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唔允許。伊斯蘭教禁止呢一行為嘅兩個部分。自殺係被禁止嘅。《古蘭經》話:「你們不要自殺」。先知穆罕默德(ﷺ)警告話,邊個自殺,邊個就將喺火獄中受同樣手段嘅刑罰。殺害無辜都係被禁止嘅。《古蘭經》禁止殺害安拉(﷾)所禁殺嘅任何生命,除非依據正義同法律。先知(ﷺ)禁止殺害婦女同兒童,即使喺合法嘅戰爭中都係如此。佢話,邊個攻擊穆斯林羣體,唔分善惡地擊殺,又背棄安全保證,邊個就與佢無關。喺市場放炸彈、劫機同劫持人質,都喺同樣嘅禁令之下。先知(ﷺ)或佢嘅同伴嘅言行中,冇任何嘢允許呢啲事。喺伊斯蘭教法中,戰爭只屬於一個國家嘅統治者,所以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得發動任何攻擊,無論針對士兵定係平民。
完整解釋
自殺係被禁止嘅
《古蘭經》告訴信士唔好自殺,並提醒佢哋安拉(﷾)係憐憫佢哋嘅。先知(ﷺ)警告話,邊個自殺,邊個就將喺火獄中繼續對自己做同樣嘅事。無論佢用嘅係墜落、毒藥定係利刃,都係如此。一個自殺嘅爆炸者犯咗呢項罪,無論佢仲做咗咩。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借詐術侵吞別人的財產,惟借雙方同意的交易而獲得的除外。你們不要自殺,安拉確是憐憫你們的。”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誰自殺,無論是墜落、服毒還是用利刃,都將在火獄中受同樣的刑罰。
殺害無辜係被禁止嘅
《古蘭經》話,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妄殺一人嘅,如殺眾人。佢禁止殺害安拉(﷾)所禁殺嘅生命,除非依據正義同法律。佢警告故意殺害信士嘅人要受火獄同安拉(﷾)嘅譴怒。呢啲炸彈嘅受害者常常就係信士。即使喺合法嘅戰爭中,先知(ﷺ)都禁止殺害婦女同兒童。佢警告話,邊個殺害咗與穆斯林訂有盟約嘅人,邊個就聞唔到樂園嘅香氣。
“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製: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妄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我的眾使者,確已昭示他們許多跡象。此後,他們中許多人,在地方上確是過分的。”
“你説:你們來吧,來聽我宣讀你們的主所禁戒你們的事項:你們不要以物配主,你們應當孝敬父母;你們不要因為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我供給你們和他們;你們不要臨近明顯的和隱微的醜事;你們不要違背安拉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他將這些事囑咐你們,以便你們瞭解。”
“你們不要違背安拉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無辜而被殺者,我已把權柄授予他的親戚,但他們不可濫殺,他們確是受援助的。”
“誰故意殺害一個信士,誰要受火獄的報酬,而永居其中,且受安拉的譴怒和棄絕,安拉已為他預備重大的刑罰。”
伊本·歐麥爾傳述,在先知(ﷺ)的一次出征中,人們發現一個婦女被殺,先知便禁止殺害婦女和兒童。
阿卜杜拉·本·阿慕爾傳述,先知(ﷺ)説,誰殺害了與穆斯林訂有盟約的人,誰就聞不到樂園的香氣,雖然樂園的香氣在四十年路程之外就能聞到。
先知(ﷺ)預先就與呢種人斷絕咗關係
先知(ﷺ)描述咗攻擊穆斯林羣體嘅人。佢唔分善惡地擊殺,連信士都唔放過,對獲得安全保證嘅人都唔守約。先知(ﷺ)話,噉樣嘅人與佢無關。佢仲話,信士只要不非法流血,就仍喺佢嘅宗教中有迴旋餘地。佢話,復活日人與人之間最先受審判嘅,係流血嘅案件。以伊斯蘭教之名殺害無辜嘅人,犯嘅係伊斯蘭教中最嚴重嘅罪之一。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誰攻擊自己的羣體,不分善惡地擊殺,連信士也不放過,對獲得安全保證的人也不守約,那麼他與我無關,我也與他無關。
伊本·歐麥爾傳述,先知(ﷺ)説,信士只要不非法流血,就仍在他的宗教中有迴旋餘地。
阿卜杜拉·本·麥斯歐德傳述,先知(ﷺ)説,復活日人與人之間最先受審判的,是流血的案件。
