要祈禱任何物。”
“如果我的僕人詢問我的情狀,你就告訴他們:我確是臨近的,確是答應祈禱者的祈禱的。當他祈禱我的時候,教他們答應我,信仰我,以便他們遵循正道。”
“你們的主説:「你們要祈禱我,我就應答你們;不肯崇拜我的驕傲自大者們,他們將卑賤地入火獄。」”
僕人唔應受崇拜
羅摩奴闍稱眾神為主嘅身體,摩陀婆嘅學派稱佢哋為主嘅僕人。印度教導師們自己就話,呢啲神唔能夠持久。泰朗指出,神靈唔係永恆嘅。羅摩奴闍話,佢哋嘅福樂境界只持續一段時間,然後佢哋就會墮落。《古蘭經》話,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唔能夠創造任何物,而佢哋自己係被造嘅。人們所祈禱嘅嗰啲存在者,自己都喺尋求通往佢哋嘅主嘅途徑,希望主嘅恩惠,畏懼主嘅刑罰。就連天使都係受優待嘅僕人,只奉佢嘅命令行事。冇一位先知會叫人以天使為主宰。亞伯拉罕睇咗星宿、月亮同太陽。佢轉離一切沒落嘅事物,專向創造天地嘅嗰一位。《古蘭經》告訴人們唔好向日月叩頭。如果佢哋要崇拜嘅係那創造日月嘅一位,就應當向佢叩頭。
“而且神靈不是永恆的,所以所得的果報是短暫的。”
“因陀羅等的福樂境界確實是有限的,而且只持續一段時間。敬拜者所得到的,只是與因陀羅等相當的福樂境界;而當因陀羅和其他神靈的福樂境界到了盡頭,他們就會墮落;他們的敬拜者也必然隨他們一同墮落。”
蘇巴·勞依據摩陀婆的註釋解釋《薄伽梵歌》,説這些敬拜者的祭祀本應只獻給主。他們卻把祭祀獻給其他眾神,只在結束時形式上獻給主。所以他們的敬拜不符合經典的要求。他們並不真正認識主,因為他們不明白梵天和其他眾神不過是主的侍從。這就是他們墮落的原因。然後他陳述了認為其他眾神值得敬拜的觀點:這種觀點説,他們有限的果報來得容易,而對主的敬拜對軟弱的人來説太難。他説,克里希納在9.26中駁斥了這種觀點:主甚至接受懷着虔誠獻上的一片葉子、一朵花、一個果子或一點水。
“他們舍安拉而祈禱的不能創造任何物,而他們是被造的。”
“你説:你們舍安拉而稱為神明者,你們祈禱他們吧!他們不能替你們消災,也不能替你們嫁禍。他們所稱為神明者,自己求近主之階。比他們更近於主者也求近主之階,他們希望主的恩惠,畏懼主的刑罰。你的主的刑罰是應該防備的。”
“他們説:「至仁主以(天使)為女兒。」讚頌安拉,超絕萬物。不然,他們是受優待的奴僕,他們在他那裏不敢先開口,他們只奉行他的命令;他知道在他們前面的和後面的;他們只替他所喜悦者説情。他們因敬畏他而恐懼。”
“他也不致教你們以眾天使和眾先知為主宰。你們既歸順之後,他怎能教你們不信道呢?”
