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係嘅。《聖經》喺一啲只需數一數嘅事實上自相矛盾。以斯拉記同尼希米記列出咗從流亡中歸來嘅同一批家族。兩卷書畀出嘅總數都係42,360。然而以斯拉記嘅名單加起嚟係29,818,尼希米記嘅係31,089。撒母耳記講大衞殺咗亞蘭700輛戰車嘅人同40,000馬兵。歷代志講同一場戰役,卻係7,000乘戰車作戰嘅人同40,000步兵。一卷書講亞哈謝王登基時二十二歲,另一卷講四十二歲,呢個會使佢比佢父親仲年長。《聖經》本身話神唔係叫人混亂嘅神。所以呢啲衝突唔係上帝嘅錯誤。佢哋係人手喺經文上留下嘅痕跡。《古蘭經》畀自己設下咗同樣嘅檢驗:假若佢唔係安拉所啓示嘅,人們必定會發現其中有好多差別。
完整解釋
《聖經》自己嘅標準
1世紀嘅基督教傳教士保羅寫道,神唔係叫人混亂嘅神。摩西律法話,神非人,必不致説謊。一本來自上帝嘅書,冇可能喺一處話一件事,喺另一處又講相反嘅事。按照佢自己嘅標準,《聖經》中嘅矛盾唔係上帝嘅過錯。佢顯示出人喺邊度改動過經文。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的神,乃是叫人安靜的神,在聖徒的眾教會中都是這樣。”
“神非人,必不致説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説話豈不照着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歸國流亡者嘅人口統計
最清楚嘅例子只需要一支鉛筆。喺流亡(猶太人被帶到巴比倫居住)之後,一啲家族返到咗故鄉。以斯拉記第2章同尼希米記第7章逐個家族地列出咗同一批家族。兩卷書畀出嘅總數都係42,360。將以斯拉記嘅名單加起嚟,得數係29,818。將尼希米記嘅加起嚟,得數係31,089。兩個都達唔到42,360,彼此都不一致。各行都唔同:亞拉嘅子孫喺一卷書裏係775名,喺另一卷裏係652名。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名。”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一場戰役,兩組數字
撒母耳記同歷代志描述嘅係大衞戰勝亞蘭人嘅同一場勝利。撒母耳記話係700輛戰車嘅人同40,000馬兵。歷代志話係7,000乘戰車作戰嘅人同40,000步兵。同樣嘅四萬人,喺一卷書裏係馬兵,喺另一卷裏係步兵。一卷書數嘅係戰車,另一卷數嘅係人。兩者冇可能都對。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衞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人,四萬馬兵,又擊殺了亞蘭的元帥朔法,他就死在那裏。”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衞殺了亞蘭人中乘戰車作戰的七千人,步兵四萬,又殺了元帥朔法。”
列王嘅年齡
列王紀講亞哈謝登基時二十二歲。歷代志講四十二歲。歷代志仲話,佢父親約蘭登基時三十二歲,作王八年,所以佢死時四十歲。一個四十二歲嘅兒子會比佢父親大兩歲。同樣,約雅斤登基時喺列王紀中係十八歲,喺歷代志中係八歲。呢啲係希伯來文經文中嘅數字,英王欽定本(KJV,1611年嘅舊英文《聖經》)照樣印出。NIV(一部現代英文《聖經》)將歷代志改為二十二歲同十八歲。佢嘅腳註話,希伯來文作四十二歲,大多數希伯來文抄本作八歲。
“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她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女兒。”
“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她利雅,也是暗利的女兒。”
“他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去世時無人思念。然而眾人將他葬在大衞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墳墓裏。”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尼護施他,是耶路撒冷人以利拿單的女兒。”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
所羅門嘅馬棚同大衞嘅人口統計
列王紀講所羅門有40,000個馬棚。歷代志話有4,000個。大衞數點百姓時,撒母耳記講以色列有拿刀嘅勇士800,000,猶大有500,000。歷代志話係1,100,000同470,000。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棚,還有馬兵一萬二千。”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千棚,有馬兵一萬二千,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裏。”
“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大衞: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百一十萬;猶大人拿刀的有四十七萬。”
邊個殺咗歌利亞?
