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能。好多無神論者誠實、善良、勇敢,伊斯蘭教都説明咗原因:真主(﷾)啓示咗每個靈魂佢嘅惡與善(91:7-8)。所以真正嘅問題不在於任何人嘅品格,而喺於是咩使善真正成為善。冇真主(﷾),對與錯就成咗由進化塑造嘅感受、人們約定嘅規則、關於咩有益或有害嘅事實,或者僅僅存在着嘅事實。呢啲都唔能夠説明,點解善喺使我哋付出代價時仍約束我哋,都唔能夠説明佢最終點解重要。伊斯蘭教嘅回答係:善來自真主(﷾)自身。佢係仁愛嘅、至睿嘅,所以佢嘅命令從來唔係任意嘅。都冇任何標準高於佢。先知(ﷺ)話,冇信仰而做嘅善事喺今世得到回報(穆斯林聖訓實錄 2808)。長久嘅回賜屬於與信仰結合嘅善(16:97)。
完整解釋
問題不在於無神論者係咪行善
好多無神論者誠實、慷慨、勇敢。認識佢哋嘅人都能睇到呢一點,本頁都唔否認。哈佛大學嘅人文主義牧師格雷格·愛潑斯坦認為,人們可以喺理性同同情心嘅引導下過美好嘅生活。作為對好多無神論者生活方式嘅描述,呢個係真嘅。但佢回答嘅係另一個問題,而唔係呢度所問嘅問題。本頁問嘅係:係咩使善真正成為善,以及點解善喺使人付出代價時仍約束佢。呢個係一個關於善嘅根基嘅問題,而唔係關於任何人品格嘅問題。
這位哈佛大學的人文主義牧師認為,人們可以在不信上帝的情況下,靠理性和同情心的引導,過美好而有意義的生活,道德並不需要宗教。
冇上帝嘅善嘅幾種主要解釋
冇上帝,關於對與錯有四種主要解釋。第一種話,我哋嘅道德感係進化而來嘅,因為合作幫助咗我哋嘅祖先生存。第二種話,對與錯係人們約定嘅規則。第三種話,道德事實係自然事實,關乎咩對能感受嘅生物有益或有害。第四種話,道德真理係基本事實。美國哲學家埃裏克·維倫伯格稱之為『無神的規範實在論』。按照佢嘅觀點,道德真理係必然嘅,唔依賴於任何其他嘢。有啲無神論者走得更遠。哲學家J. L.麥基認為根本唔存在客觀價值。關於道德從何而來嘅嗰個頁面討論第二種解釋。其他幾種喺下面依次討論。
認為我們的道德判斷充滿了進化的影響。自然選擇所青睞的,是幫助我們的祖先生存和繁衍的態度,而不是追蹤獨立道德真理的態度。所以,如果這樣的真理存在,它們與我們的信念之間的任何吻合都將是一種巧合。
把道德自然主義定義為認為道德事實就是自然事實的觀點。提出規範性反駁:道德事實關乎我們有理由或有義務去做什麼,而自然事實,即科學家所研究的那類事實,本身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有效的理由來源。
為「無神的規範實在論」辯護:道德真理是基本的、必然的,既不來自自然事實,也不來自上帝。他承認進化揭穿論證對他的觀點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並回答説,產生我們道德信念的那些法則本身可能是必然的。
認為不存在客觀價值。客觀的道德性質將是奇怪的實體,不同於世界上能找到的任何其他東西,所以普通的道德判斷帶有一種錯誤。
進化解釋嘅係感受,而唔係義務
進化或者能好好地解釋人們點解覺得殘忍係錯嘅。但佢唔能夠證明殘忍係錯嘅。佢都唔能夠證明,當殘忍有利可圖時,人必須避免佢。蘇格蘭哲學家大衞·休謨喺1740年就睇到咗呢個鴻溝。佢注意到,作者們從『是』轉到咗『應當』。佢要求畀出一個理由,説明『應當』點樣能從與佢完全唔同嘅事實中推導出嚟。休謨本人將道德建立喺人嘅情感之上。但佢嘅論點適用於任何只提供起源故事嘅解釋。一種感受或者能解釋我哋點解噉做,但唔能夠證明我哋有義務噉做。嗰啲講善僅僅係對能感受嘅生物有益之事嘅人,都面臨同樣嘅鴻溝。關於健康同痛苦嘅事實説明咩對人有益。佢哋唔能夠説明,點解喺使我付出代價時,我必須幫助一個陌生人。
“應當給出一個理由,來説明這件看來完全不可思議的事:這種新的關係如何能從與它完全不同的其他關係中推導出來。”
認為我們的道德判斷充滿了進化的影響。自然選擇所青睞的,是幫助我們的祖先生存和繁衍的態度,而不是追蹤獨立道德真理的態度。所以,如果這樣的真理存在,它們與我們的信念之間的任何吻合都將是一種巧合。