“當黑夜籠罩着他的時候,他看見一顆星宿,就説:「這是我的主。」當那顆星宿沒落的時候,他説:「我不愛沒落的。」當看見月亮升起的時候,他説:「這是我的主。」當月亮沒落的時候,他説:「如果我的主沒有引導我,那麼,我必定會成為迷誤者。」當看見太陽昇起的時候,他説:「這是我的主;這是更大的。」當太陽沒落的時候,他説:「我的宗族啊!我對於你們所用來配主的事物,是無關係的。我確已崇正地專向天地的創造者,我不是以物配主的人。」”
“晝夜與日月,都是他的跡象。你們不要向日月叩頭,你們應當向創造那些跡象的安拉叩頭,如果你們是崇拜他的話。”
睇唔見嘅真主(﷾),臨近一切向佢祈求嘅人
第12章話,有身體嘅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嘅目標係好困難嘅。佢所指嘅原理係不可言講、不可思議嘅。用來描述佢嘅另一個詞kutastha,喺《薄伽梵歌》中作『超然』,泰朗解釋為「被動地看着世上所發生的事」。《古蘭經》嘅真主(﷾)係睇唔見嘅,但佢唔止係旁觀。眾目唔能夠見佢,任何物都唔似像佢,然而佢比每個人嘅命脈仲近於佢。佢叫人向佢祈求,並應許應答。所以穆斯林唔使任何形象崇拜佢,將佢當作一位聽見並應答嘅主。數以億計嘅穆斯林每日五次向佢禮拜。
“那些始終虔誠、具有至高信仰、心意專注於我而敬拜我的人,我認為是最虔誠的。但那些約束(全部)諸根、心意時時平靜、冥想那不可言説、不可毀滅、不可感知、遍及一切、不可思議、超然、不動、恆常的(原理)的人,他們致力於一切眾生的福祉,必定也會達到我。對於那些心意執着於不可感知者的人,困難要大得多。因為有身體的(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的目標是很困難的。”
“被動地看着世上所發生的事;不動=不變;恆常=永恆。”
“眾目不能見他,他卻能見眾目,他是精明的,是徹知的。”
“他是天地的創造者,他以你們的同類為你們的妻子;使你們的牲畜同類相配;他藉此使你們繁殖。任何物都不似像他。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明的。”
“我確已創造人,我知道他心中的妄想;我比他的命脈還近於他。”
“你們的主説:「你們要祈禱我,我就應答你們;不肯崇拜我的驕傲自大者們,他們將卑賤地入火獄。」”
回應及其回答
《薄伽梵歌》9:23-25 — 第9章,第23-25頌
“貢蒂之子啊!即使那些作為別的神的信徒而以信心崇拜的人,也只是在崇拜我,(但)不合規範。因為我是一切祭祀的享受者,也是一切祭祀的主宰。但他們不真正認識我,所以他們墮落。向諸神發願的人去到諸神那裏;向祖靈發願的人去到祖靈那裏;崇拜部多的人去到部多那裏;同樣,崇拜我的人來到我這裏。”
引用目的
克里希納話,以信心崇拜嘅別嘅神嘅信徒,係喺崇拜佢。所以獻畀任何神嘅崇拜都到達至高者,《薄伽梵歌》贊同佢。
回應
同一句話講,佢哋崇拜佢係唔合規範嘅(avidhi-purvakam,即唔按規定),泰朗畀出咗原因:佢哋喺形式上崇拜別嘅神。下一節話,佢哋不真正認識佢,「所以他們墮落」,泰朗將呢解釋為返到必死者嘅世界。接着又話:向諸神發願嘅人去到諸神嗰度,崇拜克里希納嘅人嚟到佢嗰度。第7章話佢哋嘅果報係會消亡嘅,泰朗解釋咗原因:神靈唔係永恆嘅。所以呢段經文承認呢種崇拜其實係對至高者嘅崇拜,卻稱之為唔合規範,並話佢嘅終點較低。
結論 — 9.23-24稱崇拜別嘅神為對至高者唔合規範嘅崇拜,並講其崇拜者會墮落。呢個係將佢排喺對唯一者嘅崇拜之下,而唔係贊同佢。
《薄伽梵歌》7:20-23 — 第7章,第20-23頌
