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回答
據阿伊莎本人嘅敍述,婚約係喺佢六歲時締結嘅。佢九歲時搬進先知(ﷺ)嘅家。喺佢嗰個世界裏,女孩到咗青春期就被認為可以結婚咗。此後一千年間,基督教歐洲嘅法律允許女孩七歲訂婚、十二歲結婚。直到1929年,英國法律都允許十二歲嘅女孩結婚。《聖經》冇規定最低年齡。要評判7世紀阿拉伯嘅一樁婚姻,有三個問題最重要:佢準備好咗嗎?佢受到傷害咗嗎?佢係自己選擇嘅嗎?古典伊斯蘭教法禁止喺妻子身體準備好之前開始婚姻生活。冇任何早期記載提到佢受到過傷害。多年以後,喺可以選擇離開時,阿伊莎選擇留下。佢成咗早期伊斯蘭教最偉大嘅學者之一。冇記載表明佢嘅任何敵人反對過呢樁婚姻。伊斯蘭教嘅回答建立喺呢啲問題上,而史料回答咗呢啲問題。今日,各國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穆斯林無論住喺邊度都遵守法律,因為《古蘭經》要求佢哋履行約定(17:34)。
完整解釋
阿伊莎本人嘅敍述
呢啲年齡來自阿伊莎,回答都建立喺佢嘅話上。婚約係喺佢六歲時締結嘅;有一種傳述講七歲。佢喺父母家裏又住咗三年。遷到麥地那以後,佢母親同城裏嘅婦女們為佢做咗準備。然後,佢母親喺佢九歲時將佢交畀咗先知(ﷺ)。佢去世時佢十八歲。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在她六歲時與她締結婚約,在她九歲時完婚,此後她與他一起生活了九年。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在她六歲(一種傳述説七歲)時與她締結婚約,她九歲時被送到他家,他去世時她十八歲。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在她六歲時與她訂婚。遷到麥地那後,她生了病又康復了;然後她母親温姆·魯曼把她接來,輔士的婦女們為她祝福、為她打扮,她母親在她九歲時把她交給了先知。
伊斯蘭教法嘅要求
先知(ﷺ)定下咗一條總嘅規則:女子喺結婚之前必須先徵求佢嘅意見。佢宣佈一樁父親強加畀女兒嘅婚姻無效。喺妻子身體能夠承受而唔受傷害之前,婚姻生活唔可以開始。伊斯蘭教法中馬立克派、沙斐儀派同哈奈菲派嘅教法學家認為,呢種準備因女孩而異。佢哋認為佢唔以年齡來確定。教法學家係研究伊斯蘭教法嘅學者。《古蘭經》講到年輕人會達到嘅適婚年齡。喺同一節經文中,佢要求孤兒喺接收自己嘅財產之前要有健全嘅判斷力。教法學家係為嗰啲冇用法律規定年齡嘅社會作出判定嘅。今日,各國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穆斯林無論住喺邊度都遵守法律,因為《古蘭經》要求佢哋履行約定(17:34)。例如,喺英格蘭同威爾士,自2023年起,不滿十八歲嘅人都不得結婚,即使只係舉行宗教儀式都不行。
阿伊莎問先知(ﷺ),婦女結婚是否應徵求她們的同意。他説是的;她説處女可能害羞而不好開口,他説她的沉默就是她的同意。
曾經結過婚的汗莎·賓特·希達姆傳述,她父親違揹她的意願把她嫁了出去,於是她去找先知(ﷺ),先知宣佈這樁婚姻無效。
腦威引述馬立克、沙斐儀和艾布·哈尼法的判定:妻子只有在能夠承受房事時才被送交丈夫,這因女孩而異,並不以年齡固定;他稱這是正確的觀點。
“你們當試驗孤兒,直到他們達到適婚年齡;當你們看見他們能處理財產的時候,應當把他們的財產交還給他們;不要在他們還沒有長大的時候,趕快浪費地消耗他們的財產。富裕的監護人,應當廉潔自持;貧窮的監護人,可以取合理的生活費。你們把他們的財產交還他們的時候,應當請人作見證。安拉足為檢察者。”