把道德自然主義定義為認為道德事實就是自然事實的觀點。提出規範性反駁:道德事實關乎我們有理由或有義務去做什麼,而自然事實,即科學家所研究的那類事實,本身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有效的理由來源。
赤裸嘅道德事實留下兩件事無法解釋
按照維倫伯格嘅觀點,道德事實就喺嗰度,背後咩都冇。呢個讓第一個問題懸而未決:點解一個赤裸嘅事實應當約束任何人?佢仲引出第二個問題:我哋嘅心智點解能知道呢啲事實?美國哲學家莎朗·斯特里特從進化而唔係從宗教出發提出論證。自然選擇塑造我哋嘅道德態度,係為咗生存同繁衍,而唔係為咗追蹤獨立嘅道德真理。所以,如果噉樣嘅真理存在,佢哋與我哋嘅信念之間嘅任何吻合都將係一種巧合。維倫伯格承認,呢對佢嘅觀點係一個嚴重嘅問題。佢嘅回答係,產生我哋道德信念嘅嗰啲法則本身可能係必然嘅。
為「無神的規範實在論」辯護:道德真理是基本的、必然的,既不來自自然事實,也不來自上帝。他承認進化揭穿論證對他的觀點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並回答説,產生我們道德信念的那些法則本身可能是必然的。
認為我們的道德判斷充滿了進化的影響。自然選擇所青睞的,是幫助我們的祖先生存和繁衍的態度,而不是追蹤獨立道德真理的態度。所以,如果這樣的真理存在,它們與我們的信念之間的任何吻合都將是一種巧合。
闡述了遊敍弗倫困境的現代形式:如果上帝命令正確的事是因為它是正確的,那麼正確性似乎獨立於他;如果不是,他的命令似乎就是任意的。指出把上帝的命令建立在他本質的良善之上,可以回應任意性的指控,而批評者又提出了進一步的反駁,其中包括這個回答是空洞的。
如果對與錯係我哋自己定嘅
斯特里特自己嘅回答係,價值取決於每個人嘅起點態度。佢承認隨之而來嘅結論:一個完全前後一致、只以他人痛苦為目標嘅人,會有理由去施加酷刑。佢討論佢時,借嗰位殘忍嘅羅馬皇帝之名,稱佢為「理想地前後一致」嘅卡利古拉。麥基講根本唔存在客觀價值。按照呢兩種觀點,都冇咩能使呢個前後一致嘅施刑者喺客觀上係錯嘅。大多數人,無論有冇信仰,都唔能夠接受呢一點,佢哋唔接受係對嘅。
為一種休謨式建構主義辯護:一個人有理由做什麼,取決於他自己的評價起點,而不是取決於約束每一個理性行為者的規範。她承認,一個理想地前後一致、只以使他人痛苦最大化為目標的卡利古拉,會有理由去施加酷刑。
認為不存在客觀價值。客觀的道德性質將是奇怪的實體,不同於世界上能找到的任何其他東西,所以普通的道德判斷帶有一種錯誤。
善係因為上帝命令佢嗎?《古蘭經》嘅回答:善來自真主(﷾)自身
喺柏拉圖嘅一篇對話中,蘇格拉底問:神聖之物之所以神聖,係因為眾神喜愛佢,定係因為佢神聖才被喜愛?哲學家們而家對上帝都問同樣嘅問題。一件事係因為上帝命令佢先係善嘅,定係上帝因為佢係善嘅才命令佢?如果係前者,善睇落就係任意嘅。如果係後者,善似乎就高於上帝。《古蘭經》嘅回答兩者都唔係。善來自真主(﷾)自己嘅本性同名號。喺《古蘭經》中,佢係仁愛嘅主(al-Barr)(52:28),係至睿嘅(59:24)。《古蘭經》話,安拉(﷾)唔命令人做醜事(7:28)。佢命人公平、行善(16:90)。所以,佢嘅命令出自佢係邊個,從來唔係任意嘅。都冇任何標準高於佢,因為標準就係佢自身嘅完美。佢嘅完美唔係選擇出嚟嘅,都唔會改變。佢有好多極美嘅名號(7:180)。
在柏拉圖的對話中,蘇格拉底問遊敍弗倫:虔誠之物之所以虔誠,是因為眾神喜愛它,還是眾神喜愛它,是因為它是虔誠的?哲學家們把這個問題應用於上帝的命令,稱之為遊敍弗倫困境。
闡述了遊敍弗倫困境的現代形式:如果上帝命令正確的事是因為它是正確的,那麼正確性似乎獨立於他;如果不是,他的命令似乎就是任意的。指出把上帝的命令建立在他本質的良善之上,可以回應任意性的指控,而批評者又提出了進一步的反駁,其中包括這個回答是空洞的。
“以前我們確是常常祈禱他,他確是仁愛的,確是至慈的。”