喺撒母耳記上,大衞殺咗歌利亞。喺撒母耳記下 21:19嘅希伯來文中,按照JPS 1917(一部猶太英文譯本)嘅譯法,一個名叫伊勒哈難嘅人殺咗迦特人歌利亞。歷代志講伊勒哈難所殺嘅係歌利亞嘅兄弟:「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英王欽定本喺撒母耳記下中都補上咗『的兄弟』(the brother of)幾個字。佢將呢幾個字印成斜體,呢個係佢用來標明希伯來文中冇嘅字詞嘅記號。呢個唔係抄寫員嘅筆誤。呢個係一處修改。
“這樣,大衞用機弦甩石,勝了那非利士人,打死他;大衞手中卻沒有刀。”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英王欽定本(KJV)的印刷版把這節經文中的『的兄弟』(the brother of)幾個字印成斜體。欽定本的譯者用斜體表示他們補充的、希伯來文中沒有的字詞。這幾個字取自歷代志上 20:5。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 問題 | 一卷書説 | 另一卷書説 |
|---|---|---|
| 有多少人從流亡中歸回? | 以斯拉記畀出嘅總數係42,360,但其名單加起嚟係29,818(以斯拉記 2:64)。 | 尼希米記畀出同樣嘅總數,但其名單加起嚟係31,089(尼希米記 7:66)。 |
| 大衞戰勝亞蘭人 | 700輛戰車嘅人同40,000馬兵(撒母耳記下 10:18) | 7,000戰車兵同40,000步兵(歷代志上 19:18) |
| 亞哈謝王登基時幾歲? | 22歲(列王紀下 8:26) | 42歲(歷代志下 22:2),比佢自己嘅父親仲大兩歲 |
| 所羅門有多少馬棚? | 40,000(列王紀上 4:26) | 4,000(歷代志下 9:25) |
| 邊個殺咗歌利亞? | 大衞(撒母耳記上 17:50) | 按撒母耳記下 21:19嘅希伯來文,係伊勒哈難。英王欽定本(KJV)用斜體補上『the brother of』(……嘅兄弟),使佢與歷代志一致。 |
呢啲係希伯來文本嘅數字。一啲現代《聖經》,如NIV,改動咗其中幾個數字,並喺腳註中畀出希伯來文。嗰個係更正,唔係照抄。
喺埃及430年
出埃及記講以色列人寄居喺埃及430年。猶太譯本譯作:「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時候共有四百三十年」。但摩西嘅祖父哥轄係跟着雅各下到埃及嘅人之一。哥轄活咗133歲,佢嘅兒子暗蘭活咗137歲,摩西企喺法老面前時80歲。即使每個兒子都係喺父親生命嘅最後一年出生嘅,總數最多都只有350年,而唔係430年。都冇可能有缺失嘅世代。摩西嘅母親約基別就係利未本人嘅女兒。
“以色列人寄居在埃及,寄居的時候共有四百三十年。”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時候共有四百三十年。”
“來到埃及的以色列人名字記在下面:雅各和他的兒子們:雅各的長子是流便。”
“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米拉利。”
“哥轄的兒子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哥轄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三歲。”
“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暗蘭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
“暗蘭的妻子名叫約基別,是利未的女兒,她母親在埃及給利未所生的;她給暗蘭生了亞倫、摩西,和他們的姐姐米利暗。”
“摩西、亞倫與法老説話的時候,摩西八十歲,亞倫八十三歲。”
唔止係數字
《新約》嘅福音書同使徒行傳都彼此不一致。馬太福音講猶大將銀錢丟下,出去吊死咗。使徒行傳話佢買咗一塊田,身子仆倒,肚腹崩裂。呢件事另有專頁討論。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説: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説: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着他們那裏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上帝嘅名字係幾時最先為人所知嘅?
喺出埃及記中,上帝告訴摩西,佢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嘅神。至於佢嘅名耶同華,佢哋未曾知道。然而喺創世記中,亞伯拉罕畀佢獻兒子嘅嗰座山起名叫耶同華以勒,意思係耶同華必預備。所以喺一卷書里亞伯拉罕知道呢個名字,喺另一卷裏卻唔知。好多聖經學者噉樣解釋呢一衝突:摩西五經係由更早嘅幾種來源編織而成嘅。一種來源從一開始就使用呢個名字。另一種則認為呢個名字係首先向摩西啓示嘅。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説: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追溯讀者如何注意到這五卷書不可能都出自摩西之手:11世紀時,以撒·伊本·亞舒什指出,《創世記》第36章中的以東諸王生活在摩西之後很久;後來的學者又注意到其中有摩西去世的記載,以及「直到今日」之類的説法。書中闡述了現代聖經學的觀點:摩西五經是後來的編者把幾種更早的來源合編而成的;並把《申命記》與約西亞王在位時在聖殿裏發現的「律法書」(列王紀下22章)聯繫起來,那是公元前7世紀後期。
因信定係因行為?