“你們不要接近孤兒的財產,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們應當履行諾言;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
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最低結婚年齡從十六歲提高到十八歲,自2023年2月27日起施行,並規定致使任何不滿十八歲的人締結婚姻(包括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宗教儀式)構成犯罪。
監護人、證人,冇任何隱瞞
先知(ﷺ)話,冇監護人就冇婚姻。聖門弟子係認識先知(ﷺ)嘅追隨者。提爾密濟係9世紀嘅聖訓彙編者;聖訓係關於先知(ﷺ)言行嘅記載。佢記載話,聖門弟子同佢哋之後嘅一代人都認為,冇證人就冇婚姻。呢兩代人對此都冇分歧。伊斯蘭教嘅婚姻係公開締結嘅,通過女方嘅監護人,並有證人在場。阿伊莎嘅婚姻係由佢自己嘅父親公開安排嘅,嗰個係喺先前有人為佢提嘅一門親事作罷之後。
艾布·穆薩傳述,先知(ﷺ)説,沒有監護人就沒有婚姻。
在為這一章作結的按語中,提爾密濟説,先知(ﷺ)的聖門弟子中有學問的人以及他們之後的一代人都依此而行,並説沒有證人就沒有婚姻,早期學者對此沒有分歧。(這裏並不依據本章中的那些傳述;這是提爾密濟對實際做法的陳述。)
赫蒂徹去世後,豪萊·賓特·哈基姆向先知(ﷺ)提議娶阿伊莎為妻。艾布·伯克爾先去找穆特伊姆·本·阿迪,因為穆特伊姆曾為自己的兒子向阿伊莎求過親;穆特伊姆的妻子反對,説這門親事可能使她兒子信奉伊斯蘭教,先前的約定於是作罷,艾布·伯克爾隨後把阿伊莎許配給了先知。
呢樁婚姻係點樣促成嘅
阿伊莎曾兩次喺夢中被顯示畀先知(ﷺ)。佢將呢件事交畀安拉(﷾):如果呢個係來自佢嘅,佢就必定實現。隨後,佢向佢嘅父親、佢最親密嘅朋友艾布·伯克爾求親。艾布·伯克爾話佢哋係兄弟。先知(ﷺ)解釋話,佢哋係信仰上嘅兄弟,唔係血緣上嘅兄弟,所以佢對佢係合法嘅。有人問佢最喜愛邊個,佢話係阿伊莎;喺男人中,係佢嘅父親。
先知(ﷺ)告訴阿伊莎,在他娶她之前,她曾兩次在夢中被顯示給他,由一位天使用一塊絲綢託着,他心裏説:如果這是來自安拉的,它就必定實現。
先知(ﷺ)向艾布·伯克爾求娶阿伊莎時,艾布·伯克爾説他是先知的兄弟。先知回答説,他們是安拉的宗教和他的經典中的兄弟,他娶她是合法的。
阿慕爾·本·阿斯問先知(ﷺ),人們當中他最喜愛誰。他説是阿伊莎;在男人中,是她的父親。
邊個提議咗呢門親事,邊個先求過親
佢嘅第一位妻子赫蒂徹去世後,社羣中嘅一位婦女向先知(ﷺ)提議娶阿伊莎。佢嘅名字叫豪萊·賓特·哈基姆。阿伊莎當時已經被人求過親。麥加嘅統治部落、多神教嘅古萊什人嘅一位首領穆特伊姆·本·阿迪,曾為自己嘅兒子向佢求親。所以,佢自己嘅社會,無論多神教徒定係穆斯林,都認為佢已經到咗可以許配嘅年齡。艾布·伯克爾先去搵穆特伊姆。穆特伊姆嘅妻子反對,話呢門親事可能將佢兒子引向伊斯蘭教。先前嘅約定就此作罷。直到呢個時候,艾布·伯克爾才將女兒許配給先知(ﷺ)。
赫蒂徹去世後,豪萊·賓特·哈基姆向先知(ﷺ)提議娶阿伊莎為妻。艾布·伯克爾先去找穆特伊姆·本·阿迪,因為穆特伊姆曾為自己的兒子向阿伊莎求過親;穆特伊姆的妻子反對,説這門親事可能使她兒子信奉伊斯蘭教,先前的約定於是作罷,艾布·伯克爾隨後把阿伊莎許配給了先知。
多年以後佢自己嘅選擇