“他是安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全知幽玄的,與明顯的,他是至仁的,是至慈的。他是安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潔的,是健全的,是保佑的,是見證者,是萬能的,是尊嚴的,是尊大的。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所用以配他的。他是安拉,是創造者,是造化者,是賦形者,他有許多極美的稱號,凡在天地間的,都讚頌他,他是萬能的,是至睿的。”
“當他們作了醜事的時候,他們説:「我們發現我們的祖先是這樣做的。安拉也是命令我們這樣做的。」你説:「安拉不命令人做醜事。難道你們假借安拉的名義而妄言你們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嗎?」”
“安拉的確命人公平、行善、施濟親戚,並禁人淫亂、作惡事、霸道;他勸戒你們,以便你們記取教誨。”
“安拉有許多極美的名號,故你們要用那些名號呼籲他。妄用安拉的名號者,你們可以置之不理,他們將受自己行為的報酬。”
每種觀點都停喺某處:邊一種解釋得更多?
批評者可能會話,信者停喺真主(﷾)嗰度,正如實在論者停喺道德事實嗰度。每種觀點都必須停喺某處。問題係邊一個停靠點解釋得更多。赤裸嘅道德事實唔能夠解釋善點解約束我哋,我哋嘅心智點樣能知道佢,都唔能夠解釋佢最終點解重要。一位活嘅、睿智嘅造物主能解釋呢三點。佢自身嘅良善就係標準,佢又造咗能辨認呢標準嘅道德感,所以兩者吻合係意料之中嘅事。善之所以約束人,係因為佢係嗰位本身就係良善、並賜畀我哋所擁有嘅一切者嘅意志。佢唔係一個赤裸嘅事實,都唔係一種感受。而且佢要審判,呢個就係善最終之所以重要嘅原因。伊斯蘭教教導話,真主(﷾)啓示咗每個靈魂佢嘅惡與善(91:7-8)。
為「無神的規範實在論」辯護:道德真理是基本的、必然的,既不來自自然事實,也不來自上帝。他承認進化揭穿論證對他的觀點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並回答説,產生我們道德信念的那些法則本身可能是必然的。
“以靈魂及使它均衡,並啓示他善惡者發誓,”
“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報酬;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也將見其惡報。”
| 需要解釋嘅 | 赤裸嘅道德事實 | 一位永活、睿智、施行審判嘅造物主 |
|---|---|---|
| 善點解約束我哋 | ||
| 我哋嘅心智點樣能認識佢 | ||
| 佢點解最終重要 |
- 能解釋
- 留下空白
每一種觀點都停喺某處。問題係邊一個停止點解釋得更多。
善最終點解重要
冇審判者,好多錯事永遠得唔到糾正。一個殘忍嘅人可能富有而榮耀地死去,一個勇敢嘅女人可能貧窮而默默無聞地死去。冇真主(﷾),呢兩種人生就噉樣結束咗。善對佢所幫助嘅人仍然重要,呢個係真實嘅。但冇咩能將呢筆賬結清。渴望公正並唔能夠證明有一位審判者。但支持真主(﷾)存在嘅論證有佢自己嘅理由,按照呢個論證,呢筆賬係會結清嘅。伊斯蘭教嘅回答係:冇任何行為會丟失。行一個小螞蟻重嘅善事者,將見其報酬,作惡都係如此(99:7-8)。安拉(﷾)必不虧枉人一絲毫(4:40)。《古蘭經》問人們係咪以為自己係被徒然創造嘅(23:115)。
“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報酬;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也將見其惡報。”
“安拉必不虧枉人一絲毫。如果有人有一絲毫善功,他要加倍地酬勞他,並且以他那裏的重大的報酬賞賜他。”
“難道你們以為我只是徒然地創造了你們,而你們不被召歸我嗎?”