有啲矛盾觸及得救本身。保羅話,人稱義(與上帝和好)係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雅各話,人稱義係因着行為,唔係單因着信。五百年來,教會因為呢兩節經文而分裂。呢件事另有專頁討論。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喺空墳墓前
四部福音書都話,七日嘅頭一日清早,有婦女到耶穌嘅墳墓去。對於佢哋所睇到嘅,福音書説法不一。喺馬太福音中,係「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事情就喺佢哋到達時發生:地大震動,有天使從天上落嚟,將石頭滾開,坐喺上面。喺馬可福音中,婦女們抬頭一睇,見石頭已經滾開咗。佢哋喺裏面「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喺路加福音中,有「兩個人」企喺佢哋旁邊,衣服放光。喺約翰福音中,抹大拉嘅馬利亞趁天仲黑獨自前來,見到石頭已經挪開咗。後來佢「就看見兩個穿白衣的天使」。所以,婦女唔同,時辰唔同,天使嘅數目都唔同。基督徒回答話,每位作者選擇咗自己要講嘅內容,提到一位天使嘅人並冇否認仲有第二位。即便如此,馬太福音講石頭係喺婦女嚟到時被滾開嘅,另外三部福音書則講石頭喺佢哋到達之前就已經挪開咗。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看哪,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瑪利亞和雅各的母親瑪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
“她們抬頭一看,見石頭已經滾開了;原來那石頭是很大的。”
“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着白色的長袍,就甚驚恐。”
“正在為這事猜疑的時候,看哪,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瑪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就看見兩個穿白衣的天使,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着,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係喺埋葬前膏嘅,定係埋葬後?
約翰話,亞利馬太嘅約瑟同尼哥德慕喺星期五領走咗遺體。尼哥德慕帶嚟咗沒藥同沉香,「約有一百斤」。佢哋「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用細麻布加上香料將遺體裹好(約翰福音 19:39-40)。
馬可同路加嘅説法唔同。婦女們見到咗遺體安放喺邊度。後來佢哋買咗或預備咗香料,喺安息日休息,到星期日來,「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馬可福音 16:1)。兩人都冇提到尼哥德慕,都冇提到一百斤香料。基督徒回答話,婦女們係想完成一次匆忙中進行嘅埋葬。但約翰並冇講埋葬好匆忙。佢話嗰個係照猶太人殯葬嘅方式做嘅。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瑪利亞和雅各的母親瑪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着誡命安息了。”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着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還有幾個人與她們同去。”
| 福音書 | 時間 | 人物 |
|---|---|---|
| 約翰福音 19:39-40 | 星期五,埋葬時 | 約瑟同尼哥德慕,帶着約100斤香料 |
| 馬可福音 16:1 | 安息日過後 | 三個婦女,買咗香膏 |
| 路加福音 23:55-24:1 | 星期日清早 | 從加利利來嘅婦女,帶着預備好嘅香料 |
『在原稿中沒有錯誤』
好多福音派(保守嘅新教基督徒)回答話,嚴格講來,默示只屬於原始抄本,而原始抄本已不復存在。按照呢種觀點,錯誤係後來喺抄寫中混進去嘅。但冇人擁有嗰啲原稿,所以呢種説法無法核實。