安拉(﷾)吩咐先知(ﷺ):如果佢嘅妻子們想要今世嘅生活,就體面地讓佢哋離去。喺婚後多年,佢首先問咗阿伊莎。佢叫佢先同父母商量。佢立刻回答話,佢選擇安拉(﷾)、佢嘅使者同後世。
“先知啊!你對你的眾妻説:如果你們欲得今世的生活與其裝飾,那麼,你們來吧!我將以離儀饋贈你們,我任你們依禮而離去。如果你們欲得真主及其使者的喜悦,與後世的安宅,那麼安拉確已為你們中的行善者,預備了重大的報酬。”
安拉告訴先知(ﷺ)讓他的妻子們選擇是否離開他時,他先從阿伊莎開始,告訴她在與父母商量之前不要回答。她回答説,她不需要與他們商量:她選擇安拉、他的使者和後世的家園。
呢樁婚姻造就嘅女性
阿伊莎係先知(ﷺ)嘅妻子中唯一嘅處女。喺佢之後嘅每一位妻子都係寡婦或離過婚嘅女子。冇任何聖訓或早期傳記記載佢因呢樁婚姻受到過傷害。佢活到六十多歲,喺佢去世後教學將近半個世紀。阿伊莎成咗伊斯蘭教第一代人中最偉大嘅學者之一。卒於1348年嘅歷史學家同聖訓學者扎哈比認為佢傳述咗兩千多段聖訓,並話佢唔知有邊位女性比佢更有學問。先知(ﷺ)喺家裏幫忙做事,佢喺佢家中去世,頭靠喺佢嘅胸前。
阿伊莎用比喻問先知(ﷺ),他是願意把駱駝放到已被吃過的樹上吃草,還是放到沒人碰過的樹上,他選擇了沒人碰過的那棵。傳述者解釋説,她的意思是,除她之外,先知沒有娶過別的處女。
認為阿伊莎傳述了2,210段聖訓,其中174段同時見於布哈里和穆斯林的聖訓實錄;説他知道在這個民族中,乃至在所有婦女中,沒有哪位婦女比她更有學問;並説她去世時六十三歲零幾個月。
艾斯沃德問阿伊莎,先知(ﷺ)在家裏常做什麼。她説,他忙於服侍家人,禮拜時間一到,他就出去禮拜。
先知(ﷺ)在最後一次患病期間,一直問他第二天會在哪裏,等着輪到阿伊莎。他的妻子們讓他留在她那裏,他在她家中去世,頭靠在她的胸前。
聖門弟子請教嘅學者
遷士係離開麥加嘅穆斯林,輔士係收留佢哋嘅麥地那人。有一次,佢哋喺一個教法問題上意見不一。艾布·穆薩去搵阿伊莎,佢告訴佢,佢搵對咗知道嘅人。有一個人向伊本·阿拔斯詢問先知(ﷺ)嘅夜間禮拜。伊本·阿拔斯讓佢去搵阿伊莎,話佢係所有人中最瞭解呢件事嘅。同一段傳述保存咗佢嗰句著名嘅回答:佢嘅品格就係《古蘭經》。佢嘅學生麥斯魯格發誓話,佢曾見到資深嘅聖門弟子向佢請教遺產法。
遷士和輔士對何時必須洗大淨意見不一,艾布·穆薩就去問阿伊莎。她告訴他,他問對了人,並把先知(ﷺ)的判定告訴了他。
賽阿德·本·希沙姆向阿伊莎問先知(ﷺ)的品格。她問他難道不讀《古蘭經》嗎,並説先知的品格就是《古蘭經》。
記載阿伊莎的學生麥斯魯格發誓説,他曾親眼看見先知(ﷺ)的資深聖門弟子向她請教遺產的份額。
認為阿伊莎傳述了2,210段聖訓,其中174段同時見於布哈里和穆斯林的聖訓實錄;説他知道在這個民族中,乃至在所有婦女中,沒有哪位婦女比她更有學問;並説她去世時六十三歲零幾個月。
一樁充滿愛嘅婚姻
聖訓記載咗一樁彼此付出、彼此回應嘅恩愛婚姻。先知(ﷺ)逗阿伊莎話,佢能睇出佢幾時生氣咗。佢之所以知道,係因為佢嗰陣會指着亞伯拉罕嘅主發誓,而唔係指着穆罕默德(ﷺ)嘅主發誓。佢哋曾徒步賽跑。佢贏咗。多年以後佢贏咗,並話:呢次係仲上次嘅。一啲埃塞俄比亞人表演矛技。佢企喺門口,用斗篷為佢遮擋,讓佢觀看。佢喺杯子上佢飲過嘅地方飲水。佢嫉妒赫蒂徹,一位佢從未見過嘅妻子,因為佢常常提起赫蒂徹。
先知(ﷺ)告訴阿伊莎,他能看出她什麼時候對他滿意,什麼時候生他的氣:滿意時,她指着穆罕默德的主發誓;生氣時,她指着亞伯拉罕的主發誓。她回答説,即使那時,她也只是不提他的名字而已。
阿伊莎傳述,在一次旅途中,她與先知(ﷺ)賽跑,贏了他。後來她發福了,他們又賽了一次,他贏了,他説:這次是還上次的。
