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係嘅。一千多年來,基督教歐洲嘅法律允許女孩七歲訂婚、十二歲結婚。查士丁尼治下嘅羅馬法、君士坦丁堡嘅皇帝們以及教會自己嘅教會法都採用呢啲年齡。一位教皇裁定,一個約十一二歲、已作為妻子生活嘅女孩,不可與丈夫分開。基督教國王們喺女兒六歲、八歲同十歲時就將佢哋嫁出去。英國法律直到1929年都允許十二歲嘅女孩結婚。《聖經》本身冇規定最低結婚年齡。2026年,美國仍有三十三個州允許十八歲以下嘅人結婚。所以,邊個譴責先知(ﷺ)與阿伊莎嘅婚姻,就首先譴責咗佢自己嘅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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