伊斯蘭教點樣看待無神論者所行嘅善
伊斯蘭教解釋咗冇信仰嘅人點解行善:道德感存在於每個靈魂之中(91:7-8)。先知(ﷺ)話,安拉(﷾)喺任何善行上都唔虧待信士。佢因呢善行喺今世得到賜予,喺後世得到報酬。佢話,當唔信者做咗一件善行時,佢喺今世嚐到佢嘅報酬。所以,當唔信者到達後世時,已經冇可以得到報酬嘅善行咗(穆斯林聖訓實錄 2808)。《古蘭經》應許,凡行善而有信仰嘅人,必過一種美滿嘅生活(16:97)。所以喺伊斯蘭教中,善與信仰係喺一齊嘅。哈基姆·本·希扎姆問先知(ﷺ),佢喺伊斯蘭教之前所做嘅施捨同善待親屬嘅事係咪有回賜。先知(ﷺ)告訴佢,佢係連同所有呢啲善事一齊成為穆斯林嘅(布哈里聖訓實錄 1436)。對伊斯蘭教嚟講,信仰、功修同良好嘅品格構成同一種生活方式。
“以靈魂及使它均衡,並啓示他善惡者發誓,”
艾奈斯傳述,先知(ﷺ)説,安拉在任何善行上都不虧待信士:他因這善行在今世得到賜予,在後世得到報酬。至於不信者,他為安拉所做的善行在今世得到賜予,以致當他到達後世時,已經沒有可以得到報酬的善行了。
艾奈斯傳述,先知(ﷺ)説,當不信者做了一件善行時,他在今世嚐到它的報酬。至於信士,安拉為他把他的善行儲存在後世,並因他的順從在今世賜給他給養。
“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們過一種美滿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們所行的最大善功報酬他們。”
哈基姆·本·希扎姆問先知(ﷺ),他在伊斯蘭教之前所做的善事,比如施捨、釋放奴隸和維繫親屬關係,是否有回賜。先知(ﷺ)回答説,他是連同他以前所做的一切善事一起成為穆斯林的。
宗教使人變得更壞嗎?