阿伊莎傳述,先知(ﷺ)站在她家門口,用他的斗篷為她遮擋,讓她觀看一些埃塞俄比亞人表演矛技。
阿伊莎傳述,她在月經期間會從一個器皿裏喝水,然後遞給先知(ﷺ),他就把嘴放在她喝過的地方喝;她會啃一塊骨頭,他也這樣做。
阿伊莎説,在先知(ﷺ)的妻子中,她最嫉妒的是赫蒂徹,儘管她從未見過赫蒂徹,因為先知經常提起她。
基督教歐洲嘅法律
批評者用現代法律來評判呢樁婚姻。而呢種法律一再改變。幾個世紀以來,基督教歐洲嘅法律允許女孩七歲訂婚、十二歲結婚。1765年嘅標準英國法律書《布萊克斯通英國法釋義》明白地噉樣寫着。直到1929年,十二歲嘅女孩喺英國都可以合法結婚;喺英格蘭同威爾士,直到2023年,結婚年齡都係十六歲。天主教會自己今日嘅法律允許女孩十四歲結婚。呢條界線已經移動咗好多次,所以唔能夠公平地用2023年嘅法律來評判一樁7世紀嘅婚姻。但呢部法律仍然約束生活喺佢之下嘅每一個人,包括穆斯林。
闡述了英國法律:女孩七歲可以訂婚或被許配,九歲有權得到寡婦產,十二歲可以同意或拒絕一樁婚姻。在這個年齡以下締結的婚姻並非無效,而是不完全的,要等她到了這個年齡時予以確認或拒絕。
這部早期英國法律的經典史書指出:在中世紀的婚姻法中,七歲的兒童可以同意訂婚,圓房的年齡被認為是女孩十二歲、男孩十四歲,而父母常常為更小的孩子訂婚。
規定任何一方不滿十六歲的婚姻均為無效。在此之前,英國法律允許女孩十二歲、男孩十四歲結婚。
把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最低結婚年齡從十六歲提高到十八歲,自2023年2月27日起施行,並規定致使任何不滿十八歲的人締結婚姻(包括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宗教儀式)構成犯罪。
天主教會的法律規定,有效婚姻的最低年齡為男子十六歲、女子十四歲。
- 中世紀
七歲同十二歲
按英國法律,女孩七歲可以訂婚,十二歲可以結婚。
- 1765
布萊克斯通
英國法律嘅標準著作《布萊克斯通英國法釋義》規定咗同樣嘅年齡:七歲訂婚,十二歲結婚。
- 1929
直到呢一年仍係十二歲
直到呢一年,喺英格蘭,十二歲嘅女孩仍可合法結婚。新法律將年齡定為十六歲。
- 1983
教會法
天主教會嘅法典至今仍然有效,佢允許女孩喺十四歲結婚。
- 2023
直到呢一年仍係十六歲
英格蘭同威爾士將最低結婚年齡從十六歲提高到十八歲。
基督教歐洲嘅法定結婚年齡改過好多次,最近一次係喺2023年。
《聖經》關於結婚年齡點説
摩西嘅律法、耶穌嘅話、保羅嘅書信,都冇規定最低結婚年齡。《聖經》最接近嘅説法,係以西結描繪嘅一個身體已經成熟嘅女孩。呢個與伊斯蘭教嘅規則一致:婚姻生活要等到身體準備好。按《聖經》自己嘅數字,約西亞王大約十四歲就做咗父親。佢八歲登基,作王三十一年。佢嘅兒子約雅敬喺佢死後三個月作咗王,當時二十五歲。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看哪,你的時候正是動愛情的時候,我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説的。”
“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耶底大,是波斯加人亞大雅的女兒。”
“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
- 8歲
約西亞登基
佢八歲登基作王。
- 39歲
約西亞去世