“那些被各種慾望奪去知識的人,接近別的神,遵守各種規條,受自己本性的支配。任何崇拜者想以信心崇拜(神的)哪一種形式,我就使他對那種形式的信心堅定。他懷着那種信心,設法取悦那(形式中的神),並從它那裏得到他所渴望的好處,(這些好處)其實是我所賜的。但是這些缺乏判斷力的人所(得到的)果報是會消亡的。崇拜諸神的人去到諸神那裏,我的崇拜者也來到我這裏。”
引用目的
克里希納親自使嗰啲崇拜別嘅神嘅人信心堅定,並賜畀佢哋所求嘅。《薄伽梵歌》從未禁止呢種崇拜,神所支持嘅,佢就唔會譴責。
回應
同一段經文説明咗呢啲崇拜者係邊個:被慾望奪去知識嘅人,佢哋嘅果報係會消亡嘅。商羯羅話,主喺呢度表達佢嘅遺憾:所費嘅力氣相同,人們卻唔嚟歸向佢,以獲得無限嘅果報。使一個人喺佢所選擇嘅崇拜中堅定,並唔等於贊同佢。而且克里希納話,佢哋所求嘅恩賜其實係佢所賜嘅,所以《薄伽梵歌》本身就越過眾神,指向嗰位賜予者。
結論 — 《薄伽梵歌》使受慾望驅使嘅人信心堅定,卻稱佢哋嘅回報會消亡,而喺商羯羅嘅理解中,主為佢哋嘅選擇感到遺憾。呢個唔係贊同。
《薄伽梵歌》4:11 — 第4章,第11頌
“人們以什麼方式接近我,我就以那種方式回應他們。普利塔之子啊!人們以各種方式都走在我的道路上。”
引用目的
克里希納話,人們以咩方式接近佢,佢就以嗰種方式回應佢哋,人們以各種方式都走喺佢嘅道路上。辨喜將呢當作一個應許:每一條道路最終都通向主。所以每一種崇拜形式都係有效嘅道路。
回應
翻譯呢節經文嘅印度教法官泰朗噉樣解釋佢:「即我給每個崇拜者適合他的東西。」呢個係畀每條道路相應嘅回報,而唔係所有人都去同一個終點。緊接着嘅下一節就點出咗其中一條道路:人們崇拜諸神,因為喺呢世上行動所帶嚟嘅成功好快就能得到。第7章點出咗佢嘅終點: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佢嘅崇拜者嚟到佢嗰度。喺第9章,向諸神發願嘅人去到諸神嗰度。按照《薄伽梵歌》自己嘅話,各條道路終於唔同嘅地方。
結論 — 4.11應許每一位崇拜者得到相應嘅回報。《薄伽梵歌》本身話,崇拜諸神嘅終點就喺諸神嗰度。
《薄伽梵歌》3:9-12——第3章,第9-12頌
“這個世界被一切不是為祭祀而做的行為所束縛。所以,貢蒂之子啊!你要拋開執着,為那個目的而行動。造物主在古時把人和祭祀一同造出,説:『以此繁衍吧。願它成為賜給你們所欲之物者。以此取悦眾神,願眾神也取悦你們。彼此取悦,你們將獲得至高的善。因為眾神喜悦祭祀,就會賜給你們所欲的享受。而享受他們所賜之物卻不回報他們的人,實在是個賊。』”
引用目的
《薄伽梵歌》唔止係容忍眾神。克里希納話,造物主將祭祀賜畀咗人類:以此取悦眾神,眾神都會取悦你哋。享受眾神所賜之物卻不回報佢哋嘅人,「實在是個賊」。第17章話,善性佔主導嘅人敬拜眾神。所以《薄伽梵歌》贊同對佢哋嘅崇拜。
回應
第3章確實將吠陀祭祀保留為一種職責。第17章將敬拜眾神排喺敬拜藥叉同羅剎(兩類精靈)以及亡故之靈之上。但眾神為祭祀所賜嘅,係「就會賜給你們所欲的享受」。第9章説明咗為所欲之物而獻嘅祭祀通向邊度:通向天界,功德耗盡時又返到必死者嘅世界。呢段經文一開頭就要求為祭祀而行動,並話「你要拋開執着」。商羯羅話:「這裏的祭祀(Yajna)指自在天,即至高的主。」後來克里希納要求將一切祭祀都獻畀佢。至於善性,《薄伽梵歌》話,自然嘅三種屬性,包括善性在內,都束縛靈魂。「以堅定不移的虔誠敬拜我的人」,才超越呢啲屬性。《古蘭經》邁出咗最後一步:係真主(﷾)從天上降下雨水,生出好多果實作人們嘅給養,所以唔好畀佢樹立匹敵。
結論 — 《薄伽梵歌》將向眾神獻祭保留為一種職責,但眾神為此所賜嘅享受會消逝。佢最高嘅道路係隻獻畀唯一者嘅虔誠,而《古蘭經》只要求呢一種。
《薄伽梵歌》4:12 — 第4章,第12頌