最著名的福音派聖經聲明。它確認聖經在其一切教導上都沒有錯誤,並確認嚴格説來,默示只適用於原始手稿(原稿),而原稿已不復存在。抄本和譯本只有在忠實地體現原稿的範圍內,才是上帝的話語。
《古蘭經》點説
《古蘭經》指出咗原因:有人親手寫經,然後話呢個係安拉(﷾)所降示嘅。希伯來先知耶利米早已講過文士嘅假筆。《古蘭經》仲向讀者提出咗《聖經》經不起嘅同一個檢驗。假若佢唔係安拉所啓示嘅,其中就會有好多差別。《古蘭經》從來唔依賴一份最初嘅抄本。好多人背記佢,栽德·本·薩比特為先知(ﷺ)將佢寫低,加百列每年與佢温習一遍。
“哀哉!他們親手寫經,然後説:「這是安拉所降示的。」他們欲藉此換取些微的代價。哀哉!他們親手所寫的。哀哉!他們自己所營謀的。”
“‘你們怎麼説:「我們有智慧,雅威的律法在我們這裏」?看哪,文士的假筆使它成了謊言。”
“難道他們沒有研究《古蘭經》嗎?假若它不是安拉所啓示的,他們必定發現其中有許多差別。”
栽德·本·薩比特傳述,許多背記《古蘭經》的人在葉麻麥陣亡之後,艾布·伯克爾請他把《古蘭經》彙集成一冊,並提醒他,他過去曾為真主的使者記錄啓示。栽德從書寫的片段和人們的記憶中收集經文;完成的抄本由艾布·伯克爾傳給歐麥爾,後來又傳給哈芙賽。
艾布·胡萊勒傳述,加百列每年與先知(ﷺ)温習一遍《古蘭經》,在先知去世的那一年温習了兩遍。
逐點回應
《芝加哥聖經無誤聲明》(1978年)
最著名的福音派聖經聲明。它確認聖經在其一切教導上都沒有錯誤,並確認嚴格説來,默示只適用於原始手稿(原稿),而原稿已不復存在。抄本和譯本只有在忠實地體現原稿的範圍內,才是上帝的話語。
引用目的
福音派講原稿冇錯誤,錯誤係後來嘅抄寫筆誤。
回應
冇人擁有原稿,所以呢種説法無法核實。標準嘅希伯來文經文就帶着呢啲數字。英王欽定本同猶太譯本都照着佢。有啲現代譯本,比如NIV,喺其中一啲地方將希臘文或敍利亞文抄本中嘅數字放進正文。敍利亞文係中東嘅一種古老語言。呢啲譯本將希伯來文嘅數字放喺腳註裏。呢個係修改,唔係抄錄。而且《聖經》應許,神嘅話必永遠立定。如果佢立定咗,嗰啲錯誤就從來唔係上帝嘅話。如果佢哋係抄寫錯誤,咁經文就被改動過咗。
結論 — 無論邊種情況,而家呢個樣子嘅《聖經》都唔係冇錯誤嘅。
以斯拉記 2:64 — 聖卷,第2章,第64節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引用目的
基督徒話,42,360呢個總數仲包括咗冇按家族列出嘅人。佢哋話,尼希米記嘅名單係喺另一個時候編成嘅,嗰陣有啲家族已經增加或減少咗。
回應
即使呢個能解釋與42,360之間嘅差距,兩份名單彼此之間仍然不一致。佢哋逐行不一致,比如亞拉嘅子孫。如果名單係喺唔同時候編成嘅,咁家族變咗,總數卻冇變。兩卷書畀出嘅都正好係42,360,僕婢都同樣係7,337名。歌唱嘅人喺一卷書裏係200名,喺另一卷裏係245名。一次後來嘅統計改變咗幾十個家族嘅人數,卻將總數保持到最後一個人都不差,噉就唔係後來嘅統計。
結論 — 兩卷書喺同一份名單上仍然互相矛盾。
出埃及記 12:40 — 律法書(托拉),第12章,第40節
“以色列人寄居在埃及,寄居的時候共有四百三十年。”
引用目的
基督徒話,430年係從畀亞伯拉罕嘅應許算起嘅。佢哋話,保羅喺加拉太書 3:17中就係噉樣算嘅,七十士譯本(猶太經典嘅古希臘文譯本)都係噉樣。
回應
咁保羅與出埃及記嘅希伯來文就不一致咗。希伯來文嘅出埃及記 12:40以及JPS 1917都話,430年係以色列人住喺埃及嘅時間。如果保羅嘅算法係對嘅,希伯來文經文就錯咗。如果希伯來文係對嘅,《聖經》自己畀出嘅年齡最多隻容得下350年。無論邊種情況,經文都自相矛盾。
結論 — 保羅從亞伯拉罕算起430年,希伯來文嘅出埃及記將呢啲年全放喺埃及,而《聖經》自己畀出嘅年齡最多隻容得下350年。
出埃及記 6:20 — 律法書(托拉),第6章,第20節
“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暗蘭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
引用目的
基督徒話,家譜跳過咗一啲世代,所以出埃及記第6章嘅暗蘭係摩西嘅遠祖,而唔係佢嘅父親。
回應
民數記講摩西嘅母親係約基別,利未嘅女兒,係喺埃及畀利未所生嘅。摩西通過佢母親係利未嘅孫子,所以冇缺失世代嘅餘地。