佢作王三十一年,所以大約喺三十九歲去世。
- 三個月後
佢嘅兒子作王
佢死後三個月,佢嘅兒子約雅敬作王,嗰陣二十五歲。
大約十四歲就做咗父親
三十九減二十五:按《聖經》自己嘅數字,約西亞大約十四歲就做咗父親。
摩西嘅律法、耶穌嘅話同保羅嘅書信,都冇規定最低結婚年齡。
當時冇人提出嘅反對
先知(ﷺ)嘅敵人稱佢為詩人、捏造者同瘋子,《古蘭經》記載咗佢哋嘅指控。冇記載表明佢哋中有人反對過呢樁婚姻。一千多年來,佢嘅基督教批評者攻擊嘅係佢妻子嘅數目,而唔係阿伊莎嘅年齡。歷史學家基西亞·阿里指出,佢嘅年齡直到20世紀才成為一項核心指控。
“但他們説:這是痴人説夢呢?還是他捏造謊言呢?還是他是一個詩人呢?教他像古代的眾使者那樣昭示我們一種跡象吧。”
“不信道的人們幾乎以他們的怒目使你跌倒。當他們聽到宣讀教誨的時候,他們説:「他確是一個瘋子。」”
一部關於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如何書寫先知(ﷺ)生平的歷史。書中表明,近代以前的基督教批評者攻擊他的婚姻,主要是因為婚姻的數目,而阿伊莎的年齡直到20世紀才成為一項核心指控。
唔同觀點
現代嘅反對:太小,無法表示同意
好多冇宗教信仰嘅批評者話,九歲嘅女孩唔能夠對婚姻表示同意。所以佢哋話,無論喺邊個世紀,呢樁婚姻都係錯嘅。
批評者話,九歲嘅女孩唔能夠對婚姻表示同意,所以呢樁婚姻喺任何時代都係錯嘅。
反駁
呢種反對用一條現代規則來評判7世紀。冇任何經典規定呢條規則,而佢一再改變。直到1929年,英國法律都允許十二歲嘅女孩結婚,天主教會今日嘅法律允許十四歲結婚。古典伊斯蘭教法禁止喺妻子嘅身體能夠承受之前開始婚姻生活。今日嘅穆斯林遵守佢哋所在地法律規定嘅最低年齡。多年以後,阿伊莎得到咗離開嘅選擇,佢選擇留下。佢成咗早期伊斯蘭教嘅主要學者之一。
以邊個嘅標準?
呢種反對用現代法律來評判7世紀。呢種法律一再改變,都冇任何經典規定佢。佢約束今日生活喺佢之下嘅人。但佢唔能夠強加於過去。
《聖經》冇規定最低結婚年齡。
按《聖經》自己嘅數字,約西亞王大約十四歲就做咗父親。
英國法律允許孩子七歲被許配,女孩十二歲結婚。直到1929年,十二歲嘅女孩都可以合法結婚。
天主教會現行法律允許女孩十四歲有效結婚。
冇記載表明先知(ﷺ)嘅敵人反對過呢樁婚姻。呢項指控直到20世紀才成為一條主要嘅攻擊路線。
伊斯蘭嘅觀點
先知(ﷺ)同阿伊莎嘅婚姻係合法嘅,都係充滿愛嘅。當阿伊莎得到離開嘅選擇時,佢選擇咗佢。同嗰個時代嘅任何婚姻一樣,佢應當用三個問題來評判。佢準備好咗嗎?佢受到傷害咗嗎?佢自己選擇咗嗎?史料一一回答咗呢啲問題。
阿伊莎本人傳述話,婚約係喺六歲時締結嘅,婚姻生活從九歲開始。
古典伊斯蘭教法禁止喺妻子嘅身體能夠承受之前開始婚姻生活。今日,穆斯林遵守所在國家法律規定嘅最低結婚年齡(17:34)。
多年以後,喺可以離開時,阿伊莎選擇繼續做先知(ﷺ)嘅妻子。
阿伊莎成咗早期伊斯蘭教嘅主要學者之一,被認為傳述咗兩千多段聖訓。
阿伊莎活到六十多歲,喺先知(ﷺ)去世後教學將近半個世紀。冇任何早期史料記載佢因呢樁婚姻受到過傷害。
阿伊莎係先知(ﷺ)嘅妻子中唯一以前冇結過婚嘅。
呢門親事係豪萊·賓特·哈基姆提議嘅。而且阿伊莎早已被人求過親,係為多神教首領穆特伊姆·本·阿迪嘅兒子求嘅。
伊斯蘭教要求婚姻要有監護人同證人。
聖門弟子將佢哋喺教法同功修上最難嘅問題帶去請教阿伊莎。
聖訓記載咗一樁恩愛嘅婚姻。其中講到玩笑、賽跑、一齊觀看埃塞俄比亞人嘅表演,以及共用一個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