“這世上的人渴望行動成功,就崇拜諸神,因為在這必死者的世界裏,行動所帶來的成功很快就能得到。”
引用目的
崇拜眾神適合嗰啲想喺呢世上得到結果嘅人。每個人喺自己嘅層次上崇拜(adhikara,即佢適合某一階段嘅資格),久而久之就會上升到至高者。《薄伽梵歌》本身話,以祭祀取悦眾神會通向『至高的善』。商羯羅將呢解釋為按次第獲得嘅關於梵嘅知識,羅摩奴闍則解釋為解脱(moksha)。《薄伽梵歌》係喺人們所處嘅地方與佢哋相遇。
回應
《薄伽梵歌》將為求回報而崇拜眾神描述為一個圓圈,而唔係向上嘅台階。嗰啲為咗自己嘅慾望而遵行三吠陀儀式嘅人到達天界,功德耗盡時又返嚟:「(作為果報)得到的是來來去去」。羅摩奴闍將因陀羅等神嘅崇拜者算喺佢哋之中。佢喺第3章中所搵到嘅解脱,係畀嗰啲將眾神當作主嘅身體來崇拜嘅人嘅,主係眾神嘅靈魂。佢話,唔明白呢一點嘅人只得到有限嘅回報,並隨眾神一同墮落。商羯羅承認,祭祀可以按次第通向關於梵嘅知識,或者通向天界。但喺《薄伽梵歌》中,「經過許多生之後」嚟到克里希納嗰度嘅,係有知識嘅人。佢係「只崇拜唯一(存在者)的人」。克里希納話,像阿周那所見到嘅佢噉樣,佢唔能夠借着吠陀、苦行、佈施或祭祀被見到,唯有藉着對佢專一嘅虔誠。《薄伽梵歌》並冇將嗰種崇拜留畀少數人。即使一個品行極壞嘅人敬拜克里希納,「而不敬拜任何別的」,佢都必定應被視為好人。所以,凡《薄伽梵歌》講到上升嘅地方,道路都越過眾神,通向唯一者。《古蘭經》向所有人敞開同樣嘅門:真主(﷾)係臨近嘅,佢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
結論 — 按照《薄伽梵歌》自己嘅説法,為求回報而崇拜眾神係喺原地打轉,而唔係上升。凡講到上升嘅地方,上升嘅人都只崇拜唯一嘅存在者。
羅摩努闍,《薄伽梵歌》9:23註釋——A·戈文達查里亞英譯本,1898年,第305頁
“那些敬拜因陀羅和其他次級神靈的人——他們遵循三吠陀的路線——向因陀羅等獻祭,實際上是在向我獻祭。因為,由於前面所説的理由,(因陀羅等)一切都構成我的身體,我是這身體的靈魂。因陀羅等每一個名稱,其最終的意義都指向我。然而他們獻祭時,並不知道這一形式或法則。”
引用目的
羅摩奴闍教導話,因陀羅同其他眾神構成主嘅身體,每一位神嘅名稱最終都指向主。所以獻畀眾神嘅儀式實際上係獻畀主嘅。帶着呢種認識去做,崇拜眾神就係崇拜神。
回應
羅摩奴闍確實噉樣教導。佢話,主自己嘅崇拜者做完全相同嘅敬拜行為,知道呢啲行為係對主嘅敬拜,於是到達主嗰度。但佢話,崇拜因陀羅等神嘅吠陀儀式派並唔知呢一點。「他們只配得有限的回報」,「並且具有(從所獲得的地位或境界)墮落的性質」。當眾神自己嘅福樂境界結束時,佢哋嘅崇拜者都隨佢哋一同墮落。所以即使喺羅摩奴闍睇嚟,使人到達神嘅,都係認識到「至高原人本身才是那敬拜的真正對象」嘅崇拜。《古蘭經》要求嘅正正係呢種崇拜,而真主(﷾)親自聽見每一個祈求者。忠誠嘅崇拜只歸於真主(﷾),佢話佢係臨近嘅,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如果主係真正嘅對象,佢就可以被直接崇拜。
結論 — 羅摩奴闍認為,唔知主先係真正對象而去崇拜眾神,係有限嘅、會墮落嘅。《古蘭經》要求唔經任何中介地崇拜那真正嘅對象。
斯瓦米·辨喜,《論印度教》,世界宗教議會,芝加哥,1893年9月19日
“我一開始就可以告訴你們,印度沒有多神論。在每座神廟裏,如果有人站在旁邊聽,就會發現崇拜者把神的一切屬性,包括無所不在,都歸於那些神像。”
引用目的