有啲無神論者話,宗教弊大於利。作家克里斯托弗·希欽斯畀佢2007年嘅書加咗副標題《宗教如何毒害一切》。每個大羣體,無論信唔信上帝,都有做過錯事嘅成員。追隨者嘅記錄唔能夠決定邊一種關於善嘅解釋係真嘅。呢個就係點解本頁比較嘅係根基,而唔係記錄。一種信仰要按佢嘅教導來評判,而唔係按佢嘅一啲追隨者嘅所作所為。對伊斯蘭教嘅具體指控,本站另有專頁回答。
一部通俗的論戰著作,副標題為《宗教如何毒害一切》,認為宗教是人造的,危害極大,並呼籲過一種以科學和理性為基礎的世俗生活。
對反駁嘅回答
埃文斯和巴格特,《關於上帝存在的道德論證》(2022年)
闡述了遊敍弗倫困境的現代形式:如果上帝命令正確的事是因為它是正確的,那麼正確性似乎獨立於他;如果不是,他的命令似乎就是任意的。指出把上帝的命令建立在他本質的良善之上,可以回應任意性的指控,而批評者又提出了進一步的反駁,其中包括這個回答是空洞的。
引用目的
講善來自上帝嘅本性,只係將困境挪咗個位置。佢嘅本性係因為符合某個標準先係善嘅嗎?如果唔係,『上帝是良善的』就咩都冇講。
回應
每種觀點都有一個最終標準,而按照伊斯蘭教,真主(﷾)嘅本性背後冇任何嘢可以衡量佢。佢嘅本性可能係殘忍嘅嗎?冇可能。佢唔係選擇出嚟嘅,都冇可能係別嘅樣子,所以佢唔係任意嘅。『真主是良善的』並不空洞。佢係話,一切善嘅源頭係一位公正、慈憫、睿智嘅永生者。我哋藉着佢賜畀每個靈魂嘅道德感,認識呢啲詞嘅含義(91:7-8)。但知道善係咩,同係咩使善成為善,係兩個唔同嘅問題。道德感回答第一個問題。真主(﷾)自己嘅本性回答第二個問題。
結論 — 最終嘅標準就係真主(﷾)自身,稱佢為良善嘅,講出咗關於佢係邊個嘅真實內容。
柏拉圖,《遊敍弗倫篇》10a
在柏拉圖的對話中,蘇格拉底問遊敍弗倫:虔誠之物之所以虔誠,是因為眾神喜愛它,還是眾神喜愛它,是因為它是虔誠的?哲學家們把這個問題應用於上帝的命令,稱之為遊敍弗倫困境。
引用目的
有啲穆斯林學者話,善就係真主所命令嘅一切。所以伊斯蘭教終究仲係選咗第一種。
回應
本頁畀出嘅係《古蘭經》自己嘅回答,而唔係任何一位學者嘅觀點。佢係至睿嘅(59:24)。佢從來唔命令人做醜事(7:28),佢命人公平、行善(16:90)。所以佢嘅命令從來唔係任意嘅,都冇任何標準高於佢。
結論 — 《古蘭經》將真主(﷾)嘅命令與佢嘅智慧同良善聯繫喺一齊,所以呢啲命令既唔係任意嘅,都唔喺某個更高嘅標準之下。
《沒有上帝也能行善》(2009年)
這位哈佛大學的人文主義牧師認為,人們可以在不信上帝的情況下,靠理性和同情心的引導,過美好而有意義的生活,道德並不需要宗教。
引用目的
如果你需要上帝嘅命令或對地獄嘅恐懼才能做好人,你就唔係真正嘅好人。我行善係因為我關心人哋。
回應
關心人哋係好嘅,伊斯蘭教都説明咗你點解關心:道德感存在於每個靈魂之中(91:7-8)。《古蘭經》稱讚嗰啲為喜愛安拉(﷾)而賑濟貧民、不望人報酬同感謝嘅人(76:8-9)。本頁畀出嘅理由並唔係對懲罰嘅恐懼。佢嘅問題唔係一個人點解行動,而係咩使一個行為真正正確。
結論 — 一個人點解行善,同係咩使善真正成為善,係唔同嘅問題;本頁回答嘅係第二個。
大衞·休謨,《人性論》,第三卷,第一章,第一節(第三卷首次出版於1740年)
“應當給出一個理由,來説明這件看來完全不可思議的事:這種新的關係如何能從與它完全不同的其他關係中推導出來。”
引用目的
