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伊斯蘭教中,婚姻係安拉(﷾)嘅跡象之一:一個充滿安寧、愛悦同憐恤嘅家。丈夫同妻子各自對對方享有權利,各自都要為點樣對待對方而向安拉(﷾)負責。美滿嘅婚姻始於正確嘅選擇。

《古蘭經》30:21
他的一種跡象是: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悦,互相憐恤。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

(古蘭經 30:21)

睇咩

首先睇信仰同品格。先知(ﷺ)話,娶一個女人係因為四樣嘢:佢嘅財產、佢嘅家世、佢嘅美貌或佢嘅宗教。佢話,要選擇宗教好嘅嗰一位,否則你就係虧損嘅人。

Sahih al-Bukhari 5090

女人衡量男人都係一樣。兩個男人向法蒂瑪·賓特·蓋斯求婚時,先知(ﷺ)提醒佢:其中一個從來唔將棍子從肩上放下,另一個好窮。佢讓佢改嫁畀烏薩麥·本·宰德。佢照做咗,並講安拉(﷾)喺呢門婚事中賜福畀佢。

Sahih Muslim 1480

彼此見面,自願同意。先知(ﷺ)讓一個男人去睇睇佢打算娶嘅女人。任何女人都唔能夠未經詢問、未經佢同意就被嫁出去。

Sahih Muslim 1424Sahih al-Bukhari 5136

然後祈求安拉(﷾)引導你。先知(ﷺ)教導喺每一個決定上都做求選禮拜(伊斯提哈拉):先禮兩拜,然後做杜阿,祈求安拉(﷾)選擇美好嘅。

Sahih al-Bukhari 6382

《古蘭經》25:74
「我們的主啊!求你以我們的妻子兒女為我們的安慰,求你以我們為敬畏者的典範。」

(古蘭經 25:74)

建立喺愛悦同憐恤之上

《古蘭經》2:187
「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

(古蘭經 2:187)

衣服係貼身嘅。佢遮蓋、保護、裝飾。《古蘭經》就係噉樣描述丈夫同妻子嘅:彼此都係對方嘅衣服。

雙方都有責任。先知(ﷺ)話,男人係佢家庭嘅監護者,要為佢哋負責;女人係佢丈夫家嘅監護者,要為佢負責。

Sahih al-Bukhari 893

權利係雙向嘅。《古蘭經》話,婦女享有嘅權利與佢哋承擔嘅義務相當:「她們應享合理的權利,也應盡合理的義務」;而男人比佢哋高一級。學者們解釋話,呢一級係指丈夫領導同供養家庭嘅責任。佢通過協商來領導,正如信士們「他們的事務,是由協商而決定的」。

《古蘭經》2:228《古蘭經》42:38

先知(ﷺ)喺艱難嘅時刻聽取咗妻子嘅建議。喺侯代比亞,佢嘅聖門弟子們遲遲不照佢嘅吩咐去做。佢嘅妻子烏姆·賽萊麥讓佢出去,咩都唔講,先宰自己嘅犧牲。佢照做咗,眾人都跟着做咗。

Sahih al-Bukhari 2731

彼此温和相待。有一次,一啲來訪者用辱罵向先知(ﷺ)問候,阿伊莎就用詛咒回敬佢哋。佢對佢話:別急,阿伊莎,真主(﷾)喜愛凡事温和。佢仲話,温和喺咩裏面,就使佢美好;温和從咩裏面被拿走,就使佢殘缺。夫妻之間最應當彼此温和,無論係講話定係做事。

Sahih al-Bukhari 6024Sahih Muslim 2594

好丈夫

《古蘭經》4:19
「你們當善待她們。」

(古蘭經 4:19)

要仁慈。《古蘭經》告訴丈夫們要以仁慈同公平與妻子相處,先知(ﷺ)話:你哋要善待婦女。

《古蘭經》4:19Sahih al-Bukhari 5186

供養佢。丈夫係供養者。佢必須畀妻子住處、食物同衣服,即使佢好富有。先知(ﷺ)喺辭朝演説中告訴男人們,喺對待婦女嘅事上要敬畏安拉(﷾),並話佢哋有權以適當嘅方式得到食物同衣服。佢嘅錢係佢自己嘅。佢嘅聘禮(邁赫爾,即結婚禮金)、佢掙嘅錢同佢繼承嘅財產,都只歸佢一人所有。佢唔使喺家裏花其中嘅任何一分,佢畀出嘅都係贈禮。