印度教徒並唔崇拜好多神。正如辨喜喺1893年對世界宗教議會所講,印度冇多神論。喺每座神廟裏,崇拜者都將神嘅一切屬性歸於面前嘅神像。喺《薄伽梵歌》中,克里希納話佢係眾神中嘅因陀羅。佢都係發光體中嘅太陽、月宿中嘅月亮。商羯羅話,有啲人敬拜主毗濕奴,視佢存在於太陽、月亮等之中。對於其他神就係主自己、佢哋嘅信徒係喺敬拜主呢一論點,佢甚至回答『確實如此』。所以崇拜因陀羅,就係喺崇拜克里希納嘅一種形式。
回應
《薄伽梵歌》確實稱因陀羅、太陽同月亮為克里希納嘅顯現,商羯羅都確實講咗「確實如此」。第10章對佢哋作咗總結:凡是有力量嘅、榮耀嘅或輝煌嘅事物,都係從佢嘅能量嘅一部分產生嘅。但兩者都冇將崇拜眾神等同於崇拜主。同一章話,智者敬拜克里希納本身,「相信我是萬物的本源」。商羯羅話:「人們卻因無知而不單單敬拜我」,「因此他們只獲得很小的果報」。佢所描述嘅嗰啲喺太陽同月亮中見到毗濕奴嘅人,係「拋棄了其他一切敬拜形式而崇敬我」嘅。第7章仍然話,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所以無論眾神係咩,止於佢哋嘅崇拜就終於佢哋。《古蘭經》都稱太陽同月亮為真主(﷾)嘅跡象。佢告訴人們唔好向日月叩頭,而要向創造佢哋嘅真主(﷾)叩頭。
結論 — 即使眾神係唯一者嘅顯現,《薄伽梵歌》都畀咗對佢哋嘅崇拜一個較低嘅終點。《古蘭經》稱太陽同月亮為佢嘅跡象,將一切崇拜都歸於佢。
S·蘇巴·勞,《薄伽梵歌》9:23-26註釋——依據摩陀婆的註疏,1906年,第206-207頁
蘇巴·勞依據摩陀婆的註釋解釋《薄伽梵歌》,説這些敬拜者的祭祀本應只獻給主。他們卻把祭祀獻給其他眾神,只在結束時形式上獻給主。所以他們的敬拜不符合經典的要求。他們並不真正認識主,因為他們不明白梵天和其他眾神不過是主的侍從。這就是他們墮落的原因。然後他陳述了認為其他眾神值得敬拜的觀點:這種觀點説,他們有限的果報來得容易,而對主的敬拜對軟弱的人來説太難。他説,克里希納在9.26中駁斥了這種觀點:主甚至接受懷着虔誠獻上的一片葉子、一朵花、一個果子或一點水。
引用目的
摩陀婆教導話,唯有毗濕奴係至高嘅,梵天同其他眾神係佢嘅僕人。最終獻畀毗濕奴嘅崇拜會到達佢嗰度。《薄伽梵歌》只指責嗰啲忘記眾神係佢嘅僕人嘅人,而唔指責嗰啲以僕人嘅身份尊敬眾神嘅人。
回應
摩陀婆嘅學派同意眾神係僕人,並認為止於眾神嘅崇拜係有欠缺嘅。蘇巴·勞依據摩陀婆嘅註釋解釋9.23,講祭祀本應只獻畀主。將祭祀獻畀眾神,只喺結束時形式上獻畀主,正正係使呢種崇拜唔合規範嘅原因。摩陀婆本人將7.21中嘅『形式』理解為梵天同其他眾神,並引用一段經文,話佢哋嘅信徒有終結。一部概述佢嘅體系嘅著作引用一段經文,話嗰啲設法取悦眾神靈嘅人得唔到解脱。對於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存在者,《古蘭經》都噉樣話:佢哋自己都喺尋求通往佢哋嘅主嘅途徑。就連受優待嘅僕人天使,都只替佢所喜悦嘅人説情。一個僕人嘅尊榮在於被稱為僕人,而不在於被崇拜。
結論 — 摩陀婆嘅學派將眾神看作毗濕奴嘅僕人,並講對佢哋嘅崇拜有欠缺。真主(﷾)嘅僕人唔應與佢一同受崇拜。
《薄伽梵歌》12:2-5——第12章,第2-5頌
“那些始終虔誠、具有至高信仰、心意專注於我而敬拜我的人,我認為是最虔誠的。但那些約束(全部)諸根、心意時時平靜、冥想那不可言説、不可毀滅、不可感知、遍及一切、不可思議、超然、不動、恆常的(原理)的人,他們致力於一切眾生的福祉,必定也會達到我。對於那些心意執着於不可感知者的人,困難要大得多。因為有身體的(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的目標是很困難的。”
引用目的
克里希納話,有身體嘅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嘅目標係好困難嘅。佢認為心意專注於佢而敬拜佢嘅人係最虔誠嘅。人需要神嘅一種形式來崇拜;唔借任何形式崇拜唯一者,只係少數人嘅事。