作戰有限度,只有合法嘅權力機構才能進行
伊斯蘭教允許一個合法嘅國家與進攻佢嘅人作戰,並禁止越過限度。先知(ﷺ)稱統治者為一面盾牌,穆斯林喺佢身後作戰。一個普通人唔能夠自己決定殺邊個或懲罰邊個。戰爭同刑罰屬於合法嘅權力機構同有資格嘅法官。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得自行發動任何攻擊,無論針對士兵定係平民。喺市場放一顆炸彈,違反咗所有呢啲規則。
“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你們不要過分,因為安拉必定不喜愛過分者。”
艾布·胡萊勒傳述,先知(ﷺ)説:誰服從統治者,誰就服從了我;誰違抗他,誰就違抗了我。統治者(伊瑪目)是一面盾牌:人們在他身後作戰,藉着他得到保護。如果他命人敬畏並公正地治理,他就得到報酬;否則,罪責由他承擔。
罕百里學派法學家伊本·古達瑪認為,吉哈德之事交由統治者(伊瑪目)及其判斷決定,人們在這件事上必須服從他。他只提出一個例外:如果敵人突然襲擊,來不及請示統治者,人們可以不經他許可而自衞。他還認為,一個在安全保證(阿曼)下進入非穆斯林土地的穆斯林,不得背叛那裏的人,也不得拿取他們的財產,因為給予他安全的前提是他不會背叛他們,即使這一點沒有用言語説出來。
殺死自己邊個自殺,邊個就喺火獄中不斷用同樣嘅方式折磨自己。
殺害婦女同兒童即使喺合法嘅戰爭中都被禁止。
殺害受盟約保護嘅人佢聞唔到天園嘅香氣。
唔分善惡地一同打擊先知(ﷺ)講噉樣嘅人與佢毫無關係。
由個人或團體發動嘅襲擊宣戰屬於合法嘅權力機構。
《聖經》中嘅信心英雄
《聖經》確實講述咗一個人為咗殺死滿屋子嘅人而自殺嘅故事。參孫祈求力量,話:「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佢將房子拉倒,壓喺自己同房內所有人嘅身上,單係房頂上就有約三千男女。《新約》隨後將參孫列喺嗰啲因着信制伏咗敵國、行咗公義嘅人中間。《古蘭經》同先知(ﷺ)禁止呢一行為嘅兩個部分:自殺,以及殺害婦女同無辜。
“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裏,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參孫求告耶和華説: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託房的那兩根中柱,右手抱一根,左手抱一根,用力靠着,説: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着所殺的還多。”
“我又何必再説呢?若一一細説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衞、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着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佢傷害伊斯蘭教,而且無濟於事
傷害無辜者,無論係婦女、兒童定係其他唔參戰嘅人,都違背伊斯蘭教法。佢仲敗壞伊斯蘭教嘅名聲,使正在考慮成為穆斯林嘅人轉身離開,並畀憎恨伊斯蘭教嘅人提供咗武器。憎恨伊斯蘭教嘅人同極端分子都希望穆斯林變得暴力,好讓每個穆斯林都受到指責:唔好落入佢哋嘅圈套。恐怖行為好少贏得佢聲稱為之而戰嘅嘢。一個感到受咗冤屈嘅穆斯林,應當喺法律範圍內發聲、抵制、和平抗議、投票或參選公職,而絕不親自訴諸暴力。
伊本·歐麥爾傳述,在先知(ﷺ)的一次出征中,人們發現一個婦女被殺,先知便禁止殺害婦女和兒童。
拉巴哈·本·拉比厄傳述,在一次出征中,先知(ﷺ)看到人們聚集在一個被殺的婦女周圍。他説,她不是應當被攻打的人。他派人傳話給率領先鋒的哈立德·本·瓦利德:不要殺害婦女,也不要殺害僱工。
賈比爾傳述,在一次出征中,偽信者的首領阿卜杜拉·本·烏拜伊威脅説,尊貴的人必將把卑賤的人逐出麥地那。歐麥爾請求先知(ﷺ)讓他砍下這個人的頭。先知(ﷺ)説:隨他去吧,以免人們説穆罕默德殺害他的同伴。
艾奈斯·本·馬立克傳述,先知(ﷺ)説:要使人們容易,不要使他們困難;要給他們報喜訊,不要把他們趕走。
提出了『累積性極端主義』這一名稱:一種形式的極端主義可以靠其他形式的極端主義滋長,並把它們放大。後來的作者用它來指極右翼團體和自稱代表伊斯蘭教的暴力極端分子,雙方各自靠對方的行為壯大。