結論 — 《聖經》自己嘅家譜排除咗呢個缺口,所以430年仍然對不上。
歷代志上 20:5 — 聖卷,第20章,第5節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引用目的
基督徒話,撒母耳記下 21:19抄錯咗,歷代志保留咗真實嘅讀法:伊勒哈難殺嘅係歌利亞嘅兄弟。
回應
呢等於承認,流傳落嚟嘅撒母耳記下嘅希伯來文講嘅係一件不真實嘅事。譯者們必須補上希伯來文中冇嘅字詞,才能使佢一致。
結論 — 呢個回答承認撒母耳記嘅經文被改動過。
雅各書 2:24 — 第2章,第24節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引用目的
基督徒講保羅同雅各並不衝突。佢哋話,保羅講嘅係人點樣與上帝和好,雅各講嘅係顯明信心為真嘅行為。
回應
兩人用嘅係同一個例子,卻得出相反嘅結論。保羅話,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喺神面前並無可誇。雅各問:「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佢否認嘅正正係保羅嘅論證所需要嘅那幾個字:「不是單因着信」。馬丁·路德,16世紀新教與羅馬決裂時嘅德國領袖,講雅各書將稱義歸於行為,與保羅相矛盾。
結論 — 保羅同雅各從同一個亞伯拉罕得出相反嘅教訓,而新教與羅馬決裂嘅領袖話佢哋互相矛盾。
出埃及記 6:3 — 律法書(托拉),第6章,第3節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引用目的
基督徒話,出埃及記 6:3中嘅『知道』指嘅係憑經歷知道。亞伯拉罕知道呢個名字,但仲冇見到上帝履行佢嘅約中嘅應許,像以色列人喺出埃及時噉樣。
回應
呢節經文將耶同華呢個名字與全能嘅神呢個名字對照,上帝話佢確實以全能嘅神向佢哋顯現過。佢講嘅係佢哋得到咗邊個名字,而唔係佢哋對呢個名字瞭解得有多深。喺創世記中,亞伯拉罕畀嗰座山起名時用嘅正正係呢個名字。好多學者反而將呢個衝突解釋為兩種來源拼合喺一齊,呢等於承認衝突確實存在。
結論 — 出埃及記話先祖們唔知呢個名字;創世記卻講亞伯拉罕用過佢。
唔同觀點
福音派基督教
《聖經》喺原始手稿中係上帝無誤(冇錯誤)嘅話語。今日抄本中嘅差異係名字同數字上嘅抄寫筆誤,冇一處觸及教義。
嚴格講來,默示屬於原始抄本。後來嘅抄本只有喺與原稿相符嘅範圍內先係上帝嘅話語。
反駁
按照呢種觀點,任何讀者手中嘅《聖經》都唔係冇錯誤嘅經文。而且冇人擁有原稿可以核對。呢啲衝突都唔止係名字同數字上嘅筆誤。保羅同雅各喺人點樣與上帝和好嘅問題上意見唔同,呢觸及得救本身。
法庭上嘅證人講同一件事,從來唔會講得一模一樣。細小嘅差異表明福音書係誠實嘅、各自獨立嘅記述。
反駁
證人喺細節上可能有出入。但有啲差異冇可能都係真嘅。喺馬太福音中,耶穌係通過所羅門成為大衞嘅後裔(1:6)。喺路加福音中,係通過拿單(3:31)。有人講路加畀出嘅係馬利亞嘅家譜,但路加提到嘅係約瑟:「約瑟是希裏的兒子」(3:23)。《聖經》話:「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哥林多前書 14:33)。《古蘭經》話,來自真主(﷾)嘅經典冇差別(4:82)。
伊斯蘭嘅觀點
真主(﷾)嘅話語唔會自相矛盾。而家呢個樣子嘅《聖經》卻喺簡單嘅計數問題上自相矛盾,所以有人手喺佢上面做過工。降示畀先知(ﷺ)嘅《古蘭經》恰恰邀請人作噉樣嘅檢驗。
《聖經》話神唔係叫人混亂嘅神,都唔能夠説謊。
以斯拉記第2章同尼希米記第7章嘅總數都係42,360,但佢哋嘅名單加起嚟分別係29,818同31,089。
對於同一場戰役,撒母耳記話係700輛戰車嘅人同40,000馬兵。歷代志話係7,000乘戰車作戰嘅人同40,000步兵。
歷代志使亞哈謝比佢自己嘅父親仲大兩歲。
撒母耳記下 21:19嘅希伯來文講伊勒哈難殺咗歌利亞。英王欽定本(KJV)加上咗『的兄弟』(the brother of),使佢與歷代志一致。
《聖經》畀出咗哥轄、暗蘭同摩西嘅年齡。呢啲年齡最多隻容得下喺埃及350年,而唔係430年。
喺人係咪單因着信稱義嘅問題上,保羅同雅各畀出咗相反嘅答案。
《古蘭經》教導話,有人親手寫經。佢仲將佢自身冇矛盾作為佢來源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