回應
第12章比較嘅係至高者嘅兩種崇拜者:有位格之主嘅信徒,以及冥想一個不可言講、不可感知嘅原理嘅人。嗰個原理被稱為不可思議嘅,而用來描述佢嘅另一個詞kutastha,泰朗解釋為「被動地看着世上所發生的事」。即使對於呢啲人,克里希納都話佢哋「必定也會達到我」;佢哋嘅道路只係更難而已。呢一章冇一句話支持別嘅神:佢所稱讚嘅虔誠係「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冥想我」。《古蘭經》嘅真主(﷾)係睇唔見嘅,但佢唔止係旁觀:佢聽見並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所以唔借任何形式嘅崇拜並唔止係少數人嘅事。數以億計嘅穆斯林每日五次向那睇唔見嘅唯一者禮拜,唔使任何形象。
結論 — 12.5講嘅係冥想一個非位格嘅原理,而唔係崇拜眾神。呢一章所稱讚嘅虔誠,係隻獻畀唯一者嘅。
《薄伽梵歌》18:46-47——第18章,第46-47頌
“一個人藉着(履行)自己的職責,敬拜那萬物從他而出、這一切都被他充滿的那一位,就獲得圓滿。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做得很好的別人的職責。履行本性所規定的職責,就不會招致罪。”
引用目的
《薄伽梵歌》嘅訊息係職責:做你自己嘅工作,唔好執着於佢嘅果報。「自己的職責即使有缺陷,也勝過做得很好的別人的職責。」佢唔係一部講該崇拜邊位神嘅書,佢都唔將任何人拒之門外。
回應
《薄伽梵歌》關於職責嘅教導,歸結於對唯一之主嘅崇拜。佢話,一個人藉着自己嘅職責,敬拜那萬物從佢而出嘅嗰一位,就獲得圓滿。克里希納告訴阿周那,無論佢做咩、食咩、獻咩祭、施捨咩、修咩苦行,「都要把它當作獻給我的來做」。佢話,即使一個品行極壞嘅人敬拜佢,「而不敬拜任何別的」,佢都必定應被視為好人。泰朗解釋咗嗰個人所下嘅決心:「唯有至高存在應受敬奉」。《薄伽梵歌》所歡迎嘅,係每一個轉向唯一者嘅人,而唔係每一種崇拜。喺接近結尾處,《薄伽梵歌》要阿周那以克里希納為唯一嘅庇護。穆斯林對自己嘅職責都可以噉樣講。《古蘭經》吩咐先知(ﷺ)話,佢嘅禮拜、犧牲、生活同死亡,都係為咗絕無夥伴嘅真主(﷾)。
結論 — 喺《薄伽梵歌》中,職責係獻畀唯一之主嘅,唔崇拜別嘅嘅人受到稱讚。《古蘭經》對每一位信士都噉樣要求。
《薄伽梵歌》18:66 — 第18章,第66頌
“放棄一切職責,到我這裏來,以我為(你)唯一的庇護。我將使你從一切罪孽中解脱。不要憂傷。”
引用目的
當《薄伽梵歌》説『除我之外不及任何人』同『唯一的庇護』時,克里希納指嘅係佢自己。《薄伽梵歌》嘅唯一之主就係克里希納,即降世為人嘅神。所以《薄伽梵歌》嘅專一虔誠就係對克里希納嘅虔誠,崇拜克里希納嘅印度教徒正正係喺遵從佢。
回應
喺《薄伽梵歌》中,克里希納確實係以至高之主嘅身份講話,佢嘅大註釋家們都係噉樣理解佢嘅。就呢個問題而言,姑且承認呢一點。咁《薄伽梵歌》最高嘅虔誠係隻獻畀唯一之主嘅。對眾神嘅崇拜仍然被排喺佢之下,呢個正正係本頁嘅論點。唯一嘅神係咪成咗人、生為克里希納,係另一個問題。關於真主(﷾)係咪化身為羅摩或克里希納嘅頁面回答咗呢個問題。《古蘭經》對此嘅回答係:真主(﷾)未生育,都未被生育,冇任何物可以做佢嘅匹敵。
結論 — 無論《薄伽梵歌》中嘅『我』係邊個,佢都要求只獻畀唯一者嘅虔誠,正如《古蘭經》一樣。《古蘭經》補充話,呢位唯一者唔係被生嘅:佢未生育,都未被生育。
古蘭經 33:56 — 第33章(同盟軍),第56節
“安拉和他的天使們確實祝福先知。信士們啊!你們應當祝福他,祝他平安!”