一項對1968年至2006年間活躍的648個恐怖組織的研究,其中268個已經終結。在已經終結的組織中,43%轉向了政治進程,40%被警方和情報工作終結。被軍事力量終結的很少,只有大約十分之一取得了勝利。
塔裏格·本·希哈布傳述,先知(ﷺ)正把腳踏進馬鐙時,一個人問他哪一種吉哈德最好。他説:在不義的統治者面前説出的一句真話。
逐節對照
古蘭經 5:32 — 第5章(筵席),第32節
“因此,我對以色列的後裔以此為定製:除因復仇或平亂外,凡妄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我的眾使者,確已昭示他們許多跡象。此後,他們中許多人,在地方上確是過分的。”
引用目的
關於殺一人如殺眾人嘅嗰節經文係對以色列嘅後裔講嘅,所以佢不約束穆斯林。
回應
《古蘭經》唔止一次直接對穆斯林講咗同樣嘅話。佢禁止殺害安拉(﷾)所禁殺嘅生命,除非依據正義同法律。佢告訴信士唔好自殺。佢警告故意殺害信士嘅人要受火獄嘅報酬。
結論 — 禁止殺害無辜嘅命令係用穆斯林自己嘅經文對佢哋講嘅,所以呢種回應冇畀爆炸者留下任何出路。
穆斯林聖訓實錄 1901 — 治理篇,第1901段聖訓
艾奈斯·本·馬立克傳述,在白德爾,先知(ﷺ)勉勵他的同伴們奔向寬如天地的樂園時,歐麥爾·本·胡馬姆扔掉了他正在吃的椰棗,與敵人作戰,犧牲了。
引用目的
有啲聖門弟子明知會被殺,仍衝入敵陣,就好似歐麥爾·本·胡馬姆喺白德爾所做嘅噉樣。現代關於『殉道行動』嘅教令(法特瓦,即裁決)就援引呢類傳述。所以佢哋話,一個人可以獻出生命去打擊敵人。
回應
一個喺合法戰鬥中冒着死亡危險與敵方士兵作戰嘅士兵,並唔係一個自殺嘅人。佢唔以無辜者為目標。歐麥爾係先知(ﷺ)作為國家元首親自率領嘅一場戰鬥中嘅士兵,佢係被佢所對抗嘅敵人殺死嘅。呢個並唔畀今日嘅任何人以許可:戰爭只屬於合法嘅國家,所以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得發動任何攻擊,無論針對士兵定係平民。爆炸者仲殺死自己,並以無辜者為目標,而呢兩者都係明文禁止嘅。
結論 — 戰場上嘅勇敢並唔係自殺或殺害無辜嘅許可。
布哈里聖訓實錄 3012 — 吉哈德與征戰篇(為安拉之道而戰),第3012段聖訓
薩阿卜·本·傑薩麥傳述,有人問先知(ﷺ),夜間襲擊多神教戰士時,他們的婦女和兒童可能會受到傷害,該怎麼辦;先知回答説,他們屬於他們那一方。
引用目的
批評者話,布哈里聖訓實錄 3012表明,平民可以與戰鬥人員一齊被殺。
回應
呢段傳述講嘅係夜間襲擊戰鬥人員。喺嗰度,婦女同兒童無法辨認,可能會被誤傷。佢並冇許可以佢哋為目標。故意殺害婦女同兒童仍然係被禁止嘅。喺市場或公共汽車上嘅爆炸者,係選擇無辜者作為目標嘅。
結論 — 喺與戰鬥人員嘅夜戰中意外嘅風險,並唔係故意以平民為目標。
希伯來書 11:32-33 — 第11章,第32-33節
“我又何必再説呢?若一一細説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衞、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着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引用目的
基督徒將希伯來書第11章理解為稱讚參孫嘅信心,而唔係認可佢嘅每一個行為,而且佢嘅目標係奴役佢、剜佢雙眼嘅非利士人首領。
回應
單係房頂上就有約三千男女,而參孫求與佢哋同死。經文記載佢嘅禱告得蒙應允,並將佢列為信心嘅英雄,對呢一行為冇一句批評。
結論 — 《聖經》尊崇呢個人;《古蘭經》既禁止自殺,都禁止殺害婦女。
唔同觀點
伊斯蘭嘅觀點
自殺式爆炸受到雙重禁止:自殺係大罪,殺害無辜係最嚴重嘅罪之一。先知(ﷺ)與嗰啲唔分善惡地擊殺、背棄安全保證嘅人斷絕咗關係。
《古蘭經》禁止信士自殺。
先知(ﷺ)警告話,邊個自殺,邊個就將喺火獄中受同樣手段嘅刑罰。
《古蘭經》禁止殺害安拉(﷾)所禁殺嘅生命,除非依據正義同法律。佢將妄殺一人比作殺害眾人。
先知(ﷺ)禁止喺戰爭中殺害婦女同兒童。佢警告話,邊個殺害咗訂有盟約嘅人,邊個就聞唔到樂園嘅香氣。
先知(ﷺ)描述咗一個攻擊穆斯林羣體、唔分善惡地擊殺並背棄安全保證嘅人。佢話,噉樣嘅人與佢無關。
非法流血係伊斯蘭教中最嚴重嘅罪之一。復活日人與人之間最先受審判嘅,係流血嘅案件。
《新約》將參孫列為信心嘅英雄。佢死時將一座房子拉倒,壓喺約三千男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