休謨將佢嘅鴻溝指向一切道德體系,包括嗰啲從上帝嘅存在出發嘅體系。宗教倫理都跨不過去。
回應
本頁並冇從一箇中性嘅事實推導出『應當』。按照伊斯蘭教,最終嘅標準係善本身,就喺真主(﷾)自己嘅本性之中。本頁引用休謨只係為咗一個較窄嘅論點:關於我哋嘅感受點樣進化嘅故事,唔能夠説明我哋應當做咩。
結論 — 休謨嘅鴻溝針對嘅係被當作根基嘅起源故事,本頁都只喺嗰度使用佢。
斯特里特,《價值實在論的達爾文式困境》(2006年)
認為我們的道德判斷充滿了進化的影響。自然選擇所青睞的,是幫助我們的祖先生存和繁衍的態度,而不是追蹤獨立道德真理的態度。所以,如果這樣的真理存在,它們與我們的信念之間的任何吻合都將是一種巧合。
引用目的
斯特里特嘅論證都同樣不利於信上帝。進化都為咗生存而塑造咗宗教信仰。
回應
斯特里特嘅挑戰問嘅係:塑造一個信念嘅過程係咪追蹤咗真理。按照無神嘅觀點,冇咩能使我哋嘅道德信念追蹤道德真理。信真主(﷾)喺兩方面唔同。支持真主(﷾)存在嘅論證建立喺任何讀者都能檢驗嘅理由之上,而唔單止僅係一種進化而來嘅感受。而且如果真主(﷾)存在,佢既造咗道德感,都造咗推理嘅心智,所以兩者吻合係意料之中嘅事。呢個挑戰只有喺盲目嘅選擇就係全部故事時才成立,而呢個已經預設咗冇真主(﷾)。
結論 — 揭穿論證困擾嘅係無神實在論。支持真主(﷾)存在嘅論證建立喺理由之上,按照呢個論證,心智與真理嘅吻合係意料之中嘅。
《沒有上帝也能行善》(2009年)
這位哈佛大學的人文主義牧師認為,人們可以在不信上帝的情況下,靠理性和同情心的引導,過美好而有意義的生活,道德並不需要宗教。
引用目的
如果無神論者能做好人,道德就唔需要上帝。
回應
無神論者行善唔需要真主(﷾),伊斯蘭教都從未講過需要。伊斯蘭教本身説明咗無神論者點解行善:道德感存在於每個靈魂之中(91:7-8)。需要真主(﷾)嘅係根基:善點解具有約束力,佢最終點解重要。
結論 — 無神論者嘅良好品行符合伊斯蘭教嘅解釋,而關於根基嘅問題依然如故。
穆斯林聖訓實錄 2808a — 復活、樂園與火獄的描述篇,第2808a段聖訓
艾奈斯傳述,先知(ﷺ)説,安拉在任何善行上都不虧待信士:他因這善行在今世得到賜予,在後世得到報酬。至於不信者,他為安拉所做的善行在今世得到賜予,以致當他到達後世時,已經沒有可以得到報酬的善行了。
引用目的
咁一個善良嘅無神論者行咗一輩子善,喺後世卻咩都得唔到。呢個不公平。
回應
安拉(﷾)必不虧枉人一絲毫(4:40)。聖訓話,唔信者所行嘅善喺今世得到回報,所以佢並冇丟失。長久嘅回賜唔係單憑行為掙來嘅工錢。佢係真主(﷾)嘅恩典,係為信仰安拉(﷾)同眾使者嘅人們準備嘅(57:21)。所以佢屬於與信仰結合嘅善(16:97)。真主(﷾)喺派遣使者警告人們之前,唔懲罰任何人(17:15)。任何穆斯林都不可宣判任何人嘅結局;那隻屬於真主(﷾)。而且只要一個人活着,門就一直敞開:哈基姆·本·希扎姆係連同佢所做嘅一切善事一齊成為穆斯林嘅(布哈里聖訓實錄 1436)。
結論 — 冇一件善行得唔到回報,每個人嘅結局只屬於真主(﷾)。只要一個人活着,通往長久回賜嘅路就一直敞開。
希欽斯,《上帝並不偉大》(2007年)
一部通俗的論戰著作,副標題為《宗教如何毒害一切》,認為宗教是人造的,危害極大,並呼籲過一種以科學和理性為基礎的世俗生活。
引用目的
宗教毒害一切。信徒們以上帝之名做咗可怕嘅事。
回應