引用目的
穆斯林都尊敬天使同先知。佢哋喺禮拜中祝福穆罕默德(ﷺ),並希望得到佢嘅説情。印度教徒以同樣嘅方式尊敬眾神,將佢哋當作主嘅僕人。區別只在於名稱。
回應
穆斯林尊敬天使同先知,但唔崇拜佢哋中嘅任何一位。《古蘭經》話,冇一位先知會叫人以天使同先知為主宰。喺每一次禮拜中,穆斯林都對真主(﷾)話:「我們只崇拜你,我們只求你祐助。」祝福先知(ﷺ)係為佢向真主(﷾)祈禱:佢係被祈禱所為嘅對象,而唔係祈禱嘅對象。佢告訴追隨者唔好過分地讚頌佢,像基督徒過分讚頌瑪利亞之子噉樣。佢話,佢只係一個僕人,要稱佢為安拉(﷾)嘅僕人同佢嘅使者。除非真主(﷾)許可,冇人能喺佢嗰度説情,而天使只替佢所喜悦嘅人説情。《薄伽梵歌》對眾神所描述嘅係崇拜:為咗崇拜者所欲之物而獻上嘅祭祀、誓願同供品。伊斯蘭教將噉樣嘅崇拜只歸於真主(﷾)。關於穆斯林係咪崇拜穆罕默德(ﷺ)嘅頁面有更多説明。
結論 — 伊斯蘭教尊敬真主(﷾)嘅僕人,卻唔崇拜佢哋。《薄伽梵歌》獻畀眾神嘅崇拜,伊斯蘭教只歸於真主(﷾)。
唔同觀點
一切崇拜都到達唯一者(包容嘅理解)
克里希納接納每一位真誠嘅崇拜者,以每個人接近佢嘅方式回應佢。獻畀任何神嘅崇拜都到達至高者,無論眾神被看作佢嘅形式,定係像羅摩奴闍噉樣被看作佢嘅身體。造物主自己將向眾神獻祭賜畀咗人類。克里希納使每位崇拜者嘅信心堅定,並賜畀每個人所求嘅。每個人都喺自己嘅層次上崇拜。《薄伽梵歌》畀各種道路排咗等級,但不禁止任何一種,而對大多數人嚟講,唔借任何形式去崇拜那不可感知嘅神太難喇。
斯瓦米·辨喜;K. T. 泰朗嘅註釋;羅摩奴闍關於眾神係主嘅身體嘅教導
克里希納話,人們以咩方式嚟到佢呢度,佢就以嗰種方式回應佢哋。而且人們以各種方式都走喺佢嘅道路上。
反駁
泰朗將呢節經文解釋為畀每條道路相應嘅回報,而唔係所有人都去同一個終點。下一節就點出咗其中一條道路嘅終點:喺呢世上好快得到嘅成功。第7章話,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
克里希納話,以信心崇拜嘅別嘅神嘅信徒,其實係喺崇拜佢。泰朗解釋話,一切崇拜,無論向邊個而發,都係對克里希納嘅崇拜。
反駁
同一句話講,佢哋崇拜佢係唔合規範嘅,唔按規定。下一節話,佢哋不真正認識佢,所以佢哋墮落。向諸神發願嘅人去到諸神嗰度。
克里希納使嗰啲想崇拜神嘅另一種形式嘅人信心堅定,並賜畀那崇拜者所求嘅。
反駁
同一段經文話,呢啲人係被慾望奪去知識嘅人,佢哋嘅果報係會消亡嘅。商羯羅從中聽出咗主嘅遺憾。使一個人喺佢所選擇嘅崇拜中堅定,並唔等於贊同佢。
造物主將祭祀賜畀咗人類。佢話:以此取悦眾神,眾神都會取悦你哋,你哋將獲得至高嘅善。
反駁
就算《薄伽梵歌》將祭祀保留為一種職責。但為所欲之物而獻嘅祭祀,通向天界,然後又返到必死者嘅世界。克里希納後來要求將一切祭祀都獻畀佢。
克里希納話,佢係眾神中嘅因陀羅,一切榮耀嘅事物都係從佢嘅能量嘅一部分產生嘅。所以眾神係佢嘅形式。
反駁
就算如此。同一章話,智者敬拜克里希納本身,相信佢係萬物嘅本源。第7章仍然話,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
《薄伽梵歌》將敬拜眾神算作善性(sattva)佔主導嘅人嘅道路。
反駁
第17章將敬拜眾神排喺敬拜較低嘅靈之上。但《薄伽梵歌》話,自然嘅三種屬性,包括善性在內,都束縛靈魂。以堅定不移嘅虔誠敬拜克里希納嘅人,才超越呢啲屬性。
羅摩奴闍教導話,因陀羅同其他眾神構成主嘅身體。所以獻畀佢哋嘅祭祀,其實係獻畀主嘅。
反駁
就算如此。羅摩奴闍補充話,嗰啲崇拜眾神、卻唔知主先係真正對象嘅人,只得到有限嘅回報,並且會墮落。如果主係真正嘅對象,佢就可以被直接崇拜。
克里希納認為心意專注於佢而敬拜佢嘅人係最虔誠嘅。佢話,有身體嘅眾生要達到那不可感知嘅目標係好困難嘅。
反駁
第12章比較嘅係至高者嘅兩種崇拜者。佢冇一句話支持別嘅神。佢所稱讚嘅虔誠係「以不及於我之外任何人的虔誠冥想我」。
每一種真誠嘅崇拜,無論針對咩形式,最終都會到達主。
反駁
呢個係一種現代嘅理解。《薄伽梵歌》自己嘅話係:崇拜諸神嘅人去到諸神嗰度,主嘅崇拜者嚟到主嗰度。
商羯羅、羅摩奴闍同摩陀婆