Sahih Muslim 1218《古蘭經》4:4《古蘭經》4:32

喺家裏幫忙。有人問先知(ﷺ)喺家裏做咩,佢嘅妻子阿伊莎話,佢忙着服侍家人,直到禮拜嘅時間到咗。

Sahih al-Bukhari 676

絕唔好粗暴。先知(ﷺ)從未打過佢嘅任何一位妻子。佢嘅妻子阿伊莎話,佢從未用手打過一個女人或一個僕人。

Sahih Muslim 2328

畀佢你嘅時間。一位聖門弟子日日齋戒、整夜禮拜,先知(ﷺ)叫佢停低:你嘅妻子對你享有權利。

Sahih al-Bukhari 5199

寬容小缺點。先知(ﷺ)話,男信士唔應惱恨女信士:如果佢唔鍾意佢嘅某一種性情,佢會鍾意佢嘅另一種性情。

Sahih Muslim 1468

好妻子

支持佢。第一次啓示降臨、先知(ﷺ)驚恐地返到家時,佢嘅妻子赫蒂徹安慰佢。佢話,安拉(﷾)絕唔會使佢受辱,因為佢維繫親屬關係,幫助窮人,款待客人。

Sahih al-Bukhari 3

守護佢嘅家。先知(ﷺ)話,妻子唔應讓丈夫唔願意嘅人進入丈夫嘅家。正如佢欠佢時間一樣,丈夫喺家時,未經佢同意,佢都唔做副功齋。

Sahih al-Bukhari 5195

做佢嘅福分,正如佢都必須係你嘅福分。先知(ﷺ)話,今世係一種享受,其中最好嘅係一位賢良嘅女人。

Sahih Muslim 1467

親密關係,係雙方嘅權利

婚姻中嘅親密關係係丈夫同妻子雙方嘅權利。佢應當伴隨着真主(﷾)放喺佢哋之間嘅愛同慈憫,任何一方都唔應將佢當作武器。

丈夫絕不可強迫妻子,都不可傷害佢。《古蘭經》吩咐佢以善意同公平與佢相處。先知(ﷺ)喺辭朝演説中都告誡男人,喺婦女嘅事上要敬畏真主(﷾)。

《古蘭經》4:19Sahih Muslim 1218

妻子都唔應喺冇正當理由時拒絕丈夫。先知(ﷺ)話,如果一個男人叫妻子同牀而佢拒絕,天使就詛咒佢直到早晨。生病或真正嘅疲憊係正當嘅理由。喺佢月經期間,同房係完全唔允許嘅。

Sahih al-Bukhari 5193《古蘭經》2:222

佢都欠佢同樣嘅關懷。正如先知(ﷺ)對一位撇下妻子、整夜禮拜嘅聖門弟子所講:你嘅妻子對你享有權利。

Sahih al-Bukhari 5199

遇到困難時

每段婚姻都有艱難嘅日子。《古蘭經》告訴唔鍾意妻子某一點嘅丈夫:「或許你們厭惡一件事,而安拉在那件事中安置了許多福利」。

《古蘭經》4:19

伊斯蘭教畀夫妻雙方各一條表達不滿嘅路,一步一步來。每一步都比離婚温和,大多數問題應當喺第一步就結束。

對丈夫不滿嘅妻子,先平靜地、私下地同佢談。如果佢擔心佢嘅虐待或遺棄,《古蘭經》話佢哋可以達成和解,「和解是更善的」。如果不成,雙方家庭可以各派一位公正人,佢都可以將事情交畀法官。佢仲可以退還聘禮,自己結束婚姻。薩比特·本·蓋斯嘅妻子就係噉做嘅:佢對佢並無怨言,只係無法再同佢一齊生活。

《古蘭經》4:128《古蘭經》4:35Sahih al-Bukhari 5273

當妻子不滿時
  1. 同佢談

    平靜地,私下地。

  2. 達成和解

    《古蘭經》講和解係更善嘅。

  3. 公正人或法官

    雙方家庭各一位公正人,或一位法官。

  4. 結束婚姻

    佢可以退還聘禮而離開。

妻子嚴重地行為不端(努舒茲)嘅丈夫,喺《古蘭經》中有三個步驟,按順序進行。首先,佢同佢談話,温和地勸告佢。其次,佢喺一段時間裏唔與佢同牀,以此默默表示自己有多受傷。喺呢期間佢仍留喺家裏。先知(ﷺ)話,丈夫只喺家中與妻子分開,而且絕唔打佢嘅臉。

Sunan Abi Dawud 2142

古蘭經 4:34
「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可以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牀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麼,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

(古蘭經 4:34)

最後一步係允許嘅,唔係提倡嘅。佢只適用於非常特定嘅情況:妻子嚴重地行為不端,而且只喺談話同分牀都無效之後。好多學者補充話,只有喺佢相信噉做會有幫助時才允許。即便如此,先知(ﷺ)話,都不可打得重。有人問伊本·阿拔斯呢個係咩意思,佢話:用牙籤木(西瓦克),即一根小小嘅剔牙木,或類似嘅嘢。那大約係一支鉛筆嘅大小。所以,佢至多係象徵性嘅輕拍:絕唔使力,絕唔打臉,都絕唔留下痕跡。冇人必須經過呢一步:隨時都可以請公正人。

Sahih Muslim 1218al-Tabari, Jami’ al-Bayan 4:34

即使噉做都係唔被勸許嘅。先知(ﷺ)從未打過佢嘅任何一位妻子。佢起初告訴男人們:唔好打安拉(﷾)嘅女僕。後來好多婦女到佢家裏來,抱怨丈夫打佢哋,佢話:嗰啲人唔係你哋中最好嘅。

Sahih Muslim 2328Sunan Abi Dawud 2146

穆斯林都必須遵守所在國家嘅法律。喺英國、美國同好多其他國家,任何打配偶嘅行為都係犯罪,所以喺嗰度,穆斯林丈夫根本唔可以噉做。遵守法律就係信守諾言,而放棄一件僅僅係允許嘅事,並唔係罪。

《古蘭經》17:34

當丈夫受到虧待時
  1. 談話同勸告

    温和地,首先噉做。

  2. 暫時唔同牀

    仍留喺家裏,絕不粗暴。

  3. 允許,唔提倡

    只係用剔牙木輕輕一碰,大約一支鉛筆嘅大小。絕唔使力,絕唔打臉,喺法律禁止嘅地方絕唔可以。先知(ﷺ)從未噉做過。

  4. 公正人

    雙方家庭各一位,促成同好。隨時都可以請佢哋。

  5. 好好分開

    如果無法繼續,就好好地分開。

如果裂痕仍喺擴大,任何一方都可以求助。雙方家庭各派一位公正人;如果兩人都想和好,《古蘭經》話真主(﷾)會使佢哋同好。

《古蘭經》4:35

如果婚姻無法繼續,伊斯蘭教允許佢結束,並要求好好地結束:夫妻應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

《古蘭經》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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