凡是發生咗呢種事嘅地方,那都係錯嘅。每個大羣體,無論信唔信上帝,都有做過錯事嘅成員。追隨者嘅記錄唔能夠決定邊一種關於善嘅解釋係真嘅。本頁比較嘅係根基,而唔係記錄。對伊斯蘭教嘅具體指控,喺各自嘅專頁上有回答。
結論 — 追隨者嘅記錄唔能夠決定呢個問題;決定佢嘅係善嘅根基。
唔同觀點
無神論:善唔需要上帝
人可以喺理性同同情心嘅引導下,冇上帝都做個好人。道德可以用進化同人類生活來解釋,或用唔需要上帝嘅道德真理來解釋。有啲人仲話,對與錯係我哋自己定嘅,宗教弊大於利。
人可以喺理性同同情心嘅引導下,唔信上帝都過美好嘅生活。
反駁
好多無神論者確實係噉樣生活嘅,伊斯蘭教都説明咗原因:道德感存在於每個靈魂之中。問題喺於是咩作為善嘅根基並使佢具有約束力,而不在於邊個行善。
我哋嘅道德感係進化而來嘅,因為合作幫助咗我哋嘅祖先生存,所以道德唔需要上帝。
反駁
進化或者能解釋我哋點解覺得殘忍係錯嘅。休謨睇到,『應當』唔能夠簡單地從『是』推導出嚟。一種感受嘅起源故事並唔能夠使佢具有約束力。
善與惡係關於咩對能感受嘅生物有益或有害嘅自然事實,例如健康同痛苦。所以道德唔需要上帝。
反駁
關於興旺嘅事實説明咩對人有益。佢哋唔能夠説明,點解喺使我付出代價時,我必須幫助一個陌生人。呢個又係休謨嘅鴻溝。
道德真理係基本嘅、必然嘅,就好似邏輯真理一樣,所以佢哋背後唔需要上帝。
反駁
咁就冇咩能解釋佢哋,都冇咩能解釋佢哋點解具有約束力。斯特里特嘅論證仲指出,進化而來嘅心智只能憑巧合知道佢哋。維倫伯格承認,呢對佢嘅觀點係一個嚴重嘅問題。
唔存在客觀價值;對與錯係人發明嘅。
反駁
咁就冇咩能使殘忍喺客觀上係錯嘅,佢只係唔受歡迎而已。無論有冇信仰,好少有人能照此生活,而每個靈魂中嘅道德感都説明並非如此。
價值取決於每個人自己嘅起點態度,呢個並冇咩可怕嘅。
反駁
斯特里特承認,一個完全前後一致、以他人痛苦為目標嘅人,會有理由去施加酷刑。一種唔能夠話佢錯咗嘅觀點,已經放棄咗『錯』嘅含義。
如果善就係上帝所命令嘅一切,佢就係任意嘅。如果上帝因為佢係善嘅才命令佢,咁善就唔需要上帝。
反駁
《古蘭經》嘅回答兩者都唔係。善來自真主(﷾)自己嘅本性:佢係仁愛嘅、至睿嘅,從來唔命令人做醜事。所以佢嘅命令唔係任意嘅,都冇任何嘢高於佢。
宗教弊大於利,所以佢唔能夠作為善嘅根基。
反駁
凡是以上帝之名做嘅錯事,都係錯嘅。每個大羣體,無論信唔信上帝,都有做過錯事嘅成員。追隨者嘅記錄唔能夠説明邊一種關於善嘅解釋係真嘅。一種信仰要按佢嘅教導來評判。
伊斯蘭嘅觀點
無神論者能夠行善,因為真主(﷾)啓示咗每個靈魂佢嘅惡與善。善本身來自真主(﷾)自己嘅本性同名號,所以佢嘅命令從來唔係任意嘅,都冇任何嘢高於佢。每一件行為都要被衡量,長久嘅回賜屬於與信仰結合嘅善。
《古蘭經》話,真主(﷾)啓示咗每個靈魂佢嘅惡與善。呢個就係冇信仰嘅人都能行善嘅原因。
善來自真主(﷾)自己嘅本性。佢係仁愛嘅、至睿嘅,佢命人公平、行善,從來唔命令人做醜事。
冇任何行為會丟失:一個小螞蟻重嘅善或惡都將被見到。安拉(﷾)必不虧枉人一絲毫。
先知(ﷺ)話,唔信者喺今世嚐到佢善行嘅報酬。喺後世,佢已經冇可以得到報酬嘅善行咗。
《古蘭經》應許,凡行善而有信仰嘅人,必過一種美滿嘅生活。佢仲應許按佢哋最好嘅善功給予報酬。
哈基姆·本·希扎姆喺伊斯蘭教之前做咗好多善事。先知(ﷺ)告訴佢,佢係連同所有呢啲善事一齊成為穆斯林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