崇拜別嘅神係對至高者方向錯誤嘅崇拜。佢係喺唔知主係邊個、眾神係咩嘅情況下進行嘅。佢只得到微小而短暫嘅回報,佢嘅崇拜者會隨佢哋所事奉嘅眾神一同墮落。主自己嘅信徒只崇拜佢,佢哋會到達佢嗰度。
吠檀多嘅不二論、限定不二論同二元論學派
商羯羅話,雖然所費嘅力氣相同,人們卻唔嚟歸向主,以獲得無限嘅果報。佢稱呢個係主嘅遺憾。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只為短暫回報而做嘅崇拜係有欠缺嘅。佢更進一步:佢號召每個人直接向賜予者祈求。
商羯羅話,人們因無知而不單單敬拜主,因此只獲得好小嘅果報。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不單單轉向主嘅崇拜係一種損失。佢更進一步:忠誠嘅崇拜只歸於真主(﷾)。
羅摩奴闍話,獻畀因陀羅同其他眾神嘅祭祀,實際上係指向主嘅。但獻祭嘅人並唔知。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嗰啲唔知自己真正在崇拜邊個嘅人係食虧嘅。佢仲更進一步。如果主係真正被崇拜嘅嗰一位,佢就可以被直接崇拜,因為佢親自聽見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
羅摩奴闍話,噉樣嘅崇拜者只得到有限嘅回報,然後就會墮落。當眾神自己嘅福樂境界結束時,佢哋嘅崇拜者都隨佢哋一同墮落。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呢種崇拜以墮落告終。佢更進一步: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唔能夠創造任何物,而佢哋自己係被造嘅。
摩陀婆將7.21中嘅『形式』理解為梵天同其他眾神。佢引用一段經文,話佢哋嘅信徒有終結,而主自己嘅信徒則冇。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止於主以下任何存在者嘅崇拜係有欠缺嘅。佢更進一步: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至多「確是跟你們一樣的奴僕」,或者「這些偶像只是你們和你們的祖先所定的名稱」。僕人唔應與佢一同受崇拜。
一部概述摩陀婆教導嘅著作引用咗一段關於眾神嘅經文。佢話,嗰啲設法取悦眾神嘅人得唔到解脱。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尋求較低力量嘅恩寵唔能夠使人解脱。佢更進一步:真主(﷾)係臨近嘅,佢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
摩陀婆嘅一位追隨者解釋咗呢啲崇拜者墮落嘅原因:佢哋睇唔到梵天同其他眾神不過係主嘅僕人。
反駁
伊斯蘭教同意,崇拜不可止於任何僕人。佢更進一步: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不過係一個僕人,或者只係人們所定嘅一個名稱。就連佢受優待嘅僕人天使,都唔接受崇拜。一個僕人嘅尊榮在於被稱為僕人,而不在於被崇拜。
伊斯蘭嘅觀點
崇拜只歸於真主(﷾),因為唯有佢創造同賜予。按照印度教導師們自己嘅説法,呢啲經文所講嘅眾神,因陀羅同其他神,都唔能夠持久。《薄伽梵歌》將對佢哋嘅崇拜排喺對唯一者嘅虔誠之下。《古蘭經》禁止呢種崇拜,並要求每個人直接轉向嗰位臨近並應答嘅唯一者。
《薄伽梵歌》話,人們轉向別嘅神,係因為慾望奪去咗佢哋嘅知識。佢稱佢哋嘅崇拜唔合規範,其果報係短暫嘅。佢仲話佢哋嘅崇拜者會墮落。
《古蘭經》將一切崇拜同每一次求助都只指向真主(﷾)。
《古蘭經》駁斥以事奉其他存在者作為親近真主(﷾)嘅途徑。佢講忠誠嘅崇拜只歸於真主(﷾)。
《古蘭經》話,人們喺真主(﷾)之外所祈禱嘅,唔能夠創造任何物,而佢哋自己係被造嘅。人們所祈禱嘅嗰啲存在者,自己都喺尋求通往佢哋嘅主嘅途徑。
真主(﷾)係臨近嘅,佢應答每一個向佢祈求嘅人,唔需要任何中介。
眾目唔能夠見真主(﷾),任何物都唔似像佢,所以人們唔借任何形象崇拜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